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汪德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德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变更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