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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2号[总号:214] 2019年5月30日

目 录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1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情况报告 ······························································· 吴让操3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红色洪湖”推进情况暨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 金鹏来12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 汪卢伟17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新建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1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熊新建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22

辞职请求······························································ 23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4

洪湖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干部的议案·················································· 25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5月30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吴让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金鹏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红色洪湖”推进情况暨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所作的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根据熊新建的辞职请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雄代表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议案,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熊新建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正勇受院长田勇委托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了53名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了4名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26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各管理区、洪湖经济开发区分管人大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杨志雄 彭端阳 王英雄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经高

刘 磊 李文清 陈再新 徐先华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张三友 陈邦武 定世文

赵恒赋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杜光春 周祖山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情况报告

——2019年5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让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发展水平。我市2010年成功创建湖北省卫生城市,2015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评,2017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2018年12月通过荆州市爱卫办初审考核,2019年1月向省爱卫办递交创建申报材料,目前正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全面动员、全力攻坚,迎接省爱卫办考核。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发动、全民动员。

2018年,洪湖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由市委书记担任政委、市长担任指挥长、四大家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各单位、城区办事处(开发区)、城区社区(村)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社区(村)居民自发组建若干志愿者队伍。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氛围已经形成。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创卫工作,市委书记张远梅同志多次就创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现场督办,市长沈先武每周不少于一次调研督办创卫工作,现场协调解决创卫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市“四大家”领导每周到分指挥部或专项领导小组调研督办创卫工作,各单位安排专人全天候开展创卫,每周五确定为全市“万人洁城日”,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到社区(村)路段开展创卫。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社区(村)书记谈创卫》栏目,11个分指挥部所辖22个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走进直播间谈创卫。加大创卫宣传,在城区主干道张贴大型创卫宣传广告,利用城区工地围挡布置创卫宣传内容100多处,在各社区路段小巷,包责单位制作创卫宣传文化墙面积达10多万平米。组织开展“助力五城同创共建美丽洪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小手拉大手”创卫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一封信》和《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市民群众知晓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

(二)科学谋划、精准施策。

国家卫生城市涉及行业多、范围广、标准高、内容杂,为有力有效推进创建工作,我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统领下,组建了创建办公室、十一个创卫分指挥部和七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具有创建经验的市领导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宣传组、资料组、督办组、保障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办公服务中心,抽调20多人,全脱产。将城区所有社区(村)划分为十一个创卫分指挥部,每个分指挥部由市委常委担任分指挥长、“四大家”领导任副指挥长、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班子成员任办公室主任,将市直近二百个单位划归分指挥部管理,由分指挥部安排辖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七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公共卫生专项整治、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涉及创卫重点难点工作专项治理,由市委常委担任组长、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政府办主任和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同时,明确办公室各组、十一个分指挥部、七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要求。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力推动了创卫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洪湖市委市政府从2017年作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决策部署以来,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升,城市功能明显加强,城市面貌明显变化。近三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30多亿元,加速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无不拍手称赞。全市市区所有道路全部新建或改建并刷黑,人行道面全部铺装;城区所有雨污管网全部升级改造,所有沟渠全面清洗除淤,污水收集处理率超过95%以上,黑臭水体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完成7座垃圾中转站(液压式中转站2座)和15座公共厕所建设,添置密闭式垃圾收集车100辆、垃圾桶和果皮箱3000个、密闭式垃圾暂存箱50个,有效改善我市城区环卫基础设施;2018年8月已全面启动日处理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拆除违建2万多平方米,在老城区新增停车位2000多个,拓宽机动车道5000多米,有效解除城区车辆拥堵状况;投资3亿多元的一河两岸,风光秀美,四季皆景,成为洪湖又一张靓丽名片;4A级江滩公园、洪湖大道绿道二期、城区绿化二期、城北公园、市民公园等近20个大小游园全面建成;投入6亿多元的新人民医院、投资5000多万元的新客运站即将投入使用。全面实施“城市绿化系统工程”,城区所有临街单位院落开展“拆墙还绿”行动,城区建成区绿地率36.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平方米。农贸市场改造二个,有四个高标准的农贸市场正在新建之中。

