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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公报


第4号[总号:204] 2017年8月25日

目 录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1

关于对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4

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王新文8

关于对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张三友23

关于对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发言 谈文莉29

关于对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发言 程秋元33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 38

关于对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39

关于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杨志雄42

关于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余 星52

关于对洪湖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 58

关于洪湖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肖云毅61

关于对洪湖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查报告 曾令辉79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84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85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86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87

关于政府购买棚改项目服务的情况说明··················· 向晋贤88

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棚改项目服务情况的审查报告···· 赵恒赋94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99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员职务的议案············· 100

供职报告······················································· 鄢烈武101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8月22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会议。

会议首先依序听取了市发改局局长王新文、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审计局局长肖云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为审议好这三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分别进行了调查,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张三友,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余星、副主任委员曾令辉分别就三个报告作了调查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谈文莉、城环工委主任陈秋元分别对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做了审议发言。市人大财经委起草了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洪湖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和关于批准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郭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叶培韬、副主任委员陈邦武分别宣读了这三个审议意见(草案)和决议(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三个审议意见和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弘瑞公司董事长向晋贤受市长沈先武委托代表市政府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并作相关情况说明。为审议好这个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审查组对我市2017年第二、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赵恒赋宣读了相关审查报告,市人大财经委起草了关于批准市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草案),市人大财经委委员杜光春宣读了这两个决议(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两个决议。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和25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苏云国,市法院院长田勇,市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弘瑞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市公安局、地税局、交通局、国土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局、卫计局、食药监局、林业局、环保局等13家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新滩、燕窝、峰口、戴家场、曹市人大主席团相关负责人及5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张远梅 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赵恒赋 王英雄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刘经高 刘 磊 许先华 杜光春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汪洪涛 张三友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赵 浩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卢茂林 王 浩 朱希正


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新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通过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加快推进“三个洪湖”建设,着力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市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动能增强”的态势。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做大做强

要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三去一降一补”,落实减税降费简政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实施“一企一策”,坚持问题导向,搞好精准服务,破解企业发展难题;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搭建银企对接和融资过桥平台,多方拓宽融资渠道,扶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围绕石化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医药化工等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增加财政资金对企业技改、研发支持力度,培育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由“制造”向“智造”转型,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二、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培植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要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把扩大投资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的重中之重。加大东分块分蓄洪区等“六大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两桥两路两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五城同创”、美丽乡村建设等城乡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全力争取洪湖大湖水生态修复、江汉平原铁路、东分块安转工程、环湖绿化等重大项目批复实施。继续加大“三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依托园区抓好招商引资,抓实入园项目建设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着力引进一批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关联度高、对优化产业结构和增强发展后劲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加大现代农业建设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均衡发展

要着力擦亮“全国淡水养殖总产第一县市”招牌,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策划、整合推介“洪湖清水、洪湖浪、洪湖渔家、洪湖水乡”等驰名商标。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努力创建国家级农产品安全县市。要加快25万亩优质再生稻板块和11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小龙虾第一县市和全面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组织编制《洪湖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年规划》,实施“减肥”、“减药”、“治污”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行动,着力建成国家级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要鼓励、支持华贵水产、宏业水产、春露合作社等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洪湖野莲汁”、“洪湖泡藕带”“春露再生稻”等系列品牌创建。加快美丽乡村示范村、镇试点建设,确保示范效益。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流转和精准扶贫工作,促进农业农村均衡发展。

四、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力度,推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增长

要把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支撑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作为经济结构转型的主渠道。一是依托“鄂旅投”实力,加快推进洪湖旅游风景区、悦兮康养度假区争创5A景区,全力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洪湖旅游港、金湾酒店、运动公园等10项旅游景区工程建设,协调推动温泉二期、环湖旅游公路等旅游项目及时启动,挖掘洪湖美食,擦亮洪湖旅游品牌。二是依托阿里巴巴电商平台,大力扶持电商产业发展,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建设,完成电商村级店,镇级仓储配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三是加快发展物流产业,积极支持物流产业园、物流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着力培育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四是加快推进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合理布局城乡商业网点,切实解决城东商业滞后局面。

五、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扶持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程,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培养、引进乡村医生,加快推进洪湖人民医院新院续建。加快“一河两岸三园”、城区“棚户区”及道路建设进度,做好“五城同创”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快洪湖围堤等水毁工程修复,争取东分块安转工程的同步实施,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稳步实施退田还湖、退垸还湖,修复洪湖大湖水生态,落实河、湖长制,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力度,落实“一户一策”措施,确保按时脱贫不落一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依法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新文

尊敬的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各位报告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实现“三个洪湖”奋斗目标为核心,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坚持“一主两翼”特色发展之路,以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不断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运行平稳、转型加快、民生改善的良好局面。

总体运行情况:上半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40亿元,占计划目标的38.6%,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21.05亿元,第二产业33.11亿元,第三产业36.24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23.29︰36.62︰40.0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与计划目标基本持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30亿元,占计划目标的36.2%,增长1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2.11亿元,占计划目标的45.8%,增长10.4%;外贸出口完成794.30万美元,占计划目标的28.2%,增长914.4%;财政总收入实现6.92亿元,占目标任务51.7%,同比增长8.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亿元,占计划目标的55.0%,增长1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0元,占计划目标的43.6%,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80元,占计划目标的51.2%,增长8.4%。经济社会运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转型升级逐步加快,经济质量不断提高

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3.50亿元,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新进规模以上企业4家,总数达到125家;累计完成销售产值107.88亿元,增长13.3%;产销率95.0%;主营业务收入101.47亿元,增长11.3%;入库税收1.13亿元,增长76.2%。全市工业用电量完成17139万千瓦时,增长30.8%,其中大工业用电量完成7206万千瓦时,增长20.4%。主导产业逐步回暖,石化装备制造、水产食品加工、医药化工三大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2.11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90.0%;石化装备制造、轻工建材、水产食品加工三大行业完成入库税收8916万元,占工业入库税收的78.9%。

