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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7月28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

会议首先依序听取了市发改局局长陈洪、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张三友、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了审议好上述三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审查组,对三个报告所述内容进行了审查。

会议依序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肖云毅,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民,市人大财经委委员钟华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三个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肖云毅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民所作的关于批准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决议和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财经委委员钟华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文旅局局长金鹏来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洪湖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盛磊夫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正勇代表院长郭鹏所作的洪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所作的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会议根据毛绪亮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王巍辞去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毛绪亮、王巍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代表主任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受市长林继军委托,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正勇受法院院长郭鹏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免去彭端阳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易重兵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刘仁学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彭端阳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易重兵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均君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裔婷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毛绪亮洪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刘富琼洪湖市司法局局长职务、胡晓林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罗国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胡晓林为洪湖市司法局局长,万山红为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任命李丽芬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何腾英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肖雯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彭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陈文婷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王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齐彩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和22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旅局以及14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沙口镇、瞿家湾镇、汊河镇人大主席,滨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张群安 杨志雄

董本福 杨君彭端阳 卢茂林白大建

刘民许先华肖云毅吴永善汪德旺

张志远张献忠陈邦武 易重兵钟华

郭莉谈文莉黄丽霞 盛磊夫崔巍

谢伟路顺谭敏戴百刚

缺席:刘经高 周祖山赵恒赋 胡修安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市政府持续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投资支撑有力有效;三大产业加快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品质不断提升;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民生保障不断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会议指出,当前洪湖经济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投资增长缺乏后劲、重大项目库存不足、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较少、消费市场持续下滑、要素保障不足、项目推进不快、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变窄等问题。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抢抓政策叠加机遇期,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财政、金融、稳产业链供应链、促进消费和有效投资、保障能源安全、保障基本民生等6方面33条举措和湖北省稳经济133条工作举措,加强和上级部门对接,推动降成本、拓市场、扩融资政策落实落地,着力稳住经济基本面。坚定信心,保持战略定力,紧盯发展目标,加强形势跟踪分析和走势研判,强化政策预研储备,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强化重大项目牵引,充分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树牢“项目为王”的理念,加强项目建设情况动态监测、精准对接,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一批成熟的项目。全力确保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工程、武松高速洪湖段、西部水厂等省市重点项目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产业发展能级,并滚动做好项目储备,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有效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1+2+1”产业链,精准锁定目标开展工作,努力拓展新的增长动力源。

(三)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帮助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聚焦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培育更多链主企业,激发催生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不断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更多财力用于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让群众的向心力更加凝聚。坚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完善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联动机制,促进城乡居民稳步增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扶持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改善。不断提升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促使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互促共进。

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报告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和激烈竞争的周边发展态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荆州市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目标,盯紧抓实“四个一批”,远谋近施“五个重大”,聚焦聚力“八大竞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整体经济运行平稳,各项政策加快落实。

主要指标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7.88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31.34亿元、51.40亿元和65.14亿元,同比增长4.3%、8.0%、2.3%;产业结构由2021年同期的21.3:32.3:46.4调整为21.2:34.8:44.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6%,比荆州平均增速高0.8个百分点,增速居荆州第4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43亿元,同比增长16.4%,增速居荆州第7位。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18亿元,同比增长4%,增速居荆州第4位;实现财政总收入11.29亿元,同比下降8.6%,增速居荆州第5位;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12亿元,同比下降3.1%,增速居荆州第6位。各项政策加快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省、荆州关于“五个重大”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成立落实“五个重大”和一揽子政策领导小组,研究梳理相关政策要点,结合洪湖实际,形成了洪湖本地化任务清单。建立了周调度和月调度工作机制,市主要领导、分管市领导定期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对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积极促进政策效应加快释放。

(二)三大产业加快发展,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工业经济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理念,筑牢工业经济基本盘。1-6月,全市工业用电量3389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78%,其中大工业用电量完成2364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3%。全市15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26.12亿元,同比增长20.14%,工业总产值比2021年同期增加24.16亿元。完成工业性投资31.33亿元,同比增长21.3%,完成全年目标的52.2%。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完成13.76亿元,同比增长44.9%,完成全年目标的55%。全市新入库工业投资项目49个,总数达111个,总投资36.24亿元。农业生产增产增效上半年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61.59亿元,同比增长10.72%,占荆州下达目标产值任务的61.59%。扎实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1-6月,完成早稻播种面积8.5万亩,再生稻播种面积30万亩。全市生猪出栏17.2万头,同比增长33.2%。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县市级竣工验收,2021年7.25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施工总量60%;2022年7.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设计招标,预计年内开工建设。第三产业平稳运行上半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65.14亿元,同比增长2.3%。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18亿元,同比增长4%,增速据荆州第4位。其中限上企业零售额22.27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居荆州第5位。全域旅游不断深化,洪湖市成功入选湖北省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单位,瞿家湾老街、珂里村正式申报创建3A景区,洪湖湿地生态园顺利通过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4A景区评定验收。文旅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上半年年实现旅游接待302万人次,同比增长20%,实现旅游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19%。

(三)项目建设推进有力,有效投资持续扩大。

项目建设加速推进。上半年,我市成功举办2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共开工重点项目43个、总投资241.7亿元,圆满完成荆州市二季度重大项目洪湖观摩拉练活动,拉练项目7个。1-6月,共签约招商项目50个,完成全年任务的71.4%,合同引资额274.13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88.4%。全市各类重点项目140个,总投资754.95亿元,其中纳入2022年调度的重点项目108个,总投资524.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0.04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80.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的53.7%;建成投产项目20个,占年度投产项目任务的76.9%。跑项争资成效明显。聚焦跑项争资,围绕国家重点支持方向,结合洪湖实际,持续推进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截至目前,共储备各类项目203个,总投资668.83亿元,目前已有35个项目进入国家库、85个进入省级库;全市共争取各类资金22.03亿元,涉及住房保障、农村综合改革、生态环保、水利交通、乡村振兴等领域,滚动谋划专项债42个,总投资144.16亿元,拟发行专项债券80.55亿元。目前已成功发行5个专项债券,发行金额3.34亿元。

(四)开放创新步伐加快,发展活力持续迸发。

创新动能不断增强。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上半年完成第一批8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有望达到10家。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03家,占上年度全年完成数的107.29%。强化产学研合作,深入对接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长江大学,举办产学研对接会3次。鼓励申报科技项目创建创新创业平台,组织申报省重点计划研发项目1项、“揭榜制”项目1项,推荐申报荆州市“星创天地”2家、荆州市“众创空间”1家,成功签约“科技副总”1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对标全国一流、全省最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双千”服务,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全天候、全地域、全方位、全要素、全流程保障。实施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工程,推进“个转企、小进规、规改股”。上半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8003户,完成全年目标的72.8%。其中新增企业1568家,完成全年目标的76.5%;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8户,完成全年目标的25%;新增个体工商户6397户,完成全年目标的71.47%。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截至6月底,全市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27.09亿元,同比增长13.7%,完成全年目标的71%。

(五)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城乡品质持续提升。

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完善县城规划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初步成果。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开工2022年52个老旧小区改造。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15万元,已完成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正在实施47个老旧小区改造,共涉及123栋2877户,建筑面积28.38万平方米。围绕黑臭水体治理,已对9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定期对百里长渠、望江渠等沟渠进行清理,保证内河、沟渠水质好转,河渠岸线环境整洁。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截至6月底,洪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8%,在荆州各县市区位居第一;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位居荆州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位居荆州第二。上半年,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长江水质常年达标,处于二类水质标准,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达标率100%。洪湖大湖水质已经没有劣五类水体,五类水体整体呈现逐步减少趋势。

(六)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民生保障持续增强。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稳就业举措。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80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821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735人。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3场,现场达成就业意愿3086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71人,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1703人次,发放补贴291.36万元。社会保障有效落实。上半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3.6万人,总体覆盖率达100%;各项养老保险累计征收5.2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14.71亿元。失业保险征收564.3万元,参保人数为1582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49.45%,工伤保险征收192.3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36.27%。民生事业加快发展。持续推进教育提质行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汊河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新建项目和瑞湖世家幼儿园、瞿家湾镇中心幼儿园、汊河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加快建设。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84.7%。健康洪湖建设深入推进,首期建成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两个一级急救站和峰口、沙口、大同、大沙等四个乡镇卫生院的二级急救站,改扩建洪湖市中医院,有序推进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全市医疗救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在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下,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趋稳,同时一些矛盾和困难依然存在:一是稳经济增长压力加大。大项目数量不足,库中在建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仅有8个,5个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新入库项目中,5000万以上项目仅33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4个。可以调度的实物工程仅107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较少,工业项目剩余库存仅有35.5亿元,工业经济仍待进一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类项目较少,经济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二是要素保障不足。融资环境趋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土地资源供给与项目落地需求之间矛盾较为突出,现有土地资源存余不多,导致部分项目难以落户。企业人才短缺,特别是高级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常年紧缺。三是社会民生服务供给水平不高我市财力相对薄弱,但民生改善、配套投入等刚性需求不断加大,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教育、卫生等领域相对较少;农民收入增速保持高位增长存在一定压力,交通对外通行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均需要在下一步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经济发展主要工作措施

(一)聚焦产业提质,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一是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升级。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着力做大优势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做优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洪湖实际,强化产业链研究,着力在关键节点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支持电商发展,推动商贸业态集聚,加快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紧抓重点企业培育和企业上规上限工作,引导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发展。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10月份完成2021年全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内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场施工。加快大基地建设,围绕3家国家级和1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基地,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二)聚焦投资拉动,高强度加快项目建设。一是着力加快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情况动态监测、精准对接,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下半年,全力确保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工程、武松高速洪湖段、西部水厂等省市重点项目进度,实现更多实物工作量,提高产业发展能级。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持续对32个续建项目、48个新开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管理,确保应开尽开。全面梳理“三区三线”重点项目清单,解决项目用地难题。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三)聚焦开放创新,高层次打造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开放合作。推动重特大项目签约落户,确保全年引进10亿元以上重特大项目不少于10个。聚焦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梳理一批适合在洪湖发展的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实施精准对接,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链做大做强。二是强化环境优化。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不见面审批”业务流程标准化、协同化与便利化,推行“证照分离”“减证便民”等改革,提高审批便利度;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加快推进建设领域“六多合一”工作,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

(四)聚焦生态保护,高品位促进城乡融合。一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持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抓好城乡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强化生态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和峰值目标管理,稳步提升碳汇能力。

(五)聚焦民生改善,高水平发展社会事业。一是切实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稳岗扩就业政策体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优化社保体系,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保卡覆盖面。二是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不断扩大教育学位资源;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对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与供给体系。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加强矛盾化解和治安管控,维护社会安定。加强源头管控,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和打非治违活动,着力解决老旧危房、道路交通、油气管网、仓储库区等领域的顽瘴痼疾。扎实做好粮食、能源安全生产和稳产保供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宏观形势复杂多变,内部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比较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勠力同心,顽强拼搏,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新阶段“三个洪湖”而努力奋斗!

