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8、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选举事项;
10、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日 程(2021年11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1月20日(星期六)
代表报到
时 间:11月20日下午2:00前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
召集人会议
时 间:11月20日下午2: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大会筹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区街道负责人
会议内容:
1、请乡镇区街道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
4、通报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5、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6、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报大会临时党委和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名单;
8、提出纪律要求及会议注意事项。
警示教育
时 间:11月20日下午3: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内 容: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预备会议
时 间:11月20日下午,观看警示教育片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部分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2、表决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
3、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4、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两会”党员大会
时 间:11月20日下午,预备会议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会议内容:
1、宣读市委关于成立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政协市九届一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
2、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11月20日下午,“两会”党员大会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内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4、表决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表决代表联名提出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6、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1月21日(星期日)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时 间:11月21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30 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办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11月21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表决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5、听取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11月22日(星期一)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 间:11月22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下午2:30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讨论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时 间:11月22日下午2: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二楼666会议室
参加人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讨论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1月22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和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3、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印发代表;
4、表决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5、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6、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11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30 分团投票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表决票送大会议案组,由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1月23日上午10: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二楼666会议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下午2:30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1月23日下午4: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投票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计票结果的报告;
4、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印发代表。
11月24日(星期三)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1月24日上午8: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4、宣布选举结果;
5、宪法宣誓仪式;
6、宣布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结果。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时 间:11月24日上午,计票工作完成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式
时 间:11月24日上午,宣布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结果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彰2021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建议提出人暨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3、新当选的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讲话;
4、新当选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5、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关于调整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日程的决定
(2021年11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本次大会选举事项较多,工作任务较重,为了充分发扬民主,让代表更好的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更好的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将大会日程调整如下:
11月22日(星期一)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
时 间:11月22日晚上7: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主席团常务主席
会议内容:
讨论关于调整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的决定(草案)。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1月22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和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3、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印发代表;
4、表决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5、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6、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7、表决关于调整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的决定(草案),印发代表。
11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30 分团投票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表决票送大会议案组,由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1月23日上午10: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二楼666会议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下午2:30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1月23日下午4: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投票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计票结果的报告;
4、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印发代表。
11月24日(星期三)
上午8:30 各代表团继续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1月24日下午1: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4、宣布选举结果;
5、宪法宣誓仪式;
6、宣布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结果。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时 间:11月24日下午,计票工作完成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式
时 间:11月24日下午,宣布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结果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彰2021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建议提出人暨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3、新当选的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讲话;
4、新当选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5、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代理市长林继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荆州和洪湖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决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目标,抢抓“三新”机遇,扛牢“三高”使命,着力构建“四区引领、全域协同”区域布局,全力打造“工业强市、水产大市、旅游名市”,努力创建“四个示范区”,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洪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只争朝夕、勇往直前,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而不懈努力!
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11月21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林继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7年以来,市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省、荆州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干部群众,克难攻坚,砥砺前行,经受了重大考验、跨越了重要关口、取得了突破性成就,圆满完成了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们全力以赴稳增长,发展势头愈发强劲。连续五年开展项目主题年和系列攻坚行动,实施政策措施“组合拳”,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初步核算,202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0亿元,年均增长8.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44万元。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从11.4亿元、8.39亿元增长到17.48亿元、10.72亿元,年均分别增长9%、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69亿元,年均增长1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0.1亿元,年均增长7.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6900元、20752元,年均分别增长7.5%、7.7%。圆满完成能耗“双控”[1]目标任务。同时,我们很多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全省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贡献县市、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一路走来,我们经受住了世纪疫情、特大洪灾的考验,一批事关洪湖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取得突破性进展,让洪湖人民喜圆“高速之梦”、憧憬“高铁时代”。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抓转型,发展路径愈发清晰。累计引进签约项目310个,合同引资800亿元。引进落地中山柏力、深圳宏钢、恒雨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韩国三立车灯、杰精精密、美好岩板等一批优质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增至143家、50家、96家。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税收突破亿元大关。新滩经合区开发面积扩大近一倍。石化装备产业园入选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成30万亩再生稻、30万亩水生蔬菜、50万亩河蟹和72万亩稻田综合种养基地,清水蟹、莲藕、小龙虾产业加快发展,跻身中国小龙虾产业十强县市前三甲,成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市。小港、沙口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环湖绿道一期、瞿家湾红色旅游小镇加快建设。新增红色湘鄂西国家4A级景区。成功举办中国龙舟公开赛、螃蟹节、龙虾节等活动。累计接待海内外游客近27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超160亿元。快递物流、文化创意、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快速成长,农产品网上交易规模达4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由30.3:33.3:36.4调整为28.9:26.4:44.7。
五年来,我们一以贯之强统筹,发展格局愈发优化。洪监高速、江北高速东延段、境内两座长江大桥建成通车,高速公路里程跃居荆州第一。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改造提升项目超计划完成,获评省级“四好农村路”[2]示范县市。累计实施水利补短板项目33个,洪湖围堤、东荆河堤整险加固、下内荆河系统治理全面建成受益,新增外排流量250m³/s。东分块蓄洪工程基本建成,安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建成220千伏江泗口变电站,新建、增容变电站10座。实施了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城市提质改造行动,完成43个片区、4500余户房屋棚改征迁,中心城区建成7个标准化农贸市场、8个综合性公园、30个口袋公园、20个生态停车场,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美誉度、市民获得感;文旅新城启动建设,老城区不断更新,城东区加速繁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48.1%。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域禁鞭禁香,拆违控违持续巩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基本完成,长江和大湖禁捕常态化实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率先实现全覆盖,被评为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县市。累计植树造林1200万株,成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森林城市。
五年来,我们破题前行推改革,发展动力愈发充沛。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全面完成。“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覆盖市乡村,“最多跑一次”等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企业开办“9210”标准[3]全面实施,30个重点热点事项“一事联办”[4]全面推行。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6万户,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4亿元,降低中小微企业用地成本1.3亿元。扎实推进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高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累计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3个近2.6万亩,有效保障了建设用地需求。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河湖划界确权登记工作。国有农场改革稳步推进。累计投入科研经费13亿元,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科技创新先进县市。与武汉经开区深度合作共建新滩经合区,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五年来,我们持之以恒惠民生,发展成果愈发普惠。财政民生类累计支出290亿元,年均增长11%。16123户51575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出列,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市新人民医院建成使用,市中医院通过中医类三级甲等医院复审。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新堤中学、天立学校、文泉中学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顺利完成,农村学校全面“改薄提质”,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全面完成;全省首个“中国关心下一代教育示范基地”落户我市,师德建设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5%以下,就业形势稳定。“三留守”关爱服务场所不断完善,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殡葬改革成效显著,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成为全国试点。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荣膺全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县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连续五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市消防救援大队荣获“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平安洪湖赤卫队”群防群治成为全国品牌,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荆州市评为综治信访工作优胜县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此外,统计、国调、税务、外侨、民宗、烟草、气象、保密、邮政、国防建设、人民武装、档案史志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公积金、供销、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科协、工商联、文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老促会等事业取得了新进步。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高质量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推动干部在“五讲五转”[5]中改作风、提效能、敢担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加强行政督查和审计监督,带头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年均压减10%以上,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36个,节约政府投资7.2亿元。加大基层减负力度,政府发文年均减少7.4%、政府会议年均减少4.2%。深入推进普法教育,依法行政不断加强。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狠抓中省专项督察、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八届人大确定的“十件大事”、民生实事基本完成,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2件、政协委员提案381件,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洪湖经济社会激流勇进的五年,是洪湖发展画卷浓墨重彩的五年,是洪湖民生事业普惠共享的五年。我们深刻体会到:干大事、创大业,必须敢于担当、勤勉尽责。五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洪湖赶超发展,强化忠诚、干净、担当,在压力和挑战面前不犹豫、不退缩、不埋怨、不折腾,坚持真抓实干、少说多干、埋头苦干,开辟了各项工作的新境界!干好事、创好业,必须克难攻坚、精准发力。五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最能够发挥的优势、最需要补齐的短板、最应该突破的瓶颈,把上级部署要求与洪湖市情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系统谋划,创造了棚改征迁洪湖速度、企业重组洪湖典范、民政民生洪湖样板,争取了各项工作的主动权!干成事、创成业,必须矢志不渝、久久为功。五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快“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高质量发展,坚持一个口号喊到底、一份责任尽到底、一鼓作气拼到底,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汇集到谋发展、抓建设上来,坚持上下同欲,坚持共建共享,凝聚了洪湖发展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所展现的精神面貌昂扬奋进,所付出的艰苦努力俯仰无愧,所取得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这是市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全力助推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顽强拼搏、砥砺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奋战在各领域的劳动者、建设者和投资者、创业者,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向各人民团体、驻地官兵、政法干警和垂管单位,向曾经为洪湖抗疫、抗洪拼过命的广东省海南省援洪医疗队的252位白衣天使、解放军某部520名人民子弟兵,向所有关心支持洪湖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洪湖正处于“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关键时期,在发展进程中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县域经济依然不强,工业经济增速放缓,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够,重大项目支撑不足,经济总量还需进一步壮大;二是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仍有短板,城市的竞争力、吸引力不够,城市精细化管理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还需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有待提升,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任重道远,社会治理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少数干部还存在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意识不强、进取精神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在这个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时代,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懈怠退缩,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破冰突围走在前列,加快洪湖高质量发展
今后五年,是洪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首个五年,也是“立足大荆州,融入大武汉,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五年。市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奋勇向前。
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荆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的目标,抢抓“三新”[6]机遇,扛牢“三高”[7]使命,着力构建“四区引领、全域协同”[8]区域布局,全力打造“工业强市、水产大市、旅游名市”,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奋斗目标是:
——更大力度融入武汉。牢牢树立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发展志向,坚持与大武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体系对标对表、园区平台相辅相成、生态环境相融相衬、公共服务协同协作、改革创新同向同行,积极承接大武汉重点产业转移、高等院校外迁、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要素流动。以全面融入武汉都市圈借风扬帆、借势发力,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占得先机。
——更高标准提升实力。力争未来五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年均分别增长15%、10%、15%,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9%。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任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确保县域经济在全省争先进位。
——更快步伐壮大产业。重点实施新滩经合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洪湖开发区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深加工精准提升工程、府场经济开发区(曹市工业园)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倍增工程,着力打造石化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绿色新材料3个过百亿的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2个过50亿元的产业集群。农业产业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文化旅游、物流电商、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更显张力,投资结构稳步改善,营商环境更加顺心、舒心、暖心。
——更加精细统筹城乡。做大做优临港(新堤港)片区、环湖片区、石化装备制造产业走廊片区、临城(武汉)片区产业基础,全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城市能级大幅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一批特色乡镇和美丽乡村连片打造,产城融合、乡村振兴的新形象全新呈现,“四区引领、全域协同”的区域布局基本形成。长江大保护、洪湖生态治理形成景观性、长效性格局,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美丽洪湖更加迷人、更有魅力。
——更实举措改善民生。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不动摇,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既要加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又要更加强化群众主体担当,巩固基础性、增强保障性、提高均衡性,着力在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保、养老、托幼等问题上拿出更实举措,切实办好本届人大确定的民生实事,全力以赴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让全市人民在“法治洪湖”“平安洪湖”等建设中,不断提升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各位代表!抓落实是政府工作的精髓。本届政府将狠抓市委决策落地,用心用力、担责担难、善作善成,扎扎实实把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变为实际行动,把宏伟愿景变为美好实景!