现代农业稳步发展。上半年,全市完成农业生产总产值40.66亿元,增长3.9%。夏粮夏油保持稳定。全市小麦播种面积35.72万亩,总产10.18万吨,增长3.9%;油菜籽播种面积44.23万亩,总产8.34万吨,增长5.1%。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上半年全市42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81.69亿元,增长13.7%,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01:1。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整合项目资金,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再生稻25万亩,较上年增加5万亩;新增各类农业机械756台(套),农机总动力达到117.2万千瓦,综合作业率达到77.5%;农业科技服务不断强化。完成清洁能源入户工程1120户,建成小型沼气工程20个、规模化沼气工程1个,推广沼肥综合利用2300多亩。

以旅游为特色的服务业快速发展。上半年,全市累计接待各类游客28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8亿元,分别增长21.0%、20.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24亿元, 增长9.3%。“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不断完善,“温泉小镇”、“青瓦坊民俗文化园”、“荆楚民园﹒水乡珂理”、“凤舟民俗园”、“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旅游城等精品旅游工程逐步推进,运动公园、洪湖旅游港等重点旅游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全域旅游的发展格局正在构建。

(二)内外发力卓有成效,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3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36.2%,增长16.2%。其中城镇5000万以上项目投资完成52.6亿元,增长19.4%;房地产投资完成2.55亿元;全市完成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25.55亿元。

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根据年初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计划,全市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上半年全市确定的重点项目96个,已经开复工项目64个,开复工率为66.7%。已经实施的重点项目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67个,没有任何进展的有21个;67个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18.6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71.0%。根据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布局和“长江大保护”项目建设要求,上半年全市在基础设施、生态保护、道路交通等领域,策划储备了洪湖保护与生态修复、长江新螺段生态修复与保护、江汉平原铁路、洪湖湿地新城示范区等27个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项目。

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日益完善。乌林大道改造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城区小街小巷工程、官保桥和新洪桥重建工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抓紧施工,城市公交首末站建设顺利推进。交通设施持续改善。仙桃至赤壁公路洪湖段改建工程洪湖大道、下新河大桥及接线工程等建成通车,汊河改线2.23公里、红三大桥新增接线1.08公里、小港至蔡家河段4.58公里、白庙至峰口段10.64公里、汊河红三村至汊河小港桥段12.69公里、通港大道2.40公里等普通公路抓紧施工。完成了“45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隔北灌区改造工程、洪湖围堤加固工程、外排能力建设工程、东分块水系恢复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进展顺利,下内荆河灌区、沿湖灌区改造工程、下内荆河灌区水利血防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招商引资量质提升。以“招商突破年”为主抓手,以实施产业精准招商为主措施,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上半年,共新引进项目29个,签约投资额177.50亿元,其中新签约项目已开工7个、投资规模50亿的项目2个、过10亿元的项目3个、1到10亿元的项目24个;投资50亿元的美好绿色建筑产业园、投资11亿元的香港中华煤气集团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5亿元的三峡新材玻璃深加工产业园、投资3亿元的明佳科技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1.2亿元的明幸电子材料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洪湖。

消费出口增速加快。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1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5.8%,增长10.4%。其中:223家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15.25亿元,增长15.3%。外贸出口增速加快,上半年全市实现外贸出口794.3万美元,较同期增长914.4%,增幅居荆州第一位。

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公平正义、简单高效的政务环境。以深化“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不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通过改革,12部门办证原先需249个工作日、229项资料,现可在67个工作日办结、只需37项资料。二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上半年全市共核发“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执照383户,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进一步简化。三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滨湖办事处新旗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市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试点达4个。

(三)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金融运行态势良好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创新财政收入征管方法,力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实现6.92亿元,同比增长8.7%,比荆州市平均增速高0.9个百分点。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亿元,同比增长16.5%,高于荆州市平均增速7.3个百分点。财政支出(不含社保基金)30.6亿元,同比增长16.0%。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57.84亿元,同比增长14.3%,高于荆州市平均增速2.2个百分点;各项贷款118.33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比去年同期下滑5.1个百分点;存贷比为45.89%。

(四)民生改善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全面提升

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0元,同比增加967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80元,同比增加627元,增长8.4%。就业和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截至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0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79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997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3.0%、83.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590个,补贴资金279.36万元;登记灵活就业人员1427人,发放社保补贴431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20万元,扶持创业334人、带动就业1256人。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助金,上半年已按标准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1152万元。元至六月,全市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3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其中失业保险参保3.23万余人,征缴保险费169万元;社会保险新增面扩6397人;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7.7万人次8.6亿元。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改薄工程”顺利推进,2017年已安排改薄资金502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宿舍改善和教育软硬件提升;科学编制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合理规划了城区学校布局,七中搬迁、城东实验学校筹建等项目稳步推进。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开展第三届“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全市广场舞展演比赛活动,开展送欢乐下基层、全民阅读、“书香门第﹒耕读人家”主题活动,送戏下乡12场、戏曲进校园28场、流动图书车“好书进校园”3场。公共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广播电视、体育、安全生产、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他社会事业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当前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的来看,当前全市经济呈现稳中向好、好中有进新局面,与此同时,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仍然复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任重道远,区域经济竞争压力日益加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困难和压力依然很大。

(一)农业生产规模较小。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高温干旱对农业粮食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环节薄弱,产业链延伸不足,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附加值低;农产品品牌缺乏有效整合,品牌效应凸显不足;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农业成本不断上升,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内部增收潜力有限,在全省农产品加工县市位次后移;农产品质量安全仍需提高。

(二)工业经济基础不稳固。上半年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113.50亿元,只完成年度计划的39.1%。27个工业项目新开复工为19个,开复工率仅为70.4%;78个工业性项目投资完成25.55亿元,同比下降9.7%,低于荆州市平均增幅0.8个百分点,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9.4%,完成进度居荆州市倒数第一。全市有31家企业产值负增长,其中有7家企业产值数据为零;有20家企业税收数据为零。

(三)重点项目支撑不足。上半年全市在建项目213个,其中新开工项目83个,比去年同期减少6个,下降6.7%;已经实施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有67个,没有任何进展的有21个,项目落地进展缓慢,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完成投资过亿元的项目仅有5个,过5000万元的项目也只有13个;房地产业完成投资2.55亿元,同比下降36%,增速居荆州市倒数第一,而荆州市平均增长64.6%。

