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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首先依序听取了市发改局党组书记金华斌、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了审议好财政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审查组,会前对2022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初步审查。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民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四个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肖云毅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民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批准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审议意见和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财经委委员钟华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根据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廖丽君受市长林继军委托,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提出的人事议案。决定免去免去邱正东洪湖市教育局局长职务、陈洪洪湖市发改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刘会堂为洪湖市教育局局长、金华斌为洪湖市发改局局长。任免去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49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和21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廖丽君,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以及部分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峰口镇、沙口镇、瞿家湾镇人大主席,大同湖管理区、大沙湖管理区分管人大工作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杨志雄董本福

杨君刘仁学彭端阳 卢茂林白大建

刘民许先华肖云毅吴永善张志远

张献忠易重兵周祖山胡修安钟华

郭莉谈文莉黄丽霞 盛磊夫 崔巍

谢伟谭敏

缺席:张群安 汪德旺陈邦武 赵恒赋 路 顺

戴百刚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3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金华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复苏的各项压力,市政府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专题会议要求,以“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总体目标,统筹流域治理和发展,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落实五水共治,主攻四大目标,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全力推进强县工程。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三产协同持续发力;发展支撑持续增强;生态惠民扎实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会议指出,当前洪湖经济还存在一些难处和难题,稳增长压力加大、产业规模总体偏小、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市场主体总体偏弱、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还不强、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大力提振有效需求,促进经济运行提质向好。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大力开展资本招商、平台招商、融圈招商。强化项目促建攻坚。依托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强化项目促建调度。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坚持“亩均论英雄”,深化“标准地”改革,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攻坚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多措并举促进消费提升。打造一批旅游、文创、美食、运动跨界融合的生态消费体验新场景。挖掘新兴消费潜力。策划开展汽车、家电促销等活动,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恢复回升。

二是推进产业建圈强链,优化提升现代产业体系。聚焦提升产业生态“建圈”、做强重点产业“强链”,完善“1+2+N”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壮大石化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主导产业。做优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价值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升级,加快发展体育赛事、观光旅游、生态康养等产业,提升发展特色餐饮、品质文娱等业态。推动城市综合体加快建设,打造和提升一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做精现代都市农业。优化乡村发展规划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加速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旅游、采摘体验、休闲观光等多元场景;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水平。聚焦稻、莲、鱼、虾、蟹5大特色产业优势,建设“大基地”、招引“大企业”、创建“大园区”、打造“大品牌”、推动“大融合”。

三是加快城乡品质提升,完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统筹推动三大园区开发建设,逐步优化“一主一副一组群、一带四轴”的城镇空间格局。实施项目集群攻坚大会战。紧扣各乡镇区街道功能定位,谋划实施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城市更新、文商融合消费等具有支撑功能和引领示范效应的项目集群。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将片区重点项目纳入全区项目系统统一管理、定期调度,打造牵引性强、融合度高、带动力足的引领性项目集群。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利用清理、腾退等多种方法盘活存量土地,统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强资金服务保障,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带动社会资本主动参与城镇等级提升。

四是办好社会民生实事,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深入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工程,持续发布民生项目机会清单,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群众,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岗位供需匹配,落实援企稳岗等“保就业”措施。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完善来洪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教育增量提质,构建“教育+”15分钟城市服务圈。推动医卫提档升级,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体制改革,构建“三医联动”新格局,统筹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系列活动,支持各乡镇文化站发挥阵地优势,让群众文化生活充满“幸福感”。

关于洪湖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报告洪湖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的破题起势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荆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稳主体、稳信心、促服务、促改革,全市经济呈现难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流域治理统筹有效,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主要经济指标稳中向好。元至6月,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0.25亿元,同比增长6.7%,居荆州市第6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8%,高于荆州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居荆州市第5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47亿元,同比下降6.8%,居荆州市第8位,较上月前进1位;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55亿元,同比增长9.2%,居荆州市第4位;实现财政总收入12.71亿元,同比增长1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9亿元,同比增长15.0%。

流域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统筹编制完成《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按照“五四三二一”的方法路径(五水共治、四大目标、三大战略、两大定位、一批试点),构建统揽洪湖发展的五年规划、三年行动、年度清单推进落实体系,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湖北、荆州划定的一、二、三级流域底图单元基础上,划定5个四级流域片区、27个五级流域片区和66个子流域单元,形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底图,以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统筹推动“五水共治”。明确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文物安全等五条底线,分区分类建立安全管控负面清单。主动对接“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重点推进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投资16亿元的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

(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质效稳步提升

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元至6月,全市17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2.25亿元,同比增长8.89%;完成工业性投资38.06亿元,同比增长41.9%,高于荆州市平均水平18.4个百分点,居荆州市第4位;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5.9亿元,同比增长42.1%,高于荆州市平均水平29.8个百分点,居荆州市第2位。全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212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8家,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家。

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元至6月,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47.55亿元,同比增长5.41%,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4%。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达52家。完成早稻播种面积8.4万亩,小麦成收面积29.39万亩。全市生猪出栏15.39万头,同比增长5.8%,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3.1%。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7.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工程总量的80%。洪湖莲藕入选全国“2022年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湖北最大的“稻—再—油”轮作试验示范基地落地洪湖。

第三产业恢复回升。元至6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5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37亿元、增长9.2%,居荆州市第4位。其中,限上企业零售额完成25.60亿元,总量居荆州市第4位。新增限上企业23家,完成荆州下达我市全年任务的92%。网上零售额完成33.3亿元,同比增长20.3%。文化旅游有序恢复,上半年实现旅游接待316万人次,同比增长15%,实现旅游收入22.5亿元,同比增长12.5%。

(三)项目资金增添动力,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项目攻坚强力推进2023年我市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42个,总投资595.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4.98亿元。已举办2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开工项目55个,总投资221.43亿元。截至目前,共开复工项目97个,开复工率68.3%,其中,同泰化工、瀚城智谷科技园项目、井力大宗淡水鱼加工项目等15个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长利玻璃光伏玻璃二期、阳光新能源光伏电站、旺丰辉预制菜生产项目、洪湖水产科学城等重大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湖北杰精精密电子、湖北闲庭科技等12个工业项目竣工投产。

招商引资取得成效。元至6月,签约亿元以上项目67个,完成全年目标的58.26%。其中工业项目61个,完成全年目标的62.9%;外贸项目7个,完成全年目标的70%;10亿元以上项目6个(长利洪湖光伏玻璃项目、洪湖瀚城智谷科技园项目、远春石化新型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珠海雨露学校项目、阿特斯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井力大宗淡水鱼加工项目);新签约项目合同引资额343.44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2.84%,其中工业项目合同引资额307.04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9.1%。招商引资类项目已入库入统13个,投产项目18个,实际到位资金8.08亿元。

争资争项不断扩大。元至6月,谋划并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5个,总投资62.03亿元,拟申请债券金额29.73亿元。截至目前,已通过审核项目22个,可发行23.51亿元,其中已发行项目7个,发行金额6.96亿元。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18个,总投资8.67亿元,申报金额3.13亿元,到位资金77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4.25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0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1.18亿元。纳入直达管理的惠企利民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72.1%,居荆州第一位。

(四)重点改革加速推进,发展格局不断优化

重点改革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已拨付资金2.72亿元,红色财政所、节点公园建设、道路刷黑、老街房屋修缮、老街水电改造等一批试点试验区项目建成,总体进度完成84.2%。贯彻落实“一件事”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完成近15万宗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登记发证的数据建库。常态化开展“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大力推行“标准地”出让,全市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7宗,出让土地面积240.5亩,助力项目落地再提速。

