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撤销洪湖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各街道、管理区、洪湖经济开发区
选举工作组的决定
(2021年11月8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洪湖市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鉴于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决定撤销洪湖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各街道、管理区、洪湖经济开发区选举工作组。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