(四)财政收支和金融形势不容乐观。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整体实现“双过半”目标任务,但仍存在收入质量不高、结构不优、增长后劲不足等问题。非税收入占比过高,缺乏新生财源增收,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单一,主体税收未见明显好转,财政支出缺口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不容乐观。金融贷款增速较去年下降5.1个百分点,低于荆州市平均增速9.7个百分点,居荆州市末位;存贷比45.89%,低于去年同期4.3个百分点,贷款压力较大。

(五)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领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民生改善和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面临的经济形势依然复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为此,我们必须牢固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坚定信心、保持激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狠抓项目建设,力促项目投资,补经济发展短板,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力,确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下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强化招商引资。突出重点招商,创新招商理念,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牵引能力强的龙头项目。强化招商力量,进一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部门乡镇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注重招商质量,严格落实招商督办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招商项目评审会商机制,严把招商项目投资强度、拉动效应、生态环保、节能降耗等各个关口。

加快项目推进。坚持把扩大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支撑,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美好绿色建筑产业园、三峡新材玻璃深加工产业园、金威利制鞋产业园、明佳科技汽车零部件等29个已签约项目在国庆节前后集中开工。确保长利玻璃二期等27个已开复工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投资任务,其中10个以上项目年内要建成投产。加大对项目的督办协调力度,切实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快启动新滩新区二期土地。要积极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政策,加大对洪湖保护和生态修复、江汉平原铁路、东分块安转工程等重大项目重视力度,明确专班专人抓紧推进。建立健全PPP工作机制,完善价格、税费、金融等支持政策,推动一批PPP项目落地实施。

(二)以转型升级为导向,提升园区产业质效

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企业服务意识,把服务企业作为工作习惯,在审批、土地、环评等方面加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要加强银政企对接,联手帮扶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对企业过桥资金生产调度,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挂牌上市。

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调整和不断优化园区产业结构,要重点围绕石化装备制造、水产食品加工、医药化工等传统主导产业集群,促进企业发展壮大,要在环保智能装备、新型材料、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等新业态领域,包装策划一批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业项目,引导企业由“制造”向“智造”转型。支持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和技改投入,引导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和培育优秀人才队伍。支持企业技术和设备更新,继续做好燃煤锅炉清理,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引导“僵尸企业”平稳退出。

(三)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现代农业

抓好农业生产。要按照年初计划,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加快规模农业、市场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等各项重点工程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增长4%,总产稳定在68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要全力抓好早晚稻抢收抢插生产,力争粮食面积有所增加,要做好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建设。要着力加强田间管理,要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指导,确保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

促进现代农业提档升级。要加快25万亩优质再生稻、11.2万亩高标准农田等重点板块建设,着力建成国家级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支持春露打造再生稻品牌;要重点支持华贵水产、宏业水产等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确保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达235亿元。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全市规范化合作社达30%,增加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家以上。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做好农业机械化试验、示范推广,力争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割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79%。要扎实推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

(四)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洪湖旅游风景区、悦兮康养度假区5A争创,全力打造洪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洪湖旅游港、金湾酒店、运动公园等10项旅游景区工程建设,协调推动温泉二期、环湖旅游公路等旅游项目及时启动。要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加快交通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江北高速公路东延段、洪监高速复工、新堤港、乌林长江大桥、洪湖汽车客运站等重大交通项目开工建设;要完成燕窝长江大桥、仙洪一级公路改扩建、“畅安舒美”示范路、“45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交通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全力推进城区赤卫路、乌林大道、玉沙路、洪林大道、人民路、园林路、复兴路改造工程等在建项目在9月1日之前建成通车;要完成江滩公园、市民公园、百里长渠公园、“一河两岸”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建设。要全面启动州陵大道、民主街等四大片区717户、72万平方米棚改拆迁,要完成智慧城市、中央公园、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项目设计规划。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立和综合管理,不断提升中心城区的吸附力;要加快老湾珂里和“十朵金花”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各具特色的乡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庄;要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主干道路周边、中心集镇等地拆迁力度,形成禁建管控长效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全面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要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程;要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开展建材等行业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要切实加强大湖生态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覆盖河湖的市、乡镇、村三级河湖长体系,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因地制宜制定河湖治理方案,大力开展“三清两拆一堵”,切实改善河湖生态系统。

(五)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社会保障质量。进一步完善扶持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实现就业信息联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要全面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和贫困村提升工程,探索以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为主的资产收益扶贫,确保完成6个村出列、5382人脱贫的目标任务。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教育“全面改薄”、职教资源整合、园林中学柏枝小学整合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七中拆迁和城东实验学校新建步伐。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人民医院新院续建、中医院扩建、精神病医院前期等项目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快推进市民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重点治安问题及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多元调处机制,抓好积案化解和纠纷矛盾排查。加大“七五”普法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洪湖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洪湖”建设,全面提升“一感两度两率”。

尊敬的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大人、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开拓进取,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张三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为审议好市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7月中下旬,市人大财经委一行6人就全市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经信局、统计局、农业局、水利局等9个单位和部分乡镇的情况汇报。8月10日,市人大副主任夏大铭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财经委专家库成员及13家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和审查了发改局提交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现将调研和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三比三促三争创”,狠抓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动能增强”的态势,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民生不断得到改善,成绩可圈可点。

(一)经济结构优化明显。上半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4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21.1亿元,第二产业33.1亿元,第三产业36.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7.0%、9.3%。第三产业增幅比去年同期加快1.3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幅比去年同期下滑0.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重为23.3︰36.6︰40.1,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二)农业生产形势稳定。上半年全市完成农业总产值40.7亿元, 同比增长3.9%。全市夏粮成收面积36万亩,总产10.2万吨,同比增长3.9%。油菜籽播种面积44.2万亩,总产8.3万吨,同比增长5.1%。水产品产量14.7万吨,同比增长3.8%。农民人均纯收入8080元,同比增长8.4%。