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肖云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等严峻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呈现趋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六个持续”:政策效应有效释放,经济运行持续平稳;三大产业加快发展,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项目建设有力推进,有效投资持续扩大;创新动能不断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城乡品质持续提升;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国内外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资源要素约束趋紧、消费市场持续下滑、产业链短且大多处在价值链中低端、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不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足、社会民生服务供给水平不高、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等,这些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关于洪湖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加速赶超,力争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人大财经委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定不移落实中央、省、荆州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确保项目尽早落地见效。多措并举提振消费,巩固扩大基础性消费、升级类消费,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全面激发城乡消费活力。精准有效实施减税降费、减负降本政策,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不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二)聚焦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使创新成为推动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锚定“1+2+1”现代产业集群不动摇,夯实农副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优势产业,推进汽车零部件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三大工业园区建设,补齐园区基础设施薄弱和配套不足短板,做好稳链补链强链工作,着力提高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充分释放高质量发展强大动能。

(三)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找差补短,探索创新。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促进要素流动和高效配置,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四)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精准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措施,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推进法治洪湖、平安洪湖、美丽洪湖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树牢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细致排查解决各领域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全市安全水平。密切关注金融、房地产、政府性债务等方面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化解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减税降费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入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努力适应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政府过苦日子、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民生支出保障,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2021年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有效拓展财政职能,充分发挥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努力抓好财政增收。要紧盯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要全力以赴做好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和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筹措可用财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要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底线,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加强政策研究,努力开源节流,全面清理各类结余资金,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有效应对疫情等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牢固树立“过苦日子、过紧日子”思想,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坚持有保有压,真正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三)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格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执行中需做出调剂变化的,必须按照程序审批。要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要积极组织调度资金,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

(四)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严格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约束力。规范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邀请人大代表和专家参与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五)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抓好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围绕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资金使用、偿还能力等,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全过程管理,统筹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定期排查可能存在风险的专项债项目,研究制定处置措施。

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

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5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3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7394万元,新增地方债券44041万元,政府置换债券21870万元,调入资金9818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725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4169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2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340万元,债务还本22102万元。

以上公共财政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88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79506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13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439万元,上年结余35635万元,调入资金296万元,专项债券29000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73253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5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380万元,调出资金29290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25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4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55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本级收入纳入地方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不包括省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荆州市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561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6404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0706万元,其他收入832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8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6433万元,其他支出1839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1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存6977万元。

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尽管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承受着较大运行压力,财政收入增幅出现一定回落,但已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在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大背景下,国库资金始终坚持有保有压,基本托住了“六稳”和“六保”,保证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2919万元,占全年目标192880万元的58.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6%,但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7269万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3.5%,但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9%;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56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 %。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231万元,占全年目标115880万元的61.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1%,但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8.1%。地方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

上半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仅超额完成了荆州市下达的入库目标,而且实现了“收入硬过半、可比增幅不低于一季度”的预期目标。在荆州市9个县市区中,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进度居第1位,同比增幅居第5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居第2位,增幅居第6位。

2.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17817万元,占年初预算525757万元的60.4%,较同期增长6%。在荆州市区9个县市区中,支出规模和进度均居第1位。省下达我市直达资金130057万元,已支出89748万元,进度达69.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865万元,占年初预算155000万元的5.07%,同比减收44965万元,下降8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83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重为99.57%,同比减收44179万元,下降84.9%。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33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932万元,占年初预算6500万元的91.26%,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167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37%。其中:

1、上级统筹管理的基金收入149450万元,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3556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13297万元,其他收入587万元。

2、本级财政管理的基金收入52223万元,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3322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8994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09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4%。其中,上级统筹管理的基金支出165106万元,本级财政管理的基金支出55829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上半年社保基金缺口13549万元。

上半年财政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1、税收有“起”有“落”

上半年的税收入库在时序上存在较大的不均衡性(见下图)。一季度占比近70%,二季度入库总量不到元月的70%。主要原因:一是元月份入库上年结转税收1.2亿元,二是二季度加大留抵退税力度。上半年全市留抵退税总额近1.8亿元,几乎都是在二季度办理的。

2022年上半年税收分月入库情况表

(单位:万元)

2、支出不“跌”反“涨”

在上半年财政收入下降的时候,我市财政支出并没有随之下跌,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其主要原因:一是目前县市财政的预算支出以刚性的“三保”资金为主,二是为稳定经济增长,国家有关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在上半年落实落地。上半年的财政支出,工资运转类支出占26%,绝大部分属于中省直达资金、债券资金和其他民生项目资金。

3、库款有“减”有“增”

结合近五年的上半年国库资金分析(见下表),今年上半年洪湖市国库资金来源总量35.6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7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1%,为近年来最少;而政府债券资金9.33亿元,为近年来最多,其中新增债券资金7.39亿元,比去年全年新增债券资金增加了20%。主要原因是今年加快债券发行,上半年到位债券资金相当于去年全年债券资金的总量。

4、后期“喜”中有“忧”

下半年,随着退税政策等因素对收入影响程度的减弱,预计下半年财政收入将恢复稳定增长。但数据好看未必日子一定好过!疫情影响下的减收增支因素不能忽视。一方面,今年我市计划土地出让收入15亿元,但上半年仅完成0.79亿元,从目前形势来看下半年很难有根本改变,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面临巨大缺口;另一方面,持续散发性疫情导致上半年疫情支出近2亿元,加上落实绩效工资奖励政策及各类稳增长措施带来新的增支因素,加剧了地方财政运行负担。因此,牢固树立长期过苦日子过紧日子思想,强化增收节支措施,将是下半年财政工作的重点。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下一阶段,财政部门既要落实新的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又要全力兜牢“三保”底线,还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抓收入,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紧盯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认真分析税源结构及增减收因素变化,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力以赴做好财源建设工作,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服务,积极培植税源,完善征管手段,创新征管模式,确保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和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筹措可用财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保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集中有限的财政资源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配置,向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倾斜;促进财政投入方式由直接投资向间接支持转变,通过做强产业基金、做大担保业务、支持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我市重大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加快专项债券发行,推动项目落实落地;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担保等政策工具,打好“组合拳”,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支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守底线,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避免资金沉淀闲置。持续防范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稳妥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和跟踪机制,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探索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及风险防范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政策制定的事前绩效评估论证,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四)强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严格财政资金审批“四问”,凡是“无政策依据、无实施理由、无可靠资金来源、无明显绩效”的资金申请,一律不予安排资金执行。不折不扣落实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增长,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严禁违反规定乱开支出口子。

(五)促改革,推动预算规范管理。深入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逐步实现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财务报告等全生命周期、全业务流程管理。探索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质增效,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应用,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削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等诸多因素的影响,2022年财政运行格外艰难。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再鼓干劲、再出举措,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

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5月,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预算审查专家库成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2021年财政决算进行了专项审查。会前,我们对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两次的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财政决算审查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5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3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7394万元,新增地方债券44041万元,政府置换债券21870万元,调入资金9818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4169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2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340万元,债务还本2210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79506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713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7325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25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4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55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本级收入纳入地方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05613万元,支出总量98636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存6977万元。

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相比较,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决算数均略有差异,主要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决算汇总期间作出的调整,决算报告已进行说明。

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2021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减税降费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入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努力适应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政府过苦日子、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民生支出保障,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2021年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同时,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2021年本级决算中,反映出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非税待结算收入过大,财政统筹资金不实,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差异较大,预算追加资金过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

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查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落实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正确面对宏观经济环境趋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调度,倾力保障民生,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2022年1—6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29亿元,占年初预算19.29亿元的58.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2亿元(其中,地方税收完成5.56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56亿元),占年初预算11.59亿元的61.5%。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8亿元,占年初预算52.58亿元的60.4%。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0.79亿元,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5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17亿元,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09亿元。

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通过《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有效拓展财政职能,充分发挥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全面规范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切实改进预算工作,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努力抓好财政增收,切实保障重点支出。要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底线,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加强政策研究,努力开源节流,全面清理各类结余资金,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有效应对疫情等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真正树立“过苦日子、过紧日子”思想,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坚持有保有压,真正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二)严格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格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执行中需做出调剂变化的,必须按照程序审批。要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积极组织调度资金,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严格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约束力。规范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邀请人大代表和专家参与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抓好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围绕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资金使用、偿还能力等,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全过程管理,统筹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定期排查可能存在风险的专项债项目,研究制定处置措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审计部门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尤其是不断加强对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坚决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执行力,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整改问责制度和约谈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压紧压实政府、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综合施策、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对整改工作中出现措施不力、敷衍造假的部门和单位,要厘清责任,从严处理。

二、标本兼治,精细整改,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带共性的问题,深入剖析,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提高法纪意识,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运行效能,做到管理规范、决策精准、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过苦日子、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聚焦发展,转化成果,增强监督的可持续性。审计机关要特别关注重大政策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专项资金、重要民生事项等,把握法定职责,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发现问题,揭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规范健康发展。要通过大数据审计、全覆盖审计、研究性审计,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进而推动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将审计成果运用、转化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督促政策落实的重大举措、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对以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人民政府要在2022年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朱同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市审计局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地方工作要求,对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握总体、揭示问题、促进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指导思想,在把握市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安全性,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助推顽固问题解决,精准服务宏观决策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六稳三保”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各项改革,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稳中求进保增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上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大力清收财政出借资金和企业债务,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同时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进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增至143家、50家、96家,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21年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增长9%、5%,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破题前行推改革,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覆盖市乡村,“最多跑一次”等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企业开办“9210”标准全面实施,30个重点热点事项“一事联办”全面推行。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河湖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积极构建“制度+技术”的管理新格局。

——持之以恒惠民生,发展成果普惠共享。持续加大财政民生类项目投入,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出列。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改造提升项目超计划完成,高速公路里程跃居荆州第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学校全面“改薄提质”,办学条件极大改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三留守”关爱服务场所不断完善,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一、2021年市级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地方财政总收入情况

2021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70475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1726.41万元),较上年增长32.9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完成63114万元,较上年增长34.55%。

上划中央税收分项目看,增值税35757万元,同比增长16.54%;国内消费税51万元,同比增长325%;企业所得税21041万元,同比增长56.96%;个人所得税6265万元,同比增长123.19%。

(二)2021年市级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65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361万元(税收收入87501万元、非税收入198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7394万元,新增地方债券44041万元,政府置换债券21870万元,调入资金9818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725万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量641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2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34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1870万元,偿还国际组织借款本金232万元。