2022年:赢在全新起点,确保良好开局
各位代表!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即是决战。我们必须以“抓统筹、抓细节、抓落实”的理念抓好2022年,赢在开局。综合分析,建议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0%、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分别增长15%、12%、1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9%,主要指标增幅力争荆州领先领跑。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项目为王,全力推进有效投资新突破
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坚持“三命”[9]共识,以“1+2+1”四条产业链[10]为重点,实施“三库一图”建设,建立完善目标企业信息库、规上企业数据库、重点招商项目库,绘制产业招商路线图。构建“1448”招商体系[11],组建8个驻点招商专班,紧盯世界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重点对象,更大力度推进“三员招商”[12],以“六比六看”[13]分级分类、考核结账。力争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60个、10亿元以上项目8个,完成合同引资300亿元。推进高质量招商,坚持“谨慎承诺、严格兑现”,完善项目评审、供地、审批、退出、入统机制,严把安全、环保、能耗等“招引关”,提高招商项目“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
全力抓好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工业项目,推动忆景环保、美科精毅、丰豪科技等项目落地开工,加快湖北闲庭、昱鼎科技、万硕新材料等项目建设,确保大江润业、中朋科技、湖北丽泽等项目建成投产。开展项目建设拉练评比、集中开工,加快签约未开工项目落地转化,着力攻坚闲置用地、停建项目、停产企业盘活重组。确保25个项目落地开工、20个项目投产见效,全年工业投资增长20%。重点围绕“五个重大”[14],做实项目前期,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项目谋划和争取力度。坚持“四问”[15]原则,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确定重大项目实施,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全力抓好要素保障。着力破解土地、资金、人才等难题,确保重点项目如期推进。完成《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扎实做好老湾、大沙、新滩、戴家场、沙口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谋划实施,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切实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加快新滩经合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化工园区调区扩规。深化政银企合作,做实担保公司、做大弘瑞公司、做优产业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向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完善代理购电机制,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加快各类专业人才引进,深化与国内外重点院校产学研合作,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0件以上。努力创建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1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6家。
(二)坚持产业为重,全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加快工业提档。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落实好惠企政策,抓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以新宏业、华贵食品、万农水产等为龙头,推进农副食品加工业聚集发展;以长江石化、远春石化、昌发容器、三立汇众等为代表,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倍增发展;以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为重点,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1+2+1”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支持一泰科技上市,建成府场小微企业孵化园并加强运营管理。力争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23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60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达到10家。支持企业创建驰名商标,打造更具知名度、竞争力产品。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着力培育更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
突出农业提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7.2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调优水稻品种和结构,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力争粮食增产2%。大力发展优质稻、莲、鱼、虾、蟹5大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鱼莲共生、河蟹“3+5”生态健康养殖[16]模式,支持螺山镇高标准建设万亩虾蟹养殖基地,支持万全镇打造莲藕产业强镇。提高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集中连片打造江汉平原万亩种植示范基地。全力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集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配套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三年行动,建强水生蔬菜(莲藕)、特色淡水产品(鱼、虾、蟹)、优质粮油、休闲农业四大产业链,确保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25%;做大做强“洪湖莲藕”“洪湖清水蟹”“洪湖小龙虾”等特色品牌,力争在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全产业链发展上寻求新突破、保持行业领先。
推动服务业提速。建好瞿家湾红色小镇、湘鄂西红色教育培训基地,推进红色湘鄂西旅游区提档升级,加快温泉小镇、珂里湾漫游小镇、金湾渔乡文化传承基地等项目建设,与荆州古城、白金松滋携手构建荆州“旅游金三足”,合力打造洪湖、赤壁、岳阳长江中游“旅游金三角”,完善住宿、餐饮、购物等配套设施,力争年接待游客5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亿元。巩固提升宏伟南路、龙街等核心商圈,擦亮洪湖美食名片,提振夜市、美食、娱乐等“烟火气”消费。突破性发展现代物流,力争电商交易额突破40亿元。规范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聚集发展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产品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养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加强“三新”企业[17]培育和批零住餐“个转企”工作,力争新入限企业10家,净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家。
(三)坚持品质为先,全力塑造美丽洪湖新面貌
完善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武松高速洪湖段,启动351国道新螺段、353省道曹市至峰口段等改建工程,全面消除农村公路危桥,升级农村公路80公里;积极争取省港口集团支持,全面完成港口资源划转,加快新堤散货码头建设。全力推进天赤高速洪湖段、新滩港、新滩第二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洪湖通用机场和仙洪监铁路建设。实施老闸泵站新建、下内荆河灌区、沿江引水灌溉等水利补短板项目,加固堤防37.4公里,治理河道83.3公里。确保洪湖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年内开工。启动大兴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80公里、低压线路168公里。加快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水上训练基地、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西部中心水厂、第三水厂建设。
建设宜居城市。聚焦新型城镇化,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推动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提升城市功能。稳步推动“城市更新”,完成“一河两岸”二期建设,集中精力加快沿江路改造、玉沙路西延等工程建设,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排涝防洪、行道树补栽等年度项目建设,完成50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审迎检,完善公共配套设施,优化布局一批停车场、公共厕所和绿化游园;深入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拆违控违、垃圾分类、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等工作;坚持合理供给和去库存并重,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乡村振兴。扎实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实施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三项整治,推进设施功能、风貌特色、管理水平三项提升,支持小港、府场等地打造试点示范乡镇。大力推进瞿家湾、沙口国家级农村综合试点试验区项目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大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力度。支持大沙湖、大同湖农场与省农垦集团深度合作,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突出产业特色、文化内涵、旅游功能,支持黄家口、龙口、燕窝、汊河建设特色镇村,保留乡土气息、故园乡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争乡村振兴工作走在荆州前列。
(四)坚持生态为基,全力打造绿色洪湖新标杆
深入推进生态治理。继续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秸秆禁烧、禁鞭禁香、扬尘治理、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严控企业污染排放,确保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荆州领先。加强白色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新滩工业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积极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治理,切实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建设和岸线整治。
深入推进生态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巩固提升禁捕退捕成果,加大湖区及沿江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退垸渔民转产就业。加快镇村垃圾填埋场整治和生态修复。扎实推进螺山铁牛片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强化河湖空间管控,完成国土绿化2万亩。以四湖总干渠新滩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和大湖水质改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推进生态补偿机制。
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责任制,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大土地违法执法力度;严格环境准入,落实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管控。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五)坚持改革为要,全力激发体制机制新活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标企业开办“9210”服务标准,落实“清减降通”[18]22条优商举措,加快建设“智慧政务”“数字政府”,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店小二”。围绕要件、流程、时限、成本等关键环节,推行“容缺办”“网上办”“马上办”。拓宽“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联办覆盖领域,更好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服务要求。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精准执法、柔性执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涉企收费,力争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从制度层面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培养全社会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大沙湖、大同湖、小港农场改革步伐,走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发展之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财政绩效管理体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整合经营性国有资源资产,支持弘瑞公司做大做强,把融资作为企业发展命脉,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快市场化转型。着力加强村级问题合同清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政府公益性检测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务求监管更科学,办理更高效,市场主体更满意。
(六)坚持民生为本,全力回应百姓生活新期盼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确保忆美幼儿园、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项目建成使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提升工程”,推进“校舍维修”,新增学位4800个;深入实施“县管校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双减”[19]政策,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校园安全。坚持底线思维,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健康洪湖”建设,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医疗资源向农村下沉,构建“三医联动”[20]新格局;深化与广东南方医院跨区域专科合作;加快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中医中药传承守正建设;认真实施“323”群众健康突出问题[21]攻坚行动;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切实落实文化惠民工程,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水乡文化、民俗非遗文化,打造一批新时代洪湖文艺精品;积极承办篮球、健身操、水上运动等体育赛事,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抓好上岸渔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企业稳岗、社保、吸纳就业补贴力度,确保职业培训顺应企业用工需求。强化欠薪防范和联动处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实现异地就医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更加关注关爱困难群体,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保障水平,推进养老服务和婚俗改革,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完善“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一批“五治融合”[22]村、社区。坚持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风险攻坚“先手行动”,推动信访问题及时解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缉枪爆、除毒患、打电诈、治黄赌”专项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筑牢人民群众安全屏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文联、科协、侨联、残联、老促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认真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台湾事务工作,扎实做好老干部、保密、气象、烟草、邮政、通信、石油等工作。
各位代表!为民办实事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前期,通过广泛征集、充分论证、协商沟通,市政府确定了10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请各位代表审议票决。
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我们将秉承忠诚之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不渝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把“两个确立”[23]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荆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我们将对标“三铁”要求,发扬“三牛”精神,争当“铁牛型”[24]干部,以政府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强理念、重民生,全面建设服务政府。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政府工作理念上坚持以民为本,在重点工作部署上体现民众意愿,在社会服务管理上追求人民满意。坚持把发展责任扛在肩上,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健全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政府工作更有民生“温度”。
(二)敢担当、抓落实,全面建设效能政府。坚持谋定而后动、谋定而快动,用改革的办法克难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想清楚、想明白、想周全”谋划工作,定决策通盘考虑、科学设计;以“抓深入、抓具体、抓细节”落实工作,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善始善终。重任面前敢作敢为、矛盾面前敢抓敢管、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抓机制、促规范,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健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守底线、树形象,全面建设廉洁政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一岗双责”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行政督查、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群众和企业过“好日子”,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继续办好“政风热线”,严厉整治行政不作为、少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各位代表!历史赋予重任,奋斗铸就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荆州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名词注释:
1.能耗“双控”:即对能源消费的总量和强度进行双控制。
2.“四好农村路”:即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3.企业开办“9210”标准:即企业开办时需要办理的营业执照、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以及水、电、气、网9个事项,只要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在1天内办结,零收费。
4.“一事联办”:即在个体或企业开办环节,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业务、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一网办理、一表申请、一窗发件”,实现“一事联办”。
5.“五讲五转”:即讲政治、转思想;讲学习、转观念;讲实干、转作风;讲服务、转方式;讲争先、转形象。
6.“三新”: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
7.“三高”:即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8.“四区引领、全域协同”:即以临港(新堤港)片区、环湖片区、石化装备制造产业走廊片区、临城(武汉)片区为龙头,引领全市协同发展。
9.“三命”:即“以工业振兴崛起为使命,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像拼命,视营商环境为生命”。
10.“1+2+1”四条产业链:即“1”:农副食品加工产业链;“2”: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1”:文化旅游产业链。
11.“1448”招商体系:即由市委、市政府成立“洪湖市招商引资工作总指挥部”,下设农副食品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文化旅游等4个产业招商指挥部,设置4个产业研究室,对口4个产业指挥部,根据我市产业实际和国内产业聚集情况组建8个驻点招商组。
12.“三员招商”:即“一把手”大员挂帅抓招商、专业人员驻点抓招商、全员上阵抓招商。
13.“六比六看”:即比基础数据,看落实速度;比外接频次,看工作热度;比项目策划,看专业程度;比项目信息,看质量高度;比签约数量,看拼抢力度;比开工形象,看建设进度。
14.“五个重大”:即重大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布局、重大瓶颈破解、重大要素保障、重大改革创新。
15.“四问”:即政府投资项目要做到问据,要明确立项目的政策依据;问由,要确保项目实施有充分理由;问源,要明细项目的资金保障、成本管理;问效,项目的实施必须做到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等的统筹性、带动性以及投资效益最大化。
16.河蟹“3+5”生态健康养殖:即河蟹养殖分为3个月和5个月两个阶段并在不同的池塘进行养殖,实现河蟹养殖过程全程可控。
17.“三新”企业:即新产业企业、新型业态企业、新商业模式企业。
18.“清减降通”:即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通堵点。
19.“双减”: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20.“三医联动”:即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
21.“323群众健康突出问题”: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
22.“五治融合”:即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将共治、自治、法治、德治与智治相结合,形成共治聚合力、自治强基础、法治作保障、德治来引领、智治供支撑的“五治”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23.“两个确立”:即“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24.“铁牛型”:即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的 决议(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11月21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精准谋划,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市经济发展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经济总体稳中有进。2021年,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0.0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94.0亿元、70.0亿元和146.0亿元。产业结构由2019年同期的27.2︰32.0︰40.8调整为28.9:26.4:44.7。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69亿元,同比增长2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0.1亿元,同比增长16.1%;财政总收入17.48亿元,同比增长36.24%;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6900元、20752元,分别同比增长13.0%、12.0%。预计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3.5%,超额完成上级下达降低3%的任务。
二是工业经济承压前行。今年以来,工业经济克服下行压力,预计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90亿元,完成入库税收8亿元,同比增长140%,其中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税收突破亿元大关。新兴领域持续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96家。企业培育成效显著,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3家,新增在孵企业20家,完成企业上云60家。三大园区平台持续完善,新增入园企业29家,园区企业已达228家。以新滩经合区为载体,美科精毅、深圳宏钢、闲庭科技、武汉柏力等一批优质项目入驻,进一步夯实了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基础。
三是农业生产增产增效。农业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4.2万亩,预计粮食总产66.4万吨。本地化培育河蟹苗种8000万只、名特优水产苗种繁养100亿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近10万亩,以高分通过“国家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复查。大力推广水稻“一种两收”、莲藕“一种三收”、河蟹“3+5”生态健康养殖、稻田综合种养、渔莲共生等优化模式,培育出“洪湖莲藕”“洪湖清水蟹”“洪湖再生稻”“洪湖小龙虾”“洪湖浪”等区域公用品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如期完成。
四是第三产业稳中提质。规上服务业实现恢复性增长,预计其他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达1.36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达1.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电商经济亮点频现,成功举办“十佳好网货”评选、“一镇一品”推介、“农超对接”、“农商对接”、“云上年货节”及系列直播等活动,洪湖莲藕、洪湖小龙虾、洪湖清水蟹等产品成为网上爆款,农产品网上交易额达20亿元,我市成为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全域旅游不断深化,环湖绿道、瞿家湾红色小镇、乌林三国文化旅游等一批项目加快推进,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申报国家4A级旅游景区,瞿家湾老街申报3A级旅游景区等工作有序推进,洪湖龙街申报湖北旅游名街已经验收。文旅产业发展持续推进,预计2021年实现旅游接待5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1亿元。物流业发展提档升级,湖北华贵食品有限公司成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
(二)有效投资持续扩大
一是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扎实开展“项目建设落地年”活动,先后举办4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掀起“大干项目、干大项目”发展热潮。全年在库投资项目172个,同比增长13.2%,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71个,同比增长273.7%。全市纳入省重点项目5个,总投资约202亿元,已完成投资118.5亿元;纳入荆州市重点项目5个,总投资约104亿元,已完成投资40.6亿元;洪湖市重点项目100个,年度计划投资约200亿元,都在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洪湖赤壁长江大桥建成通车,洪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竣工投产运行;市档案馆项目即将完工,江北高速公路东延段即将建成通车;下内荆河系统治理工程、西部水厂、瞿家湾红色小镇、第三水厂等重点项目正有序推进;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洪湖通用机场、仙桃至洪湖至监利铁路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二是争资争项成效明显。按照“策划项目准、申报项目快、向上对接勤、争取资金多”的思路,积极向上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全市各部门牢固树立“项目是载体,资金是血液”的理念,强化争资争项力度,积极到各级主管部门对接、汇报。目前全市已争取到中省预算内及各专项资金约34亿元,其中有2个单项争资额创历史新高:铁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总投资3.5亿元,已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1.0331亿元;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5.2亿元,一期已到位资金1.3264亿元。
三是消费市场活力提振。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利用线上平台和展会抓订单保份额,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以新业态激发新动能,促进消费市场活力提振。在今年“5.17洪湖清水龙虾节”活动中,当日网红直播总观看数近亿人次,进一步促进了洪湖市清水龙虾产业提升。积极发展夜间经济、特色商贸小镇和特色商业街区,打造游洪湖美景、品洪湖美食、购洪湖特产、娱“一河两岸”的全链条消费模式。全市民生物价总体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全年预期目标之内。
(三)改革深化蹄疾步稳
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企业投资备案实行“一网通办”,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最快0.5个工作日办结。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持续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落实上级各类惠企政策,构建降本减负长效机制。
二是开放水平全面提升。全方位对接大武汉,争当融入武汉先行者,编制完成《洪湖市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第二通道、新滩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已明确纳入《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与武汉经开区深度合作共建新滩经合区,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多次组织招商引资恳谈会、推介会,全年新签约项目5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3个,总投资160亿元。
三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改造,增强创新能力,预计全年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0亿元,同比增长153%;鼓励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现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4家;鼓励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2021年承担省级科技创新项目2项。洪湖市连续三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选为“科技创新先进县市”,为荆州市唯一一家连续3年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四)城乡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国省干线建设稳步推进,329省道黄家口段、353省道峰口段已建设完工;103省道大同湖至老湾段、国道台小线胡范段及螺山段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内完工;329省道长河至中府河段已完成基础处治,预计12月份完工。县乡道路建设步伐加快,已完成县乡道改造6.48公里、通村公路改造50.87公里、公路提档升级47.45公里,危桥改造60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预计年底建成5G基站225个。
二是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全年共改造提升城市公园2处,面积71.75万平方米,城区公厕改厕率达100%,改造老旧小区30个、棚户区207户。建成智慧停车场10个,新增停车位1251个。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行城区公共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2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97.94%,绿化达标率84.74%,林荫路推广率84.48%。
三是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业融合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秀美乡村建设步伐加快,2021年打造了新滩胡家湾村、乌林吴王庙村、瞿家湾月池村和沙口镇水口村4个省级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运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17个乡镇污水厂全部达标运行,日处理污水达2.16万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99.8%。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
(五)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积极推进秸秆禁烧、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绿色低碳产业转型步伐加快,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连续5年居荆州第一名,可吸入颗粒物PM10连续三年居荆州第二名,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连续两年居荆州第一名。
二是生态治理成效明显。深入实施全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洪湖市水系连通生态调水工程、洪湖湖泊退垸还湖生态修复工程、洪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及水污染防治工程,洪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洪湖大湖已经消除劣五类水体,长江水质常年达标,东荆河汉洪大桥考核断面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绿色生态明显扩大,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9.6%,生态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荆州前列。
三是长江大保护扎实推进。扎实做好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退捕渔船1910艘,安置渔民3417人。建立长江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严格落实三级河长巡河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河湖生态修复与治理、河湖乱垦乱种治理、“清四乱”、小微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长江岸线新沟段项目整治,幸福渠、新潭子湖水系连通生态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六)民生福祉显著增强
一是民生保障坚实有力。创业就业扎实推进,预计全年新增返乡创业2013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00万元;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20期,培训6031人。新增城镇就业6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5%以下。社会保障升级扩面,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民生安居持续优化,构建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2021年确认413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发放租赁补贴100万余元,基本实现了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中低偏下收入家庭及低保家庭全覆盖保障,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完善教育教学设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实验小学园林路校区、贺龙中学运动场、实验大楼改扩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综合楼等项目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医院公共卫生补短板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疾控中心P2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完工。文化品牌创建初见成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入围“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评比,峰口镇获评2021-2023年度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体育活动精彩纷呈,全国U15女子篮球比赛(洪湖赛区)圆满举办,吸引了全国观众收看。洪湖代表荆州参加湖北省第四届“福寿康宁”老年人太极拳剑交流活动,获优胜奖17项。
三是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积极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重大矛盾纠纷、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坚持零容忍的斗争态势,按照“快速反应、立体处置”的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洪湖创建,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产业发展能级不高。制造业档次较低,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链条不长;经济结构不优,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新兴产业发展较慢,科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要素保障有待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较高,用地、人才、资金等要素仍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市场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三是民生短板依然突出。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仍不够完善,交通、水利短板仍需补强,民生事业发展步伐有待加快。这些问题,都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
——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10%;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
——外贸出口同比增长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
单位生产总值降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达到省和荆州市目标要求。
三、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产业、促创新,进一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一是不断夯实创新能力支撑。持续提高研发投入,发挥技改资金、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等撬动作用。积极开展“联百校、转千果”科惠行动和科技成果“高校行、市州行”等推介对接活动,促进科研成果供需对接。支持企业加强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长江大学等高校产学研合作,努力创建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1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6家。
二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优势产业更优,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聚焦石化装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化工、新材料、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链,实施补链、延链、强链的产业链长制,提升主导产业支撑水平。以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为重点,推进上下游产业发展,打造长利新能源产业园和一泰科技新材料示范园。
三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加大新兴产业招商力度,着力培育文化旅游、大健康、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围绕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旅游全域发展。大力推行“旅游+文化体育”“旅游+农业”“旅游+小镇”新型旅游模式,推动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进与污染监控治理、旅游消费和制造业等领域深度融合,形成经济新增长点。
(二)抓投资、促消费,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是多面发力扩大有效投资。牢牢把握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抓项目扩投资。力争全年工业投资增长20%,确保25个项目落地开工,20个项目投产见效。以“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为“主抓手”,抓住政策机遇,做实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争取纳入中省重大项目库,推进项目落实落地。加强项目前期的相关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重点协调破解土地、资金等项目建设难题。精心谋划布局,全力推动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仙桃至洪湖至监利铁路、武(汉)松(滋)高速公路武汉至洪湖段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增长。大力促进本地消费市场升级,加快内贸流通创新,大力推进农产品(冷链)交易设施、星级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商贸项目建设和完善。拓展消费业态,鼓励网上购物、线上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网络诊疗等服务消费,支持5G、3D等技术在商业、教育、文化、旅游、娱乐等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文化创意、全域旅游等新兴消费,吸引社会资本提供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服务。
三是千方百计提升招商质效。以“投资”的理念抓招商,积极对接省市的产业布局,瞄准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大武汉等重点地区,结合我市的产业优势,引进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上下游项目,促使承接产业转移和扶持本地优势产业有效衔接。综合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驻点招商,提高签约率、落地率。力争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60个,10亿元以上项目8个,完成合同引资300亿元。
(三)抓创建、促融合,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拓展优化产业发展空间。继续完善国土空间结构,全面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持续深入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不断补齐功能设施短板。加快三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提档升级与城镇有机更新同步推进。继续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是完善提升城市配套功能。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更新”进程。实施沿江路改造、玉沙路西延等工程,完善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民生设施。加快推进“一河两岸”二期、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提升能源供应能力,推进中心35千伏变电站和大兴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低压线路180公里、168公里。持续巩固创卫、创森成果。
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严格保护耕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持续开展村庄整治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大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力度,推进优质旅游在乡村旅游领域发展壮大。