创新驱动成效显著。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打造科技创新“强引擎”。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61家,入库科技型中小型企业212家,拥有创新创业平台达26家,其中: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3家,省级星创天地2家,省级科技孵化器以及众创空间2家。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我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12969件,居荆州前列。有效发明专利总量84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2件。已获得驰名商标4件,地理标志商标12件,地理标志产品3件,入选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商标4件。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行“一网通办”,推行“一事联办”,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巩固提升企业开办“9210”标准,共办理事项952件。实施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工程,推进“个转企、小进规、规改股”。上半年,全市共发展各类市场主体5116户。其中:新发展企业952户、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9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4115户。

(五)城乡融合统筹协调,美丽洪湖加快提质

城市更新步伐加快。开展城区道路改造和2023年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完善排水管网设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开展4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3203户、159栋房屋,其中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个,39个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加快实施。城市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开展中心城区弱电“蜘蛛网”综合整治工作,已改造完工17个小区,茅江大道、文泉大道弱电管网埋设2.6公里。洪湖大道天然气加气站、华洪物流、桃源雅居三期、忆美小区等27处雨污混错接、窜管渗管问题完成排查整改。

乡村振兴稳步实施。元至6月,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计划29480万元,其中用于巩固脱贫成果3698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5782万元。防返贫监测帮扶944户3156人。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覆盖,中心城区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推进全省“擦亮小城镇”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街道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元至6月,洪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2.3%,PM2.5累计平均浓度29.5微克/立方米,居荆州市第一;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国省市控断面(水域)优良率82.4%。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均为0件。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0家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完成409个长江入河入湖排污口和134个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策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8个。完成造林绿化0.1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建设森林城镇1个、森林乡村2个。

(六)公共服务提标扩面,民生福祉日益增强

民生保障用心用情。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上半年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50场,同比增长217%,提供就业岗位9692个,同比增长161%,新增城镇就业4019人,完成年度目标的74.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9%。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补贴、基础养老金及增加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上半年共发放房屋租赁补贴539户,租赁补贴共计约46.65万元,92套改建项目调整为人才公寓。

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元至6月共争取资金1.81亿元,新改扩建教学及辅助用房5250平方米,维修加固学生生活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19280平方米。积极探索教联体建设,截至目前,共建立省级试点教联体2个,荆州市级示范教联体3个,洪湖市级教联体5个。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有效提升。成功申报10个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建立8家基层医疗机构为胸痛救治单元,4家医疗机构为卒中防治站。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成功举办洪湖市第六届“社会体育指导员杯”乒乓球赛、2023年全国老年人太极拳健身大联动活动等20余场。

社会治理步伐坚实。坚持系统思维,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经济领域各类风险。抓牢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自建房等领域安全工作,累计排查用气隐患376户,完成整改329户;排查自建房348563栋,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实现了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洪湖·智慧公安”加快实施,加强高发犯罪防范打击。毫不松懈抓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金融风险化解、食药安全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实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扎实推进反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平安洪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总体来看,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主要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在总结经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清醒认识到,面对低增长、高通胀、强动荡的国内外环境。我市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实现高质量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第三产业增加值、四上企业新增数量等指标离预期目标差距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产业转型升级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有待增强;民间投资意愿不强,项目策划储备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紧平衡”进一步凸显;民生保障仍有短板,教育学位不足问题仍然突出,公共卫生体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一老一小”设施亟需提升等。对此,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决心,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奋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下半年经济发展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动转型升级,在三大主导型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工业优化升级。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推进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强化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链条式培育,持续壮大“1+2+1”现代产业集群。推进企业智能化升级“拓面提质”,支持远春石化、长江石化、昌发容器等骨干企业技改扩规、产品迭代升级。大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注重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诞生的沃土,力争2023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53亿元,新增各类创新平台3家以上。持续加快三大园区建设,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为园区科学合理配置各种优势资源,打造产业集聚发展的主战场,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服务业“锻长补短”,推动“制造+服务”转型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对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实施主辅分离,积极争创“两业”融合试点。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重点在电商、零售、餐饮等行业,培育限上企业,提升限上占比,扩大社零总额。加快乡镇商贸中心、15分钟便民生活圈、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三级物流服务体系等建设,推动健康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淡水产品优势,全产业链拓展、全供应链打通、全价值链提升。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发展方式从露地走向设施、从传统走向现代,紧抓“直播+电商”机遇,降低物流快递成本,破解农产品销售难题。大力发展淡水产品预制菜产业围绕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预制菜重点行业,抓好食品研发创新、生产线改造扩产等工作,加快安井预制菜、水产科学城、井力淡水鱼加工等项目建设,抢占预制菜产业发展新赛道。

(二)着力提升发展动能,在抓项目和扩投资能力上厚植新优势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根据洪湖资源优势形成“以招商促进项目建设、以项目推动招商引资”的良好局面,细化三大园区定位,根据各园区功能,有针对性招优商、招好商。利用存量资产,采取引资扩股、技改扩规等多项措施吸引外来投资客商。加大新滩经合区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武汉重点产业转移、高等院校外迁、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要素流动。组织招商专场活动,做好宣传推介工作,讲好洪湖故事,以活动招商,助推招商引资大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吸引预制菜产业链下游项目,以商招商。

加速推进项目建设。聚焦“全生命周期”,围绕我市重大产业项目,按照项目开工投产节点,优化项目建设序时,排出项目进度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抢抓进度,力争东分块安全工程、仙洪监铁路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严格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开展比学赶超,晒出红黑榜,亮出成绩单,推动长利光伏玻璃项目(二期)、水产科学城建设、燃气管道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等项目快建设、早建成。

着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利用清理、腾退等多种方法盘活存量土地,统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强资金服务保障,认真研究对口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中省预算资金支持。继续优化未过审项目,做好后续批次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杠杆作用。深入帮企纾困,持续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工业企业帮扶活动,深入企业走访,破解发展难题。

(三)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在一主两副的框架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严守主城区29.86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做优做强中心城区,加快洪湖经济开发区建设步伐,统筹城市体检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不断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坚持从增量建设向集约集聚、存量提质转变,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和产业发展。集中资源、力量,加快推进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完善城东片区商业娱乐、教育文体配套,打造城市特色商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切实增强中心城区“强心聚核”辐射带动作用。

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以水为脉、以绿为韵、以业为先、以城带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城市理想空间布局。以滨湖绿色景观带、滨江生态景观带为空间界限,以主城区带动临港产业组团、滨湖文旅组团,以文泉大道、内荆河为主轴串联建设综合服务、文旅服务、商贸服务三大中心,着力构建“两带三组团、两轴三中心”的城市组团式空间结构,集中精力逐个点位改造提升、打造亮点,协调统一、无缝衔接地做好绿化、美化、亮化等各项工作。推进乡镇与中心城区间交通设施建设,形成综合性、立体化、网络型的快速交通体系,实现组团式布局。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以“五清一改”为抓手的村庄清洁行动。建设乡村振兴精品村、试点示范村,推进“五个美丽”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扶持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发展项目,促进农民增收。着力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分类推进问题厕所整改、村内道路建设、更新改造农村污水管、建设乡村5G基站、建设生态河道。加快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督导落实危房改造任务,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加大力度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交办的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避免出现反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长江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深入推进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确保耕地安全利用率达标。聚焦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四)聚力深化全面改革,在高水平营造发展环境上迈向新台阶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土地供给侧改革,推动用地结构不断优化,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抓手,推动工业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性项目比例优化,确保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不少于4000亩。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支持金融机构优化资产结构,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洪湖市投资审批制度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推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向电子化、智能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政府效率提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继续实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正面清单,项目审批受理、审查全过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审批。围绕贯彻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硬举措”、落实首席服务员制度、创新信贷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支持财务数字化建设、降低物流成本、保障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合规发展、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推动惠企政策落地。继续深化“多验合一”改革,进一步完善验收工作机制,优化流程,争取联合验收率达100%。坚持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的工作常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供要素保障,全方位当好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金牌店小二”。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以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为引领,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研发水平,筑牢创新平台建设基础。以现有创新平台为载体,有效组织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向平台聚集,推进现有平台做大做强。围绕三大百亿产业,加快推进一泰科技、济安堂药业、泓肽生物、长江石化等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三大百亿园区建设,支持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向三大园区集中。