以上公共财政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88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79506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13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439万元,专项债券29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8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1000万元),调入资金296万元,上年结余35635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73253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5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380万元,调出资金29290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25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4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55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万元,上年上级补助收入结转7万元。本级收入纳入地方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结转下年。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1年,不包括省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荆州市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0561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6404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0706万元,利息收入90万元,转移收入707万元,其他收入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万元。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98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6433万元,转移支出375万元,其他支出1464万元,稳岗补贴支出121万元,上解支出243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本年结余6977万元。

二、市级财政管理的审计情况

2021年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预算的决议,认真执行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财政部门在保稳定、促发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完整、指标下达不及时、待结算非税收入过大等,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管理。2021年年初预算报表中,滨湖办事处财政所、龙口镇财政所、老湾乡财政所及府场镇财政所无非税收入,实际2021年专户利息收入26.13万元,乡镇财政所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部分项目指标下达不及时

据审计筛查,2021年186条共计35306.72万元项目指标于11月后下达(不含追加项目指标),当年均未使用。其中:当年及上年结转的本级预算项目指标49条,金额2649.2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指标137条,金额32657.47万元(含上年结转指标74条,金额14032.72万元),专项资金文件下达时间和市财政指标下达时间间隔过长。

(三)土地收入减少,基金收入短收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321000万元,2021年决算完成数179506万元,当年短收141494万元,决算完成数占年初预算数比例55.92%,其中主要是土地收入减收。

(四)待结算非税收入过大

2021年底,非税待结算收入科目余额23565.06万元,含非预算部门的结算资金,各部门未及时对账形成的待退资金,以及大部分应缴未缴国库的非税收入,以上资金长期滞留在该科目,未及时清理。

(五)收回出借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3292.91万元

收回历年出借的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存放在三个商业银行开设的委托贷款专户上,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21年底专户余额3292.91万元。

(六)财务核算不规范

市财政局在2020年5月将500万元存入洪湖农商行作为政担银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市财政局直接将其作为支出进行核算,未在总预算设立辅助账对该资金及其利息进行核算,截至2022年4月30日账户余额510.18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15个部门及乡镇区办事处的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以上部门及乡镇区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项目绩效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工作较上年有所规范,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情况如下:

(一)部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93.17万元,无预算支出27.39万元。

府场镇人民政府、市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等3家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情况。其中:府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22.53万元,市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2021年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无预算支出12.55万元。

2.财务管理不规范。

(1)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207.23万元。

曹市镇人民政府、府场镇人民政府、新滩镇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5家单位使用白条、自制收据或以职工名义开具的发票等报销费用,如曹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至2021年使用职工个人名义在税务代开发票,报销疫情防控物资费用12.03万元。

(2)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126.4万元。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残疾人联合会、新滩镇人民政府、曹市镇人民政府和府场镇人民政府等7家单位存在签字审批手续不全、无支出明细及附件等情况报销费用的问题,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至2021年无明细清单,无领用手续报销印制宣传品、业务用件等印刷费10.1万元。

(3)财务核算不规范390.32万元。

曹市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95.53万元、综合治理办公室资金94.79万元,共计390.32万元未按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一支笔制度,且未纳入镇机关账簿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4)往来款长期挂账7610.95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曹市镇财政所、府场镇财政所、府场镇人民政府、新滩经合区管委会和新堤街道办事处共7家单位7610.9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如:截止2021年12月底,新滩经合区管委会出借给武汉雪花秀置业有限公司1301.92万元和冠嘉科技有限公司(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3.7万元未收回。

(5)未按规定收取职工工会会费1.2万元。

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至2021年10月未向职工个人收取工会会费0.49万元,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同期未向职工个人收取工会会费0.71万元。

(6)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8.86万元。

新堤街道办事处2019年至2021年门面租金收入53.66万元,新滩镇财政所2020年财政专户利息收入5.2万元,截至2021年底,未缴入市非税账户。

3.资金管理不规范。

(1)滞留财政资金200万元。

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10月代市政府收取的湖北交投支付的青砂补偿资金200万元,应上交市财政,截至审计日,仍滞留在开发区总预算账户上。

(2)收入上缴不及时3.86万元。

市体育中心将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收到的场租费2.7万元未及时上缴,存放于单位职工手中,直至2021年1月11日才上缴非税。

市发展和改革局在2021年3月和6月分别开具自制收据,现金收取原职工2021年1至6月养老保险1.16万元,一直存放在出纳手中。

(3)支出款项未直达供应商10.95万元。

曹市镇财政所、新滩镇人民政府及市残疾人联合会共3家单位10.95万元支出未直达供应商,如曹市镇财政所2019年将村级土地平整建设项目工程质保金6.89万元转给个人,未直达给施工单位市忠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工资代发户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2年6月9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工资代发户余额0.66万元,包含2020年至2021年发放失败的个人工资福利0.25万元,社保退回的多缴养老保险单位部分0.41万元。资金长期滞留该账户,且账户余额未在单位账面反映。

(5)库存现金过大。

曹市镇中心学校2021年底库存现金16.38万元,为历年各下属学校留存的现金,2019年初下属学校并账统一核算时,未及时清理缴入中心学校银行基本户,留存于各学校出纳手中。

4.资金闲置19.5万元。

新堤街道办事处2021年3至4月收到乡镇综合文化站文体活动资金2万元、地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2.5万元,2020年12月收到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万元,合计19.5万元,截至2021年底,项目未实施,资金未分配使用。

5.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1)未在定点企业采购55.18万元。

一是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从江苏奥华家具有限公司采购会议室桌椅0.51万元,该供货企业不在办公家具定点协议供应商之列。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列支广告制作及印刷费54.67万元,供应商分别为洪湖市新堤天马广告经营部和洪湖市新创科广告有限公司,以上两家供应商均不在定点协议供应商之列。

(2)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435.4万元。

市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2020年和2021年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签订了2020年、2021年洪湖市精准扶贫保险框架协议书,金额分别为275.4万元和160万元,合计435.4万元。

6.违规使用银行账户。

2021年5月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展年检,要求市卫健局对账户名为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资代发户(账号4215602000442491)进行撤销。2021年9月至12月,市卫生健康局仍继续使用该账户,支付笔数16笔,支付金额1949.69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出租国有资产。

新滩镇人民政府将政府食堂承包给金玉汉经营并对外营业,2020年起至审计日止,新滩镇人民政府与金玉汉未签订任何书面承包合同且未收取租金。

2.违规签订租赁合同。

原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现并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将宿舍楼出租给洪湖市中医医院作为食堂使用,租期长达10年,2020年将原水产局楼顶平台出租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租期长达5年。以上合同租期均超过了规定的3年最长租赁期限。

3.固定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及纳入国资系统管理25.53万元。

(1)曹市镇人民政府、市残疾人联合会及市农业农村局禁捕办购入电脑、空调和打(复)印机等资产,共计25.53万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和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如曹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购入办公设备5.86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新堤街道办事处12间门面、移民小区5套住宅用房、原市服装厂住宅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且未纳入国资系统管理。

四、涉农资金的审计情况

(一)资金未直达供应商

2019年至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将增殖放流费用一次性全部支付给对应的中标供应商,其中的公证费、检验检疫费等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进行转付,未直达公证机构和检验检疫机构。

(二)放流鱼苗的种类与省厅要求不符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时,共放流草鱼、白鲢(鲢鱼)、花鲢(鳙鱼)、鳊鲂四种鱼苗1070万尾,金额40万元,未放流长吻鮠,与省级文件“经济物种不少于900万尾、30万元和长吻鮠不少于6万尾、10万元”的要求不符。

五、民生资金的审计情况

(一)体彩、福彩公益金无年初预算

市文旅局、市民政局未将体彩公益金、福彩公益金纳入年初预算,未按资金使用范围提出预算编制建议、组织预算执行、实施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

(二)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未履行公示制度

2019年至2021年,市民政局未主动向社会公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绩效评估等信息。

(三)未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业务协议书支付手续费用

2019年至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未与委托协议已到期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续签委托业务协议书,并按原委托业务协议书中归集资金1.5‰、贷款资金4%的比例支付手续费用。

(四)未采取竞争性存放的方式确定银行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未采取竞争性存放的方式,直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办理活期与定期储蓄存款业务,2019年至2021年期间定期储蓄存款额累计达62060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管理不规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基础资料录入不完整、不准确,且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未根据工作岗位分设操作权限。一是资料库中存在不同人员身份证号码相同,涉及15组共30人;二是身份证号码错误,有2680人身份证号码为连续15个1或者18个1;三是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账号安全性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均具备修改用户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系统数据安全隐患较大。

六、审计建议

为了促进全市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财政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收入征管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应减尽减、应征尽征,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科学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不必要支出,科学合理的编制支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强化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维护预算严肃性。

(三)加强绩效管理,提增资金使用质效。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二是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和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统筹用于重点支持领域,并严格资金分配使用审批流程,建立财经“一支笔”审批制度;三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流程绩效跟踪,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发挥资产运营效益。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管理,从预算编审、执行、处置等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对资产购置、处置进行考核评价,提高资源资产的使用效率,科学合理地确定资产购置计划安排。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严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制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五)强化主体责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加大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力度,着力遏制民生、项目建设等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完善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联动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本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在实干中寻良策、在攻坚中破难题,提升“经济体检”质效,加快推进洪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钟 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雄同志的带领下,于会前专门到市审计局听取和审查了《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市审计局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贯彻落实市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对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握总体、揭示问题、促进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指导思想,在把握市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安全性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助推顽固问题解决,精准服务宏观决策和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一)在项目统筹上,坚守“站高望远”。在市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洪湖市审计局一以贯之地树立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的理念,牢记为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思想,从微观入手放眼宏观,将服务寓于监督之中,使审计项目更具政治性和前瞻性。将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融合,本级审计与上级交办项目结合,通过融合式、嵌入式、“1+N”等方式实现审计项目安排的精准有效;通过“大项目”“多合一”等组织方式,打通项目之间的壁垒,推进各类审计项目协调互补,避免重复监督和监督盲区。

(二)在审计内容上,坚持“点面”兼顾。采取“数据先行、集中分析、全面覆盖、重点延伸”的方式,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技术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努力突破数据分析瓶颈,将数据筛选分析范围涵盖全市81家预算部门,以疑点为导向进行延伸核查,并将15个重点部门纳入重点审计对象。同时紧盯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助农政策落实、民生保障改善,政策跟踪落地等方面,力求做到审计内容全面,审计重点突出,审计效能显著。