(四)抓改革、促开放,进一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一是持续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目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积极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融资、物流、生产要素等成本负担。完善全程代办、集中审批、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推动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码通办”“跨区通办”。
二是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财税金融体制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运营,拓宽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加快推进大沙湖、大同湖和小港农场改革步伐,走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发展之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三是纵深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加快融入宜荆荆恩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联席会和长江经济带投资洽谈会等省市经贸活动,推进全方位合作。加大旅游、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招引力度,努力争取一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重点项目落地,积极对接国家、省、市重大战略,谋划一批带动全市经济发展,支撑产业结构的重大项目。
(五)抓生态、促发展,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一是着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把长江大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坚决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要求,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推进河长“清河”行动。确保主要水体水质稳步上升,空气环境质量常年保持优良。
二是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入实施重点用电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努力改善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加强洪湖湿地生态屏障保护,重点推进生态公益林、高质量水源涵养林、防护林等工程建设,提高绿色洪湖质量。
(六)抓民生、促稳定,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提升办学水平,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切实改善教学条件,加快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忆美领秀城幼儿园等项目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持续改善医疗设施和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国家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市图书馆共建共享工程,开展文艺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公益服务。
二是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内。持续扩展社会保障卡功能应用,全面推进“一卡通用”,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化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稳步推进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三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先手行动”为抓手,实施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打整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加大打击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新型犯罪力度,推进平安洪湖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粮食保障、物价稳定、能源保供等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起而行之,为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关于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1年11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大会之前,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关于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大会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门组织部分代表对报告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国内外形势依旧严峻的大环境下,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的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扎实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城市面貌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和民生工作得到加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实现了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同时也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够足,产业发展能级不高,要素保障有待加强,民生短板依然突出。对此,希望市政府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二、2022年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2年计划草案,符合我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措施,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总体可行。建议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2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行动路径,全面完成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代表审议意见,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抢抓战略机遇,全面融入武汉都市圈。坚持“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一城一江一湖”优势,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要抓手,以园区建设为主要平台,对标武汉都市圈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夯实我市高质量发展基础,实现与武汉都市圈“规划同编”共绘发展蓝图、“交通同网”共建互通互联、“产业同链”共推融合协同、“科技同兴”共谋创新发展、“民生同保”共享发展成果新景象。
(二)注重项目建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质量。牢牢把握“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加快美科精毅、武汉柏力、湖北闲庭、昱鼎科技、万硕新材料等一批项目建设,大江润业、中朋科技、湖北丽泽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力争全年工业投资增长20%,确保25个项目落地开工,20个项目投产见效。同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强化要素保障,竭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绿色引领,提升农业产业品牌效应。坚持走绿色生态新型现代化农业发展路子,集中连片打造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基地,着力培育形成农业发展新优势、新亮点。大力推广水稻“一种两收”、莲藕“一种三收”、河蟹“3+5”生态健康养殖、稻田综合种养、渔莲共生等优化模式,培育并唱响出“洪湖莲藕”“洪湖清水蟹”“洪湖再生稻”“洪湖小龙虾”“洪湖浪”等区域公用品牌。
(四)突出全域旅游,全力推进区域融合发展。以“争取国家项目,保护红色家园,传承红色基因,擦亮洪湖名片”为目标,全力建设瞿家湾红色旅游小镇、红色湘鄂西旅游区、市委党校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研学项目,提档升级红色湘鄂西旅游区,加快建设乌林温泉小镇、老湾珂里水乡等镇村特色景点,推动形成“一河两岸”城市商脉主轴,有效促进文旅、农旅、商旅“三旅融合”,不断提升旅游产品供给质量。
(五)立足富民惠民,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全面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合理均衡配置资源,不断提高社会事业保障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筑牢人民群众安全屏障。全力以赴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11月21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依法理财,全力支持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十四五”高点起步、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计全市财政总收入可完成17477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2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7%,增长31.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6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8.6%,较上年增长35.49%;非税收入完成186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16.59%。
预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62382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2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5883万元,政府一般债券65911万元,调入资金33092万元,上年结存1725万元。
预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量623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000万元,上解支出21723万元,债券还本22103万元。
以上资金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计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768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80000万元,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45万元,上年结转3563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11000万元。
预计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37680万元,其中:土地征地补偿及基础建设支出1263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380万元。
以上资金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可完成2027万元;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2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可完成350242万元,
占预算的91%,同比下降9%。其中:
1、省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可完成19088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54436万元,中省财政补助128647万元,本级财政补助4000万元,转移收入3800万元。
2、荆州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可完成58282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954万元(缴费收入18899万元,中省财政补助35067万元,本级财政补助3918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2)工伤保险基金328万元(缴费收入326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3、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可完成101077万元,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9191万元(缴费收入2966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487万元,本级财政补助26000万元,转移收入40万元);(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77万元(缴费收入6452万元,中省财政补助13245万元,本级财政补助260万元,转移收入20万元);(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105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100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4)失业保险基金859万元(缴费收入838万元,转移收入21万元)。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实现支出401613万元,占预算的106%。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支出2302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7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5919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090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8089万元,失业保险支出696万元,工伤保险支出778万元。
以上社保基金资金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1371万元。
(五)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限额内债务情况
202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50354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4970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3836万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691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041万元,再融资债券32870万元(一般债券21870万元,专项债券11000万元)。
预计本年末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债务余额为4355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6029万元,专项债务99522万元。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在限额以内,风险总体可控。
2、限额外债务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共收到限额外由洪湖财政负责偿还本息的债务共计103079万元,其中:荆州转贷65335万元(包括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3250万元,2018年至2019年退垸还湖62085万元);2020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37744万元。
二、2021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增收节支,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注重培植财源,向内挖潜,堵漏增收,迎来了疫情后首个完整年度低基数下的高增长,顺利实现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截至10月末,在荆州9个县市区中,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进度居第1位,增幅居第3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居第1位,增幅居第5位;税收占比排名居第4位。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公用经费压减5%、本级财政补助专项压减10%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年节支逾5000万元;大力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资争项,集中财力保障“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二)兜牢底线,切实保障改善民生。预计全年民生领域投入329769万元,支持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其中:教科文76853万元,用于全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和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社保就业和卫生健康96803万元,支持稳就业、健康洪湖以及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农林水72314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中小河流治理、林业保护及乡村振兴等;城乡社区41968万元,支持街道体制改革、社区服务和基层治理等;交通运输33850万元,支持基础设施、农村道路等;住房保障2463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节能环保5518万元,用于环境保护、治污减霾等。
(三)聚焦重点,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洪湖“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的目标定位,以重点项目为依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筹集资金60952万元完成因疫情汛情延后的精神卫生中心等5个2020年续建项目;加快全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系列项目,形成实际支出161526万元;使用政府债券69552万元,实施退垸还湖还湿,推动洪湖全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三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7279万元。
(四)克难攻坚,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将全市190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新系统,顺利实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功能模块上线,财政业务运行平稳有序。统筹安排资金107009万元,落实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安排资金1210万元,落实209名街道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建立城市社区队伍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三年投资1.5亿元,打造瞿家湾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实施“湘鄂西革命地旧址洪湖瞿家湾11处文物建筑保护性修缮工程”等333个项目预算评审,评审金额35094万元,核减率16.68%。加强项目源头管理,全年政府采购总额162370万元,节约率8%。
(五)思想破冰,引领财政发展突围。聚焦全市发展大局,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破冰”找差距,围绕“引领”找定位,围绕“突围”找路径;从抓人、抓事、抓发展三个层面着手,破除干部作风之“冰”,筑牢财政“三保”之“位”,突破收支矛盾之“围”。大兴干事创业之风,组织全市财会人员岗位业务技能培训1500余人次;紧盯“三保”政治任务,工资支出137410万元 、运转支出19081万元和民生支出329769万元足额保障到位。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征程的关键之年。我市财政经济发展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从困难挑战看,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长期上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但短期内将制约税收及财政收入的总体增长。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计划的退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将对我市财力产生重大影响。我市经济基础薄弱,税收增长乏力的局面短期难以改观,组织收入压力仍然较大,同时,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等财政支出需求依旧旺盛,各项提标增支政策、民生保障政策要足额落实到位,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隐性债务化解,刚性支出需求很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从发展机遇看,中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保持基本稳定。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政策的调整,将有力地保障基层财政稳健运行。全市“四区引领、全域协同”的带动效应初显,工业企业税收潜力向好;路、桥、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陆续建成,成为我市融入大武汉后发赶超的优势;中央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高含金量财税政策,也必将给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
综合以上因素,2022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兜牢“三保”底线,增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财力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预算安排草案如下: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现状,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192880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8108万元,增长10.36%。其中,税收计划174280万元,非税收入计划18600万元。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15880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增加8665万元,增长8.08%。其中,税收收入97280万元,非税收入186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1)2022年预算支出安排的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量入为出,支出安排与事业发展需求、财力保障水平相适应,不列赤字预算,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预算编制;完善能增能减、可省尽省、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
坚持“三保”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兜牢“三保”底线;保障聚焦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深化改革、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为契机,落实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规范性。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59982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减少20018万元,下降3.45%。其中,财政补助支出535552万元(基本运行支出162429万元,项目支出373123万元),部门非税项目支出2443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预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5817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4714万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1316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23044万元),调入资金111111万元。
预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量581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982万元,上解支出21723万元。
以上资金计划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155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0 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 1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155000万元,其中:土地收储成本及开发支出59069万元,城市交通建设5000万元,城市公共设施建设3500万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0000万元。调出资金7743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
分析近三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0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500万元,国有农场土地出租收入5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8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0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65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服务支出900万元,调出资金56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计划390890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1.6%,其中:省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218327万元;荆州市统筹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6434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82万元;本级社保基金10783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6101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3247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27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87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计划429837万元,比2021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支出259322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支出64286万元、工伤保险支出38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61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2200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2204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800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8947万元。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培植财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挖掘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支持三大工业园区建设,大力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培植可持续发展财源。把握政策导向,大力争资争项,强化项目管理,全力保障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推进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有效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支持构建高能级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处置闲置、低效资产,推进国企改革,努力提升国有资产收益;抓实征管举措,努力实现政府性基金预期收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入库管理。
(二)兜实底线,扛牢“三保”政治责任。继续把“三保”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精准测算,足额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部门正常的履职需要,保障基层政权平稳运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坚决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类民生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坚持从严从紧预算编制,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应急支出保障。
(三)深化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切实增强公共财政服务能力。在资金调度上,严格实行“三个先后”,即先安排“三保”资金,后安排项目资金;先安排有预算的项目,后安排临时追加项目;先安排当年资金,后安排历欠资金。在资金审批上,严格做到“四问”,即问据,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是否依据充分、合法合规;问由,区分轻重缓急,是否当前急需;问源,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作保障;问效,是否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是否明确绩效目标。在资金统筹上,取消政策到期、预定目标实现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专项资金,调整无法完成目标、执行严重滞后等绩效低效的专项资金,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向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
(四)强化监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通过专项清理规范与日常专户管理相结合,全面加强和规范资金存放管理。开展财政暂存款定期清理,重点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暂存款上缴不及时、暂付款擅自改变用途的风险。规范财政资金出借管理,严格出借审批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自查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管控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要求,建立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台账,管好用好债券资金;严格落实化债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强化债务动态监控管理,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预判,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五)推进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按照中央、省和市财税改革部署,落实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真正将条例规定作为从事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紧跟农场体制改革、街道体制改革节奏,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认真落实人大决议,配合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国资管理等模块上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2022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拼劲,以“百舸争流、奋楫者先”的闯劲,坚定信心、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洪湖经济社会跨越赶超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1年11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大会之前,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大会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门组织部分代表对报告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提交的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62382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72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5883万元,政府一般债券65911万元,调入资金33092万元,上年结转1725万元;预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量623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000万元,上解支出21723万元,债券还本22103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预计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37680万元,支出总量13768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预计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可完成202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预计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3502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40161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余-51371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复杂深刻变化,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的困局,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全力帮扶企业达产提效,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和调度资金,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财政支出聚焦“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尽管2021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大,但由于中央扶持政策退出,政府性基金短收严重,当年财力反而大幅度下降,2021年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减少超过10亿元。
2、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现在政府各部门“做一件事要一笔钱”的习惯十分普遍,“无预算不支出、无支出不行政”法治意识淡薄,目前积压在财政部门的待安排资金超过10亿元。
3、政府隐性债务压力较大。据调查,除政府债券外,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待支付的各类工程款数额巨大,给当前财政稳定运行形成极大的隐性支付压力。
对于上述问题,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洪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来源计划5817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4714万元,调入资金111111万元;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运用计划5817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982万元,上解支出21723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5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1550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6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计划3908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计划429837万元,收支相抵,预计2022年社保基金当年结余-38947万元。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共洪湖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执行了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支出安排有保有压、重点突出,实现预算任务的措施适当,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但从审查情况看,2022财政预算编制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调入资金较大,存在不确定性。2022年预算调入资金超过111111万元,其中77431万元来自于政府性基金,而今年到10月底止,全市土地出让总收入71097万元,如果2022年的土地出让收入计划一旦不能实现,将会形成硬性缺口。
(二)项目编制粗放,绩效导向不够。目前提交的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些项目仍沿用“基数法”,没有结合实际严格实行零基预算,项目碎片化,政策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明确。
(三)社保预算缺口扩大,存在发放隐忧。2021年社保基金收支缺口51371万元,通过争取省级财政支持提前借调资金才勉强维持当年支付,但是,尽管2022年公共财政加大了社保基金配套力度,仍有38947万元的预算缺口。在前有欠账后有缺口的情况下,2022年社保基金支付将面临极大困难。
财政经济委员会将持续关注上述问题,为确保年度预算有序进行,建议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有关2022年公共预算详细收支安排待进一步完善后,于2022年5月提交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专项审查,并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提振发展信心,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植涵养财源。聚焦 “三大园区”,统筹财政资源资金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切实用好产业类专项资金,提高产业引导基金使用效率,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加大对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巩固和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二)筑牢“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断提升收入质量。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做大可用财力“蛋糕”。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切实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做到保好基本、兜住底线。全力推进预算一体化,强化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必要性和成熟度论证。
(三)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预算绩效评价水平。加快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严格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的约束力。提早谋划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预算执行中政策、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规范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改进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估,全面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预算绩效审计,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完善、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四)防范运行风险,严格管控政府债务。切实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强化监督问责。统筹做好化存量与控增量工作,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认真落实化债计划,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实做细债券项目遴选储备,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有效投资和实物工作量。
(五)强化监督检查,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重点围绕政府过紧日子、部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直达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拓展监督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检查问题的通报整改,紧盯问题根源,促进举一反三。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让有限财力发挥最大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 决议(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代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2021年11月22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同民
各位代表:
我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2016年12月换届以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五年来,共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42次,主任会议50次。听取“一府两院”专题报告83个,作出决议决定、发出审议意见52项,开展视察调研68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3次,形成调研、调查报告4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1人次,人民陪审员94人次。迎接全国、省、荆州市人大和其它地方人大在我市开展视察、检查、调研和交流学习等112批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定站位,保持定力,加强政治建设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定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各方面。
持续强化思想引领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掀起“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热潮,通过专题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实践创造和理论创新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坚持把人大建设纳入市委的制度安排之中,常委会提请市委出台了《中共洪湖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成为加强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规章、重要制度,强化了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属性。常委会坚守政治原则,把准政治标准,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监督、决定、任免、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常委会班子成员、人大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战疫、战洪、乡村振兴、信访包案、招商引资、河湖长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中心工作和新滩经合区建设、“一河两岸”建设、营商环境改善、江北东高速建设、东荆河堤与内荆河堤整治、中兴能源解困、铁路机场规划争取、昌兴林业重组、环湖绿道等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一江两湖三河”保证以上水位时间超历史的最强洪涝威胁,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扛起了非常时期的非常责任,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的大爱情怀和先进本色。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常委会连续四年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市13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分成105个小组,走村入户集中开展活动,向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意见建议666条,促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一批惠及贫困户的政策落地,为全市脱贫攻坚决战全胜贡献了人大力量,受到了省、荆州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实地开展检查督导时,指出我市组织的代表活动接地气、有实效,值得学习借鉴。