(五)全力改善民生福祉,在新时代平安洪湖建设上彰显新担当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构建引导创新、鼓励创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服务体系。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推进异地就医服务改革,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全覆盖。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加快推进戴家场镇、龙口镇、乌林镇、府场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加快构建“三医联动”新格局,统筹推进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建设,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健全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打造洪湖中心城区15分钟“急救圈”,非中心城区30分钟“急救圈”。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洪湖非遗文化展示馆的展陈和利用,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确保市场供给充足和价格水平总体稳定。继续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市工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防汛抗旱、耕地保护等各项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

2023年是攻坚克难、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乘势而上开新局、砥砺奋进谱新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市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增长动力持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为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而接续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金华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市政府紧扣“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围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任务执行良好,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城乡统筹步伐加快、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十四五”规划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指出,从“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和经济增速还需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固、不均衡,工业增长后劲不足,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力度和抵御经济波动的韧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受外部环境、疫情冲击等影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森林覆盖率等三项指标与规划目标存在差距,完成难度大。二是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还需进一步深入。创新主体总量较少,研发投入强度不足,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投环境对人才吸引力不高,平台载体配套服务还需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城乡发展和公共资源供给还需进一步平衡。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交通出行、社会治理、文化和生活性服务等领域虽在“十四五”期间取得较大发展,但难点、痛点依然存在,与群众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为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聚焦规划目标,咬定指标任务不松劲。要积极应对宏观形势的复杂变化,强化目标导向、加强组织调度,以此次中期评估为契机,全面检视规划实施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分析形势,查找短板弱项,完善规划思路。因受外部环境、疫情冲击等影响,完成压力较大的指标,要适时进行调整,并根据批准调整后的目标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优化工作举措,切实推动规划纲要有序实施。

二是聚焦产业优先,做强主导产业增质量。要紧盯“1+2+1”产业体系,锚定重点产业链推动量质提升,围绕做强产业链、完善协作链、延伸创新链,大力引进、建设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质量效益高的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积极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运用财政资金促进主导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链打造,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积蓄未来经济发展动能。

三是聚焦科技创新,推动发展能级再提升。聚焦科技创新,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建成更多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化创新载体。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要着力打造优良的创新生态,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招引,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综合保障等方面取得更多突破,切实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是聚焦服务保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对生活的美好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深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方面的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十四五”规划后期,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环境持续改善、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创业更加自由。要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关注并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重点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报告“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规划总体实施情况

“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总体顺利,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良好,各项重大战略任务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20年的286.81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351.62亿元,年均增速10.7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15.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20年的155.13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91.61亿元,年均增速11.4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速18.13%。旺丰辉预制菜、瀚城智谷科技园、洪湖水产科学城、阳光新能源光伏电站、长利玻璃光伏玻璃二期等一批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产业体系逐步完善。紧扣“打造三大百亿产业、建设三大百亿园区”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工业三年翻番计划”,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20年下降7.9%到2022年同比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57家,税收过千万工业企达到1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1家,实现增加值45.02亿元,占GDP比重12.8%。2022年,全市接待游客达5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亿元,同比增长25%。

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全力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2022年度,PM2.5平均浓度为25.6μg/m3;PM10平均浓度为58μ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8%,均居荆州市第一。消除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长江干流和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达标率100%,重要河湖功能水质达标率为100%。编制完成《洪湖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及《洪湖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完成了45个新增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城乡品质不断提升。2022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20元,增长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07元,增长8.0%。城乡收入比为170.39%。全市有序推进了棉花小区等84个老旧小区改造,筹划保障性租赁住房1938套。加大了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的支持力度,新增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推广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应用,加快智慧水务及二次供水项目建设,建成城区智慧交通信息系统,着力构建“五纵四横”城市交通循环体系。

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保安全、惠民生、增福祉,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实防线,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社会保障不断增强,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3.48万人,参保率达98%。就业形势基本稳定,接续开展“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新增就业人数11760人,为60家重点企业就解决用工需求3821人。“健康洪湖”稳步前行,市中医院风湿病大楼、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市精神卫生中心等项目建成运行。乌林镇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全市重大疾病整体处于低流行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素养稳步提升,顺利实现了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的“双胜利”。

二、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纲要》确定的五大类20项指标,经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预测分析,有18项指标能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有11项指标已提前完成),占总指标数的90%;有2项指标难以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占总指标数的10%。

1.能够完成的指标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生数、每千人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人均预期寿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共11项指标已提前完成。GDP增长率、城镇调查失业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森林覆盖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共7项指标进展良好,预计能如期完成规划目标。

2.难以完成的指标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近年来,由于国内需求减弱、外部环境变化、经济结构调整等问题,洪湖市产业发展规模和就业收入水平受限,市内城镇吸纳本地和外来人口进城就业能力不足,人口持续流出压力较大,市内大量的农业户籍人口外出务工,导致城市人口数量持续下降,城镇化进程缓慢。2022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8.7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1万人,城镇化率45.09%,如期完成规划目标的难度较大。

(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不足,各县市区高新企业数量与经济体量不匹配,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还有待提高。2021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仅4.8%,远低于15.3%的规划目标值。

三、形势分析和指标调整

党的二十大以后,随着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我国经济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市场预期加快好转,增长动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步伐稳健有力。未来两年全省仍将锚定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功能定位,建设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国家科技创新与制造业基地、国土安全保障服务基地、国家水安全战略保障区、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区。洪湖处于多重发展政策叠加的战略机遇期,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荆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赋予了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同时,洪湖是长江经济带、“宜荆荆”都市圈、武汉都市圈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一带两圈一区”链接点,作为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域和重要节点城市大有可为。

经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预测分析,有2项指标难以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占总指标数的10%。参照《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中期执行情况,建议对以下5个预期指标进行调整:

建议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70%调减为51%,“十四五”累计增长6.45%。该指标调整后进展达到预期进度,规划末期能够完成此项指标。

建议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15.3%调减为9%。该指标调整后进展达到预期进度,规划末期能够完成此项指标。

建议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生数由原来预期1.94人调增为2.64人。该指标根据荆州卫健委给各县市区确定目标进行调整,该指标调整后,规划末期能够完成此项指标。

建议每千人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由原来预期1个调增为4.5个。该指标根据荆州卫健委给各县市区确定目标进行调整,该指标调整后,规划末期能够完成此项指标。