(三)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上半年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呈现工业增加值、用电量、产值、税金、利润等5个方面较快增长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工业用电量1713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0.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13.5亿元,同比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金总额1.1亿元,同比增长76.2%,实现利润总额5.2亿元,同比增长31.3%。

(四)国内贸易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1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223家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15.3亿元,同比增长13.5%。

(五)外贸出口增收强劲。上半年,外贸出口形势向好,出口总额794.3万美元,同比增长914.4%。

(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213个,增长42%,其中新开工项目83个。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3亿元,同比增长16.2%。5000万以上67个项目完成投资52.6亿元,投资增长19.4%。5000万以下项目完成投资16.1亿元,同比增长21.2%。

(七)财政收入质效提升。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实现6.9亿元,同比增长8.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亿元,同比增长16.4%。其中地方税收实现3.1亿元,同比增长17.7%,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8%,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八)招商引资成果扩大。上半年新引进项目29个,签约投资额度177.5亿元,位居荆州前列。其中:投资规模过50亿的项目2个,过10亿的项目3个,1-10亿的项目24个,一批重大项目落户洪湖,总部经济政策出台吸引大型企业争相进驻,为全年经济工作注入强心剂。

(九)绿色洪湖发展喜人。上半年绿满洪湖工程共完成造林绿化9.7万亩,植树660多万株。大湖拆围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拆除围网面积达124945亩,围网长度168244米,安置上岸渔民950户。退田还湖、退垸还湿稳步推进,全面实施湖、河长管理制,全力修复洪湖大湖水生态环境,再现了洪湖水浪打浪的自然风光。

二、上半年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指标完成欠佳。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均未完成过半目标,分别仅完成38.6%、36.2%、45.4%、17.6%、43.6%,与年度计划目标有一定差距,外贸出口、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均居荆州市倒数第二位。

(二)工业经济增长乏力。工业经济基础薄弱,传统产业结构不优和单一现象没有根本上得到好转。三大园区企业开工不足,全市59家石化装备制造企业有1/3销售收为负增长,有31家企业产值负增长,其中有7家企业产值数据为零,有20家企业税收数据为零。

(三)工业投资和房地产投资下滑严重。上半年全市78个工业性项目投资完成25.6亿元,同比下降9.7%,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7亿元的29.4%。房地产投资完成2.6亿元,同比下降36%,增速居荆州市倒数第一,而荆州市平均增长64.6%。

(四)银行贷款增速过缓。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18.3亿元,增长4.5%,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5.1个百分点,低于荆州平均增幅9.7个百分点,居荆州市末位。贷款增幅远低于存款增幅,存贷比为45.9%,较去年下降4.3个百分点,比荆州市平均存贷比低0.3个百分点。

三、几点建议

下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年初市第八次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标看齐,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凝聚共识,比学赶超,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强产业,着力推进结构改革。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减税降费简政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大力扶持实体经济。要按照“一企一策”工作思路,加强研判会商,主动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要重点围绕石化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医药化工等产业加大招商力度,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增加财政资金对企业技改、研发支持力度,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壮大洪湖工业实力。

(二)重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把扩大投资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的重中之重。加大东分块分蓄洪区等“六大工程”建设,加大“两桥两路两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加强项目策划储备,积极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政策,加大对洪湖大湖水生态修复、江汉平原铁路、东分块安转工程等重大项目重视力度,明确专班专人抓紧推进。继续加大“三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依托园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已签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中小企业上市,补齐工业经济短板,增强发展后劲。

(三)创品牌,构建现代农业体系。要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全力打造“洪湖”品牌,擦亮“洪湖清水”等4个中国驰名商标,继续支持“洪湖野莲汁”、“洪湖泡藕带”、“春露再生稻”等农产品品牌创建,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要加快25万亩优质再生稻、11万亩高标准农田等重点板块建设,着力建成国家级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要以规模农业、市场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为主体,用市场化理念引领农业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三权分离”改革,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逐步建立产业化发展模式的现代农业体系。

(四)保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要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事业保障水平。要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基础产业、市场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要依法妥善积极化解各级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审议发言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谈文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我就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涉及教科文卫工委的工作执行情况作审议发言。

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

(一)教体事业奋力前行。一是教育均衡力度加大。“全面改薄”今年已安排项目资金5022万元,其中土建项目69个,目前开工在建项目55个,即将完工项目20个,投入资金2059万元。城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趋于合理。七中搬迁、城东实验学校筹建前期工作已在实施之中,园林中学柏枝小学整合等项目已列入清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已编制完成。二是教体发展成绩喜人。高考再创佳绩,过北大、清华线3人,重点本科上线611人,洪一中过660分人数比肩荆州中学,并列第一。全民健身丰富多彩,组织、指导赛事活动百余场次,获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湖北·荆州站)第一名、荆州中老年人健身球(操舞)三项金奖等多个奖项。洪湖篮球队员征战全运会,“湖北省篮球之乡”特色品牌彰显。三是课改教研深入推进。市教体局积极应对高中选课走班改革等教改大挑战,多次组织教师外出学习观摩,取长补短,名师引领课改初见成效。“三色教育”成果突出,市教体局获“湖北省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先进单位”。

(二)科技服务成绩显著。一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进步大。“洪湖市河蟹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实现了洪湖河蟹“苗种本地化、养殖生态化、服务信息化、市场网络化、营销品牌化”的可持续发展,荣获“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争取省级校企、院企合作项目5个,组织院士(专家)洪湖行等活动3次。二是服务科技项目措施硬。市科技局主动下到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服务、政策落实、项目支持做到“三个全覆盖”,为18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近1000万元。三是服务企业创新成果多。为洪湖企业立项科技重大项目8个,创建省级研发平台4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有望新批高新技术企业4家,继续在荆州保持领先。

(三)文化曲艺多彩给力。一是项目谋划先行。群众文化艺术中心、98抗洪展览与博物馆新馆等项目按期推进。二是活动异彩纷呈。路易·艾黎诞辰12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有序开展,一批洪湖地方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在洪湖巡演;送欢乐下基层,戏曲进校园,广场舞展演比赛,“好书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一字铺开,好戏连台。三是文物保护有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美收官。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维修保护和对口援建扎实推进,积极申报“全国凤舟文化之乡”,“洪湖记忆”老照片及《百年洪湖》文史征集活动按期推进。