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今年是我市市乡两级人大集中换届之年。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依法办事。根据省、荆州市人大的有关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及乡镇区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下,依法选举产生了市九届人大代表315名、乡镇人大代表1125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严密、调度科学、程序规范,实现零事故、零投诉、零差错,取得圆满成功,为顺利开启新一届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民主法制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坚持新发展理念,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密切关注新常态下全市经济走势,强化年度计划编制执行全过程监督,依法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审议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审查工作。听取审议本级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本级决算,督促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限额,有效监督政府及市直部门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建成预算在线监督平台,提高了预算审查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度。听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让监督财政资金规范运行更加直接有力。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推动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今年,我们还按照“六个一”的要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代表行动,以“出真功、见实效”为目标,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坚持生态优先,重点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对实施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等战略的监督力度。根据《环保法》规定,连续三年听取了市政府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报告。组织代表对河湖长制、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四个三”重大工程、大湖拆围、渔民上岸等重点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支持政府实施全域禁香禁鞭,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有力推动了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环保制度的落实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马国强在我市调研大湖生态保护工作时,对我市人大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的位置,监督支持政府回应人民期待,补齐民生“短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实地调研、代表视察、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对“三路两桥两港”交通建设重点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工程、洪湖围堤与东荆河堤整险加固工程、环湖绿道项目、“绿满洪湖”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疫国债资金使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医保政策落实、旅游环境改善、历史文物和革命遗存保护、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高中教育、住房公积金管理、基层民政能力提升、养老体系建设等进行了跟踪监督。配合上级人大开展了少数民族地方发展、宗教事务、学前教育、基层卫生事业等专题调研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参加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老区联席会议,争取中央老区振兴发展政策落地洪湖。在常委会的积极争取下,“九三学社中央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落地洪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一行专程来我市,在华贵饮品公司为实践基地揭牌。
坚持公平正义,重点加强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司法公正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常委会连续四年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同时,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领域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视察和调研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环保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市公安局看守所在押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和市司法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情况。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视察,督促政法各部门坚持阳光司法,公正为民。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6件次,加大信访事项统筹督办力度,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1981年以来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48件规范性文件。同时,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流程,加大审查报备力度。配合荆州市人大就洪湖大湖湿地保护和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立法开展调研,站在湖区老区人民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开展《城乡规划法》《湖北省扶贫工作条例》《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两个决定”等开展执法检查。2019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队到洪湖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对我市人大常委会熟练运用执法检查方式,拓展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予以充分肯定。
三、把握主线,强化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五年来,常委会牢牢把握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两个联系”主线,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保障代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常委会以《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为指引,扎实开展“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与基层人大组织的联系,督促各地建好人大工作阵地、健全人大工作制度、规范人大工作程序,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标准和水平。全市18个“人大代表之家”、105个“代表联络站”通过标准化打造,“十有”标准全部落实到位,真正成为代表履职的“舞台”。市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误工补贴按政策调整提高到位并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公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把常委会工作情况向广大代表通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代表培训工作机制,举办代表培训班,邀请省人大专家就代表履职、发挥乡镇人大作用等进行专题辅导。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参加选举单位的代表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密切联系基层代表。丰富代表履职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00多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活动1000多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代表集思广益和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形成了会前引导、会后分类、动态跟踪、联动督办等工作程序。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反馈、督办和考评机制。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邀请代表参与督办、建议办理满意度直接征求代表意见等办理工作制度,推动代表建议答复和落实“双满意”,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市八届人大各次全体会议和“代表行动”活动转交的共489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见面率、办复率为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100%,其中满意率为98.6%。
全面推进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推广以来,乡镇人大票决产生民生实事220件,市级人大票决民生实事18件,实现了“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良性互动。峰口镇开展了我市首次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人大监督实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荆州市人大在乌林镇召开现场观摩会,我市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工作走在了荆州县市前列。
四、对标对表,优化提升,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组织、思想、纪律、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全面打造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机关。
强化党建聚合力。常委会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一级一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党建“四融”,即融入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机关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常委会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明显增强。
加强整改优作风。常委会以“三比三促三争创”“双争”等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持续优化机关作风。组织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和机关干部赴延安、井冈山、红安等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机关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朗清晰。
强基固本促提升。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乡人大干部的业务知识更新,邀请专家学者进机关讲授专业知识,组织前往北京、北戴河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省、荆州市参加业务培训,到兄弟县市交流学习,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机关增设为“四室八委”。15个乡镇配齐了专职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人大干事。2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设立了代表联络处。市乡人大机构更加完备,职责更加明确,运转更加高效。同时,加强人大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和实践锻炼,常委会机关全面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浓厚氛围。
完善制度强规范。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完善人大与政府工作情况通报会制度,不断拓宽人大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夯实人大监督工作基础,保障各项权力的行使和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大宣传树形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创办“洪湖人大”微信公众号,改版洪湖人大信息网,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扩大人大影响,促进基层人大工作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本届以来,超过200篇报道被荆州、省、国家级媒体采用,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材料被省人大简报专版刊发,向全省推广。
各位代表!八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全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大工作还有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法定职权行使不充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完善,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应用不多;常委会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制度不够健全,督办落实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和保障还有差距,发挥代表作用不广泛不充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代表建议办理还不尽如人意,“被满意”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切实履行好常委会的职责,更好地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定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目标和履职重点,人大工作才能方向明、路径正、作为大。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只有这样,人大行使职权才能有坚实的基础,人大工作才能赢得最广泛的信任和支持。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守权力边界和法律责任。只有维护法律尊严,凝聚法治共识,依法行使职权,才能更好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只有在党和人民的创新实践中不断实现新的发展,敢于担当,勇于实践,善于作为,才能更好履职尽责,展示人大工作成效。必须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忠于宪法法律,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今后工作安排建议
今年10月,在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市第九次党代会绘制了洪湖高质量发展的蓝图,确定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开启了洪湖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两争”“三市”奋斗目标,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洪湖新篇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人大工作与市委决策部署同轴运转、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必行动,党委有部署、人大必落实。重点以《中共洪湖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为“蓝本”,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确定工作重点,全面凝聚代表智慧力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市委决策部署、工作意图、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落实法定职责,坚定不移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人大工作紧跟时代要求、符合群众期盼。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加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依法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全程跟踪监督贯彻实施情况。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选举和任免,尤其是要规范任前法律考试、任职承诺、宪法宣誓等工作程序。扎紧人大监督制度的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红色物业”建设、环保问题整改等工作纳入专题询问内容;常委会要一如既往地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推进东分块安转工程、铁路机场建设等重点项目尽快落地,督促政府在教育、医疗、健康、环保、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加大投入,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加大对城乡污水处理、大湖治理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推进市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财经监督,按照“全口径、全过程”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预算决算审查工作的民主性和专业性,推动公共财政投入更加精准高效。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强化审计问责和整改落实。
三、突出强化提升,坚定不移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要强化代表主体地位,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作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切实支持代表履行职责。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考察活动,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规范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分办、督办、反馈、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推进重点建议领办单位对建议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公开述职制度;对建议承办单位进行考评,切实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四、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完善人大工作机制
全面贯彻各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立足洪湖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拓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创新监督方法,依法探索专题询问等法定监督形式的运用,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创新工作制度,改进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探索分组审议、专家咨询等有效形式,提高审议质量。强化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执行好、落实好常委会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支持和协助代表开展依法视察,建立代表信息公开制度、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建成代表履职平台,以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倒逼履职方式、监督形式的变革。推进“智慧人大”建设,联通党政机关办公信息化平台,推进人大办公“智能化”。加快实现预算监督平台实时查询、预警功能,全面提高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坚持竞进有为,坚定不移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突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要坚定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履职履责,加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专业方法的培养运用,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真正做到敢担当、重创新、有作为。要加强学习提高,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保持廉洁自律,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人大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忠诚干净为民。要凝心聚力,增强整体活力,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专委会工作优势,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让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各项权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市第九次党代会将洪湖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大幕已经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争先领跑的进取精神、不畏艰险的担当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同心同德,砥砺奋进,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上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的更大的贡献!
宣传人大工作
展示代表风采
收集社情民意
搭建互动平台
传播洪湖文化
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洪湖人大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郭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11月22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郭 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湖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17年至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924件,结案19418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从2017年的61件增加到2021年的135件,增长了121.31%,在案件总量和人均办案数均大幅增长态势下,综合办案质效呈良好发展态势。其中,2021年1至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7118件,结案5540件,结案率77.83%,收案数和结案数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18.21%,116.15%。五年来,审判执行质效大幅提升的同时,也涌现一批先进典型,共有7个集体和44名个人受到荆州市级以上奖励表彰,其中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一、公正高效执法办案,司法为民谱写新篇章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平安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706件,审结1617件,判处罪犯2095人。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案件503件;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638件;依法严惩多发性网络新型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件86件;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83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支持监察改革,审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8件。
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441件,审结12786件。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等案件1419件;深化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2890件;依法维护社会诚信,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案件6001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土地承包流传、征地补偿等涉“三农”案件16件。坚持调解优先,探索运用类案集中审理机制和案件前端调解介入机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3983件,调撤率31.15%。加强司法救助,依法为253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计493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29.25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助力法治建设。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406件,审结376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8件。积极走访行政机关,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力度,努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高效稳妥化解,行政案件调撤率64%。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深化执行攻坚,维护胜诉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371件,执结4639件,执行到位金额17.7306亿元。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推进执行模式改革,实行分段集约、类案集中执行模式,不断规范执行管理。成立洪湖市公证处协助执行工作站,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为依法执行增添有力砝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严格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实现执行案件全流程精准监管与关键节点管控。健全“一案一账户”【1】案款管理机制,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在线查控功能,网络拍卖548次,成交额12443.47万元。先后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和金融债权案件“百日大会战”“金秋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行活动,持续推进执行攻坚,精准实施信用惩戒,共限制高消费3128人次,纳入失信黑名单2857人,司法拘留266人次。
二、聚焦社会发展稳定,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扬和延展荆州中院在我市审理的全省首例危害长江生态环境涉黑命案【2】和全省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3】的警务保障“洪湖经验”,不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始终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自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审结涉恶案件13件49人,1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重刑,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28.57%。将“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贯穿始终,加大对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力度,执行到位868.5741万元。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份,移送线索问题1条。加快对今年受理的余某某等13人3件涉黑案【4】办案进度,力争全面完成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个100%工作目标。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优化服务举措,畅通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5】列为办案必经程序,一案一表,每案必评。创新评估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召开现场评查会,对重点涉企执行案件进行评估,及时吸纳意见,确保在审判执行全环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倾情调解护发展,案结事了促双赢,认真做好湖北某化工公司加工合同纠纷【6】、“防护服”买卖合同纠纷【7】等一批涉企案件和解调解工作,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五年来,审结涉企案件4012件,深入企业走访座谈提供法律服务60余次。积极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审结“武汉雪花秀”【8】破产清算一案。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竭力提供更好的司法“盘活”方案,依托多方合力,有序推进“湖北天冠”【9】破产重整。强化审慎善意文明司法,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因案施策,灵活查封“放水养鱼”,尽力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根据洪湖融入大武汉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在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维修改建新滩法庭,拟重新启用,延伸对接新滩经合区,为当地群众及企业提供“贴身”优质司法服务。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年共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证券期货、网络借贷等各类金融案2784件,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6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设立三级法院司法保护基地,落实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运用恢复性司法举措,开展长江增殖放流活动【10】。完善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模式,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五年来,共审结非法捕捞、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案件53件。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防线,主动下沉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党员干警下沉率达100%。克服疫情影响,引导干警、当事人与市场主体共克时艰,网上立案、远程提讯、云上庭审、在线查控等线上方式,及时审结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妥善处理涉疫情期间劳资、租赁、合同纠纷。
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司法公信取得新成绩
不断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落实法官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压实院庭长层级监管责任,健全“四类案件”【11】识别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审限变更和终本【12】程序。充分运用业务应用系统平台,统计、分析、研判审判重点指标,注重节点管控,落实审判质效“红黑榜”制度和纪律作风专班督察制度,建立审判执行质效督办、约谈、问责机制,及时督办、催办,引导干警合理分配办案时间,提升期限内结案率,促使收结案动态平衡。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工作机制,将类案检索、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五年来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71次,审委会会议50次,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分析会诊,服判息诉率逐年升高。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常态化开展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和退出工作,先后遴选新增员额法官2批9名,退出6名,现有员额法官42名,配备法官助理30名,招聘雇员制书记员26名,努力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三项规程”【13】,推进刑事诉讼辩护全覆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审理案件408件475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15】审理案件255件259人。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进“分调裁审”【16】程序转换衔接规范化,逐步形成“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简案速裁快审和委托调解分流-繁案后端精审”的分流办案模式。完善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规则,组建速裁快审团队,推行要素式审判和令状式裁判文书,推广使用要素表,将令状式文书样式嵌入审判系统,缩短文书制作时间,速裁快审团队成立以来共结案647件,案件平均审限为23天。
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严格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进一步细化立案、缴费、退费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取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环节,切实解决涉诉群体开具生效证明难的问题。五年来共接待来信576件,来访1171人次,依法对13821件案件登记立案。抓住“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五个要素,改建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发挥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跨域立案【17】、“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当事人可以自主立案、网上缴费、查询案件,五年来共网上立案1546件,跨域立案29件,网络开庭127次,提供查询服务2600余次,集约送达4687人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联合市司法局不断规范诉调对接长效机制,成立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构建医疗、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会职工劳动争议4个专业调解委员会,1个社区调解委员会的“1+N”多元化解体系,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注册特邀调解员23名,12名调解员入驻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开展调解工作,推广适用“诉前调解前置”程序,诉前调解各类纠纷2819件,运用音视频在线办理调解案件占比34.91%,有效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良性化解。
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公信力。依托“四大公开平台”【18】助力司法公开,共公开直播案件庭审563件,公开裁判文书11069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千万工程”【19】大走访、巡回审判、旁听庭审和送法下乡、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认真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着力提升“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2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同步”【21】工作机制,加强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监督管理,夯实传播法院好声音阵地。
加快智慧法院和基层基础建设。科技审判法庭【22】全覆盖,建立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全面打造现场与远程、线下与线上立体融合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加强档案管理升级改造,完善档案管理智能化,案件卷宗实现电子化,为查阅案件提供便捷。“六专四室”【23】标准化建设,警务保障能力和警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突出强基导向,抓好人民法庭建设,各基层法庭全部按照“两庭”【24】建设标准进行优化改建,办公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四、始终坚持强基固本,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将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党建工作促进审执业务质效提升。坚持“支部建在庭上”,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党支部设置调整工作,努力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等专题教育活动,“周四”夜学常态化,专题党课、集中辅导、研讨交流、主题演讲、读书分享形式多样,支部党日活动有声有色,组织生活严肃开展,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全院干警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做实,转化成果,党员干警下沉社区,认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主动兑现民生“微心愿”。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5】等铁规禁令,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先后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干警筑牢“防火墙”,远离“高压线”。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工作纪律、庭审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切实整顿工作作风,五年来共开展审务督察和纪律作风专项督察96次,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1.3万余份。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紧盯顽瘴痼疾“病灶”,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问题43个。依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6】处理干警33人次。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坚持岗位练兵,严格技能考核,把信息化应用水平纳入干警业务能力考核项目,五年来共组织业务培训121期1038人次。广泛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评查及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示范庭审等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坚持将新招录干警放在基层法庭和审判一线锻炼,五年来共招录公务员43名,队伍结构得到不断优化。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司法民主汇聚新动能
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办结人大建议。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沟通,定期开展走访、恳谈活动,认真吸纳研究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参与调解、旁听庭审,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五年来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6场次,恳谈会16场次。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272件。
各位代表,市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是法院全体干警辛勤工作的结果,更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与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比,少数干警在思想理念、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诉讼服务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还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抓党建与审判的融合发展不足,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建章立制还应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直面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开创政治生态新局面。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法治的伟大力量。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理论素养、政治素养、法治素养。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核心,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依法审理各类民生案件。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强化执行联动,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加强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快速化解。深化“一窗通办”【27】,竭力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司法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时间和成本。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载体,实现公正高效新突破。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简案快办、大案精审,注重优化机制提质效。深化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加强流程节点精细化管理,注重强化审判管控质效。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用好用足在线诉讼机制,注重借力科技技术促进质量效率。
五是以队伍建设为根基,培树法院队伍新形象。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激励干部更大担当作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迎难而上,砥砺拼搏,收获满满。未来,我们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心履职,用实际行动,书写洪湖法院新篇章!