(四)突出重点、全力整治。

围绕城乡市容环境、建筑工地、农贸市场、食品餐饮行业、公共卫生、交通秩序等方面全面开展整治。截止4月底,11个分指挥部累积拆除旱厕620座,清理菜地58.79万平米,清运存量垃圾过15万吨,拆除违建2.8万平米,清除牛皮癣面积达4.8万平米,硬化路面(含空宅基地)2.3万平米,市容环境卫生有好转。市住建局积极推进背街小巷、黑臭水体、弱电线路等专项整治,投资2100万元,对7个城中村和8个社区的道路排水和雨污管网进行改造,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路灯设施维护力度,添置和更换路灯120余盏。市卫生健康局大力开展“六小”行业整治,城区公共场所体检办证率基本达到100%、监督覆盖率为100%,各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大力开展春、秋两季灭鼠和常年的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场地,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消杀公司,对城区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垃圾场所及“四害”孳生地开展集中消杀灭服务,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投药覆盖率100%,有效控制了四害密度,2018年10月通过省级除“四害”先进城区考核验收;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2018年对全市所有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行污水治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小餐饮的整治,共检查1763家食品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95份,已启动107家小餐饮达标改造,目前已完成80%小餐饮前灶后店改造,城区小餐饮行业的档次发生了质的飞跃。大力推进“放心肉菜”工程,2017年5月在中心城区取缔活禽宰杀点,全面实行“白条禽”上市。商务局全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在快速推进新建市场的同时,对过渡市场按创卫基本标准进行全面整改,重点是对所有水产销售摊位规范配置了宰鱼台、对熟食摊位添置了“三防”设施,配齐垃圾收集容器,加大市场保洁力度,规范公共厕所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全面推进,利用旧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违,增加停车位3000多个,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在城区所有主干道设置监控探头近200个,主干道上无车辆随意停靠现象;设置货车停车场、公交停车场;制定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督、文明办等7个部门联合整治的方案,全面启动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非法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的源头治理,组织志愿者配合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五)密集督办、务实推进。

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有力、有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出台了《洪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创卫工作督办方案》,分项分单位制定了百分制考核评分标准。对十一个分指挥部每周开展自评,每周必须评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单位若干名,对评出的较差单位,由分指挥部指挥长现场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二次被评为“较差”的单位,市创卫指挥部指挥长进行约谈,市委办下督办通知,主要负责人在媒体进行表态;连续三次被评为“较差”路段的单位,市委办通报批评,季度“三比三促三争创”直接评定为警示单位。目前,市主要领导已约谈较差单位5批次共20多个。市电视台还设立“创卫曝光台”,每周曝光创卫进展滞后的单位2次。市创卫办督查组组织了八个督查组,每天督查,每天一通报,通报结果每天报各指挥长和组长。市创卫办还聘请第三方开展考核,聘请国家级创卫专家来我市进行技术指导、聘请荆州创卫专家明查暗访。创卫办对全市十一个分指挥部、七个专项治理小组和三个区办进行考核打分排名,下发问题清单3000多条,每天督办通报整改进度。各分指挥部之间、各专项小组之间、各单位之间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氛围已经形成。

2019年5月23至24日,聘请荆州市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明查暗访,荆州9名专家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进行预评估,预评估分为820分。这次预评估,既为我市下段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也为我市创建工作增添了信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认识不高。仍然有少数单位对创卫工作不重视。有的借口经费困难、经费审批程序复杂对安排的任务置之不理;有的面对困难信心不足,瞻前顾后。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严重滞后,除农友市场较规范外,其余市场均不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二是背街小巷管网改造和道路建设严重滞后,近年来城市建设重点在主次干道,对背街小巷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是餐饮店档次不高,早餐夜餐店前灶后店现象普遍,环境卫生差,尤其是一河两岸的夜餐街市大煞靓丽城市风景。四是环卫设施不配套,尤其是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设档次低,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关距离较大。五是城市黑臭水体尚未得到根治,污水管网收集未实现全覆盖,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一些城中村无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有的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直排现象还大量存在。

(三)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还存在短板。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虽然经历了近三个月全民“巷战”,但有的分指挥部和包责单位至今仍然没有吃透创卫标准,把过多精力放在打造亮点上,而对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力度不够、抓得不实、效果不显。如旱厕、菜地、污水、散养活禽、牛皮癣、空墩台垃圾、“十乱”现象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内容,也是创卫迎检重点扣分的事项,治理还不到位,改造还不彻底。

(四)项目进展缓慢。创卫领域7个专项整治组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整体进展缓慢,尤其是农贸市场建设、背街小巷改造、小餐饮整治等方面的问题突出。茅江、宏达市场建设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过渡市场如宏伟南路、新村、三和庄市场均不符合要求。背街小巷道路硬化、雨污管网建设、菜地覆绿、强弱电线路整治、路灯亮化等项目受资金压力和工程审批流程影响,进展缓慢。小餐饮整治点多面广,城区需要改造的餐饮门店达713家,改造资金大部分要业主承担,工作难度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城市客运站建设等项目建设滞后,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尚未形成方案,上述项目要在今年9月份建成难度非常之大。