(三)在组织方式上,树牢“一盘棋”意识。成立以财金科牵头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组,打破科室壁垒,采取“大兵团作战+小组分工合作”的组织方式,充分考虑审计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以及业务专长,统筹派兵布阵,同时根据审计进展,灵活调配审计人员突击“攻坚”。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的紧密配合,相互支持,信息共享,启发思维。

二、审计查明的突出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财务核算不规范。

(二)部分项目指标下达不及时。

(三)待结算非税收入过大。

(四)部门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现象仍然存在。

(五)法纪意识淡薄,审核把关不严,内控制度缺失,造成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然严峻。包括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财务手续不全、财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未入账、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等问题。

(六)涉农资金、民生资金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未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关于洪湖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查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科学编制预算,全面制定预算目标,细化量化预算指标,积极分析、跟踪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预防随意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使用,促进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完善财务收支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约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强化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项支出也应当全部纳入预算,严格审核各项支出、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和完善支出绩效考评制度,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三)加强资产全面监管,优化资产管理水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要立足公平合理、厉行节约、节能环保,严格执行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将国有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密切结合起来,根据资产存量确定增量,通过增量调解控制存量。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取得的收益,要及时收取并足额上缴国库,实行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权属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资产管理模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落实问题整改。要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应及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积极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对照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切实提升审计整改质量,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被审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和销号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效能结合起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力求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推动地区、部门、单位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金鹏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文旅产业整体迈上新的台阶。文旅产业发展目标明确,定位精准;项目建设呈现新态势,洪湖湿地生态园、金湾酒店、洪湖旅游港、环湖绿道项目一期先后建成投用,瞿家湾红色小镇建设全面铺开;向上争资争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旅游经济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恢复发展势头强劲,为实现洪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同时认为,当前我市文旅产业发展工作仍然存在不专、不精、不热的问题:即文旅产业缺乏专业市场主体、专业团队、专业人才,制约了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缺乏精品,层次不高;旅游市场缺乏引爆点,全民关注旅游、参与旅游的意识不强、氛围不浓。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全域旅游规划。要按照打造洪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标,以“一核(文旅新城)、一带(环湖旅游带)、四组团(红色旅游组团、温泉康养度假组团、民族风情体验组团、汉洪融合组团)”的布局定位洪湖旅游空间战略,做好旅游项目详规,结合洪湖旅游的资源、品牌现状,进一步充实文旅项目库,通过科学规划引领文旅产业发展,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加强文旅项目建设。目前我市旅游基础配套建设相对滞后。要重点围绕产品打造、基础配套等领域,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重点项目谋划一批、建设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盘活一批,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发展质量水平。要加快推进在建文旅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加强对重点项目调度力度,对在建的项目约定竣工时间,对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约定开工计划,确保项目能上的快上,能动工的快动工。发挥政府“筑巢引凤”作用,千方百计引进市场主体投资文旅项目。要强化资金整合,做好农业、水利、交通、乡村振兴等部门专项资金与旅游基础配套、景观提升相结合文章。

三、加大争项引资力度。要紧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等国家战略性项目,积极争取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文旅厅支持,力争项目进入国家级和省级规划。要重点争取省委省政府加大对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保护利用支持政策,力争湘鄂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进入国家战略,为我市旅游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要借鉴旅游发展先进县市经验,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平台公司作用,盘活旅游资源,积极引领旅游产业发展。坚持抓大与扶小并重,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学”旅游要素,加快发展一批特色鲜明、运营规范、竞争力强的演艺、住宿、美食、娱乐、购物等大型文化和旅游项目,构建大中小旅游项目协作配套、协同发展的文旅产业链。紧盯央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增强洪湖旅游核心吸引力。

四、加强宣传和品牌创建。充分利用抖音、小视频等各种现代媒体大力宣传洪湖旅游。2022年申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申报创建4A景区1家(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3A景区2家(瞿家湾老街、珂里村)、省级旅游名镇1个(乌林镇)、省级旅游名村2个(乌林村、李桥村)。继续举办重大文体赛事,提升洪湖城市影响力。

五、强化服务与管理。文旅部门要时时掌握旅游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困难,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坚决落实对中小文旅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出台适应我市旅游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推动洪湖旅游业加快发展。要选优配强文旅工作专班,不拘一格引进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文旅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能力和策划营运能力,促进洪湖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洪湖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金鹏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情况,请审议。

全市第九次党代会和“两会”明确提出了我市正处在赶超发展的窗口期,全面开启了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也迎来了洪湖文旅产业发展的新机遇。

一、基本情况

1资源状况。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全省具备打造旅游4.0产品的县市不多,洪湖是其中之一。我们的主要优势:一是原始的生态资源。自然保护区是发展现代旅游最稀缺的资源。洪湖有两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即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是灿烂的红色文化。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石仲泉评价湘鄂西苏区是我们党最早创建的大苏区之一,是中国工农红军和人民军队的发祥地之一,是共和国的摇篮之一。洪湖是湘鄂西苏区首府所在地,现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7处,占全省5%,这些都是十分珍贵的红色教育资源。三是优越的区位节点。区位是发展现代旅游的关键。洪湖地处全国的“心脏地带”,又是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中间地带。按国际通行的旅游目的地标准,300公里半径覆盖人口9000万人,而且经济集聚度高,这种区位优势是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四是丰富的原生产品。良好的自然条件成就了洪湖“鱼米之乡”的美誉。全国淡水水产第一市和全国重要商品粮、棉、油生产基地,让洪湖成为“美食天堂”。洪湖美食应该会成为将来洪湖旅游参与全国旅游大市场竞争的重要亮点。五是深远的文化影响。一曲洪湖水,唱得天下知。20世纪经典歌剧《洪湖赤卫队》,不仅影响了一代人,而且使洪湖声名远扬。六是一流的地热资源。乌林温泉出水水温为76℃以上,每天取水5000吨,可以使用120年。国家温泉协会评定,乌林温泉属国内一流地热资源,是打造休闲度假产品的重要资源。

2景区产品。我市有国家4A级景区2家(悦兮半岛温泉景区、红色湘鄂西景区2家),国家3A级景区1家(洪湖生态园),有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瞿家湾红色生态旅游度假区),省级文旅名镇1个(瞿家湾镇)、文旅名村2个(珂里村、乘风村)、文旅名街1条(洪湖龙街)。

3旅游经济。2021年,全市旅游人次510万人次,同比上升7.1%,旅游收入为32亿元,同比上升14.2%。2022年1-6月,我市接待游客37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1.6亿元。

二、主要做法

1争取发展空间。前几年,因湿地保护、湖泊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红线等政策束缚,洪湖旅游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厅、洪湖湿地局支持,将金湾片区6000亩区域调整出湿地保护范围,获取蓝田生态园20000亩发展旅游上位规划;争取国土资源、生态环境部门支持,将小港洋圻湖10000亩、悦兮半岛二期6000亩区域调出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将老湾中洲和乡洲20000余亩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为我市旅游彻底扫清了众多的政策障碍,储备了充足的发展空间,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2构建全域格局。聘请专业团队编制《洪湖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一核(文旅新城)、一带(环湖旅游带)、四组团”(红色旅游组团、温泉康养度假组团、民族风情体验组团、汉洪融合组团)的布局定位洪湖旅游空间战略,努力打造洪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同时,我们积极争取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文旅厅支持,将洪湖列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和利用示范区。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围绕“十四五”文旅产业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圈规划、文物保护和利用、红色旅游、文化补短板等多个主题项目库,我们精心策划文旅项目166个,总投资达588亿元,其中近30个项目进入国家级和省级规划,为我市旅游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支撑。

3聚焦项目建设。近几年,我们紧紧围绕对外招商和向上争资,实现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近50亿元,其中,中、省预算内资金8000余万元。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金湾酒店、洪湖旅游港、环湖绿道项目一期先后建成投用,天下粮仓景区、老街水电改造、红色氛围营造等项目全面完工,红色湘鄂西旅游区全面提档升级,悦兮温泉小镇首期高端度假项目全部完成,洪湖生态园星空露营基地、丛林越野车、水上迷宫、网红火车等体验项目顺利实施,瞿家湾红色小镇正全面铺开。近几年,全市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珂里湾慢游小镇、李桥青瓦坊民宿文化园、同辉生态园、沙洲拥翠庄园、螺山花木兰农庄、新滩开心农庄、柴林河垂钓基地、北湖口野营基地等乡村旅游项目成为游客新的打卡地。

4注重品牌建设。近几年以来,洪湖市先后获评全省旅游发展先进县市、全省乡村旅游暨旅游扶贫突出贡献单位、旅游厕所革命突出贡献单位、“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先进单位。2021年,《人民日报》发布了全国100个红色旅游景区推荐名单,洪湖市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上榜。2022年,洪湖市获批湖北省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单位。近几年,我市成功创建了国家4A级景区1家(红色湘鄂西景区),国家3A级景区1家(洪湖生态园),文旅名街1条(洪湖龙街),文旅名村1个(珂里村)。

5提升服务质量。近几年,我们抓宣传推介,高品质制作洪湖旅游宣传片,印制洪湖旅游画册和招商画册,确立了洪湖logo,建立了抖音平台,选定了一批洪湖旅游形象大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洪湖旅游。我们抓人才培育,实施“鸿雁计划”,培训讲解员三批次200余人次,充实讲解员队伍。我们抓产业配套,联合市商务局,积极打造“十二大碗”、“全鱼宴”“全藕宴”“全虾宴”“全蟹宴”等洪湖特色菜系。我们抓智慧旅游,争取上级支持,安排专项资金近200万元,启动“洪湖公共文旅云”建设。我们抓区域联动,策划实施一系列文化和旅游推广活动,积极打造洪湖-岳阳-赤壁“长江中游旅游金三角”。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不懈努力,我市文旅产业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省旅游发展先进县市相比,我市还存在很大差距:

1产品供给严重不足。我市现在只有三家A级景区,而且基本停留在观光旅游阶段。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洪湖至少需要10个成熟的旅游消费点。

2产业发展的氛围不浓。我市发展文旅产业的口号多、行动少,讲工多、做工少,看好前景的多、实际投资的少。我市推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力度不大,全民抓旅游的意识不强、氛围不浓。

3产业体系不健全。“吃、住、行、游、购、娱” 全要素发展不够。没有旅游产品特色街区,旅游度假酒店不多,旅游线路开发不足,旅游产品竞争力不强,旅游商品未形成品牌,沉浸式、体验式项目太少。