有关用语说明
【1】“一案一账户”:是银行依托法院在银行开设的主账户,为每一个新立的执行案件绑定一个唯一专属虚拟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执行员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子账户,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即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
【2】全省首例危害长江生态环境涉黑命案:2019年3月27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对张某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伤害罪等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这也是湖北省首例危害长江生态环境涉黑命案,宣判后大部分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该涉黑命案的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该案例也被纳入湖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白皮书十大典型案例。
【3】全省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2020年8月12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及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件。原定耗时三天的庭审仅用一天时间顺利结束,且16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4】余某某等13人3件涉黑案:今年受理的被告人余某某、邹某某、张某某、廖某某、郑某1、解某、柳某、黄某、郑某2、郑某3、曾某某、谢某、郑某某13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三案,拟定于本月底公开开庭审理。
【5】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湖北法院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对立案、保全、审理、执行阶段及司法公开时,可能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
【6】陈某某与湖北某化工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陈某某与湖北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三份《委托加工协议》,陈某某按照协议内容完成了相应的加工任务,但该公司在向陈某某支付加工费32万余元后,一直未履行剩余8万余元加工费的给付义务。经查,陈某某逾期交货和未到场施工,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以后的生产经营,确定了调解为主的办案思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双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设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陈某某加工费4万元。该案信息被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转载。
【7】“防护服”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年2月至8月,原告某医疗器械公司与被告某针织公司先后签订8份《产品购销合同》,原告按合同要求生产被告采购的“防护服”产品,货款共计352830元,被告收货后仅支付225940元,余款126930元未支付。另一案中,原告某医疗器械公司于2019年2月同样与被告某无纺布制品公司先后签订2份合同采购“防护服,货款共计11825元,尚有余款3575元未支付。2020年3月,洪湖法院大同湖法庭受理该两案后经查,两案中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因被告法人一直在国外,承办法官考虑到正值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阶段,为减少企业诉累,决定通过微信连线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该案信息被人民法治网转载。
【8】“武汉雪花秀”破产清算案:武汉雪花秀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因资金困难停止建设,公司无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18年2月1日该公司净资产负2830多万元,不能清偿到期债权,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同年2月5日,根据某公司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洪湖法院组建了专业破产案件合议庭审理该案,规范破产案件审判流程,妥善处置破产财产的评估、变价、分配。2018年9月19日第一次公开拍卖无人竞买流拍后,2019年12月30日买受人洪湖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6600万元的价格竞得。2020年10月26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清偿事项已分配完结后,该公司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终结破产程序申请,洪湖法院对办理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查,依法裁定了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
【9】“湖北天冠”破产重整案: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于2014年9月获得核准批复,2015年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因资金链断裂全面停工,项目尚未建成投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约7亿余元呈连续状态。为使该企业重获生机、能源项目在洪湖落地,2021年4月28日洪湖法院根据洪湖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申请,受理天冠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因案情复杂,为确保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得到有效司法保障,加强与政府部门对接沟通,多次深入企业调研破产重整推进情况,对破产重整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10】长江增殖放流活动:2021年6月10日,由洪湖法院、洪湖检察院主持,洪湖农业农村局承办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在洪湖市老岳阳码头长江段举行。当日上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相关职能单位代表属等30余人在洪湖法院旁听了由洪湖市检察院提起附带公益诉讼的被告人沈某某等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下午出席了增殖放流现场活动,此次活动放流的鱼苗由被告人赔偿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采购。
【11】“四类案件”:最高法院规定的四类案件是: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2】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通常称为终本,是指人民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13】“三项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简称“三项规程”),
【14】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5】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危险驾驶等十一类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16】“分调裁审”:为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行的“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通过对案件的繁简分流、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简案快审“四步走”方式,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17】跨域立案:指不受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限制,当事人准备起诉材料或申请材料后,可就近选择协作法院进行立案,协作法院借助互联网技术,通过法院间的文件交换系统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实现远程立案。
【18】“四大公开平台”: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
【19】“千万工程”:千名政法干警进千村入万户解万难活动。
【20】“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群众安全感、公正执法满意度、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扫黑除恶行动评价。
【21】“三同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22】科技法庭:科技法庭是根据国家和最高法院发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的要求,打破时间和空间因素对庭审活动的限制,最大限度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为法官、当事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进行的系统。
【23】“六专四室”:是用于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的十个硬件设施的总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要求,“六专”是指专用囚车、羁押通道、电梯、座椅、车库、卫生间,“四室”:羁押室、枪弹室、装备室、监控室。
【24】“两庭”建设:是指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和审判法庭建设。
【25】“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6】“四种形态”: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7】“一窗通办”:是洪湖法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出的便民实事。通过信息数据共享,在立案窗口就可提供补领裁判文书、缴纳费款、开具案件生效证明、电子阅卷等诉讼服务事项。窗口会向当事人提供立案须知、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立案所需材料,提供诉讼文书模板,方便群众诉讼。
(洪湖法院微博) (洪湖法院微信)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1月22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把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认真落实市委的部署和八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五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涌现出一批省字号“先进检察官”“优秀办案检察官”。
一、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发展大局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民本民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12个专项行动,为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不放松,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严把批捕关、起诉关,严打涉黑涉恶犯罪,严惩“保护伞”。依法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张某民等14人涉黑案、陈某等16人涉黑案、余某阳等13人涉黑案、丁某满等8人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案,刘某义等3人非法拘禁、抢劫案,巫某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依法办理的张某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检察院“新鄂检十条”〔1〕,压茬推进“七个小专项”〔2〕。批捕涉嫌侵害市场主体犯罪11人、起诉32人。发扬“店小二”精神,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走访,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38场次。针对企业“四类人员”〔3〕涉案的,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不捕9人、不诉25人。同时,运用“相对不诉+检察建议”模式,引导企业以案为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合规管理。如依法对市某棉花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新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后,制发合规检察建议,督促企业更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公司管理章程,企业重回合法合规经营轨道。
三是精准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积极开展反诈宣传,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金融诈骗犯罪90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58人,提起公诉191人,多措并举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环境污染治理和大湖生态保护,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燕窝镇幸福河段,助力绿色洪湖建设。批准逮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犯罪70人,起诉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犯罪141人。针对部分乡镇汽修厂存在随意贮存、处置废机油造成环境污染和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向有关地方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9份,督促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好生态环境安全。脱贫攻坚战期间,选派5名干警驻点曹市镇胜利村、童套村、葵花村,安排57名干警结队帮扶117户贫困户脱贫,累计捐赠扶贫资金近100万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接待群众信访512人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对因案致贫、返贫的群众,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24万余元,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部署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农村“黄赌毒”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安排3名干警驻点燕窝镇天福洲村、和平村、团丰村、新合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四是主动参加防疫防汛保卫战。2020年,我市遭遇疫情、汛情双重叠加,全院干警闻令而动,逆行而上,在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在防汛中当先锋,作表率。48名党员干警先后参加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宏伟北路等居民小区联防联控,做好摸排走访、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卡口值守、防疫宣传、昼夜巡逻等工作,组织干警捐款3万余元支援抗疫。面对超历史极值的特大汛情,26名党员干警主动请缨,与群众同吃同睡同值守,昼夜坚守新滩、新堤17个江堤防汛点,用坚强的检察蓝筑牢坚实的堤防线。
二、强化“四大检察”,促进法治洪湖建设
坚持能动司法,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一是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认真落实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监检相互配合,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全面实施刑事案件“捕诉一体”〔4〕机制,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02人、起诉2270人。坚持以“案-件比”〔5〕为核心指标,狠抓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提升,“案-件比”从2019年的1.8下降到目前的1.1,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注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4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6件,纠正漏捕79人、漏诉78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3人。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253人,决定不起诉13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并改判15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133件,纠正超期羁押并督办51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165件,监督收监执行8人,监督财产刑执行162件。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选派院领导、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洪湖一中、职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等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协调市教育局、妇联、团市委等14家单位建立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从业限制制度”等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就校园欺凌、性侵儿童开展专项打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坚持法定性〔6〕与必要性〔7〕相结合的民事诉讼监督标准,着力在监督的精准度上下功夫,依法促进民事审判执行公平公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7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52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回复采纳率100%。办理的李某姣与姜某兵民间借贷纠纷非诉执行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发的典型案例,办理的陈某某申请撤销马某监护权支持起诉案,获得法院支持,填补了荆州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办案的空白,被省检察院选入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三是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建立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通过强化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6件,调查核实25件,提出检察建议25件,回复采纳率100%。针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存在案结事未了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化解行政争议7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是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市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印发《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年终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年度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对不支持、不配合公益诉讼或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主动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等”外领域公益诉讼〔8〕案件,开展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药店卖处方药乱象和群众饮水污染等7个专项行动,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0件,采取诉前程序200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7件。吉林、江苏、上海等省市24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部分领导视察洪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期间,对洪湖绿色发展和我们的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实的硬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学习教育为先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等活动。通过政治轮训、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周四夜学、青委会案例研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启动“融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带队建、党务促业务的良好局面,机关党总支、两个党支部先后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二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提拔2名干警任党组成员、2名干警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调整22名干警担任部门正副职,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坚持以队伍专业化为方向,推行领导上讲台、业务导师、学员即教官、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立足岗位素能标准,突出实战实用,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达到以赛代练、以赛促学、以赛提能的目标。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38批536人次,现场培训23批175人次,班子成员和员额检察官上讲台授课28人次,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大幅提升。5年共有17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20年,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业务技能大比武,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三项优秀组织奖。
三是狠抓检察改革落地。根据省委编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设置“七部一局一队”〔9〕九个内设机构,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实行分类定岗管理。为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积极办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搭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办案模式,同步构建监督制约、业绩考评、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加强信息化检务建设,升级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建成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实现“纸上办案”到“网上办案”的跨越。积极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比88.7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3.66%。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对211件轻罪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得到法院采纳,司法效率大幅提高。
四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印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摘编》,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按照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聚焦“六大”顽瘴痼疾,主动自查,立查立改,制定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10项,受到省、荆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充分肯定。认真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全员覆盖、逐月报告,通过“记录、报告、核查”,坚决防止检察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
时刻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努力做好人民考卷,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自觉向市委、人大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五年来邀请22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律文书宣告送达,争取人大代表监督,赢得政协委员支持。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举办“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450名社区群众、企业职工、学校师生、机关干部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走近检察官,亲身感受检察、了解检察、建言检察。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服务热线和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30件。建立检律会商机制,设置律师值班室、阅卷室、会谈室,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加强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三是积极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加主动、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适应群众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等新需求,认真做好指尖上的群众工作。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头条、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洪检网阵”,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43条、重要案件信息85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731件、检察动态信息532条。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向发力,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485篇,“正义洪湖”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保持全省检察系统前15位。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还不够,司法保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四大检察”〔10〕的发展还不够稳固、平衡,法律监督的力度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为民的措施还不够直接有效,通过办案服务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智慧检务保障能力不足,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有待加速,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2年,市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为着力点,积极培育忠诚为民、维护法治、追求公正、精进有为、担当尽责、清廉崇德的职业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1〕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一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聚焦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远景和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深入谋划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持续开展一号、二号专项工作〔12〕,努力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店小二”。
二是在提高法律监督品质上谋求新突破。树立数据思维,持续强化核心业务指标“指挥棒”作用,坚定不移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到极致,努力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取得新成效。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为契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两抢一盗”和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用检察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得社会的安全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是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开创新局面。用好“案-件比”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抓实业绩考评,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制度落地见效,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强化党建引领,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固本培元,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大兴学习之风,不断强化专业素养,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始终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扎实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努力在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
附:
有关注释说明
〔1〕“新鄂检十条”:是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为适应职能变化,将2016年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修订为“新鄂检十条”,具体内容:一是更加注重平等保护;二是更加注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权益;三是更加注重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更加注重惩治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五是更加注重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六是更加注重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七是更加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八是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九是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十是更加注重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
〔2〕“7个小专项”:是指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市场主体内部人员犯罪立案专项监督、涉市场主体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工作。
〔3〕“四类人员”:是指市场主体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
〔4〕“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办理的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以及补充侦查、刑事申诉等,全部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5〕“案-件比”:是指“案”和“件”相比所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指的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具体的案子,“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
〔6〕“法定性标准”:是指检察机关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查民事裁判结果和民事审判活动的违法性。