建议人均预期寿命由原来预期79.1岁调增为79.3岁。该指标根据荆州卫健委给各县市区确定目标进行调整,该指标调整后,规划末期能够完成此项指标。

四、规划实施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目前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仍比较突出:经济运行有短板,第三产业恢复趋缓;城镇化率低于全省平均,城镇化质量有待提升;耕地保护任务艰巨,林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产业链招商机制有待完善。为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报告提出以下五项措施。

1.提升城市产业能级,构建现代经济新体系

加快推进全产业链提升。把“1+2+1”重点产业链培育提升作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全产业链谋划、全产业链培育的理念,深入实施建链、补链、延链、融链、强链工程。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培育方案,探索建立“链长+链主”双链机制,形成链长带动、链主互动、链群联动格局,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链与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融通发展。大力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鼓励链主型企业积极实施绿色化、数字化改造,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成群、协同创新,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区域竞争力。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淡水产品优势,全产业链拓展、全供应链打通、全价值链提升。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发展方式从露地走向设施、从传统走向现代,紧抓“直播+电商”机遇,降低物流快递成本,破解农产品销售难题。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产业,围绕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预制菜重点行业,抓好食品研发创新、生产线改造扩产等工作,加快安井预制菜肴基地建设、水产科学城、井力淡水鱼加工等项目建设,抢占预制菜产业发展新赛道。

提升现代服务业价值链。加快发展直播电商,提质发展批零住餐、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业,激活夜间消费,重点围绕“夜宵、夜娱、夜游、夜健、夜购”打造“一河两岸”、宏伟南路、新滩、峰口、瞿家湾、老湾等重点乡镇夜间消费集聚区,丰富天远时代、购物公园、龙街等消费现场。打造游洪湖美景、品洪湖美食、购洪湖特产、娱“一河两岸”的全链条消费模式。支持隆客多、沃尔玛、华洪、购物公园等传统商贸企业,新宏业、万农水产、华贵食品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拓展线上销售,提升消费规模,推进消费供给创新。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以实施“三大工程”为抓手,推动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思路,建立健全进规企业培育库,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争取尽早申报进规。加大“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真落实减负降本和各项奖励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形成大中小微企业梯队式发展的良好格局。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深入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推动传统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工业兴市”奖补资金的放大效益和激励作用,鼓励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激活现有的存量,创造潜在的增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艺技术更新和产品质量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人才,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赢在洪湖”“我兴楚乡·能人返乡”等工程,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壮大人才队伍;打造新滩镇、府场镇等返乡创业示范镇两个以上,打造长河机械等返乡创业示范企业一个以上;提升“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和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积极挖掘、培育一批优质孵化企业,做好青年人才引留工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整合资源,创新办法,为市内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

3.坚持绿色发展,塑造生态屏障新面貌

统筹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路径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强县工程、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坚持统筹兼顾观念,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生产和生活、生产和生态、生活和生态结合起来,统筹人居环境、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突出生态优先,以水为媒、以水塑形,坚持系统观念,做到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工程治理,注重节点景观打造,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共享经济优势,拓展产业深度,盘活试点片区闲置产业,实现百姓增收致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职能部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结构。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域推进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禁鞭禁香等防治攻坚行动,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5%以上。扎实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退垸还湖,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深入开展长江、洪湖及主要河湖水污染排查和截污整治,集中连片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稳步提升大湖水质。深入推进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确保耕地安全利用率达标。聚焦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4.深化改革开放,打造开放活力新洪湖

完善改革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土地供给侧改革,推动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推动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协税护税机制,提高税源管控和挖潜增收实效。大力支持弘瑞公司、新滩建投加快转型,全面提升文旅投、市政集团融资和项目建设能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推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向电子化、智能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政府效率提升。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在生态产业、生态旅游等方面迅速形成竞争新优势,建立产业发展、市场流通、科技协作等一系列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围绕区域发展五同理念,加强与省厅及武汉市各部门的对接联络、沟通协调,力争更多洪湖项目纳入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规划。围绕新滩经合区与武汉经开区合作共建,进一步加快承接武汉市产业转移,推动武汉与洪湖双向互动、融通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继续实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正面清单,项目审批受理、审查全过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审批。围绕贯彻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硬举措”、落实首席服务员制度、创新信贷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支持财务数字化建设、降低物流成本、保障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合规发展、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推动惠企政策落地。坚持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的工作常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供要素保障,全方位当好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金牌店小二”。

5.坚持改善民生,实现幸福美好新生活

积极促进居民就业增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稳经济、保民生、促就业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结合“十问十帮”和“一下三民”活动,集中化解一批企业招工用工难问题。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渠道;在现有劳务品牌基层上,打造一批叫得响的区域劳务品牌,发挥劳务品牌倍增效应,打造地方就业创业名片;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指导,按照“1+N”的模式加强基层零工驿站建设,在工业园区、人口密集乡镇建设零工驿站服务点;加强大学生就业帮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参保宣传,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结合我市实际,做好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加强建筑业、快递业参保,促进各类职工全覆盖;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以全国统筹为契机,大力开展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网办件办件率,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以群众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加强实体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加快推进戴家场镇、龙口镇、乌林镇、府场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建设。引进大专院校,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加快构建“三医联动”新格局,统筹推进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建设,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健全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打造洪湖中心城区15分钟“急救圈”,非中心城区30分钟“急救圈”。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洪湖非遗文化展示馆的展陈和利用,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进展情况表

指标

预期目标

进展情况

基本评价

完成

预测

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年均

增速

指标

属性

2021年(统计)

2022年(统计)

2023年上半年(统计)

年均或累计完成(%)

2025年

(预测)

单位

基数

目标值

(%)

绝对值

增速(%)

绝对值

增速(%)

绝对值

增速(%)

绝对值

增速(%)

经济发展

1

GDP增长率

%

286.81

460

8

预期性

319.02

5.70%

351.62

5.20%

160.25

6.70%

5.87%

8

达到预期

能够

完成

2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0.7625

1.1164

10

预期性

11.23%

10.22%

10.73%

10

提前完成

能够

完成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49.3

70

预期性

44.55

45.09

51

不及预期

难以完成

创新能力

4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1.8

2.5

7

预期性

36

28.8

7.2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5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0.7

1

7

预期性

0.16

1.21

1.21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6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2

15.3

5

预期性

4.8

5.5

6.2

9.00

不及预期

难以完成

民生福祉

7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1.34

33677

7

预期性

36164

10.70%

38520

6.50%

18227

6.1%

7.7%

7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8

城镇调查失业率

%

3.68

3

预期性

3.89

5.71%

3.3

-15.17%

2.89

-4.73%

3

达到预期

能够完成

9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5

12.3

约束性

10.9

3.81%

11.22

2.94%

11.58

12.3

达到预期

能够完成

10

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生数

1.72

1.94

2.46

预期性

2.03

2.53

2.64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1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

100

预期性

98

0.00%

98.2

0.20%

98.4

0.10%

100

达到预期

能够完成

12

每千人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

0

1

预期性

0.93

2.15

131.18%

2.26

65.59%

4.5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13

人均预期寿命

77.3

79.1

预期性

80.09

3.61%

79.4

-0.86%

1.37%

79.3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生态环境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4.4

3

5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到预期

能够完成

16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9.3

82

1.36

约束性

88.2

-1.23%

86.8

-1.59%

-1.41%

86.8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17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20

