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0年8月7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审计局局长余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吴全元就审计工作报告、洪湖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洪湖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所作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熊昆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王勤昌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清平等作了审议发言。会议原则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并授权主任会议批准审议意见。会议作出决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副市长胡柏如受市长蒋鸿委托代表市政府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通过了接受王新华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黄人桓、冯立祥、范汉清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提请关于任命干部的议案。会议任命吴卫东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骆军、徐帅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副主任朱兴斌先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叶昌保及其他15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胡柏如,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正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市督查室副主任杜斌,市人大常委会财税金融联络处主任李治平、滨湖联络处主任何太平,汊河镇人大主席顾雄远,市人大代表吕宏辉、杨传坤、胡学桂、盛家富以及市直相关职能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叶昌保 王勤昌 叶爱琼 叶培韬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谢守成 熊昆山
缺席:鲁修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