〔7〕“必要性标准”:是指检察机关应当结合监督的社会效果、裁判作出时的司法政策和社会背景等因素对监督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8〕“‘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除此之外的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
〔9〕“七部一局一队”:是指第一检察部至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司法警察大队。
〔10〕“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11〕“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2〕“一号、二号专项工作”:“一号专项工作”是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二号专项工作”是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请扫一扫关注“正义洪湖”微信公众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一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刘同民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二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胡纯玉(女)、陈祥、张群安(女)、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女)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三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卢茂林、白大建、刘民、刘经高、许先华、肖云毅、吴永善、汪德旺、张志远、张献忠、陈邦武、易重兵、周祖山、赵恒赋、胡修安、钟华、郭莉(女)、谈文莉(女)、黄丽霞(女)、盛磊夫、崔巍、彭端阳、谢伟、路顺(女)、谭敏(女)、戴百刚等26人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四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表决通过了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及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谈文莉(女)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邦武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叶 萍(女)黄丽霞(女)戴百刚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肖云毅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 民
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钟 华 路 顺(女)谭 敏(女)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五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林继军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六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何刚、熊燃、毛绪亮、万凯、黄涛、廖丽君(女)、陈再雄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七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熊义虎为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八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郭鹏为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 九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选举朱野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
(2021年11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大代表,也可以是本行政区域的选民;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洪湖市第九届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书面提名。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中共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联合提名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书面提名;以上形式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如实向全体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代表联名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应填写《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登记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
四、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二者意愿,予以同意。
五、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大会主席团各提名1人,如果没有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名,或者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则进行等额选举。
六、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实行差额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为7人,应选6人,差额1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正式候选人为8人,应选7人,差额1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为29人,应选26人,差额3人。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5人,应选5人;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5人,应选5人。
七、根据选举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之规定,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为81人,应选67人,差额14人。
八、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进行预选。
九、预选在主席团领导下,由各代表团团长主持,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完毕后各代表团封存,交大会统一计票。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本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预选。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统一印制。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定一人,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工作人员担任。
预选时,每一选票上每项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本办法规定的正式候选人人数的,该项选举有效,多于正式候选人人数的,该项选举无效。
各代表团的预选选票经清点确认预选有效后,由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字,交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由计票工作人员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统计预选结果。预选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十、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预选选票、正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分项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如遇候选人姓名相同,则分别在相同的姓名下注明其工作单位。
十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采取代表举手表决的方式,逐个委员会进行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
十二、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三、各项选举的选票共六张,分别为: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票;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票;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票;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
十四、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反对票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十五、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一选票上的每项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该项选举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该项选举为废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含另选他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十六、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另行提名候选人重新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市长的选举,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的不足名额,主席团可以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根据第一次投票所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再次选举;也可以提请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作暂缺处理。
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五分之一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如果差额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另行选举,如果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代表人数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不足的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荆州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如果未当选的,其名额空缺。
十七、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指定。
十八、选举会场设3个投票箱。主席团成员和在大厅就座的代表到指定的投票箱投票。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在指定的投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大会规定的投票路线依次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九、本次会议选举,一次投票,分别计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总监票人将清点票数的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二十、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指定工作人员在全体代表会议上宣读候选人的得票数,最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二十一、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二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韩志涛
监 票 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刘佳(女)刘慧婷(女)肖伍艺徐晓强
陶 醉黄 伟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联名提出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2021年11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书面提出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下午6点。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各项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2021年11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1人):刘同民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7人,含差额1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代红兵 |
杨君(女) |
杨志雄 |
张群安(女) |
陈祥 |
胡纯玉(女,党外) |
董本福 |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29人,含差额3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卢茂林 |
白大建 |
刘民 |
刘经高(党外) |
许先华 |
肖云毅 |
吴永善(党外) |
汪德旺(党外) |
张志远 |
张艳兵 |
张献忠 |
陈邦武 |
易重兵 |
周祖山 |
赵恒赋 |
胡修安(党外) |
钟华 |
郭莉(女) |
谈文莉(女) |
黄丽霞(女,土家族) |
盛磊夫 |
崔巍 |
彭端阳 |
游春波 |
谢伟 |
路顺(女) |
谭敏(女) |
熊传发 |
戴百刚 |
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1人):林继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8人,含差额1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万凯 |
毛绪亮 |
乐观晖 |
何刚 |
陈再雄(党外) |
黄涛 |
廖丽君(女) |
熊燃 |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1人):熊义虎
市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1人):郭鹏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1人):朱野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1人):谈文莉(女)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1人):陈邦武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叶萍(女)黄丽霞(女,土家族)戴百刚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1人):肖云毅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1人):刘民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钟华路顺(女)谭敏(女)
洪湖市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81人含差额14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友尔(女,党外) |
王会方(党外) |
王坤(党外) |
王植娟(女,党外) |
尹加浩 |
卢超(党外) |
叶丽华(女,党外) |
叶洁红(女) |
乐 琳(女,党外) |
吕良军 |
朱野 |
伍萍香(女,党外) |
刘芝远 |
刘同民 |
刘红(女,党外) |
刘连生(党外) |
刘洋(女,党外) |
刘海艳(女,党外) |
刘琼兰(女,党外) |
刘磊(党外) |
许宗胜 |
孙 洁(女,苗族,党外) |
杜衡方 |
李良道(党外) |
李保华 |
李 莹(女,党外) |
李 敢 |
汪日葵(党外) |
杨红英(女) |
束继元(党外) |
肖元良 |
肖湘平(民盟) |
吴 锦 |
何蓉(女) |
何腾英(女,土家族,党外) |
汪卢伟 |
宋琼(女) |
张东来(党外) |
张传明 |
张 艳(女) |
陈观鑫 |
陈红莉(女) |
陈晨曦(女,党外) |
陈超 |
林继军 |
易华 |
罗中平(女,民进党) |
罗园园(女,党外) |
周永福 |
郑文锦 |
怡斌(党外) |
赵培娥(女,党外) |
胡小燕(女,党外) |
姚友安 |
骆名菊(女,党外) |
徐雅星(女,党外) |
黄义军 |
黄正炎 |
黄媛(女) |
梅 平 |
曹凌云(党外) |
曹 辉 |
章伟舟 |
董凤琴(女,党外) |
韩高艮(党外) |
焦杨(女,党外) |
曾玉凤(女,党外) |
释心继(土家族,党外) |
谢邦良 |
谢爱娥(女) |
路顺(女) |
谭 鹏(党外) |
翟宗林 |
熊义虎 |
颜学龙 |
潘 芬(女,党外) |
薛国丹(女,回族,党外) |
魏明权 |
魏勇刚(回族) |
魏梅芳(女,回族,党外) |
魏朝东 |
大会主席团
2021年11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 十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投票表决,确定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8项,分别是:
一、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农村路网联通延伸公路项目;
三、洪湖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五、洪湖市老湾泵站拆除重建工程;
六、洪湖大兴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七、府场二桥升级改造项目;
八、燃气自助充值缴费多元化项目。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4日
关于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 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2021年11月21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向大会书面报告。
一、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程,坚持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市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在3月9日召开的市政府八届六次全会上对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调工作责任;在6月7日、10月14日、11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次、第十三次、第十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先后三次听取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加快统筹推进,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建成见效。
八件民生实事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内荆河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续建)
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的70%,完成投资额1.8亿元。其中一阶段水下结构工程已完成,具体为河道整治2.1公里、亲水栈道及游船码头8处、人行景观桥3座的基础部分工程等;二阶段道路和雨污管网正在进行施工;三阶段景观工程正在进行景观建筑和景观绿化施工。
(二)洪湖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续建)
该项目是“三年消危”项目,由荆州市“打捆”招标,施工中标方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开工72座桥梁,已完工45座,已完成桥梁下部结构施工20座,其余7座正在开展桩基施工,累计完成投资9860万元。因前期受汛期影响,现场施工困难、安全风险高,后期将采取分类指导、分阶段倒排工期、强化组织措施,抢抓项目建设进度,确保12月底全面完成60座农村危桥改造任务。
(三)洪湖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续建)
现已完成门诊楼和住院楼的主体工程和粉刷工程,水电及设备进入检测和调试阶段,样板间装修工程和场区配套工程管网正在施工。截止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70%,完成投资3300万元,预计2022年春可竣工投入使用。
(四)洪湖市第三水厂(一期)建设项目(续建)
现已完成取水口工程中的场地平整、临时道路硬化及沉井支护止水桩、工程桩等工程,厂区内完成征地、钢便桥、土方回填、场地平整、临时用电、用水、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深基坑支护桩、清水池、综合楼、宿舍、过滤池、反冲洗池、污泥浓缩池桩基础等工程。完成工程产值约91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约40%,预计主厂区在2022年10月底全部完工。
(五)洪湖市西部水厂建设工程(一期)(续建)
目前,厂区工程粉喷桩基础全部完成(6099根、约81300米),完成网格絮凝池、V型滤池、加药间的浇筑和吸水井、清水池、综合楼基础工程。管网工程已完成清障及修筑临时道路16公里、管材进场23.9公里、双管道安装开挖铺设10.3公里、拖拉管完成2.84公里,取水工程已完成取泵船设置。共完成投资9000多万元,力争2022年春节前汊河镇通水受益。
(六)沙套湖堤防及排涝工程(一期)
该项目一期工程投资约5100万元,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已完成围堰填筑和基坑排水,围堰土方加固正在进行中,共完成土方填筑9600立方米,计划2022年4月底全部完工。
(七)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小学部主体、门楼1和门楼2的主体已完工,正在做砌体施工;图书行政楼正在做屋面结构施工;中学部桩基础已完成,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雨污管网完成70%,校园院内消防通道完成50%。目前,完成工程投资约3960万元,计划2022年7月完工。
(八)中心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
柏枝市场已完工,完成投资额3200万元,已通过招标选定了市场经营方,正在进行开业前准备,拟于12月开业。宏达市场已完工,完成投资额2500万元,市场经营权招投标正在挂网,计划11月25日开标。
二、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
根据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市推进市、乡镇两级重大民生实事建议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文〔2018〕16号)的要求,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广泛征集、充分酝酿、认真梳理,并经相关程序讨论确认后,拟定了10件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一)广泛征求意见。自2021年9月15日起,市政府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和“今日洪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和市民公开征集建议和意见,同步向住建、教育、交通、水利等涉及具体民生的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至10月15日征集截止,累计收到市民来信、留言、邮件百余条,部门上报民生项目32件。经市政府办认真对照梳理汇总,初定了20件作为备选。
(二)部门调研会商。按照“群众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的原则,市政府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调研会,对拟定项目进行全面调研排摸,对立项依据、可行性分析及前期基本情况、资金保障以及计划进度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
(三)向人大专班汇报。市政府办向市人大专班进行了专题汇报,形成了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这10件候选项目具有“城乡共享、贴近民生”的特点,涵盖城市建设、交通出行、教育改薄、社会保障、农业生产等多个方面,涉及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水利和湖泊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和府场镇等8家部门,以及财政局、发改局、燃气公司、各乡镇街道等配合单位。计划总投资2.46亿元,2022年年内完工。
(四)集体研究审定。市政府办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经11月11日第十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1月1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这10件项目作为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现请各位代表审议票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再加力度、狠抓落实,切实完成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同时,认真做好票决产生的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资金组成 |
相关内容 |
备注 |
1 |
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住建局 |
发改局、财政局、新堤街道 |
项目投资总额209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1504.8万元,自筹585.2万元。 |
沿江路片区航运小区、生资宿舍、棉花宿舍、百货宿舍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836户,30栋房屋,总建筑面积8.81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屋面止漏、路面升级、雨污分流、安防系统、弱电规整、水电燃气外改及配建停车位、充电桩、绿化、路灯等项目。 |
计划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2 |
农村路网联通延伸公路项目 |
交通运输局 |
各相关乡镇 |
项目投资总额210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600万元,乡、村自筹资金1500 万元。 |
完成曹市、戴家场、峰口、螺山、燕窝等乡镇农村路网联通延伸公路30公里。 |
计划2022年6月开工,2022年12 月竣工 |
3 |
洪湖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
教育局 |
汊河镇、乌林镇 |
项目投资总额710 万元,其中(中、省)财政(专项)资金710万元。 |
新建汊河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面积1822平方米,投资420万元;新建洪湖市第十一中学(乌林镇)学生食堂,建设面积45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新建洪湖市第十一中学(乌林镇)综合楼,建设面积420平方米,投资140万元。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4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和湖泊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乡镇 |
项目投资总额8435万元,其中(中、省)财政(专项)资金8435万元。 |
完成大沙、大同、黄家口、万全、瞿家湾等10个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面积7.25万亩。主要是灌溉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田间道路、农用灌溉泵站、科技服务、损毁工程修复与建后管护。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5 |
洪湖市老湾泵站拆除重建工程 |
水利和湖泊局 |
老湾乡 |
投资总额2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0万元,省和市配套600万元。 |
拆除重建老湾泵站1座,采用堤后式布置,水平箱涵穿越下内荆河堤防,堤外设置防洪闸,泵站装机4×250千瓦,设计排涝流量为15立方米/秒,灌溉6立方米/秒。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6 |
洪湖大兴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
供电公司 |
洪湖经济开发区 |
项目投资总额7101万元,其中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专项资金7101万元。 |
新建110千伏大兴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2台各5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出线2回(至220千伏盛家岭变1回、至110千伏龙口变1回);新建35千伏出线3回(至35千伏胡范变1回、2回备用);新建10千伏终期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本期单母线分段接线,新上出线开关柜16面。随线路新建OPGW光缆及相关设备,以及无功补偿、消弧线圈等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 |
计划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7 |
府场二桥升级改造项目 |
府场镇 |
交通运输局 |
投资总额45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450万元。 |
升级改造府场镇中华路的府场二桥(原丰收河二桥),建设规模长45米、宽16米,双向四车道,桥梁标准承重200吨。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7月竣工 |
8 |
燃气自助充值缴费多元化项目 |
住建局 |
洪湖中燃公司 |
投资总额400万元,其中社会资金300万元、企业资金50万元、本级财政50万元。 |
城区8个社区投放燃气圈存机、96个物业企业服务小区投放燃气蓝牙充值宝,方便小区居民缴费。中燃公司对燃气缴费卡提档升级,免费更换NFC卡(手机具备NFC功能)。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9 |
春雨亭社区小街小巷道路升级改造及排水工程 |
住建局 |
新堤街道 |
投资总额800万元,其中中省资金800万元。 |
建设桥梁一座,长20米、宽12米;升级改造道路长430米、宽7米;人行路长430米、宽6米;雨污水管网1000米;支管800米。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10 |
戴家场镇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戴家场镇 |
投资总额52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520万元。 |
戴家场镇螺滩村平整面积57.8207公顷,推土土方138060立方米;新建农沟17条、5830米,清淤2条、1260米,各类涵、下田埠126座;新建碎石路6条、2396米,修复生产路碎石3条、2250米,新建4米宽水泥路2条、2450米,3.5米宽水泥路2条、1200米。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编号:1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背景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需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项目内容 |
沿江路片区航运小区、生资宿舍、棉花宿舍、百货宿舍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836户,30栋房屋,总建筑面积8.81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屋面止漏,路面升级,雨污分流、安防系统、弱电规整、水电燃气外改及配建停车位、充电桩、绿化、路灯等项目。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新堤街道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投资总额209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1504.8万元,自筹585.2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简介
编号:2
项目名称 |
农村路网联通延伸公路项目 |
项目背景 |
为稳步推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结合乡村振兴发展要求、部省重点支持方向、地方配套投资能力等,认真梳理“十四五”期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需求,分门别类建立项目库,上报“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其中农村公路联通延伸工程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乡镇区办仍有较大建设需求。 |
项目内容 |
完成曹市、戴家场、峰口、螺山、燕窝等乡镇农村路网联通延伸公路30公里。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配合单位 |
各相关乡镇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项目投资总额210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600万元,乡、村自筹资金15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6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简介
编号:3
项目名称 |
洪湖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
项目背景 |
通过“全面改薄”,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教学及辅助用房和教育教学装备紧缺、资源配置不均、学校办学条件较差等问题。目前,汊河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1590人,教学班29个,最大班额达到70人,专室全部被挤占,急需新建一栋教学楼;洪湖市第十一中学现有学生623人,现有学生食堂和综合楼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新建学生食堂和一栋综合楼。 |
项目内容 |
新建汊河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面积1822平方米,投资420万元;新建洪湖市第十一中学(乌林镇)综合楼,建设面积420平方米,投资140万元;新建洪湖市第十一中学(乌林镇)学生食堂,建设面积45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教育局 |