80

0.504

约束性

81.3

88.2

76.5

88.2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18

森林覆盖率

%

17.8

18.8

0.2

约束性

1.21

1.25

1.26

1.26

达到预期

能够完成

安全保障

19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亿斤

12.76

13

1

约束性

12.94

1.41%

12.9

-0.31%

0.55%

13.4

达到预期

能够完成

20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标煤

1.45

1.85

5

约束性

4.13

184.83%

4.13

0.00%

8.94

92.41%

8.94

提前完成

能够完成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管理、重点民生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扩大审计覆盖面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审计工作部署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要加强对重大资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围绕职业教育、政府债务和购买服务、产业扶持、自然资源保护等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统筹推进审计监督。二是以绩效评价为重点,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加强绩效目标全过程监督,提升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提高审计质效,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积极发挥审计工作“治己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权力的规范运行。一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范风险。二是市政府应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各部门、各部门责任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要点;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将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审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依法改进和加强预算约束和项目管理,促进财政资金、部门财务、国有资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有序性和规范化。

三、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巩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市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认真分析和区分审计发现的共性、普遍性及突出问题,逐一压实各相关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式领办销号制。二是整改工作要“双管齐下”,既要抓好建章立制和制度修改完善,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又要让整改工作“长牙齿”,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要对责任人严肃问责,“红红脸”“出出汗”,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震慑力。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审计机关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以社会监督促进违规行为的减少和审计整改率的提升。

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

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我市2022年财政决算数据已上报省财政厅核批,有关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23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6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8507万元,政府债券收入61372万元,调入资金40822万元,上年结转8883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2064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0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902万元,债务还本24738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574万元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33683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7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83万元,政府债券收入95479万元,调入资金885万元,上年结转6253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2779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408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079万元,调出资金19303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893万元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省财政口径,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万元,上年结转47万元。上述资金全部纳入地方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四)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9454万元,其中:

(1)全国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3205万元;

(2)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62767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43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36万元;

(3)本级社保基金收入11348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36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5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78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578万元。

2、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5904万元,其中:

(1)全国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支出301353万元;

(2)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74278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73798万元,工伤保险支出480万元,

(3)本级社保基金支出110273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8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642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3086万元,失业保险支出1047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2年社保基金决算缺口6450万元。

五)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616232万元,其中:一般债限额408310万元,专项债限额207922万元。2022年末,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573196万元,其中一般债365274万元,专项债20792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以内。

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来,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克服重点企业税收下降、政策性减收翘尾影响等不利因素,通过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统筹调度等措施,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运行基本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7057万元,占全年目标204975万元的61.99%,同比增长12.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3668万元,占全年目标100000万元的63.67%,同比增长14.55%;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8236万元,占全年目标25500万元的71.51%,同比增长16.52%。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904万元,占全年目标125500万元的65.26%,同比增长14.98%。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29810万元,占年初预算507393万元的65%,同比增长3.77%。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115万元,占本年预算103000万元的13.7%,同比增长79.47%。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7956万元,占年初预算40308万元的193.4%,同比上涨234.43%,主要是今年上半年到位专项债券资金111800万元,是去年全年总量的1.23倍,相应的支出拨付较多。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177万元,主要是国有农场土地租金收入,占年初预算8000万元的89.71%。有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29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34%。其中:

(1)全国统筹管理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2343万元;

(2)省级统筹管理的基金收入619万元,主要是失业保险缴费收入。

(3)荆州市统筹管理的社保基金收入54267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2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8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5万元。

(4)本级财政管理的社保基金收入55671万元,包括: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8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781万元。

2、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4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47%。其中:

(1)全国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986万元,上缴支出32700万元。

(2)省级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34万元。

(3)荆州市统筹的基金支出44343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30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53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05万元。

(4)本级管理的基金支出4714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44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663万元,转移支出38万元。

(五)上半年财政运行特点

1、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目标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措施,紧紧围绕年度发展目标,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新增“四上”企业42家,新增涉税主体1010户,较去年同期增加41户。全市工业性投资增长41.9%,特别是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2.1%,比荆州市平均增速高29.8个百分点,居荆州市第2位,为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目标提供了支撑。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分别达到61.99%和65.26%,收入进度在荆州市居第一位,为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2、税收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

面对骨干企业税收下滑带来的冲击,财税专班着力盘活存量资源,挖掘增收潜力,拓宽收入渠道,促进地方税收稳定增长,上半年,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1.88%,增幅较一季度提高15.9个百分点,较1-5月环比提高5.7个百分点。从主要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完成50106万元,同比增收19712万元,增长64.85%;个人所得税完成10390万元,同比增收3611万元,增长53.27%。从主要行业看,我市重点关注的17个行业中,有11个行业税收实现同比正增长,增收行业较一季度增加4个,反映出我市经济整体稳定。

3、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

今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力提效”的各项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调度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惠企利民等民生及政府重点领域支出。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在荆州九个县市区中,支出规模居第二位,支出进度居第一位。从支出结构看,财政支出在保障干部教师工资按月发放的同时,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上半年全市各类民生支出达256605万元,较同期增长8.34%。中省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72.1%,在全省居第十一位,在荆州居第一位。

上半年,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存在差距。上半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低于荆州市平均水平,排名靠后。税收收入虽然实现11.9%的增长,但在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下降4.6%。在13个税种中,有8个税种为负增长,特别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41.2%,说明市场主体仍然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2、增长后劲不足。上半年,我市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速-12.6%,比荆州市平均水平低14.5个百分点,居荆州市第6位。房地产投资11.3亿元,同比下降10.7%,增速在荆州排名5位;商品房销售面积23.45万平方米,同比仅增长0.4%,增速在荆州排名第8位。从相关税种看,四个土地税种虽增收0.41亿元,剔除调度的平台税收0.99亿元,四个土地税种均同比下降。从土地出让收入看,上半年,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0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反映出市场主体信心有待提升。

3、预算平衡艰难一是骨干企业税收下降较多。虽然上半年全市税收增长11.9%,但工业税收入库6.14亿元,同比下降5%。主要是骨干企业税收下滑影响,其中长利玻璃减收1.95亿元,一泰科技减收0.47亿元。二是外贸出品严重受阻。上半年,我市出口退税企业10户较同期减少3户,出口退税金额762万元,较同期下降41.6%。三是刚性增支压力大,包括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化解隐性债务,以及落实干部教师绩效奖励政策等,下半年我市财政“三保”压力和预算平衡难度非常大。

三、全面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调度,努力完成年度收入计划多措并举狠抓收入组织,进一步加强财税联动和齐抓共管力度。提高调度频率,持续开展重点税源、重点行业走访调研,抓准收入增长点。对进度滞后、缺口较大的乡镇进行常态化督导,现场协调解决征管难题,切实提高征管质效。在“开门红”、“双过半”的基础上,推动财政收入目标逐月落实,确保实现全年收入预期目标。

(二)抓牢争资争项,推动项目投资见实效。抢抓下半年争资争项关键期,围绕年度目标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策划,强化部门协调与配合,凝聚争资争项合力,及时跟进,主动对接,确保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各项目单位要加快中省投资项目和债券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以有效的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三)全面落实政策,助力实体经济稳增长。坚决扛牢稳增长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系列政策,及时足额兑现财政奖补政策。强化底线思维,统筹财政资金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四)着力向内挖潜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约束,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力度,全面统筹各类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稳妥存量债务,坚决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地方财政和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优化管理,强化保障,克难攻坚,锐意进取,为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7月,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预算审查专家库成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2022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62.3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85亿元,新增地方债4.04亿元,政府再融资债2.09亿元,调入资金4.08亿元,上年专项结转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2.0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9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26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3.37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2.7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59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1万元,全部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95亿元,其中:全国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32亿元;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6.28亿元;本级社保基金收入11.3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59亿元,其中:全国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支出30.14亿元;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7.43亿元;本级社保基金支出11.0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缺口0.65亿元。