4红色资源利用不充分。红色产品开发不够,红色旅游产品吸引力不足,红色旅游内容体系不完整,红色教育讲师及红色讲解员严重不足,红色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产业发展优势。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发展文旅产业的思想不解放、意志不坚定、思路不开阔,缺乏项目落地的自信心和产品的前瞻性。二是我局不能主动争取领导及相关部门支持。三是政策束缚较多,茶坛岛、清水堡等核心资源至今不能从事旅游开发。四是老区政策争取不够,对比井冈山、延安、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湘鄂西老区协作联动不够,湘鄂西苏区建设还没有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充分依托我市自然资源和历史底蕴,找准发展短板,突破发展瓶颈,全力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当前,我们要按照第九次党代会和“两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举红色旗,走绿色路,将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成洪湖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实现洪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基本思路

1.大手笔定位,不做淘汰产品。当前的旅游产业竞争异常激烈,旅游产品极易淘汰。我们要认真研究洪湖文旅资源的特质,对标江浙沪,聚焦红绿蓝,始终围绕红色旅游、大湖旅游、三国温泉旅游、乡村旅游和新业态文旅,策划高质量、高品位、竞争力强的休闲度假产品,谋定后动,谋定快动。立足文旅新城、乌林悦兮、瞿家湾三点发力,大力打造10个以上的景区、特色街区、研学基地、乡村民宿等消费点,构建核心旅游区大中小旅游项目协作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培育洪湖旅游核心品牌,切实解决到洪湖“玩什么”的问题。

2.大格局落子,完善基础配套。向文旅新城进军,进一步推动文旅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加快文体中心、洪湖水街等公共服务型项目落地建设,炒热“洪湖岸边”,为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夯实基础。

3.大胸怀发力,资源换取发展。旅游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慢,打造“核心吸引物”必然要有重大资金投入和成熟的运营团队作支撑。从当前的形势分析,市场主体重资产投资的难度很大,成熟的品牌运营主体进入洪湖的门槛太高。在地方政府的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转变思路,对待文旅产业,要变“又爱又恨”为“敢爱敢恨”,算好长远账和经济账,采取以资源换发展的思路引入行业龙头。利用瞿家湾、乌林、小港、新滩等尚待开发的土地资源,低成本吸引市场主体投资文旅项目,既解决文旅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又做熟土地,推动区域发展。

4.大力度推进,激活市场投资。在不挤占、不移项前提下,文化、旅游、体育资金打包运行,发挥文化、旅游、体育融合、投资、管理示范作用,推进公共文化体育事业与旅游产业的同频发展。借鉴赤壁、黄陂、仙桃等地经验,发挥政府平台公司作用,充实实物资产,激活融资能力,重点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产品的初级开发。引入有实力、有经验的市场主体,实行混合所有制运行,从而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文旅产业投资。

(二)具体做法

1.抓重点项目,培育核心品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华年生态重组、湘鄂西红色教育基地、洪湖赤卫队大型实景演出、茶坛休闲岛、金湾渔乡文化传承基地、文体特色小镇、温泉度假小镇、小港国家现代农业庄园、老湾长江生态科普基地、乡村休闲廊道等10大招商项目,坚持“实力、实意、实例”三原则,紧盯央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力争部分项目落地建设,确保招商引资质效。强化重点项目支撑,强力推进瞿家湾红色小镇、湘鄂西苏区旧址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湘鄂西红色教育基地、老湾珂里湾慢游小镇、西轿巷历史风情街区等在建项目建设。

2.抓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产品。围绕全时间、全空间、全产业,以2-3天微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实施融合发展。做火乡村旅游。以洪湖市多元化的“四水产业”为依托,进一步主推洪湖特色的生态水产品,打造知名的“洪湖”水产品体系,大力发展“国家农业庄园”、“田园综合体”等农旅融合新业态。做“热”研学旅游。做大做强洪湖红色教育培训、渔乡文化传承生态科普等学习培训、研学实践产业。做“优”康养旅游。环湖片区围绕绿道建设,发展休闲旅游、高端康养项目。做“旺”体育旅游。建设垂钓基地、水上运动基地、篮球训练基地、汽车露营基地等,开展长江马拉松、自行车骑行等赛事活动。

3.抓配套产业,释放消费潜力。做“旺”洪湖礼物。开展纪念品研发,打造“洪湖礼物”,策划推介野莲汁、野藕汁、荷叶茶等一批具有我市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洪湖清水”大闸蟹、小龙虾、华贵藕带系列等湖北公共品牌商品。做“火”舌尖美食。创建洪湖餐饮品牌,打造洪湖特色菜系,以“舌尖美味”留住游客味蕾。做“特”乡村民宿。包括乌林寨、珂里湾乡村民宿群落、瞿家湾老街周边红色主题民宿和客栈、金湾渔乡特色船宿。做“亮”夜间旅游。实施夜间经济“2345”工程,即打造龙街、水街2个消费聚集区,瞿家湾、悦兮、金湾花海3个夜间旅游项目,十二大碗、全鱼宴、全藕宴、水蔬宴4个餐饮品牌,龙虾节、荷花节、螃蟹节、中华龙舟公开赛、长江马拉松5个节会赛事。

4.抓景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旅游景区服务标准、讲解员和导游员工作规范。全市范围内选聘专、兼职讲解员,充实红色讲解员队伍,强化培训提升讲解员水平,实现红色旅游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加快建成旅游大数据中心,推进景区智能讲解、瞿家湾老街、烈士陵园数字博物馆功能配套。

5抓政策争取,引爆红色旅游继续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湘鄂西苏区革命传统教育宝贵资源,设立湖北洪湖干部学院,拓展全省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阵地;出台关于支持洪湖发展红色旅游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保护利用支持力度;支持湘鄂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进入国家战略。

6.抓品牌创建,擦亮洪湖名片。2022年申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申报创建4A景区1家(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3A景区2家(瞿家湾老街、珂里村)、省级旅游名镇1个(乌林镇)、省级旅游名村2个(乌林村、李桥村)。继续举办中国龙舟公开赛。依托环湖绿道一期,申办国家级马拉松、自行车、垂钓等重大赛事,提升洪湖城市影响力。

各位领导,好风凭借力,发展正当时。我们将不辱使命,负重前行,坚定不移地落实第九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努力做好文旅产业这篇大文章,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洪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郭 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上半年,洪湖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要任务,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6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2739件,结案2057件,结案率75.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2.74件。

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严惩违法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诈骗、黄赌毒、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共受理刑事案件240件,审结179件。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老湾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普法讲座,依法审结原洪湖市某福利院院长张某某诈骗一案,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载。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校学员、市纪委领导及乡镇纪委书记等干部代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

民事审判全力维护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就业、医疗、住房等问题的关切,妥善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46件,审结1428件。贯彻实行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开启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模式,减少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不断加强调解力度,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599件,调撤率36.3%。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践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妥善审结家事纠纷,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聘任心理咨询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行政审判督促依法行政。加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庭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53件,审结43件。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依托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加大环境公益诉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执行工作兑现胜诉权益。继续深化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的执行工作模式,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老办法,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共受理执行案件600件,执结40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976亿元。加快财产处置力度和财产查控工作,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一体化”合作协议,进一步增强了查控财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方法,多媒体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和失信企业名单,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简化案款发放手续,着力提高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加大财产兑现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切实维护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聚焦服务发展大局,落实便民利民举措

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工作方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指标有效提升。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破产案件办理,破产债权确认争议诉讼每件收费100元,降低破产企业债权人维权成本。扎实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151家,为企业送上“法治宣传套餐”。建立服务企业联动机制,与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聘请6名民营企业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开展企业家“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防范风险能力。

推进“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相结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务,共网上立案1510件、跨域立案10件、网上调解878件、互联网开庭86件次、庭审直播431件,通过集约送达模式送达民商事案件7794件次。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特邀调解员进驻我院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诉前调解成功638件。注重在简案快办上下功夫,规范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和操作流程,强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速裁快审团队结案件247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6.71%,案件平均办理天数53.5天。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制定《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推进人民法庭布局调整、夯实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等方面,注重组织领导责任化、汇报请示常态化、联系指导固定化、优化布局科学化、基层实施标准化、信息建设现代化、队伍建设年轻化、品牌创建亮点化,切实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庭一品”“一庭一策”,特别是新滩法庭的重新启用,为“飞地经济”、辖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把“枫桥经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属性。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对机关党委进行换届选举,坚强组织堡垒。切实推进“两个确立”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周四夜学”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开展,全院热学热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铸魂补钙,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周末洁城、交通文明劝导、平安洪湖赤卫队治安巡逻,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慰问活动,倾听群众诉求,在基层一线了解情况、收集意见、解决问题。

筑牢思想防线,狠抓廉政建设。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积极推进“清廉法院”创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组织干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旁听法院系统职务犯罪庭审,全院签订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承诺书,撰写“十个严禁”心得体会,强化廉洁司法意识。上半年共对3名干警给予纪律处分,提醒谈话15人次,督办约谈11人次,坚决铁腕惩治,不留情面。

提升干警素质,注重青年培养。畅通干部任用“源头活水”,落实轮岗交流、下派锻炼机制,先后多名青年干警被提拔重用。定期开展岗位大练兵,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各类论文调研活动,促使青年干警在业务评比中增实力、在办案一线中长阅历。2021年有三份判决书,分别荣获荆州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1篇案例入选湖北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3篇案例分别入选中国法院2021、2022年度案例。

四、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委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现场见证强制腾房屋案,开展“公众开放日”、参加黄家口、万全、新滩镇“两代表一委员”恳谈会,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并揭牌成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室”,积极配合监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半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面对新形势和审执压力,运用系统观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动力需要增强,有的案件办理周期偏长,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行成效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执行联动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政法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打击拒执罪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大多还停留在诉讼层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还需加强,破产案款“府院联动”机制还需深化,“执转破”工作有待继续推动。

下半年,洪湖法院将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强化队伍建设,狠抓内部管理,立足我县实际,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树牢目标导向,在主责主业上再聚焦。锚定“审判执行质效进入全市法院第一方阵”的目标,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凝心聚力高位推进上半年的审判执行冲刺工作,紧紧围绕审判绩效体系这一指挥棒,抓重点、找问题,补齐短板弱项,精准发力,狠抓冲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树牢问题导向,在整改落实上再加力。贯彻落实省法院在荆州拉练检查活动精神,根据《洪湖市人民法院拉练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拉练检查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以问题整改推动实现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

三是树牢质量导向,在重点工作上再推进。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溯源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贯彻落实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要求,抓牢抓好审判管理、一站式建设、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多点开花、多元发展,服务洪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树牢效果导向,在队伍建设上再新提升。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把做好诉讼服务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在疫情防控、司法服务等方面贡献积极力量,将为民办实事的行动坚持到底、落实到底。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来,我们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依靠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省检察院“素能提升年”和荆州市检察院岗位大练兵的要求,自觉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检察责任,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深耕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质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1至7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1]综合排名始终位居全省前列;一名干警被评为“荆州楷模”;3名干警在参加全市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我院获优秀组织奖。

