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18〕84号)文件和苏云国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苏云国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