(四)卫生计生攻坚有为。一是严格落实药品零差价,顺利通过了2016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9项指标的考核。二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禽流感等疫情的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乡镇疫苗接种率创93.87%的新高,位居荆州第一。省中医药研究院风湿病研究所落户市中医医院。组织基层公共卫生人员技能培训7场次。三是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全面复工,明确了工程进度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态势企稳向好。四是计划生育卓有成效。上半年,全市查处“两非”案件33起,其中典型案件14件,出生人口综合性别比118.73,同比下降9.98个单位值。

(五)食药监管提升明显。一是责任主体明确。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逐级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履职能力增强。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正式投入运行。中小学食堂办证率90%以上,“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无纰漏,成功打造“明厨亮灶”试点单位30家,基层示范监管所创建有力。三是执法成果明显。上半年共受理办证申请368件,办结368件,无逾期、零投诉。 实行“罚缴分离”,受理投诉举报66件、信访件16件,检查企业7400余户(家)次,发现问题200个,现场整改56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0份,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34件,结案30件。

(六)旅游发展持续加力。一是体制机制逐步理顺。市旅游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旅游发展委员会,由市委主要领导任主任,部门联动机制基本建立。二是资源开发新添动能。“洪湖岸边是家乡”等项目初具雏形,“荆楚民国·水乡珂里”等项目如火如荼,鄂旅投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投资开发协议正式落定,洪湖旅游开发气场见涨。三是规划推介齐头并进。全域洪湖旅游规划站位高,进展平稳,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申报积极跟进,成功举办首届荷花节,与岳阳、赤壁的旅游区域合作形成共识,全方位多渠道推介洪湖旅游,成效明显,开放、互动、共赢的旅游发展格局日渐完善,旅游经济效益不断攀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亟待破解。教育投入不足,师资队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一线专业教师缺乏,与教育均衡化及课程改革和高考要求差距较大。

2.食品药品基层监管硬件设施薄弱,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改革整合进度不快。一是检测中心现有设施设备老化严重,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只能临时送省级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与食药安全工作明显不匹配。二是与其他监管部门协调统筹的机制不健全。

4.旅游发展滞后严重。我市旅游发展整体水平已滑落到省第二阵容。旅游投资的掌控能力不足。红色旅游资源挖掘整理的深度不够。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以上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拿出具体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夯实民生基础,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推进我市教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旅游发展等民生社会事业的发展。

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审议发言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 程秋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我就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中的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执行情况作审议发言。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科学组织规划编制。今年已完成了《洪湖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方案》、《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采购招标,正式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推进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抓紧编制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规划。按照“全域规划、联合整治、美丽示范、打造精品”要求,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立足村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科学编制全市特色示范镇和美丽示范乡村的建设规划,村镇各层级规划编制全面启动。二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了乌林大道、工业三巷和城区其它15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官保桥和新洪桥重建工程。完善城区小街小巷道路排水设施。新增、改扩建垃圾液压中转房12座,改造旱厕4座。新建市民公园,长渠绿道、官保公园、帝豪公园和6个街头小游园,扩建江滩公园。开展道路绿化,拆除城区22家临街单位实体围墙共1440米。三是推进城乡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和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扎实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建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四是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以船为家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已完成上岸建房购房任务的97.6%;应就业渔民完成全部任务的95.3%。贫困户危房改造竣工745户,其中D级危房改造竣工率100%。五是房地产销售、“去库存”形势良好。上半年城区和乡镇商品房销售市场共成交面积30.21万㎡,2759套、成交金额91102.46万元。截止今年6月底城区住宅库存23.79万㎡、2523套;乡镇住宅库存27.61万㎡、2256套。全市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为15个月,城区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为5.8个月。

(二)争取各方支持,加快交通建设步伐。一是项目及资金争取成效明显。近期规划中,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江北高速东延段、燕窝长江大桥、乌林长江大桥等10个项目纳入了《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已基本落实S329省道下新河大桥及接线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上级补助资金11520万元。二是重大项目有所突破。洪监高速公路已重新启动招投标工作。江北高速公路东延段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省交投为投资人。乌林长江大桥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燕窝长江大桥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占总投资的40%。新堤港区码头、洪湖客运站复工准备工作开始启动。三是普通公路建设进展顺利。仙赤公路改建工程全程进展顺利,国省干线大修完成15公里,危桥改造项目姚家坝电排桥建成通车,“畅安舒美”示范路共81.6公里已全面完成路基工程、绿化工程、路域环境建设任务。

(三)适应发展常态,加大环境资源保护。一是持续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空气污染因子监测从三项提高到六项,水环境监测实现境内主要河湖流域全覆盖。二是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上半年,对企业环境问题行政处罚立案5件、对2家违法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件、关停违法企业2家,共下达各类处罚文书20份。三是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日、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环保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向街头”的一系列活动,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四是耕地保护有条不紊。市政府、各乡镇区办政府、村、农户都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有效地保障了全市耕地资源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今年上半年的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全市已确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29.07万亩。五是土地征供运转正常。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先征后批,批而即供,供而则用的运行机制,上半年,我市共投入资金1662.9846万元,收储土地655.84亩。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应国有土地17宗,面积418.3亩,完成土地收入总额2.117亿元。已完成129931宗地的入户调查工作,完成了48500宗地的数据录入入库工作。完成不动产权证书308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6449本,信息平台数据关联11990宗。

(四)开展综合整治,优化人居发展环境。一是全力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半年来,进一步加强了对城区和乡镇集镇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的管理。共清理占道流动摊点及门店外延行为630余处,收缴占道物品6000余件。二是深入推进禁建控违工作。上半年,共对顶风违法抢建的35户违建户进行了拆除,对其中做工作仍不听劝阻的31户进行了强制拆除,通过拆除规划执法震慑力不断增强。配合“一河两岸”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清理存量违法建筑,共依法拆除各类历年存量违建668处,面积达21510.33平方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规划编制理念不够超前。城市功能性规划力度不够。目前我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还不够合理,设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2.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各乡镇普遍存在集镇道路体系不完整,道路老化,无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市政环卫设施严重不足,绿化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城镇形象和功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招商引资和城镇产业的发展。