一、聚焦发展大局,主动作为,提供优质检察供给

我们秉持让市场主体在检察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的理念,发挥“店小二”精神,用行动表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积极为洪湖“两争”“三市”建设“四个示范区”的奋斗目标贡献检察之力。

一是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至7月受理涉营商审查逮捕案件16件19人,批准逮捕涉营商案件11件14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5件62人,起诉17件23人,不起诉13件19人。如依法办理了马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3起,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二是主动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我们遵循“亲”“清”原则,积极践行“谦抑、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双优化活动[2],走访企业70余家,上门宣讲法律政策,赠送“法治礼包”,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精准服务。对涉罪企业人员,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捕13人,不诉8人,依法及时建议取保候审2人。聘任“两代表一委员”、民营企业家、行政机关干部、执业律师等3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检察听证员,开展案件公开听证75件次,听证适用率23.08%;邀请市工商联、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局等17家单位及企业家代表参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3]推进会,强化涉企犯罪末端治理和溯源治理,维护经济安全稳定。

三是全力保障民生民利。我们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对表“三个清单”[4],办实事、解难题,自筹资金走访慰问贫困户21家,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温暖。针对网络诈骗问题,加大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件3人,起诉3件4人。为了彻底铲除滋生涉毒犯罪土壤,依法批准逮捕毒品犯罪22人,起诉35人。我们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304件378人,提出量刑建议229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26人,出庭147件,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378人,占适用人数的100%。针对在校学生涉案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选派法治副校长入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5场次,受教师生2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件11人,起诉16件26人,不起诉未成年嫌疑人4人,跟踪帮教9人次。结合司法办案,筹措资金5万余元,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9人。

二、聚焦公平正义,担当善为,依法能动履职尽责

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8件230人,批准逮捕84件116人,不捕49件10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75件510人,依法提起公诉173件236人,不起诉135件15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9件10人,起诉2件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33件;对逮捕、起诉环节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7件,纠正漏捕4人、漏罪4人、漏犯1人;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件;开展刑罚执行与监管场所监督12次,开展社区矫正执行实地检查8次;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12件次,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5件次,提请收监执行3件3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7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

二是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积极开展虚假民事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树立“线索经营”意识,采取“以案找案、以案找人”的方式拓展案件来源,注重从日常案件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重点调研走访中摸排梳理线索。向人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6份,其中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均已收到法院采纳检察建议的回复。

三是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行政检察工作“一手托两家”[5],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制发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1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法院均已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追索劳动报酬案1件,法院已调解结案。

四是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最佳司法效果,立案25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4件,向相关职能机关、部分乡镇党委政府磋商20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全部判决支持。如我院与赤壁、嘉鱼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长江洪湖、赤壁、嘉鱼段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后,办理的首例李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被《检察日报》刊发。

三、聚焦能力席位,奋发有为,全面淬炼检察铁军

对标排头兵、行先者,与时俱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我们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组政治学习、全员政治轮训。启动融党建工作,采取“自学+研学”“实景+沉浸”“讲授+体会”等方式,深推“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全力打造“红润洪检”党建品牌。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专题研学、主题讲座、参观见学活动8场次,引领干警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工作和司法办案全过程。

二是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注重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每月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一次案例研讨,确保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队伍提能与办案增效同频共振。立足岗位席位标准,突出实战实用,持续推行领导上讲台、业务导师、学员即教官、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开展“全面、全员、全勤”大练兵活动,达到了以赛代练、以练促学、以学提能的目标。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零容忍的警醒和力度,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6]。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八大行动”[7]中检验内设机构和干警的执行力、战斗力。坚持把参评“双优科室”“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作为激励干警“创争当”抓手,提振干警精气神,用心用情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四、聚焦规范司法,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

我们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效感知、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紧紧依靠人民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争取人大代表监督,吸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群众、企业职工、机关干部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走近检察官,亲身感受检察、了解检察、建言检察。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服务热线和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30件。加强与媒体互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头条、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洪检网阵”,主动发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39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3件,检察动态信息183条。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向发力,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53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能动履职理念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够完全适应,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少数干警在办案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特别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托展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队伍结构不优、专业素养不强,专家型人才缺乏;四是数字检察建设需要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还比较落后。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下半年,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工作部署,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聚焦洪湖市委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远景和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找准服务经济发展切入点,持续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各项专项工作,努力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店小二”。

二是在提高法律监督品质上谋求新突破。树立数据思维,持续强化核心业务指标“指挥棒”作用,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坚定不移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到极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取得新成效。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两抢一盗”和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用检察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得社会的安全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是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开创新局面。用好“案-件比”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抓实业绩考评,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制度落地见效,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五是在推进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强化党建引领,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固本培元,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大兴学习之风,不断强化专业素养,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我们一定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忠实履职,勇毅前行,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这是检察机关针对案件质量研制评价指标,通过60项评价指标的综合、灵活运用,可实现对检察机关主要司法办案活动的质量评价。

〔2〕双优化活动: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

〔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4〕“三个清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

〔5〕一手托两家:即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6〕“三个规定”: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司法机关廉洁公正司法,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范性文件简称“三个规定”。

〔7〕“八大行动”:是指大走访大调研、惠企改革攻坚、专项法律监督、典型案例选树、涉企矛盾纠纷大化解、涉企案件评议评查、违纪违法行为整治、涉企法治宣讲等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大行动”。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毛绪亮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2〕109号)文件和毛绪亮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毛绪亮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彭端阳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易重兵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刘仁学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彭端阳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易重兵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均君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裔婷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毛绪亮洪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刘富琼洪湖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胡晓林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罗国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胡晓林为洪湖市司法局局长;

万山红为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

李丽芬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何腾英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肖雯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彭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

陈文婷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

王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齐彩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7月28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巍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刘仁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2〕143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请:

免去:

彭端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易重兵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刘仁学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彭端阳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易重兵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均君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裔婷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7月27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王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王巍同志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王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7月27日

洪政函〔2022〕77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免罗国光毛绪亮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

任命罗国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免去毛绪亮同志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2年7月28日

洪政函〔2022〕78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免胡晓林万山红刘富琼等同志职务的

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胡晓林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万山红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刘富琼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2年7月28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李丽芬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李丽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何腾英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肖雯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彭娟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文婷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娟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齐彩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请予审议。

院 长:郭 鹏

二0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供 职 报 告

罗国光

(2022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罗国光,1968年11月生,湖北石首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洪湖市副市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如果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更多意味着是责任、是挑战、是担当,我将倍加珍视组织的信任,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新起点上切实履行好新的职责和使命,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洪湖“两争两立足”总目标,开阔视野、提升境界,抢前争先、干事创业,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是履职尽责勇担当。倡导实干争先的价值追求,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践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盯着一件干,坚决落实、快速推进,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强力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基层警务运行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等,深入开展“雷火2022”专项行动和“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打造“研交办督结”闭环,全力以赴抢抓赛点、占领高点。把解决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电信诈骗、毒品犯罪等突出治安问题作为公安工作的切入点,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度。

三是团结进取凝共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始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讲民主、决策纳众智,精诚团结、和谐共事,尊重同志、包容互补,充分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作用。牢记“一岗双责”,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优待警、从严治警,着力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担当维护稳定、社会安定、队伍管理之首责,坚持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全面工作创一流。

四是廉洁勤政树新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严守党纪国法、严守警纪警规,把握原则、把住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正人先正己,严下先严上,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打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公安队伍。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让实干者实惠、让有为者有位,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最大的支持,回应基层关切,不断激发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谢谢各位!

供职报告

刘仁学

(2022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刘仁学,1973年10月出生,洪湖螺山人,大学文化。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12月任市纪委常委,2017年5月任市安监局局长,2019年3月任市应急局局长,2021年7月任市委办常务副主任,2022年6月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提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人选。

根据组织安排,拟任命我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首先,对组织多年来的培养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如果这次市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倍加珍惜,坚持忠诚实干、规范高效、勤廉务实、依法履职,决不辜负组织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不辜负各位主任和委员对我的信任,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全力以赴。

一、勤学苦练强本领,全力以赴提升履职能力

我将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持之以恒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6月28日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同时,切实加强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虚心向领导、向同事、向群众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本领和知识,依法履职尽责,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锐意进取重实干,全力以赴争创工作佳绩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机关的枢纽,承担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综合服务的重要职能,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今后,我一定从大局出发,不断解放思想、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思考和谋划好办公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切实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以及市直各部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沟通,为人大常委会及委员、人大机关各委室、乡镇区街道人大机构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我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主动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请示汇报,对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将与办公室其他同志一道,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以实干实诚的进取态度,努力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团结民主讲大局,全力以赴激发团队活力

在新的岗位,我将倍加珍惜与人大办公室同志们合作共事的机会,以建强“四个机关”为主攻方向,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集体决策,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勤协商勤沟通,全力维护队伍的和谐稳定,做到用事业凝聚人,用情感团结人,用成就鼓舞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广大同志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推动办公室工作再开新局、再谱新篇。

四、廉洁自律作表率,全力以赴树立优良作风

我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循私情,不谋私利,以身作则,阳光行政、依法履责,全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持之以恒加强自身的道德品行修养,争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表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能够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一职,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不论此次任命是否通过,我都将正确对待、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一如既往真抓实干、只争朝夕,不辱使命、不负韶华,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

彭端阳

(2022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一职,我感到无比荣幸,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是各位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厚爱,在此表示真诚的感谢!现作供职发言,真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决定。

我叫彭端阳,1969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市第十一中学任教师,原石码头办事处任团委书记、武装部副部长等职;龙口镇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新滩镇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戴家场镇任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沙口镇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市公路局任党委书记、局长;市经信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回顾过去,自己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自己也清醒地认识到,个人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敬请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和各位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批评帮助。这次拟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对我来说,既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更是一次考验和挑战。如果通过任命,我将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恪尽职守,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与重托。
  我将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当前,洪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前所未有的良好时期,我深知发展不等人,深感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尤其是面对新工作,学习显得尤为重要。我将把认真学习、加强调研放在工作首位,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坚持多思考、多调查、多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意见,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贴近基层,适应形势,努力把工作做好。
  二是求真务实,扎实干好本职工作。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将其作为今后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少说空话,多干实事,以高质量的工作业绩回报全市人民。我将在尽快熟悉工作的基础上理清思路,重点抓好农业农村领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开展相关领域重点工作的视察监督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当好参谋助手,为加快乡村振兴,推进洪湖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三是廉洁奉公,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谨记古训,做官先做人。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珍惜而不滥用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心胸坦荡,光明磊落,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守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名利所迷,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为洪湖人民献上一份赤诚。
  尊敬的同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会议能够通过我的任命,我一定自增压力,忠于职守,锐意进取,以百倍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从而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厚望。

