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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长红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长红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洪湖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的通知》(洪组干〔2023〕466号)文件精神和吴长红、王诗双、崔巍、赵斌、卢茂林、刘昊、王志刚、袁成新等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吴长红、王诗双、崔巍、赵斌、卢茂林、刘昊、王志刚、袁成新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卢茂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后,其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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