3.交通项目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由于各种原因,交通长期成为制约洪湖发展的瓶颈。现在全市交通建设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进入全面提速时期,希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洪监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的建设速度,回应群众关切,夯实发展基础。

4.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高。较大程度上还依赖于搞大整治、大活动,缺乏长效性和时效性。

5.环境改善力度不够。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指标不平衡、区域不平衡的问题,四湖流域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畜禽污染治理仍需增速,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以上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拿出具体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切实推进我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与发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

决 议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

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财政决算数据全面、真实,收支结构较为合理,2017年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严峻的收支形势,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财政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平稳健康,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冷静分析目前财政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政策性增支刚性强、收支缺口进一步扩大等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会议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缓解经济财政运行压力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的新形势,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支持帮扶重点骨干企业,增强企业发展动力;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激发创业和创新活力,培养经济发展新动力;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加大项目策划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和财力性补助资金,提升全市财力保障水平,尽力缩小财政缺口。

二、多管齐下依法征管,全面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要建立分层次目标倒逼机制,强化考核督导,实行“日保月、月保季、季保年”。要强化部门联动,营造依法治税和协税护税良好氛围,特别是征管部门要围绕地方增收最大化目标,统一思想,统一政策,联合办税。要加大烟草、电力、石油等税收争取力度,主动做好跨区域税收协调沟通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涉税信息调查和税收稽查工作,按照税款优先原则,切实履行税款代征代缴义务。要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通过从源头管控,达到“以票控收”的目的,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三、积极统筹社会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

面对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要统筹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强化财政资金统筹运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支出精准度,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四、着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改革,着力提升公共财政管理水平。要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点项目,深入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财政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

五、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

政府各部门要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树立“预算就是决算”的意识,年度内不再出台新的减收增支政策,不再受理预算之外的任何支出申请,不再安排任何达标配套类支出。积极稳妥实施公务卡消费,促进财政支出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工业兴市和招商引资政策,强化税费返还审批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财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堵塞财务管理漏洞。逐步开展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建立政府债务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关于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

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现在向会议报告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结算政策和要求,我市2016年公共财政决算编报工作已基本完成,已上报省财政厅待批。

(一)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我市公共财政总收入114030万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增收7925万元,增长7.4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915万元,完成“营改增”政策性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

与向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决算预计收入相比,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加211万元,主要是人代会召开期间,2016年预算年度尚未结束,后期征收缴库所致。

(二)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公共预算总支出484333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83080万元后,本级公共预算支出301253万元,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报告的数据比较,主要是新增部分列收列支方面的支出9219万元,其中落实工业优惠奖励政策3709万元,调入教育收费4866万元,非税超收列支644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资金来源总量56155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8391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361513万元,工商质监下划基数补助3945万元,新增地方债券150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57900万元,荆州转贷大湖拆围债券32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63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6068万元。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资金运用总量56080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总支出484333万元,结算上解18567万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7900万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754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当年上报省财政决算平衡。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财税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以“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为契机,攻坚克难,统筹调度,圆满实现了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确保了政府机构正常运转,财政运行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元至6月,我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69214万元,占年初计划的51.7%,同比增长8.7%。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075万元,占年初计划的55%,同比增长16.5%。公共财政总收入分主要项目如下:

消费税完成10万元,占计划的31.9%,同比增长6.2%。

增值税完成24311万元,占计划的37.6%,同比下降15.7%。

企业所得税完成9547万元,占计划的68.6%,同比增长16.1%。

个人所得税完成2076万元,占计划的57%,同比下降0.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428万元,占计划的30.4%,同比增长23.5%。

土地增值税完成1217万元,占计划的37.7%,同比下降26.7%。

耕地占用税完成4981万元,占计划的133%,同比增长163%。

契税完成3355万元,占计划的113.4%,同比增长185.8%。

其他税收收入完成3159万元,占计划的55.3%,同比增长71.9%。

非税收入完成19130万元,占计划的60.9%,增长14.5%,其中:专项收入 161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224万元,罚没收入354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81万元,其他收入4960万元。

2.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元至6月,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现171265万元,占年初计划57.6%,同比下降0.4%,分主要项目如下:

预算科目

年初预算

完成数

占预算%

同期数

比同期+-%

297,132

171,265

57.6

171,925

-0.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006

23,874

53.0

19,294

23.7

公共安全支出

15,291

5,944

38.9

5,302

12.1

教育支出

62,301

29,376

47.2

36,228

-18.9

科学技术支出

5,384

179

3.3

158

13.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263

760

60.2

520

46.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492

46,226

63.8

55,305

-16.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723

41,214

112.2

32,132

28.3

节能环保支出

1,788

635

35.5

410

54.9

城乡社区支出

7,059

4,952

69.3

4,115

21.6

农林水支出

11,457

9,466

82.6

8,027

17.9

交通运输支出

11,572

2,027

17.5

6,630

-69.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888

400

45.0

426

-6.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970

477

49.2

347

37.5

金融支出

20

20

10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130

1,677

32.7

114

1371.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08

200

49.0

161

24.2

其他支出(类)

9,380

434

4.6

1,059

-59.0

债务付息支出

10,000

3,404

34.0

1,697

104.1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

面对“营改增”全面实施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不利形势,上半年,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坚持“每日收入信息通报,重要时点专项督导,每月任务清单销号,每季收支系统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征管措施,既抓西瓜、又捡芝麻,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清欠工作,开展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稽查,同时,扩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医疗机构事业收入等非税征缴面,实现了财政收入“双过半”目标,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年度计划51.7%和55%,在荆州市六县市中,进度分别排第4和第2位,增幅分别排第2和第3位,比上年均有提升。

2.优化支出,保障民生成效明显

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3.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其中排名前三位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总额达到11.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8%。从财政支出对GDP核算的影响看,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8项重点支出增幅为 27.3%,比去年同期增速加快了3.2个百分点,居荆州第一。全市各财政供养人员奖励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乡镇工作津贴等待遇基本得到了落实。