截至2022年末,我市政府债务限额61.62亿元,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57.3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以内。

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决算数均略有差异,主要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决算整理期间作出的调整,决算报告已进行说明。

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2022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减税降费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全力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坚实财政保障,2022年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同时,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追加资金过大,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为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全面规范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切实改进预算工作,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资金使用目标导向,积极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监督制度,实现资金预算和绩效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并加强人大对资金使用的重点支出、重大项目进行追踪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防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提高债券资金绩效,抓好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的审核和监管,注重风险防范。切实发挥专项债券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我市经济大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积极面对当前财政遇到的问题,加强收入形式研判,强化政府和各部门主体责任,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加大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抓住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机遇,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盘活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加强对预算资金的审计监督,注重资金使用结果审计,进一步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责任约束。要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重大专项资金使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力度。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将整改落实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有机结合,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管理、重点民生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扩大审计覆盖面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审计工作部署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要加强对重大资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围绕职业教育、政府债务和购买服务、产业扶持、自然资源保护等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统筹推进审计监督。二是以绩效评价为重点,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加强绩效目标全过程监督,提升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提高审计质效,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积极发挥审计工作“治己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权力的规范运行。一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范风险。二是市政府应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各部门、各部门责任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要点;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将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审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依法改进和加强预算约束和项目管理,促进财政资金、部门财务、国有资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有序性和规范化。

三、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巩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市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认真分析和区分审计发现的共性、普遍性及突出问题,逐一压实各相关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式领办销号制。二是整改工作要“双管齐下”,既要抓好建章立制和制度修改完善,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又要让整改工作“长牙齿”,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要对责任人严肃问责,“红红脸”“出出汗”,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震慑力。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审计机关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以社会监督促进违规行为的减少和审计整改率的提升。

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同意,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定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三保”任务,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较好完成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力推改革谋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实施“六多合一”“先建后验”,大力开展“清减降通”。全面落实中央、省、荆州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累计退税减税降费缓税3.98亿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收官,推动9家国有企业净资产股权变更、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划转。系列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引领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8.44亿元、增长8.1%,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6亿元、增长6.2%。

——改善民生办实事,人民福祉不断增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统筹安排2.95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5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2877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援企稳岗,新增城镇就业9987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2万人。新滩水厂应急扩容完成,西部中心水厂一期、逸群实验学校、城市防洪排涝一期、健康监测驿站等民生项目建成运行。

——优化管理促发展,财政改革日益深化。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2022年度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623217万元,资金运用总量6206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3683万元,支出1277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9454万元,支出4859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1万元,支出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在保稳定、促发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但在预算编制与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少编预备费预算、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指标未及时下达等,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

(一)少编预备费预算。2022年年初编制预备费预算2000万元,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预算支出525757万元的最低比例1%计算,应编制预备费5257.57万元,少编3257.57万元。

(二)土地出让收入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2022年年初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15000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土地出让收入26537万元,占比17.69%。

(三)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指标未及时下达。2022年125个单位730条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指标于2022年7月后才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金额22021.46万元。

(四)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库。2022年未将当年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缴入金库,未纳入预算管理460.59万元。其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53.59万元,捐赠收入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33个部门及乡镇区办事处(含二级单位在内共66个单位)的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以上部门及乡镇区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工作较上年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有所提升,基本能够遵守财经制度,但在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022年7个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超预算支出53.63万元、无预算支出21.48万元。

2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2022年5个单位擅自改变预算指标用途,将项目资金用于公用经费41.27万元、工会经费18.22万元和人员经费24.91万元,合计84.4万元。

(二)部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2020年至2022年,3个单位无领取人签字报销工作餐、体检卡和贫困户春节帮扶慰问物资,以及先支出后审批报销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金额30.36万元。二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底,1个单位账面其他应收款挂账2年以上27笔,金额60.8万元,长期未清理收回。三是财务核算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2个单位将应在机关财务账上列支的职工体检费用和退休老干部福利费在工会账上列支,金额26.24万元。

2.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闲置未使用。截至2022年底,2019年至2021年上级下达的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民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社会福利院水网电网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等8项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造成资金闲置823.36万元。二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21年1个医疗机构收取当年门面租金收入67.85万元,其中50.89万元截至2022年底未缴入市非税账户。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11个单位向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申报了资产购置计划,但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未按要求编报资产购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报表编制不完整。

2.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一是未约定租金收取期限。2020年至2022年,3个单位部分资产签订租赁合同时未约定收取租金时间。二是资产租赁期限过长。截至2022年底,4个单位共6处资产的租期,超过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期限最长3年的规定。三是未执行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截至2022年底,8个单位未执行合同约定,延迟收取租金。

3.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3个单位购入空调、监控和消防设备等资产共计23.33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未登记国有资产明细卡片;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17个单位未在国有资产系统开设账号,资产暂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

(四)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未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020年至2022年,市新堤片区长江岸线综合整治(红色湘鄂西)、刘心源路(洪林大道-芙蓉大道)北延线桥梁及汪沟渠挡土墙工程等10个招投标建设项目,截至审计日,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中:已完工项目7个、在建项目3个。二是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洪湖市职业培训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10月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2019年和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水改项目、兴业小区户表安装工程等6个政府投资项目,2021年底前均已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10月,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五)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未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2019年至2022年,30个单位采购空调235台、热水器3台,均为非节能环保产品,金额82.86万元。二是未在定点企业采购和未履行采购备案手续。2022年1个单位未在定点协议供应商处购置计算机设备等1.32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2.城市垃圾处理费清收不力。截至2022年底,主管部门清收不力,对7个单位的城市垃圾处理费16.95万元未追缴到位。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力。截至2022年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后在建设银行、湖北银行、农商银行3家银行开设存款专户,未按规定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未按规定定期向业主公示资金收支存情况,资金管理未做到公开、透明。

4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执行不严。一是乡镇化债方案未实行审核备案制。未按照《洪湖市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乡镇结合目标任务落实化债步骤、措施,未开展乡镇化债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省财政厅于2022年1月13日下达2021年化解村级债务奖励转移支付资金430万元,绩效目标要求2022年底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实际于2023年2月拟定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3月31日才落实指标额度到各乡镇。

(六)民生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效益。截至审计日,就业补助资金余额达1261.61万元,未积极推动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2审核不严多发放培训补贴。2021年至2022年,向民营定点培训机构多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7.81万元,向学员多发放培训生活补贴9.54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为了促进全市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提出如下建议:

(一)注重预算编制科学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准确把控本年收支预测,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时下达资金指标,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二)推动政策措施落地,提升资金使用质效。进一步压实部门政策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精准把握和领会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文件精神,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将资金申报资料审核与实地查验相结合,并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早落地、早见效。

(三)优化国有资产配置,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资产配置应当做到有计划、有预算,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出租资产应当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及时足额收取国有资产收益。健全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做到系统数据、资产账簿、实物三者相符。

(四)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做到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区分问题类型,明确整改期限,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漏洞、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缺陷,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整改一项、提升一片的目的。

本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扛牢“为国而审、为民而计”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保驾护航。



洪湖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违纪违规问题统计表(一)

编制单位:洪湖市审计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问题类型

少编预备费预算

土地出让收入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指标未及时下达

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库

1

2

3

4

市级财政

3718.16

3257.57

现象

现象

460.59


洪湖市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违纪违规问题统计表(二)