供职报告

易重兵

(2022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易重兵,1967年10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洪湖市沙口镇下新河办事处主任、党总支书记、沙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万全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万全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万全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镇长、万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市扶贫办主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现组织提名我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我深感使命光荣,更深感责任重大。我将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升本领

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中、省人大会议精神,主动参加党组和人大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自觉。自觉学习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提高履职能力素质,增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二、为民服务,恪守宗旨

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重要思想,保持初心、使命,以参与“双优化”建设、“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和人大代表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围绕履职尽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群众中寻找工作思路,在群众中攫取工作力量,依靠群众履行法定职责。

三、勤政务实,依法履职

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是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一个工作委员会,如果这次会议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监督法》,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重大社会建设项目开展视察。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事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工作中做到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群众同心。同时,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和稀泥,正视问题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认真履行和维护人大代表的权力。

四、清正廉洁,遵规守纪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存敬畏,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时刻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不管这次会议是否通过对我的任命,我都会接受并服从组织安排,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贡献个人力量。

供职报告

杨均君

(2022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杨均君,1988年8月出生,湖北襄州人,大学文化,2011年8月至2014年9月在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西岗村工作,2014年9月至2019年12月在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人民政府工作,2019年12月从襄阳南漳调入洪湖,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挂职,2020年12月至今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

根据组织上的安排,拟任命我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来洪湖已快3年,洪湖是我的第二故乡,人大机关是我的“家”。在人大机关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我始终常怀感恩之心,感恩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感恩组织提供的机会和平台,感恩领导的栽培和信任,感恩同事的支持和帮助,感恩是激发我向前的“源动力”。如果这次市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努力学习,扎实工作,谨慎为人,廉洁奉公,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的信任。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承办市本级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方面的具体工作;二是协助做好市人大财政经济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财税、审计方面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的审议意见、整改措施,处理和督促办理有关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有关预算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四是负责与荆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本市财政等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工作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和依据;五是服务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如果通过任命,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坚持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6月28日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保持昂扬向上和勇于创新的精神状态;加强《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管理、预算审查工作的需要;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向广大代表和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弥补不足,完善自我。

二、勤奋敬业,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在市人大机关工作,一直从事财经、预算和机关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是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参谋助手,要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开展工作。根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安排,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的决策提供依据。要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摸清情况,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及决策建议。深入对口联系的部门进行调研,对政府债务、金融、税收等重要经济内容跟踪调查,随时搜集情况,及时分析上报。主动听取财政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坚持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三、廉洁自律,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遵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制度,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以实际行动树立个人良好形象,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由于自己学识水平、工作经验有限,与领导的要求、工作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如果这次会议不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愉快地接受组织的重新安排;如果通过我的任命,我将牢记职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将以此为起点,加强学习,忠于职守,勤奋自勉,为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

周裔婷

(2022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周裔婷,女,1992年7月出生,湖北黄梅人,汉族,201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2015年10年至2018年3在洪湖市燕窝镇人民政府工作;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挂职,2020年12月至今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

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已有5个年头,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关怀下,我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心工作,熟练掌握代表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的方方面面,顺利完成了由人大新兵到能独当一面的角色和能力转变。

根据组织的安排,拟提名我担任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这是组织对我的关怀和培养,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极大的鞭策与鼓励,我将珍惜党和人民赋予我的这份荣誉。在此,我向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如果这次会议能够通过对我的任职决定,我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优秀的工作能力、优异的工作成绩来回报组织。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崇高理想信念

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形式,必须强化学习。一是在提高政治素养上下功夫。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学思践悟,做到常学常新。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重点加强《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夯实和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信念,不断坚定跟党走的决心,不断坚定立足本职干事业的信心,确保人生方向不迷途、不偏向。

二、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我将紧紧围绕常委会年度工作部署,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农业领域中的焦点、热点和难点,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协助领导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报告,为审查意见提供真实客观的参考依据,为促进洪湖农业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在工作落实上要主动谋事、扎实做事,以强烈的事业心努力做好办公室、农工委工作,积极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工作,紧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思路和节奏,力求创新性、主动性开展工作。在协调服务上多沟通、少依赖,多联系、少等待,努力从小的方面做起,办好小事,一丝不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在办文办会上要操好心、尽好责,力争少出差错或不出错。同时,针对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感和事业责任心。

三、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不廉洁行为是影响自身形象的致命因素,我将下决心从小节抓起,严以律己,防微杜渐。努力做到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堵得住人情,经得起考验,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老老实实工作。我会继续保持一颗平常心,不忘本,不忘民。不追逐荣华富贵,不贪图安逸享乐,恪守为人为官的操守,坚定入党之初的理想信念。

各位主任、副主任、委员,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我将充分发挥好岗位优势,在新形势下新岗位中,为推动三个洪湖建设作出新的成绩和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报告

胡晓林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胡晓林,1975年10月出生,湖北洪湖人,大学文化。2000年1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6月任洪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承蒙组织的厚爱与信任,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市司法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感到十分的荣幸,衷心感谢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关心厚爱。如果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更多意味着是责任、是挑战、是担当,我将倍加珍视组织的信任,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新起点上切实履行好新的职责和使命,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

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基层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坚持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䁔民心。坚持党性原则,树立大局观念,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于“小切口”,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讲学习,强素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把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作为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保证,继续深


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向实践学习,向基层群众学习,并把加强学习与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多学善思、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三、讲实干,求创新,务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脚踏实地,狠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四、讲团结,促和谐,努力带好班子和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班子其他成员作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论何时何地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绝不辜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期望。如果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会正确对待,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以更好的工作业绩接受组织和人民的考验。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万山红

(2022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万山红,1971年6月出生,湖北洪湖人,大学文化。1993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月任洪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2015年6月任洪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2年6月任洪湖市科技经信局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承蒙组织的厚爱与信任,提名我为市科技经信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感到十分的荣幸,衷心感谢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关心培养,我将在新的起点上切实履行好新的职责和使命,推动全市科技经信工作开创新局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始终把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谋划工作、推动落实的根本遵循。尤其在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的叠加影响下,认真做好中、省、荆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稳增长的一揽子政策的落实工作,把工业稳增长和实现“双过半”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工业增长之“稳”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始终把创新驱动作为坚定目标不断助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工业振兴崛起”为使命,全面打响“工业突围战”,聚焦稳中求进、增量提质、转型升级、跨越赶超,聚力抓产业、抓招商、抓项目、优环境,着力推动三大园区精准提升工程,打造“1+2+1”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创新发展驱动战略,围绕创新型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成果转化畅通、创新平台提升、科技投入撬动、科技人才头雁、创新环境优化“六大工程”,不断提升我市工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始终把接受监督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宪法意识,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理解和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科技经信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将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到场指导,对人大议案、常委会交办件和人大代表平时视察、调查、检查中对科经工作提出的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

四、始终把廉洁自律融入工作生活全过程,不断强化底线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蚀,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筑牢抵御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防线,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如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倍加珍惜,倍加努力,严格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和供职报告的承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各位!

供 职 报 告

陈文婷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陈文婷,1991年7月19日出生,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系,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任市法院四级法官,现在市法院执行局工作。近期,在我院人事调整中经干部推荐、民主选举,院党组及郭鹏院长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感谢党组和领导对我工作的认可和信任,若本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我,撸起袖子加油干,不忘初心向前走。

自2014年入院以来,我先后担任峰口法庭书记员、立案庭法官助理,在去年光荣的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职尽职,为让每一个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不懈努力,在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养政治素养,以“忠诚”为“魂”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司法为民政策、制度、措施等,自觉把履行法官职责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统一起来。积极参加市委、院党组安排的各项政治活动,在活动中体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先进性,不断涤除自身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初心,在工作中做到知行合一,想法设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人民提供高效、便捷、畅通的司法救助通道。把司法为民的初心融入到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解当事人之所困,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公正司法,以“公正”为“基”

公正是司法的第一属性,是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失去了公正,法院也就失去了意义。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大,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就必须要树立公正意识,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特别是执行工作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司法判决转变为真金白银的关键一环,必须坚持司法公正,否则将会让法院前期工作前功尽弃、付之东流。

在工作中,不管面对怎样的当事人,我都尽可能的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和当事人沟通,通过举例、类案分析等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生活中的体现,使公平正义以人民看的见、感受的到的方式实现,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

三、提高职业能力,以“素质”为“能”

2014年至2018年,我在峰口法庭任书记员一职,负责文书送达、庭审记录、草拟文书、案件整卷归档等辅助工作,全年共参与庭审记录二百多次,草拟文书近两百件。2018年至2021年,我辅助立案庭法官处理民事案件一百多件,在立案庭期间我还参与了我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草拟了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方案,辅助我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在2019年度取得荆州第二、全省前十的成绩。2021年至今,我在执行局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136件,执行异议案件3件,2021年度结案率为98%。工作至今,办理的每一件案件我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未产生一例信访案件。

同时,在日常的工作与学习中,我自觉地充实、更新自我的法律知识储蓄,近年来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日益强烈,特别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各类司法解释层出不穷,如何在日益繁重的工作中提升自我适应需求是摆在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面前的难题,但就像金庸小说里写的“他强任他强,轻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不管有多困难,既然选择了法院,选择了司法为民的道路,就必须坚持到底,潜心提升自我的业务能力,把学到的新知识转化为推动审判判工作的新能力,向一名潜心修炼的侠士一样提升功力,荡平人间不公事。

四、恪守职业道德,以“廉洁”为“荣”

廉洁是司法工作的本质使然,左传上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践行法律的人民法官一定需要具备廉洁意识,在司法活动中刚正不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面对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法官在审判席上不能随心所欲、瞻前顾后,刚愎自用,奢侈腐化,应当坚定立场,头脑清醒,时时警示法官要做到司法裁判公正如水、司法作风清廉如水,司法为民柔情似水,对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胸前的法徽。

我深知,在八年的工作中我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有不少短板需要自身不断克服、消化、提升,工作能力还达不到现阶段党和人民所期望的状态,但自认勤学好问是我的一大优点,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懈努力,勇往直前!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供 职 报 告