3.克难奋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和综合改革编制方法,部门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强化部门结转结余和存量资金清理清收;继续深化非税及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健全财政专户、财政票据和国有资产处置等制度;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改革步伐,上半年已有6个项目获省财政厅审批通过,并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占荆州入库数的55%。

4.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提高效能

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监督体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督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按照“财力下移、责任上收”的要求,调整和完善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强化乡镇债务管控。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财政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政资金清理清收等工作,从严从紧加强财政监管。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稳定,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但是,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财源基础薄弱,税源不稳固。上半年我市工业税收虽然有较大的增幅,但总量仍然不大,仅占入库税收总量的31%。

二是政策性减收持续扩大。上半年改征增值税累计完成10541万元,同比减收6633万元,减幅38.6%,后期影响还将持续,包括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等,下半年国家一系列新的减税政策开始执行。

三是非税增长空间有限。上半年,我市非税收入进度达到60.9%,居荆州各县市首位,为“双过半”起到了“兜底”作用。下半年,国家还要继续出台有关清理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肯定会对非税增长产生影响。同时,由于我市税收占比已接近60%的“红线”,因此,下半年非税收入增长空间将非常有限。

四是财政预算平衡压力增大。从上半年已出台的政策来看,下半年在年初预算之外,须增加的支出达27749万元,包括偿还到期债券本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职业年金、兑现三项改革性补贴和离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以及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将增加年度财政预算平衡的压力。

三、下阶段完成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发挥好财政聚财作用,缓解收支矛盾

1.收入方面,突出“三抓”。抓资金投入,坚持财政投入与信贷投入两手抓。要继续加大重点项目推进进程、财政支出进度的考核督办,加快财政资金的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要深入开展信用县市建设,改善信用环境,严格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考核,努力增加信贷投入,增加企业的造血功能;抓财源拓展,坚持对内挖潜与对外拓源两手抓。对内要继续加大存量税收的清收,加大股权转让、门店出租收入等税收盲区的征管,落实外地建安企业本地纳税征管机制,不断挖掘税收潜力。继续深化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管理、收益征缴改革,拓宽非税征缴面。对外抓好总部经济的落实、落地,抓好央企税收的划转争取工作,不断拓展新的税源;抓任务考核,坚持落实政策与完成任务两手抓。既要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的政策,又要严格税收目标责任制考核,两者不可偏颇,不可对立。要严格执行税收任务与政府绩效考核、项目安排、经费保障相挂钩的考核兑现办法,压实地方政府、征收部门的责任。要正确处理征管部门主动作为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的关系,调动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

2.争取方面,做好“三盯”。一是盯宏观经济政策。认真研究当前中央发展长江经济带、“稳增长”和省委、省政府扶持老区发展、“壮腰工程”各项政策措施,掌握中央和省项目投资动向,找准切入点和对接点,抓住时机,全力配合做好项目申报;二是盯重大项目投入。财政部门立足自身,进一步加大进京赴省协调和争取力度,用诚心和热情来赢得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打好老区牌、感情牌,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交通、水利、血防、产粮大县、农业综合开发、政府债券等资金,有效缓解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需矛盾。对于已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进一步加大跟进力度,努力争取资金尽早到位;三是盯困难补助分配。实事求实向上反映洪湖当前面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困难,密切关注“营改增”基数返还政策落实情况,科学谋划、自我加压,积极争取体制政策,争取省提高对我市困难补助系数。

(二)发挥好财政用财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对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除跨年度项目外其他一律收回,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对上级财政安排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特殊情况需结转使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政府审批继续使用外一律统筹调剂,用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同时对经统筹安排的项目支出,项目单位应限时执行,避免出现“统筹资金再统筹”情况。

2.完善项目决算管理。一要加快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各项目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组织竣工决算验收及审计工作,加快工程尾款的支付。二是整合现有决算审计力量。通过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合理划分财政投资评审与审计部门决算审计责任,减少决算重复审计,促进项目早投产、早建设、早验收、早支付。

3.严格支出考核问责。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纳入预算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对项目支出进度和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慢的单位通报机制,以加快项目推进,促进洪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挥好财政理财作用,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完善绩效预算管理结构和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改进财政预算审核方式,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财政投入资金监督评价,努力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二是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减少纸质审批资料传递时间,实现财政资金支付无纸化管理。

三是推进公务卡改革。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周边经验,下半年将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公务卡改革试点。

四是继续推进PPP工作。不断充实我市的PPP项目库,编制政府中长期财政规划,促进PPP模式推广应用,加快我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财政任务十分艰巨,我们深感压力更大,肩上的担子更重。但我们坚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支持监督下,我们一定能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余 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2017年市人大工作安排,7月11日,市人大财经委一行6人在市财政局专门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关于洪湖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8月上旬市人大副主任夏大铭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财经委专家库成员对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现将调研和审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2016年洪湖市财政决算审查情况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114030万元。

2016年同比增长7.5%。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量561554万元,包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8391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6870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29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63万元和上年结转专项16068万元。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运用总量560800万元,包括:本级公共预算支出301253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83080万元,体制结算上解支出18567万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7900万元。

以上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专项支出754万元。

人大财经委审查认为,2016年决算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年终决算与年初预算金额差距过大。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281851万元,年末决算数561554万元,差额达279703万元。

二是全年支出进度不均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333万元,其中: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922万元,完成支出进度的61.5%,支出进度慢于时间进度 30.2个百分点,12月份一个月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6410万元,占当年一般预算总支出的38.5%。

三是年终决算结转过大。2016年12月将未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预算资金摆暂存列支209339万元,结转资金占当年预算支出的37.3%。

虽然存在以上这些问题,但审查认为2016年财政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确定的方针政策和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贯彻实施《预算法》,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全力推行财政资金整合统筹运用,部门人员工资及运转保障力度明显提高,各项民生政策也得到了较好落实,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建议人大常委会通过2016年财政决算。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69214万元,占年初计划134010万元的51.7%,同比增长8.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075万元,占年初计划91100万元的55%,同比增长16.5%。