编制单位:洪湖市审计局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合计

预算编制与

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工程管理情况

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民生资金管理

情况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

财务管理不规范

资金管理不规范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未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城市垃圾处理费清收不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力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执行不严

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效益

审核不严多发放培训补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2984.58

75.11

84.4

117.4

874.25

现象

现象

23.33

现象

84.18

16.95

现象

430

1261.61

17.35

市财政局

434.92

 

 

3.88

 

 

 

现象

 

1.04

 

 

430

 

 

1

市财政局

434.92

 

 

3.88

 

 

 

现象

 

1.04

 

 

43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45

 

24.28

25.17

 

现象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45

 

24.28

25.17

 

现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14.19

75.11

60.12

 

 

 

 

 

现象

 

 

 

 

1261.61

17.35

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80.22

11.59

7.02

 

 

 

 

 

 

 

 

 

 

1261.61

 

2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5.72

13.82

14.55

 

 

 

 

 

 

 

 

 

 

 

17.35

3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8

8.8

 

 

 

 

 

 

 

 

 

 

 

 

 

4

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5.59

5.59

 

 

 

 

 

 

 

 

 

 

 

 

 

5

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

14.49

14.49

 

 

 

 

 

 

 

 

 

 

 

 

 

6

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

4.81

4.81

 

 

 

 

 

 

 

 

 

 

 

 

 

7

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35.6

16.01

19.59

 

 

 

 

 

 

 

 

 

 

 

 

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镇服务中心

18.96

 

18.96

 

 

 

 

 

 

 

 

 

 

 

 

9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现象

 

 

 

 

 

 

 

现象

 

 

 

 

 

 

市民政局

837.12

 

 

1.94

823.36

 

 

11.82

 

 

 

 

 

 

 

1

市民政局

837.12

 

 

1.94

823.36

 

 

11.8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6.41

 

 

86.41

 

 

 

 

现象

 

 

现象

 

 

 

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6.41

 

 

86.41

 

 

 

 

现象

 

 

现象

 

 

 

市交通运输局

1.17

 

 

 

 

 

 

 

 

1.17

 

 

 

 

 

1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1.17

 

 

 

 

 

 

 

 

1.17

 

 

 

 

 

市发展和改革局

现象

 

 

 

 

 

现象

 

 

 

 

 

 

 

 

1

市粮油总公司

现象

 

 

 

 

 

现象

 

 

 

 

 

 

 

 

中共洪湖市委老干部局

现象

 

 

 

 

现象

现象

 

 

 

 

 

 

 

 

1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现象

 

 

 

 

 

现象

 

 

 

 

 

 

 

 

2

中共洪湖市委老干部局

现象

 

 

 

 

现象

 

 

 

 

 

 

 

 

 

市卫生健康局

50.89

 

 

 

50.89

现象

现象

 

 

 

 

 

 

 

 

1

市第二人民医院

现象

 

 

 

 

 

现象

 

 

 

 

 

 

 

 

2

市妇幼保健院

现象

 

 

 

 

 

现象

 

 

 

 

 

 

 

 

3

市中医医院

50.89

 

 

 

50.89

 

 

 

 

 

 

 

 

 

 

4

市血吸虫预防控制所

现象

 

 

 

 

现象

 

 

 

 

 

 

 

 

 

市文化和旅游局

11.19

 

 

 

 

现象

现象

11.19

 

 

 

 

 

 

 

1

市人民剧场

现象

 

 

 

 

 

现象

 

 

 

 

 

 

 

 

2

市体育运动中心

11.19

 

 

 

 

 

现象

11.19

 

 

 

 

 

 

 

3

市图书馆

现象

 

 

 

 

现象

 

 

 

 

 

 

 

 

 

4

市群众艺术馆

现象

 

 

 

 

现象

 

 

 

 

 

 

 

 

 

5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象

 

 

 

 

现象

 

 

 

 

 

 

 

 

 

十一

市商务局

现象

 

 

 

 

 

现象

 

 

 

 

 

 

 

 

1

市商务局

现象

 

 

 

 

 

现象

 

 

 

 

 

 

 

 

十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象

 

 

 

 

 

现象

 

 

 

 

 

 

 

 

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象

 

 

 

 

 

现象

 

 

 

 

 

 

 

 

十三

市水利和湖泊局

0.32

 

 

 

 

 

现象

0.32

 

 

 

 

 

 

 

1

市水利和湖泊局

0.32

 

 

 

 

 

 

0.32

 

 

 

 

 

 

 

2

新滩镇水利管理站

现象

 

 

 

 

 

现象

 

 

 

 

 

 

 

 

3

乌林镇水利管理站

现象

 

 

 

 

 

现象

 

 

 

 

 

 

 

 

十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象

 

 

 

 

 

现象

 

 

 

 

 

 

 

 

1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现象

 

 

 

 

 

现象

 

 

 

 

 

 

 

 

十五

市农业农村局

现象

 

 

 

 

现象

现象

 

 

 

 

 

 

 

 

1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现象

 

 

 

 

现象

 

 

 

 

 

 

 

 

 

2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现象

 

 

 

 

 

现象

 

 

 

 

 

 

 

 

十六

市教育局

36.81

 

 

 

 

 

现象

 

 

36.81

 

 

 

 

 

1

市教育局

1.18

 

 

 

 

 

 

 

 

1.18

 

 

 

 

 

2

汊河镇中心学校

10.82

 

 

 

 

 

 

 

 

10.82

 

 

 

 

 

3

市第一中学

9.27

 

 

 

 

 

 

 

 

9.27

 

 

 

 

 

4

沙口镇中心学校

7

 

 

 

 

 

 

 

 

7

 

 

 

 

 

5

万全镇中心学校

2.97

 

 

 

 

 

 

 

 

2.97

 

 

 

 

 

6

乌林镇中心学校

5.57

 

 

 

 

 

 

 

 

5.57

 

 

 

 

 

7

燕窝镇小学

现象

 

 

 

 

 

现象

 

 

 

 

 

 

 

 

十七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17.93

 

 

 

 

 

现象

 

 

0.98

16.95

 

 

 

 

1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0.67

 

 

 

 

 

 

 

 

0.67

 

 

 

 

 

2

市市容环境服务中心

16.95

 

 

 

 

 

 

 

 

 

16.95

 

 

 

 

3

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0.31

 

 

 

 

 

现象

 

 

0.31

 

 

 

 

 

十八

新堤街道办事处

0.4

 

 

 

 

 

现象

 

 

0.4

 

 

 

 

 

1

新堤街道办事处

0.4

 

 

 

 

 

现象

 

 

0.4

 

 

 

 

 

十九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象

 

 

 

 

现象

 

 

 

 

 

 

 

 

 

1

经济开发区财政所

现象

 

 

 

 

现象

 

 

 

 

 

 

 

 

 

二十

大沙湖管理区委员会

1.91

 

 

 

 

 

 

 

 

1.91

 

 

 

 

 

1

大沙湖管理区财政所

1.91

 

 

 

 

 

 

 

 

1.91

 

 

 

 

 

二十一

燕窝镇人民政府

3.01

 

 

 

 

 

 

 

 

3.01

 

 

 

 

 

1

燕窝镇财政所

0.9

 

 

 

 

 

 

 

 

0.9

 

 

 

 

 

2

燕窝镇人民政府

2.11

 

 

 

 

 

 

 

 

2.11

 

 

 

 

 

二十二

曹市镇人民政府

2.91

 

 

 

 

 

 

 

 

2.91

 

 

 

 

 

