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学习园地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决定决议 >> 正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一年工作思路和2023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抓落实、求极致、重质效,紧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展现检察担当和检察作为,更好地服务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