何腾英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何腾英,1974年11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洪湖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经民主推荐,洪湖市法院党组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这是组织和领导对我工作成绩的肯定和对我本人的信任。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我的任命,我绝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我于1997年6月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基层法庭、研究室、立案庭、刑二庭、刑庭工作。2013年3月任立案庭副庭长,2015年调到刑二庭工作。2019年刑一庭、刑二庭合并为刑庭,我成为刑庭的审判员。。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充分履行职责,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先后被推选为洪湖市、荆州市政协委员。2021年,被推选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将本人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只有思想提高了,解决自己的意识形态问题,才能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一直以来,我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己的思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法官自身的使命和职责,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法官,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我不断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工作中我不断增强学习法律理论知识的主动性、自觉性,全面掌握业务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大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拓展执法理念,以更好地服务于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二、努力工作,充分尽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近三年以来,我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按上级法院及院领导的要求完成了刑事审判工作,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年来,我共审理案件250余件300余人,其中包括职务犯罪、贩卖毒品、抢劫、强奸、寻衅滋事、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开设赌场、盗窃、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案件,同时还参与扫黑除黑等案件的审理工作,结案率为100%,在承办各类案件中,我做做到了尽职尽责,保持认真细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程序合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适当,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没有一起人情、金金钱、关系案,且无一信访、上访、缠访案件。为确保案件质量,还实行勤汇报、多沟通的方式,以得到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对疑难、复杂及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院领导、上级法院及同级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坚持严格执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震慑刑事犯罪,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我还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理涉企刑事案件中秉持善意司法理念,讲求执法艺术,创新司法手段,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基础上以更好地服务本市的经济发展;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寓教于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未成年被告人萌发认罪、悔罪和改正的决心,树立做人的信心和勇气;在涉及被害人的案件中,我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坚持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被害人的经济得到赔偿,以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我还积极参加除审判以外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还较好的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

三、加强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法院是维护正义的最近一道防线。在工作中,我能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自警、自醒、自励、自重,按照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始终坚“不吃不占、剖析案情、如实讲明、依法办案”的原则,正确认识自己,热心服务于群众,时刻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审判事业,坚持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虽然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努力提提高自身素质,以过硬的素质质推动审判工作更上一层层楼;进一步强化公公正意识和大局意识,培养现现代司法理念;进一步贯彻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司法政策,加强纠纷调处力度度,注重裁判的社会效果和法法律效果的统一,保障社会的的安定、有序;继续加强和完完善简化审的力度,严把案件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法律关,确保案件的公正与效效率,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作用,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维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公平正义。。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供 职 报 告

李丽芬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丽芬,1979年11月出生,湖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历任新堤法庭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至今。这次洪湖市人民法院拟推荐我任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这是多年来组织上对我培养教育的结果,又是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对此我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此次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在这一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人民法官的工作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现将本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学习,全面提高个人政治和业务素质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认识到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始终保持求知好学的上进心,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首先在政治思想上,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到顾全大局,对组织真诚,组织纪律性强;在工作中讲原则,始终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记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的宗旨。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不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而且向有经验的法官学习,汲取宝贵经验,提高自己开庭驾驭庭审、归纳总结争议焦点以及进行调解的能力和技巧,从而进一步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正确把握立法精神,掌握审判领域的新知识,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提升自己履行法官岗位职责的职业技能。

二、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我自2008年任命审判员以来,先后在新堤法庭、刑事审判庭从事审判工作,能尽职尽责的审结承办的每一起民事、刑事案件,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做到正确认定事实,得当适用法律;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做到严谨无误,一丝不苟。在审判工作中能够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具有较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良好的思维方式,做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能以法官的职业操守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善于钻研思考,讲原则,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承办了领导交办的一系列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的大局。公正高效的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

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严格自律、勤政廉洁

我珍惜法官职业荣誉,认识到清正廉洁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职业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基本期待,只有清廉如水,方能不辱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让领导放心,令百姓满意。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我能准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安于清淡平实,追求情趣健康;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廉洁奉公,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自律的作风。

我深切地体会到履行好一个法官的职责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我现在所做到的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通过这次供职评议,我恳请各位代表指出我的不足,我将虚心接受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供 职 报 告

彭 娟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彭娟,198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洪湖市人民法院二级法官。我进入法院工作后,先后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司法技术科、民一庭、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下,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在洪湖法院的人事变动中,我有幸被院党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拟任命人选,这是组织的信任。如果我的任职能够经本次常委会通过,我绝不会辜负组织的厚望,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现就本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近年来,我认真学习党中央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专著,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暨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研讨等主题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中,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学习,加强政策、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虚心向周围的同志学,向生动的实践学,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增强自身的业务实践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通过每一件案件的审理,总结其中的经验,从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目标

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理民事、行政类案件560余件,结案率达98%以上,无发回重审案件,保证了案件质量,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努力提高案件的办结效率,审理的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尽力缩短案件审理时限。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做好每一项工作。踏实认真,尊重事实,正确运用法律解决纠纷,对庭前准备、案前案后调解、庭审记录、案件合议、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严格执行程序规则,树立效率意识,责任观念,把公正执法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纠纷。对于涉及群众人数众多的案件,在接待当事人时,做到多沟通,多了解实际诉求,做到调判结合,强化调解结案的社会效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严格廉洁自律,保持自身良好形象

在工作中,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标准,严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自觉学习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保持良好形象。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注意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审判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审判秘密,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尽心尽力去完成。始终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用以指导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时刻自警、自醒、自励、自重,服务于群众,不断完善自己。

尽管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差距,通过述职,我将虚心接受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供 职 报 告

齐 彩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齐彩,19X91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综合审判庭审判员。2013年8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7月毕业于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法学系,2014年9月通过过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洪湖市人民法法院,先后在府场法庭、民二庭、综合审判庭工作,2018年3月任洪湖法院法官助理,2021年5月任洪湖法院审判员。经民主推荐,洪湖法院党组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我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这是组织上对我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对我本人的信任。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我的任命,我决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和重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现将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直以来,我都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勤做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三严三实”,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成果转化上下功夫,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修养,强化学习感悟,丰富学习内容,时刻对照党章党纪、民心民生,看得清大势,辨得清方向。在工作中,自觉学习法律体系和理论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丰富自我,提高本领。

二、公正司法,忠实认真地履行职责

近三年来,我在任法官助理期间,辅助法官办理案件,撰写法律文书三百多份。在民二庭期间,办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事项,如走访企业、设计企业宣传册、撰写材料、整理资料等。2021年调岗到综合审判庭,任命为审判员,独立审理的第一起行政受理纠纷,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我多次耐心细致的为他解释,原告仍坚持上诉,中院维持原判。之后该份文书还在荆州中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25名沙口镇村民起诉沙口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系列案件,要求确认沙口镇政府强制退垸还湖的行政行为违法。我和彭娟法官共同审理该系列案件,该案影响重大,处理不好会造成群体事件,必须审慎处理。我和彭娟法官、杨文庭长多次商讨、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协商、多方汇报,坚持依法办案,做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在工作中,我会以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标准,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调解方式,维护社会和谐。

三、克己奉公,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严格要求自己,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标准,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人生观。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构筑拒腐防线,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审判秘密。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对审判工作,我会恪守职责,维护法律尊严,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生活中,规范业余生活,拒绝拜访答谢。自重、自省、自查,拒绝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不为名利所惑,不为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迫,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公仆。

如果此次任命通过,我将不负重托,加倍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法律业务知识和审判实践能力,争取早日成长为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供 职 报 告

王 娟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叫王娟,1987年10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妇委会主任。在最近洪湖市人民法院的人事变动中,经民主推荐,洪湖法院党组及郭鹏院长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这是组织和领导对我工作成绩的肯定和对我本人的信任。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我的任命,我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我于2014年10月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先后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大同湖人民法庭、民三庭、民二庭、立案庭工作,2021通过法官遴选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八年的时间里,我在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充分履职尽责,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21年度所编写的案例汇编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现就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夯实理论知识储备,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在市法院八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认真研读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案例研讨,主动吸收最新、最权威的专业知识和先进地区、优秀法官的审判经验,努力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把学到的新知识转化为推动审判判工作的新能力。

二、勤勉工作,较好完成岗位职责

近三年以来,我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共审理审结各类常规案件200余件,依托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案件500余件。自2021年开始从事一站式建设工作以来,我院质效平台得分一直位居全省、荆州前列。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调解职能,为新任调解员开展入职培训,并同步指导调解员调解工作,力促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引导当事人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将法治思维融入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严格按诉讼流程办案,从从立案、送达、开庭到结案整个流程程,要保持中立不偏不倚,保保证程序公正。在实体处理上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最大大程度上的统一,维护人民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做到案结事事了,还要注重办案公平正义义的效果。

三、清正廉洁,严以律己

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廉政纪律,积极参加学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活动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自觉筑牢思想“防火墙”,时刻警钟长鸣,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提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强化党规党纪意识,算好亲情账、政治账、名誉账、经济账、健康账,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做到令行禁止、守住底线。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和保持文明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过筑牢规矩、纪律、责任、担当意识,时刻自警自醒,坚守道德高线,不踩纪律红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正派人。要继承发扬党的艰苦奋奋斗的精神,严防腐化堕落思思想的侵蚀。在工作中,继续转变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纪律,时刻警惕自己的言行,,避免关系案、人情案,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保持一定距离,维护法官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形象。自觉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社会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虽然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也深知自己的综合能力与新时代对人民法官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党和人民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这次供职既是一次全面审视自我的过程,也是鞭策激励自我的机会,我将认真听取虚心接受各位提出的宝贵工作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和生活中努力做到克己奉公、精进本领、廉洁自律、作风过硬,取得更佳的成绩。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供 职 报 告

肖 雯

(2022年7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肖雯,1986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我于2012年通过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洪湖市人民法法院,先后在府场法庭、民一庭担任书记员和法官助理,于2019年担任员额法官。经民主推荐,洪湖法院党组及郭鹏院长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这是组织上对我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对我本人的信任。如果本次会议通过我的任命,我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修养、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加每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思维,主动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上思考问题、处理工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不断摸索审判工作的规律特点,归纳总结经验,虚心好学,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审理,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提高自身司法办案能力,应对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以及对人民法官工作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新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强理论知识储备,加强自身修养,与时俱进,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执法水平。

三、勤勉敬业,恪尽职守

坚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衡量自身工作的标准和目标。民一庭主要审理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传统民事领域纠纷,按现行法院案件繁减分流机制,民一庭主要负责审理上述领域疑难复杂案件。自组织上任命我为员额法官以来,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审理审结民事案件百余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较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和法律说话,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力争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坚持“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促成案件的调解,强化调解结案的社会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做出自己的努力。

四、廉洁自律,公正司法

积极参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学习教育活动动,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其他廉政纪律,规范自己己的行为,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做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严守反腐倡廉防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纪律,时刻警惕自己的言行,,避免关系案、人情案,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关系,不接受当事人及律师的请吃送礼,维护法官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形象。

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法官的权利来自于人民,工作中牢固树立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正确理解和认识人大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关怀、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穿到工作的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把人大的监督转化为促进自身工作进步源源不竭的动力。

我知道我现在所做到的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力工作,勤奋学习,接受组织织对我的考验,不辜负领导和和组织对我的期望,取得更好的成绩。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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