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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孙惠波同志所作的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三年来,市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审判监督,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审判效率,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我市的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而努力奋斗。

(大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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