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毛绪亮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2〕109号)文件和毛绪亮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毛绪亮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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