配合单位 |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项目投资总额71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专项)资金71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简介
编号:4
项目名称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背景 |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又是粮食安全的基础,是人类衣食之源、立命之本,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能有效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从而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
项目内容 |
完成大沙、大同、黄家口、万全、瞿家湾等10个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7.25万亩。主要是灌溉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田间道路、农用灌溉泵站、科技服务、损毁工程修复与建后管护。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乡镇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项目投资总额8435万元,其中(中、省)财政(专项)资金8435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编号:5
项目名称 |
洪湖市老湾泵站拆除重建工程 |
项目背景 |
老湾泵站位于老湾乡沙洲村,于1976年12月建成受益,原设计排涝流量为9立方米/秒,灌溉流量为6立方米/秒,装机功率为4×155千瓦,泵站具有提排、提灌、自排、自灌功能,受益面积为37平方公里,该泵站运行年代较久,设备老化严重,急需整治更新。 |
项目内容 |
拆除重建老湾泵站1座,采用堤后式布置,水平箱涵穿越下内荆堤防,堤外设置防洪闸,泵站装机4×250千瓦,设计排涝流量为15立方米/秒,灌溉6立方米/秒。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配合单位 |
老湾乡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投资总额2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0万元,省和市配套6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编号:6
项目名称 |
洪湖大兴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
项目背景 |
洪湖市经济开发区是洪湖市政府倾力打造的招商平台,园区临近洪湖临港码头、武监高速、沿江高速及赤壁长江大桥,水陆交通十分便利。根据入驻企业报装需求,预计2023年最大报装容量约77.08兆伏安。为服务洪湖开发区经济发展需求,急需新建110千伏大兴输变电工程,满足洪湖开发区用电需求。 |
项目内容 |
新建110千伏大兴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2台各5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出线2回(至220千伏盛家岭变1回、至110千伏龙口变1回);新建35千伏出线3回(至35千伏胡范变1回;2回备用);新建10千伏终期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本期单母线分段接线,新上出线开关柜16面。随线路新建OPGW光缆及相关设备,以及无功补偿、消弧线圈等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供电公司 |
配合单位 |
洪湖经济开发区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项目投资总额7101万元,其中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专项资金7101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编号:7
项目名称 |
府场二桥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背景 |
府场镇是我市工业强镇,全镇工业经济总量超过50亿,为继续保持壮大石化装备制造产业的优势,府场镇企业产品逐渐向“高吨位、高压、高材质”转型。府场二桥因载荷量过低不能支持重装设备车辆通行,成为制约府场重装设备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为推进府场镇石化装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防止重装设备生产企业外流,提升我市石化装备产业竞争优势,该桥升级改造已迫在眉睫。 |
项目内容 |
升级改造府场镇中华路的府场二桥(原丰收河二桥),建设规模:长45米,宽16米。双向四车道,桥梁标准承重200吨。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府场镇 |
配合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投资总额45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45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7月竣工 |
编号:8
项目名称 |
燃气自助充值缴费多元化项目 |
项目背景 |
为了方便城区近7万名燃气用户充值缴费,中燃公司加大科技信息投入,开展三项技术升级改造,实现充值缴费多元化。 |
项目内容 |
1.燃气圈存机投放城区8个社区,方便社区居民就近缴费。 2.燃气蓝牙充值宝投放城区96个物业企业服务小区,方便小区居民就近缴费。 3.中燃公司对燃气缴费卡提档升级,免费更换NFC卡(手机具备NFC功能)。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洪湖中燃公司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项目投资总额400万元,其中社会资金300万元,企业资金50万,本级财政50万。 |
其他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编号:9
项目名称 |
春雨亭社区小街小巷道路升级改造及排水工程 |
项目背景 |
为了服务春雨亭社区的居民出行,改善社区居民人居环境。 |
项目内容 |
建设桥梁一座,长20米、宽12米;升级改造道路长430米、宽7米;人行路长430米、宽6米;雨污水管网1000米;支管800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新堤街道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投资总额800万元,其中中省资金8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编号:10
项目名称 |
戴家场镇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
项目背景 |
螺滩村项目区为计划经济时代渔场,渔业养殖基础条件落后,村民调整产业结构愿望强烈,通过土地平整可以形成虾稻养殖规模效益,同时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美化村庄环境,改善生产条件,实理增产增效增收多赢。 |
项目内容 |
戴家场镇螺滩村平整面积57.8207公顷,推土土方138060立方米;新建农沟17条5830米,清淤2条1260米,各类涵、下田埠126座;新建碎石路6条2396米,修复生产路碎石3条2250米,新建4米宽水泥路2条2450米,3.5米宽水泥路2条1200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配合单位 |
戴家场镇 |
投资额及 资金来源 |
投资总额52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52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
(2021年11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洪湖市推进市、乡镇两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采取分代表团投票、集中计票的方式进行。
二、洪湖市政府按照《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确定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投票表决。
三、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为10个,经代表投票表决选定8个为正式民生实事项目。
四、投票表决前应将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相关要求等,分发给代表讨论审议。
五、代表可以就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
六、投票表决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七、各代表团出席投票表决会议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本团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本团投票表决。
八、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表决票共1张。
九、代表对表决票所列的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十、缺席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一、各代表团代表投票表决时,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有效;收回的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无效,应重新组织投票表决。表决票上所选项目数,等于或少于8个的为有效票,多于8个的为无效票。如果候选项目下面空格内所画符号辨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项目弃权处理。
十二、2022年洪湖市政府正式民生实事项目得赞成票应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按照得赞成票从高到低依次选定8个。
如出现过半数项目不足8个,按实际过半数的项目数选定;如出现候选项目得赞成票过半数且票数相同,无法确定8个,提请大会主席团就票数相同的项目进行投票表决,直至选定。
十三、各代表团投票表决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各代表团设监票人2名,各团监票人经各团代表举手表决通过后,负责本团的领票、发票、投票、清点、封存、交票等工作。
大会设计票处(市行政服务中心102会议室),安排监票人5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四、大会计票处安排工作人员在指定时间将2022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表决票发放至各代表团,由各代表团分别组织代表投票。投票结束后,各代表团将表决票清点完毕,报主持人确认票决有效后,将表决票进行封存,由代表团团长签字后上交至大会计票处(市行政服务中心102会议室),大会监票人当众拆封,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并开始计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在本团投票,完成投票后按时赶到大会计票处。
十五、计票完毕后,由计票工作人员统计计票结果,计票结果由监票人确认签字后交给总监票人。总监票人在指定时间向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指定工作人员在全体代表大会上宣读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得票情况,最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
十六、本投票表决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七、本投票表决办法经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 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2021年11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崔巍
监 票 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丽华(女)张泽亮 赵泉刚唐红云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
(2021年11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决定,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以全体人大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1年11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时整。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审查报告(2021年11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受议案审查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1月23日上午9时,未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7件,涉及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这些建议是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走访选民后提出来的,体现了人大代表当家作主、依法履职、共谋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这些建议将在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21年11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共51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万相华 |
王亚国 |
代双兵 |
代红兵 |
代海桃 |
乐观晖 |
吕洪波 |
朱 野 |
刘 民 |
刘同民 |
李少华 |
李汉清 |
李 伟 |
李克贵 |
杨志雄 |
杨 君(女) |
肖云毅 |
肖 英(女) |
吴长红(女) |
何 刚 |
何 蓉(女) |
汪卢伟 |
张群安(女) |
陈汉明 |
陈 祥 |
陈 雷 |
邵永成 |
范 军 |
林继军 |
易重兵 |
周祖山 |
周智虎 |
定明嵩(回族) |
赵 斌 |
胡纯玉(女) |
贾宗昆 |
郭 莉(女) |
郭 鹏 |
谈文莉(女) |
盛磊夫 |
彭 正 |
彭均辉 |
彭端阳 |
董本福 |
韩志涛 |
曾德高 |
谢 伟 |
熊义虎 |
熊 燃 |
潘中良 |
魏朝东 |
二、秘书长:陈 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拟由51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
1.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中共洪湖市委常委;
2.拟提名的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人选;
3.拟提名的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4.拟提名的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主席人选;
5.拟提名的洪湖市第九届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6.拟提名的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7.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各界模范人物代表;
8.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
二、本次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陈祥担任。
大会秘书处
2021年11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1年11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魏朝东 |
林继军 |
汪卢伟 |
刘同民 |
熊义虎 |
何 刚 |
彭均辉 |
熊 燃 |
王亚国 |
吕洪波 |
周智虎 |
吴长红(女) |
陈 祥 |
张群安(女) |
杨志雄 |
各位主席团成员: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了主席团名单。根据主席团工作需要,组建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拟由三个方面的人选组成:
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中的中共洪湖市委常委;
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中的上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三、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
本说明连同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一并提交审议。
大会秘书处
2021年11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21年11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副秘书长(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诗双 |
刘仁学 |
张家洪 |
单兴栋 |
贾卫兵 |
彭端阳 |
曾祥忠(女) |
|||
大会秘书处
2021年11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2021年11月15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共370人)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在洪湖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姓名笔画为序,3人)
刘 欢(女) |
(老湾代表团) |
游庆洪 |
(新堤代表团) |
潘传洪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第八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人武部领导(12人)
吴华清 |
(新堤代表团) |
夏大铭 |
(戴家场代表团) |
李治平 |
(乌林代表团) |
白振华 |
(府场代表团) |
熊 瑛(女) |
(汊河代表团) |
毛绪亮 |
(燕窝代表团) |
邹贤林 |
(滨湖代表团) |
叶家学 |
(乌林代表团) |
万永华 |
(万全代表团) |
陈 峰 |
(瞿家湾代表团) |
余 成 |
(大沙代表团) |
郭伟威 |
(峰口代表团) |
三、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未退休的实职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按姓名笔画为序,7人)
王志芳(女) |
(螺山代表团) |
王际凤(女) |
(黄家口代表团) |
邓志忠 |
(大同代表团) |
申寿云 |
(沙口代表团) |
刘生彦 |
(府场代表团) |
吴锦华 |
(螺山代表团) |
张 燕(女) |
(小港代表团) |
四、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按姓名笔画为序,单独组团,8人)
方德钧 |
龙凤英(女) |
朱兴斌 |
刘时耕 |
何国侃 |
罗贵舫 |
周环清(女) |
戴刚年 |
五、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开发区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9人)
市委办 |
刘仁学 |
(螺山代表团) |
市委政研室 |
杨长城 |
(新滩代表团) |
市人大办 |
杨元俊 |
(老湾代表团) |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
叶培韬 |
(龙口代表团) |
黄正炎 |
(燕窝代表团) |
|
刘红刚 |
(小港代表团) |
|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
余星 |
(峰口代表团) |
王英雄 |
(万全代表团) |
|
肖新兵 |
(黄家口代表团) |
|
市政协办 |
刘世军 |
(曹市代表团) |
市纪委 |
贾卫兵 |
(府场代表团) |
组织部 |
单兴栋 |
(老湾代表团) |
宣传部 |
张家洪 |
(沙口代表团) |
统战部 |
陈邦政 |
(瞿家湾代表团) |
政法委 |
陈畅联 |
(汊河代表团) |
法 院 |
曹正勇 |
(滨湖代表团) |
检察院 |
曾令远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妇联 |
廖丽君(女) |
(黄家口代表团) |
发展和改革局 |
陈 洪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教育局 |
邱正东 |
(曹市代表团) |
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陈再雄 |
(大同代表团) |
胡晓林 |
(府场代表团) |
|
公安局 |
刘彦群 |
(大同代表团) |
民政局 |
顾雄远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司法局 |
刘富琼 |
(大沙代表团) |
财政局 |
张春辉 |
(龙口代表团)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张郭洪 |
(小港代表团)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陈 超 |
(新滩代表团)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颜学龙 |
(滨湖代表团) |
城市管理执法局 |
黄华武 |
(小港代表团) |
交通运输局 |
郭金高 |
(小港代表团) |
水利和湖泊局 |
杜耀平 |
(龙口代表团) |
农业农村局 |
李贤琼 |
(戴家场代表团) |
商务局 |
李华学 |
(乌林代表团) |
文化和旅游局 |
金鹏来 |
(瞿家湾代表团) |
卫生健康局 |
平 旭 |
(大沙代表团)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张仁喜 |
(大沙代表团) |
应急管理局 |
朱洪波 |
(大同代表团) |
审计局 |
朱同洋 |
(老湾代表团)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石光辉 |
(新堤代表团) |
统计局 |
杜 勇 |
(小港代表团) |
医疗保障局 |
陈怀标 |
(沙口代表团) |
乡村振兴局 |
杨 凯 |
(燕窝代表团) |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张 俊 |
(瞿家湾代表团) |
投融资中心 |
覃松涛 |
(沙口代表团) |
招商服务中心 |
黄涛 |
(新滩代表团) |
李书娴(女) |
(戴家场代表团) |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曾祥忠(女) |
(汊河代表团) |
洪湖开发区 |
万 凯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供电公司 |
关卫红 |
(曹市代表团) |
荆州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 |
刘会堂 |
(峰口代表团) |
税务局 |
杨红斌 |
(万全代表团) |
长江河道局 |
陈国太 |
(黄家口代表团) |
东荆河分局 |
陈永红 |
(府场代表团) |
洪工局 |
陈先华 |
(黄家口代表团) |
银监办 |
熊 笛 |
(龙口代表团) |
人民银行 |
邓先舟 |
(老湾代表团)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许法琰 |
(乌林代表团) |
洪旅投 |
梁长林 |
(瞿家湾代表团) |
六、全体政协委员(281人,名单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主要是下列对象: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在洪湖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第八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人武部领导(12人);
(三)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未退休的实职正副县级领导干部(7人);
(四)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 8人);
(五)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开发区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9人);
(六)全体政协委员(281人)。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2021年11月21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书面向大会报告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市政府承办的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共80件,这些建议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充分,观点明确,凝聚了人大代表的心血和智慧,对市政府进一步履行政府职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进作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立足实际,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80件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8件(A类),占72.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1件(B类),占26.3%;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需要解释说明的1件(C类),占1.2%。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
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谋划,统筹部署推进。一是迅速交责。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后,市政府办迅速分解任务,并在3月9日召开的市政府八届六次全会上予以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结办好代表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终极目标,主动作为、竭尽全力、体现担当。二是高位推进。6月7日,第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要求各部门要强化法定职责意识,强化领导带头作用,以提速、提质、提高满意率等“三提”为工作重点,真正落实和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好每个件的办理工作。10月14日、11月11日第十三次和第十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两次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林继军强调,各分管市领导和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办理工作,切实加大落实力度,谋定后动、谋定快动,确保高质高效完成2021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三是领导示范。2021年,市政府领导共领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各位市领导对自己领办的建议亲自上手,实地调研、协调督办、狠抓落实,办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健全协商机制
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市政府对办理代表建议的各项要求,健全制度、完善程序、细化流程,做到依法依规办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办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时,充分发挥主办单位的牵头作用,积极与协办单位及人大代表沟通工作、反馈情况,进一步密切了“提”与“办”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商协作。该局以开展“清减降通”专项行动为“突破点”,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4件,完成免提交材料1410项,归集电子证照50963本,落实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2582万元,清退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3600万元,惠及相关企业153家。以“一网、一门、一次”为“切入点”,推进各类办事系统互联互通,80%的部门系统可以依靠省网平台进行受理、审批、办结、出件,381个事项“跑一次”,1186个事项“零跑腿”,减时限比例达到80%。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主攻点”,选取了30项涉及面广、群众企业需求量大的高频事项,开展“一事联办”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办理《关于做好土地储备,助推乡镇发展的建议》时,组织专班实地调研,依据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将目前无法调整江北高速公路清泛湖互通处地块规划作出了解释说明,充分尊重代表权力,得到代表理解并表示满意。市法院在办理《关于加大对企业贷款回收执行力度的建议》过程中,院领导带队到曹市镇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多家企业法人参与座谈,并持续跟进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办理工作有计划、有行动、有结果、有回访,得到代表点赞。
三、积极主动担当,进一步保障办理实效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突出,其中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等五家单位办理的件数占到办理总件数的50%,这些部门不推诿、不叫难,周密安排,主动作为,切实履职。市农业农村局在办理《关于以产业振兴撬动乡村振兴的建议》《关于内荆河沿岸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建议》等建议过程中,与代表多次电话、微信、见面沟通,为建议办理达成共识。2021年,完成《推进洪湖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和《洪湖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出台了《洪湖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方案》。我市跻身“中国小龙虾产业十强县市”,“洪湖荷叶茶”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洪湖莲藕”再次入选“品牌强国工程”2021年助力湖北专项公益行动。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排查畜禽养殖场户263家,督促143家不达标养殖场实行“一场一策”治污整改;水产尾水治理面积近3万亩,辐射面积近10万亩。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农村厕所污水处理长效运维机制,68个农村厕所改建的污水终端系统全部实行智能远程监测,35个终端站点已纳入了运维管理平台。代表认为“为洪湖全面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他们的回复很满意”。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办理《关于加强汛后水利补短板的建议》《关于迅速启动下内荆河灌区项目建设的建议》等建议时,结合部门工作重点,采纳代表优秀意见,2021年全力推进水利补短板,共完成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6.23亿元,包括下内荆河系统治理、西部中心水厂一期工程、红旗湖退垸还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小河湖、幸福渠水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长江、大湖、老闸河水系连通大荣渠生态护坡工程、隔堤北灌区水价改革、2020年小微水体水系连通工程、下新河泵站改造、下万全垸泵站工作桥重建、老内荆河水系连通工程、大沙泵站穿堤箱涵整治、洪湖围堤港螺垸浪坎应急整治工程等。市住建局办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时,对城区50多个小区开展调研,了解小区车辆停放现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培训物业服务企业、新增消防通道标识,清运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改善了小区和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并联合协办部门多次开展执法行动,对锦绣东城、兴业小区、西堤印象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小区进行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活动,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四、紧密联系民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人大代表建议反映群众的期待和呼声。大部分承办单位做到了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市教育局在办理《关于加强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家校共育相关工作的建议》时,充分调研我市中小学学生心理行为问题,找准症结,为每所学校建设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同时开展专题讲座、家长课堂等活动,得到代表的充分认可。市民政局在办理《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关怀空巢老人》建议时,建立“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三直达”探访,落实老年人补贴和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建成213个村级老年儿童快乐之家和7个老人幸福食堂示范建设,为“三留守”人员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饮食服务,加强社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等多项举措,得到代表“民政局干部职工对民政事业非常负责”的高度赞扬。市财政局在办理《关于对新滩经合区社会经济发展加大投入的建议》过程中,做到上下联动,横向沟通,代表表达了“相信在洪湖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新滩经合区经济发展势头和投资环境会越来越好”的良好期许。
五、完善办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坚持科学分件制度。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办全员动员,参与代表建议分件工作,把好第一关。在办理要求交办后,再根据承办部门意见对有疑义的办理件进行调整,确保分件准确、责任明确。二是完善催办督办制度。坚持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政府督查工作相结合,及时了解询问并督促指导办理工作,从办理质量和工作落实等多个环节进行催办督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办理任务。三是严格答复件审核制度。为确保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对各承办单位的答复内容和格式逐一进行了审核,对办理不规范的,及时要求承办单位重办或补办,确保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四是严格考核机制。继续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各承办单位接收任务、见面沟通、书面答复、办理结果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将在年底考核时严格予以扣分,达到以考核促办理的目的。