1

曹市镇财政所

0.56

 

 

 

 

 

 

 

 

0.56

 

 

 

 

 

2

曹市镇人民政府

2.35

 

 

 

 

 

 

 

 

2.35

 

 

 

 

 

二十三

峰口镇人民政府

4.08

 

 

 

 

现象

 

 

 

4.08

 

 

 

 

 

1

峰口镇财政所

0.95

 

 

 

 

现象

 

 

 

0.95

 

 

 

 

 

2

峰口镇人民政府

3.13

 

 

 

 

现象

 

 

 

3.13

 

 

 

 

 

二十四

府场镇人民政府

0.3

 

 

 

 

 

 

 

 

0.3

 

 

 

 

 

1

府场镇财政所

0.3

 

 

 

 

 

 

 

 

0.3

 

 

 

 

 

二十五

黄家口镇人民政府

1.1

 

 

 

 

 

 

 

 

1.1

 

 

 

 

 

1

黄家口镇财政所

0.55

 

 

 

 

 

 

 

 

0.55

 

 

 

 

 

2

黄家口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0.55

 

 

 

 

 

 

 

 

0.55

 

 

 

 

 

二十六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1.97

 

 

 

 

 

 

 

 

1.97

 

 

 

 

 

1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1.97

 

 

 

 

 

 

 

 

1.97

 

 

 

 

 

二十七

螺山镇人民政府

2.1

 

 

 

 

 

 

 

 

2.1

 

 

 

 

 

1

螺山镇财政所

1.19

 

 

 

 

 

 

 

 

1.19

 

 

 

 

 

2

螺山镇人民政府

0.91

 

 

 

 

 

 

 

 

0.91

 

 

 

 

 

二十八

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1.35

 

 

 

 

 

 

 

 

1.35

 

 

 

 

 

1

瞿家湾镇财政所

1.1

 

 

 

 

 

 

 

 

1.1

 

 

 

 

 

2

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0.25

 

 

 

 

 

 

 

 

0.25

 

 

 

 

 

二十九

沙口镇人民政府

7.67

 

 

 

 

 

 

 

 

7.67

 

 

 

 

 

1

沙口镇人民政府

7.67

 

 

 

 

 

 

 

 

7.67

 

 

 

 

 

三十

万全镇人民政府

5.34

 

 

 

 

 

 

 

 

5.34

 

 

 

 

 

1

万全镇人民政府

5.34

 

 

 

 

 

 

 

 

5.34

 

 

 

 

 

三十一

乌林镇人民政府

0.96

 

 

 

 

现象

 

 

 

0.96

 

 

 

 

 

1

乌林镇财政所

0.96

 

 

 

 

现象

 

 

 

0.96

 

 

 

 

 

三十二

戴家场镇人民政府

11.08

 

 

 

 

 

 

 

 

11.08

 

 

 

 

 

1

戴家场镇人民政府

11.08

 

 

 

 

 

 

 

 

11.08

 

 

 

 

 

三十三

市湖源水务有限公司

现象

 

 

 

 

 

 

 

现象

 

 

 

 

 

 

1

市湖源水务有限公司

现象

 

 

 

 

 

 

 

现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汪德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德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变更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汪德旺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汪德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8月25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8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邱正东洪湖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洪洪湖市发改局局长职务。

一、决定任命:

刘会堂为洪湖市教育局局长;

金华斌为洪湖市发改局局长。

免去:

陈永志、刘鸿儒、何欢、王海章、邹咪、李纯、雷艳舞、叶军、詹征、谢作志、万平玉、黎汉清、崔勇、杨少雄、王林、邓志军、黎海、胡红霞、曾素芬、刘汉钊、李汉桥、杨德毅、李艳、李大军、严新龙、李鹏、陈祚华、朱登全、李华谋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刘川、朱梦洋、陆华坤、乔雯、曾华松、刘义、丁智华、赵江新、邹雄、柳先淼、赵伟、刘华南、石继伏、刘萍、唐良学、尹建文、颜学德、周菊芳、彭秋菊、杜海洋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刘会堂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刘会堂同志任市教育局局长;

金华斌同志任市发改局局长;

免去邱正东同志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洪同志市发改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3年8月9日

洪湖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议 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对刘川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刘 川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梦洋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陆华坤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乔 雯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华松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义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智华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江新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邹 雄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柳先淼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伟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华南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继伏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萍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良学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建文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颜学德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菊芳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秋菊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海洋同志为市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 除:

陈永志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鸿儒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何 欢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海章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邹 咪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 纯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雷艳舞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叶 军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詹 征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谢作志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万平玉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黎汉清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崔 勇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少雄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 林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邓志军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黎 海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红霞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曾素芬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汉钊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汉桥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德毅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 艳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大军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严新龙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 鹏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陈祚华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朱登全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华谋同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请 予 审 议。

院长:郭鹏

2023年8月25日

供职报告

刘会堂

(2023年8月25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我叫刘会堂,男,汉族,洪湖龙口人,197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沙口镇、新滩镇、老湾乡、峰口镇、龙口镇、洪湖市环境保护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工作,历任峰口镇镇长,龙口镇党委书记,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这次我被组织提名为洪湖市教育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充分体现了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我深感荣幸,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惜,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夯实理论之基、补好精神之“钙”,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领会好、落实好;坚定不移地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坚定不移地以人民为中心,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书本学习,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管理,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一心一意办好洪湖教育。

二、严格依法办教,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办教、依法治学、民主决策,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狠抓作风建设和师德建设,大力整治作风懒散、师德失范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树立不忘初心、为人师表、潜心育人、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扎实、品德高尚的优秀教师队伍,推动洪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责任担当,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为目标,不畏矛盾,不惧困难,勇于担当,强力作为。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为洪湖教育长远发展夯实根基;大力推进学校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切实建强教师队伍;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推进课堂改革,确保教育质量争先进位;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新校园。

四、坚持清正廉洁,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加强党性修养,坚持自省、自警、自律,淡泊名利,胸怀坦荡,清清爽爽做事。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常怀敬畏之心,认真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记使命职责,不忘初心,不负重托,咬定奋斗目标,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

各位领导,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教育发展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如果我能有幸肩负教育局局长的重任,我将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全社会的监督支持下,理清思路,咬定目标,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为洪湖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金华斌

(2023年8月25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金华斌,1975年12月出生,湖北洪湖人,大学文化。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2014年7月先后任新滩镇民建闸小学教师、新滩镇小学校长、新滩镇中心学校校长、新滩镇文卫总支副书记;2014年7月—2022年6月先后任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副局长;2022年6月—2023年7月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23年7月至今任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承蒙组织的厚爱与信任,提名我为市发改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感到十分的荣幸,衷心感谢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关心培养,我将在新的起点上切实履行好新的职责和使命,推动全市发改工作开创新局面。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始终把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始终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坚定目标,不断提升发展质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使命,凝聚“三命共识”,保持“三劲齐发”,精准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聚力聚焦“三大百亿产业、三大百亿园区”,接续打好“四大会战”,高质量完成好稳增长、项目建设、争资争项、粮食安全、物价稳定等重点任务,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全力做好中、省、荆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的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实工作,不断推动经济实现量的较快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三、始终把接受监督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意识,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理解和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发改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要活动,将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到场指导,对人大议案、常委会交办件和人大代表平时视察、调查、检查中对发改工作提出的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

四、始终把廉洁自律融入工作生活,不断强化底线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蚀,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筑牢抵御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防线,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如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倍加珍惜,倍加努力,严格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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