(五)创卫氛围不浓。宣传发动力度不够,没有做到深入人心,“门前三包”工作还不落实,相当多的社区和村民当看客、作壁上观,主动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和氛围还没有形成。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下阶段,我们一是坚定“创卫必成”信心,继续举全市之力,再造声势、再营氛围、再鼓干劲,实施创卫“百日攻坚”行动,针对问题短板,再加措施、再加压力、再强作风,持续整改,全面达标。二是再加投入,计划再投入资金1亿元,重点是四个新建农贸市场、城市破损道路修复、公厕与垃圾中转站建设、污水支末段收集管网建设、小餐饮改造等项目建设,要确保有三家农贸市场在2019年9月前建成、年底前新建市场项目全面完成,其他建设项目在9月上旬全面完成。三是继续加大对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是空墩台、菜地、“十乱”、牛皮癣等治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社区(村)主体责任。四是继续开展重点领域整治,重点是加大农贸市场、餐饮及早夜市、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整治力度。五是深入动员全社会参与,重点是动员志愿者、社区村民参与,发挥居民村民小组作用,组建义工队、保洁小分队等,自觉爱护环境,自觉摒弃不良习惯,自我管理,为创卫长效机制建立努力探索洪湖经验。确保洪湖城市一方空气清新、环境整洁、水土洁净,确保2020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为建设“三个洪湖”作出我们最大的贡献!

最后,恳请市人大各位主任、人大常委支持、监督创卫工作,定期开展专项视察,为创卫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红色洪湖”推进情况暨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

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金鹏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11月2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主任王诗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红色洪湖”推进情况暨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逐项交责,并定期进行督办,确保审议意见得到较好的落实。下面,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保护优先,切实加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抢救性保护

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1988年被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然而,该旧址群存在多头管理,无人管理,年久抢修,成份复杂,利用率不高的现象。为此,我们秉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强化旧址群日常管理和文保工程实施。一是配强队伍,配齐博物馆班子成员。市政府目前已在瞿家湾老街成立了管委会办公室,由瞿家湾镇政府牵头,整合市博物馆、华年生态公司人员集中办公,雇请专门人员,完成24小时值守管理。二是配备设施。为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车,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三是加快项目实施。目前,投资280万元的安防工程和投资817万元的消防工程即将验收交付使用,投资201万元的旧址展陈利用工程设计方案终稿已报省文物局评审,即将招标施工。投资109万元的湘鄂西苏维埃省总工会和济难会维修项目已经完成。剩余16处通过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已申报维护管理资金计划450万元。防雷工程列入了2019年国家储备项目库,申报项目资金600万元。四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国家四部委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洪湖市入选湘鄂西片区,我局积极争取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洪湖作为湘鄂西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二、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掘和利用红色历史文化资源

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市政府拨发专项资金聘请北京绿维文旅公司编制《洪湖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市旅游委办公室编制了洪湖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瞿家湾红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规划围绕瞿家湾老街、红色江滩、戴家场秋收暴动纪念园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体验产品”和洪湖发展优质旅游的“金名片”。

加快景区提档升级。聘请神州旅创公司指导湘鄂西革命历史纪念园开展“红色江滩”3A升4A升级改造,即依托现有的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纪念园,整合九八抗洪纪念园,江滩公园,路易·艾黎纪念馆,集中打造成为集红色文化展示与传承、红色教育和市民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红色景区。该项目已获准通过4A景区景观质量专家评审会评审,下一阶段省景区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现场评定。

规范红色教育活动。听取市人大审议意见后,市文化和旅游局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三期红色讲解员培训、导游员辅导班,充实红色讲解员队伍,提升讲解员水平。二是当前正着手制定红色旅游景区服务标准、讲解员和导游员上岗标准与工作规范,提升红色旅游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三是拟与桂林文伟旅游公司合作,吸收引进一批熟悉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实现红色教育、红色旅游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擦亮“红色洪湖”名片。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讲好红色故事,协调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洪湖故事》系列丛书编撰,完善红色教育、红色旅游解说词、导游词及系列宣传资料。二是完成了红色氛围方案编制,今年将在我市中心城区和交通节点启动部分红色长廊、红色雕塑项目。三是编制了《多彩洪湖》旅游指南、导览手册、红色故事笔记本,推介“品红色经典——红色文化之旅”一日游、二日游线路。四是编制《洪湖名片》招商画册,推介红色旅游项目。五是组织市花鼓剧团演职人员积极创作红色精品,改编荆州花鼓戏《洪湖赤卫队》,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巡演。