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升,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办理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感不强、重答复轻落实、跟踪督查力度不够、承办队伍缺乏稳定性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细化完善操作规范,提高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能力,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把解决问题放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位置,努力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提高满意率。积极创新沟通机制,保证代表在办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让办理结果真正取得代表认可。五是进一步强化督办。市政府领导加大领办件的协调督办力度,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市政府办优化和创新督办措施,保障建议办理质量。
各位代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职责所系,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真正做到把代表的建议放在心上,把建议办理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序号 |
建议内容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A类 |
B类 |
C类 |
1 |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的建议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市委政法委、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和经信局 |
√ |
||
2 |
关于加强汛后水利补短板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3 |
关于完善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市编办 |
√ |
||
4 |
关于加强学校附近街巷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
||
5 |
关于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届进一步关心关怀空巢老人 |
市民政局 |
√ |
|||
6 |
关于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一河两岸”高音喇叭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公安局 |
√ |
||
7 |
关于解决好望江路雨天路面积水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 |
|||
8 |
关于落实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高于或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的建议 |
市财政局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 |
||
9 |
关于以产业振兴撬动乡村振兴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扶贫办、市乡村振兴办 |
√ |
||
10 |
关于对新滩经合区社会经济发展加大投入的建议 |
市财政局 |
新滩镇 |
√ |
||
11 |
关于加快推进新滩—汉南第二通道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12 |
关于开通洪湖新滩经合区至武汉汉南区城际公交线路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13 |
关于对内荆河洪水退去后造成沿河居民房屋裂缝的次生灾害进行综合处置的建议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瞿家湾、沙口、峰口、万全、汊河、小港、滨湖、新堤、开发区 |
√ |
||
14 |
关于加快推进新滩经合区对接武汉轨道交通的建议 |
市发改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滩镇 |
√ |
||
15 |
关于改善长江防汛条件的建议 |
市应急管理局 |
√ |
|||
16 |
关于支持燕窝镇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17 |
关于加强燕窝镇小城镇建设加快镇村融合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 |
√ |
||
18 |
关于内荆河小港镇区段堤防整治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19 |
关于迅速启动下内荆河灌区项目建设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大同、大沙、汊河、乌林、龙口、老湾、燕窝、新堤、黄家口 |
√ |
||
20 |
关于解决新堤城区污水下注总干渠影响乌林黄牛湖地区养殖业安全问题的建议 |
住建局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21 |
关于支持改善农村师资队伍配备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 |
||
22 |
关于支持万全镇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乡村振兴办、万全镇 |
√ |
||
23 |
关于内荆河沿岸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乡村振兴办 |
√ |
||
24 |
关于建设江北高速公路东延线万全连接线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25 |
关于整治农村弱电线路的建议 |
市科技和经信局 |
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 |
√ |
||
26 |
关于迁移公路电线杆的建议 |
市科技和经信局 |
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沙口镇 |
√ |
||
27 |
关于对农村污水处理长效运维管理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 |
|||
28 |
关于解决环境整治、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工作经费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
√ |
||
29 |
关于支持红军医院整体搬迁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 |
|||
30 |
关于支持边远农村路桥建设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31 |
关于开通沙口镇下新河街道至沙口镇街道公交车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32 |
关于支持沙口镇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乡村振兴办、沙口镇 |
√ |
||
33 |
关于提高退休村支部书记待遇的建议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 |
√ |
||
34 |
关于在329省道沙口二桥、曾剅沟桥等主要交叉路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35 |
关于加快教师周转房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瞿家湾镇 |
√ |
||
36 |
关于对村级厕所革命污水集中处理运行维护管理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 |
|||
37 |
关于螺山镇铁牛片区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 |
|||
38 |
关于对沿湖乡镇实行生态补偿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39 |
关于做好洪湖退垸还湖还湿渔民离湖上岸安置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 |
√ |
||
40 |
关于规范我市农村集中供水企业收费行为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发改局 |
√ |
||
41 |
关于尽快启动东分块安转工程,新建龙江转移公路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龙口镇 |
√ |
||
42 |
关于优先重建龙口镇高桥泵站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龙口镇 |
√ |
||
43 |
关于要求加快推进老湾回族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44 |
关于要求加快推进珂里村旅游补短板项目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市发改局 |
√ |
||
45 |
关于请求解决新建老湾回族乡牛羊屠宰场用地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局 |
√ |
||
46 |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黄家口镇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 |
|||
47 |
关于将南港河流域纳入下内荆河整治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48 |
关于将黄家口镇集镇周边村纳入污水处理厂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 |
|||
49 |
关于将黄家口镇黄家口路段列入大修计划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50 |
关于加快江北东高速连接线建设,畅通石化装备产业园东西线走廊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发改局 |
√ |
||
51 |
关于整合洪湖生态资源,促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 |
|||
52 |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
53 |
关于尽快实施沿东荆河公路改造升级项目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54 |
关于洪湖市市域副中心新建文化广场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峰口镇 |
√ |
||
55 |
关于洪湖市市域副中心建设城市公园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峰口镇 |
√ |
||
56 |
关于启动峰口镇东及白庙社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 |
|||
57 |
关于加大峰口镇农田水利建设及小微水体改造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58 |
关于解决乡村居民出行难农村地区村村通客车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59 |
关于省道s353改道项目尽快实施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60 |
关于落实洪湖市二医院医共体整体搬迁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峰口镇 |
√ |
||
61 |
关于做好土地储备,助推乡镇发展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62 |
关于改造469省道代柴线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63 |
关于补齐“村卫生室”建设短板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 |
|||
64 |
关于加强农场党员群众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 |
市委组织部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 |
||
65 |
关于常态化开展“两车”整治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 |
|||
66 |
关于在长江大沙泵站出水口处新建一座提水泵站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67 |
关于重新整合“一标三实”统计数据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 |
√ |
||
68 |
关于打造洪湖中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发改局 |
√ |
||
69 |
关于实行仙洪公路延线道路区域限速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 |
||
70 |
关于恢复洪湖地区第一个党支部旧址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汊河镇 |
√ |
||
71 |
关于收储原压力容器厂土地,解决原振声改制遗留问题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72 |
关于将曹市集镇改造纳入市统筹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曹市镇 |
√ |
||
73 |
关于完善石化装备产业园配套的建议 |
市科技和经信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招商服务中心、曹市镇、府场镇 |
√ |
||
74 |
关于加强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家校共育相关工作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卫健局 |
√ |
||
75 |
关于加大对企业货款回收执行力度的建议 |
市法院 |
√ |
|||
76 |
关于收购有关重资产支持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 |
市弘瑞公司 |
市科技和经信局 |
√ |
||
77 |
关于收储王湖村135亩土地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78 |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全市布局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 |
|||
79 |
关于对仙洪公路蔡家河桥至刘三沟路段道路及路灯等基础设施进行修护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运输局、滨湖街道 |
√ |
||
80 |
关于对洪狮泵站和大墩泵站两处重建的建议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
合计 |
总数 |
58 |
21 |
1 |
||
百分比 |
72.5% |
26.3% |
1.2% |
备注: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D类,所提问题因国家政策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解决。
2021年11月24日
尊敬的各位代表、同志们:
感谢大家信任,选举我担任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在此,谨向大会主席团、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作为一名“新洪湖人”,正式接过“市长”的接力棒,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与同志们一道,恪尽职守,倾我所能,全力树好形象、干好工作、当好公仆,做到不负使命、不负重托、不负人民。在此,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一、始终“一心向党”讲政治。学党史悟思想,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不渝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履职全过程,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荆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始终“一抓到底”谋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始终围绕市委“立足大荆州,融入大武汉,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战略定位,以工业振兴崛起为使命,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像拼命,视营商环境为生命,做到谋定而后动、谋定而快动,创造性推进政府工作、以改革的办法攻坚克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
三、始终“一切为民”增福祉。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聚焦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大事,加大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投入与财税收入同步增长,努力让洪湖人民的获得感更加充实。聚焦衣食住行、就医就学、安居乐业等实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让洪湖人民的幸福感更可持续。聚焦社会治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要事,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洪湖人民的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始终“一身正气”守法纪。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讲规矩、守纪律、知戒惧、严用权,主动接受市人大、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坚决扛起市人民政府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全市政府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尊敬的各位代表、同志们,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将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激情,在以朝东书记为班长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带领政府一班人,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破冰前行走在前列,全力加快洪湖高质量发展,向各位代表、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刘同民同 志 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21年11月24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中共洪湖市委和大会主席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大会期间,各位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大会圆满成功作出了积极努力和宝贵贡献。这是一次团结民主、求真务实、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鼓舞斗志、催人奋进的大会!
过去五年,在中共洪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及全体人大代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出色完成了八届人大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使命,为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新一届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于年龄或工作原因,吴华清同志、夏大铭同志、李治平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还有一些同志不再担任人大常委会专工委相应职务。这些同志任职期间,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善作善成,以身示范、无私奉献,为洪湖人大工作的进步和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们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学习的标杆!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次大会选举我担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胡纯玉、陈祥、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等六位同志担任副主任,选举26名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既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更是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重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把这份信任与重托,化作激励自己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强大精神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不负众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各位代表、同志们,洪湖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两争”“三市”的奋斗目标,美好的蓝图已经绘就,出征的大幕已经开启。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信心、乘势而上,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为“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贡献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
下面,我代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讲四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要坚定不移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人大代表必须恪守的政治原则。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要突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到议事谋事紧贴市委意图、工作安排紧跟市委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与市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为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二要坚定不移依法履职。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要主动把人大工作融入到中心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紧紧抓住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广泛开展视察、调研、走访等活动,多提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履行监督之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真正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现监督,形成共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要坚定不移发挥代表作用。人民选我当代表,选好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我市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先进分子,是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中坚力量。全体代表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代表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不忘为民情怀,提升履职本领,弘扬实干精神,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实践者、洪湖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者、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市乡人大要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履职活动,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代表履职成效的提升,切实凝聚起洪湖拼搏赶超、跨越奋进的磅礴力量。
四要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要主动适应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承和发扬历届班子的好传统、好经验,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传承和发展、创新和求实统一起来,重点围绕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主动适应新时期民主法治建设需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使人大工作更贴近洪湖实际、更富有时代特点、更具有生机活力,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全面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形象。
各位代表、同志们,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各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公安干警、疫情防控专班人员、驻地服务人员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不辞劳苦、辛勤工作,为大会圆满成功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同志们!
新时代赶考路上,人大代表使命光荣,人大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洪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为立足大荆州,融入大武汉,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贡献人大力量!
谢谢大家!
魏朝东同志 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闭幕式上的讲话(2021年11月24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之际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会议!这是一次求真务实、凝聚共识的大会,是一次团结鼓劲、催人奋进的大会,更是一次站在新起点、谋求新跨越的大会。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审议报告,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胸怀大局、忠于人民的责任担当,奋发向上、砥砺前行的精神风貌。会议听取、审查和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市政府、“两院”工作报告,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市监委主任、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我们相信,新一届市人大、市政府、市监委及“两院”领导班子一定能够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和全市人民一道,共同谱写洪湖高质量发展的的崭新篇章。在此,我代表中共洪湖市委,对大会的圆满成功和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五年,是我市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容易的五年,也是我们经受各种考验挑战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市、乡两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同心同德,同频共振,战疫、战洪、战贫,取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委是充分肯定的,社会舆论是高度认可的,人民群众是交口称赞的。这次换届,有部分同志不在担任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有一些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人大代表。他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为人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各位代表、同志们,未来五年,是洪湖奋力后发赶超、谋求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市第九次党代会在综合研判洪湖在湖北省、荆州市区域和产业布局发展方位的实际,理性分析我市发展基础和主客观条件的现状上,确立了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
本次人代会,让目标更为具体,任务更加清晰,市委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一定要扛起时代重任、顺应百姓期盼,紧盯目标,埋头苦干,乘势而上,力争以改革发展稳定的新成绩,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在此,我对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工作,提三点建议,与大家共勉:
一、树立担当意识,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赋能
当前,努力实现“两争”、“三市”创建“四个示范区”战略目标和加快推进洪湖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全市上下最广泛的共识。各位代表一定要敢于担责担难,强化创新引领,促进洪湖跨越赶超。坚持同心同向。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未来五年洪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真正把市委的意图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上下齐心、团结奋进的生动局面。坚持守正创新。站在洪湖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我们要敢于担当,勇于实践,主动作为,全力以赴破解发展难题。立足市情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径、开辟新领域,推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真抓实干。我们要切实增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紧迫感,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务实作风,树立抓落实的理念,研究抓落实的办法,建立抓落实的机制,强化抓落实的举措,将各项目标任务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攀高比强,久久为功,狠抓落实。
二、保持竞进态势,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赋能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法履行“监督权”。人大监督是推动市委决策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完善视察询问机制,把监督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有机统一起来。要着力加强司法监督与执法监督,全力助推法治洪湖建设。认真履行“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选举和任免。要充分认识任免权的重要性,善于使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市委意图的实现。正确履行“决定权”。要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重点难点工作做决定,认真审议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基础建设、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群众利益、符合洪湖实际。
三、加强自身建设,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赋能
市人大及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要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各行各业作出表率、走在前列。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市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经常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共洪湖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支持和保证人大及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要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做好代表工作,抓好自身建设,最大限度地凝聚合力、增添动力。争创一流机关、争创一流业绩,努力建设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发挥代表引领作用。全体人大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要注重塑造自身良好形象,带头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逐渐成长为党的政策的宣讲员,联系群众的信息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员,创新创业的战斗员,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有梦想就有希望,有信心就有力量,有奋斗就有未来!实现洪湖高质量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其势已成、其时已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勇毅前行,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当担,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为全面开启洪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