三、坚持高点规划,全力创建国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为推动瞿家湾红色小镇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聘请湖北工程设计院编制了《瞿家湾红色教育基地项目规划》。采取“整合资金、政企合力、平台先行、市场运营”的方式,总投资2亿元,主要内容是老街维修拓展项目,即以老街整体维修项目为核心,西向延伸至红旗日报社;南向延伸至烈士陵园、列宁小学(定位为党史国史红色教育基地);北向延伸至内荆河对岸沿河北路。以老街明清建筑形式为蓝本,将内荆河沿岸进行景观改造,将扩展区域民房进行改造,使民居与老街融为一体。通过子坝渊河连通四湖总干渠,拟上规委会。具体推进方式:一是立足当前,为迎接建国70周年红色教育活动,以现有的1200万元(由省发改委和财政局支持)项目资金,抓紧实施老街核心区拓展、旅游中心、停车场、街道立面改造等项目。鉴于当前市场主体有意向对瞿家湾老街投资运营,拟采取政府主导投入、市场主体运营(政府投入基础建设,市场主体投室内和运营项目,与文旅投合作经营)的模式推进,其他项目由文旅投负责融资建设。二是从长计议,抓PPP项目推进。尽快明确项目主体,开展项目包装,重点是“一方案两评价”编制,边组织项目入库后,边开展招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争取下,今年4月,省文物局常务副局长王凤竹,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先后两次考察洪湖,已明确表态要支持我市创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红色洪湖”意义重大,发展红色旅游正当其时。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加快推进“红色洪湖”建设,力争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成功创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2019年5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副市长 汪卢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依法确立的79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目标

市政府将秉承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的办理原则,紧紧围绕建议反映的主要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建议办复率、见面率、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力促办结率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步骤

(一)精准分解任务

成立了以市政府督查室为责任主体的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代表建议分办工作。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为主谁主办、谁审批谁主办”的原则,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分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涉及职能交叉的建议,由政府办各职能股室把关,分管领导复核,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逐一落实主办单位,建议涉及承办单位52家,其中主办单位31家。目前,上述工作已完成。

(二)加强过程督办

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市人大代工委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督办,对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6月份,重点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进行分线检查,并征求部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9月份,拟邀请市人大代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办,并听取各承办单位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11月至12月份,市政府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建议进行再交责、再督办,开展建议意见工作“回头望”。

(三)及时报告结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全年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及答复情况,拟定《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八届三次“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洪政办发〔2019〕4号),将办理内容和相关要求向各承办单位进行交责。沈先武同志在市政府八届四次全会和2019年第五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先后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抓落实,坚决按时间节点办结办好各项建议,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按季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度督办。

(二)突出重点,做实领办制度。继续实行重点建议市领导领办制度,以《关于市政府领导领办市八届三次“两会”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19〕3号)文件形式,对79件建议中代表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全面整治河湖‘四乱’、加快推进新滩经合区道路交通融入武汉城市圈进程、深化教师队伍改革”等10件建议,交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领办,限期办理落实。

(三)坚持“三三制”,规范办理程序。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三制”。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做到“三到位”。即与代表见面到位、办理过程记录到位、答复到位。

(四)强化保障,提升办理质量。市政府将把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唯一标准,将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查及全市绩效考核范畴,通过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办,对办理工作不积极、办理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通过采取新闻报导、专题节目等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追踪,扩大办理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职责所系,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将继续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三个洪湖”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熊新建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和熊新建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熊新建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熊新建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熊新建请求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特提请接受熊新建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5月30日

辞 职 请 求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申请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申请人:熊新建

2019年4月17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9年5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江永胜、尹宏良、彭才业、叶红兰、倪安早、叶 丹、张德萍、吕慧敏、颜志娥、胡广彦、杨文学、江腾芳、胡红霞、罗 莉、余 洋、黎维雄、王东超、吴文彬、程 舟、孙少文、刘善祥、党 恒、杨 萍、舒 丽、叶亚军、张燕军、王兴喜、魏绍平、贺黎鸿、罗德山、顾本学、张乾坤、毕佑泉、刘和林、严相洪、张艺洲、李永松、杜 辉、蒋和平、夏祖斌、徐 丹、赵玉艳、杜 齐、沈祥斌、吴文鹏、刘芝远、张法廷、胡国清、李忠卫、牛正刚、余佑强、肖晓红、郭 佳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 去:

王仕文同志洪湖市人民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范体发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万斌、万艾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任免干部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关于对法官、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王仕文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免 去

王仕文同志洪湖市人民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范体发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万斌、万艾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 命:

江永胜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宏良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才业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红兰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倪安早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 丹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德萍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慧敏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颜志娥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广彦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文学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江腾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红霞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 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 洋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黎维雄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东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文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程 舟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少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善祥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党 恒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萍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舒 丽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亚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燕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兴喜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绍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贺黎鸿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德山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顾本学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乾坤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毕佑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和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严相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艺洲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永松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 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蒋和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祖斌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 丹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玉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 齐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沈祥斌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文鹏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芝远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法廷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国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忠卫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牛正刚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佑强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晓红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 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请 予 审 议。

院长:田 勇

2019年5月3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2号(2019)[总号:214]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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