上半年,我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1265万元,占年初预算297132万元的57.6%,同比下降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上半年,为落实养老金并轨政策,将自2014年10月以来应由个人负担的保险金一次性缴入社保专户。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给财政收入征管带来不利局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支持招商引资、支持总部经济等系列政策。政府财经专班早谋划、早部署,坚持“每日信息通知、每周专班碰头、每月进度通告、每季收入分析、重要时点督导”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纳税户实行重点盯防,定期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税部门完善联合办税机制,强化税收源头控管,加大历年欠税清缴力度,严格非税及国资管理,确保了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目标。财政总收入增速在荆州市排名第4位,高于荆州市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在荆州排名第3位,高于荆州市平均增速7.3个百分点。

在调研和审查中,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2017年上半年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结构不优。

上半年,国税税收仅完成年计划的42.6%,地税税收扣除政府招商引资税收奖返部分也只完成年计划的46.2%,非税收入完成进度60.9%。从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看,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过大,财政收入质量整体不高。

(二)完成年度收入目标困难重重

1.非税增收有限。上半年,我市非税收入进度达到60.9%,居荆州各县市首位,为“双过半”起到了“兜底”作用。下半年,国家还要继续出台有关清理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肯定会对非税增长产生影响。同时,由于我市税收占比已接近60%的“红线”,因此,下半年非税收入增长空间将非常有限。

2.地税后劲乏力。一是“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以票控税手段,税收政策的调整造成了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的流失;二是上半年地税部门加大了稽查和清欠力度,存量欠税逐渐减少,税收增收潜力不大;三是今后地税以财产和行为税为主,税种规模小、税源固定,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不高,下半年增收的压力较大。

3.国税压力重大。一是工业经济基础薄弱。工业税收虽有可能增长,但因总体规模不大,难以支撑。二是营改增减收持续影响。上半年减收有同期营业税的因素,也有总体税负下降等因素。下半年,国家减税政策还会加力,比如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从今年5月1日起,同一地市州建筑企业可以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等。三是支柱税源不容乐观。上半年洪湖浪米业、中兴能源等38家规模以上企业没有税收入库,全市总分机构17户企业税收同比减收809万元;下半年,已开工的重点项目工程完工量不会太大,实现税源较少。

(三)公共预算缺口进一步扩大

从上半年已出台的政策来看,下半年在年初预算之外,必须增加的支出达27749万元,包括: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缺口34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职业年金单位负担缺口预计5000万元;兑现离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缺口1600万元;兑现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改革性补贴资金缺口7425万元;上半年已经发生的税收返还性支出5242万元,如果下半年还要继续兑现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新增新滩建投资本金支出4900万元等,此项支出还会增加。

(四)统筹整合项目存在巨大缺口

按照今年政府确定的资金统筹规划,今年专项资金统筹规模122174万元,用于包括扶贫攻坚等6个重点领域,但是目前实际落实到位的统筹资金仅77295万元,缺口44879万元。

三、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人大财经委建议:

(一)凝心聚力,积极培植财源

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审批力度,大快发展市场经济主体;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积极做好项目协调服务;注重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大签约项目入园落地,壮大工业经济实力;完善资金奖励办法引导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大项目和总部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从严从实,狠抓增收节支

要依法加强税源控管和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完成年初收入目标。严格执行支出预算,进一步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可用财力,保基本支出,保正常运转,保民生工程,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发展经济、支持改革、改善民生上。同时还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减轻地方财政运行压力。

(三)建章建制,深化财政改革

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切实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处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消费制度等财政改革,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四)依法依规,强化预算监督

要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就是决算”的观念。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微观财务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加大以预算执行中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对各项监督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市八届人大常务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我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审计局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审计,审计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对市级财政预算和15个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共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27个,金额38083万元。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为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和有效使用,推动财政深化改革,维护财经纪律作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应当充分肯定。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情况事实清楚,建议合理,会议同意了这个报告。同时提出以下审议建议:

一、进一步探索审计新方法,促进审计全覆盖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的审计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平面扫描”和“立体透视”来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随着财政资金的运用而跟进,不仅对所有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执行进行检查,还要对各个环节、所涉及的过程进行检查,对相关公共政策的运行机制进行评估,对制定、执行公共政策的主要负责人的履职绩效进行监督等。通过多维度数据分析、对审计对象全面审计,预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使审计全覆盖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二、进一步拓宽审计新思路,促进审计监督质量取得跨越式的提升

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永恒的主题,审计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拓宽审计新思路,使审计监督质量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跨越式的提升。一要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以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要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重点关注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促进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宏观管理。三是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并重,对民生专项资金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审计,以充分发挥审计对财力征收权、预算资金分配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财政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制约与监督,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减少损失浪费现象,从源头上来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

三、进一步创新整改新举措,促进审计监督实效取得突破性的进步

近几年审计整改持续发力,但受多种因素制约,“屡审屡犯”等问题的彻底根治依然任务艰巨,要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整改中出现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促进审计监督实效取得突破性的进步。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财经法纪教育培训,有效增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法制意识,在单位带头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构建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各自的职能,分解整改任务,综合多种手段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加强落实整改问责制,建立高效规范的审计整改问责监督机制,实行问题整改清单式“销号制”,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严格问责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四是加强舆论监督作用,将审计查明的问题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促进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反馈,充分发挥审计公告对审计整改的助推作用。

对以上审议意见以及对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人民政府要在2017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关于洪湖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肖云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我市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4030万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增收7925万元,增长7.47%。其中税收完成83886万元,完成预算的86.9%,与上年完成数基本持平。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3915万元,完成“营改增”政策性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5377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0144万元。

社保基金完成情况:2016年完成社保基金收入69171万元,比上年增收9792万元,增长16.5%。

(二)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决算总支出484333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安排支出183080万元,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1253万元。

2016年,我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现3012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加支出32410万元,增加的支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增加抗灾救灾支出5380万元,增加精准扶贫支出9600万元,增加工商质监下划支出3945万元,增加大湖拆围3250万元,工业优惠奖励政策3709万元,调入教育收费4866万元,非税列收列支增加7024万元,调减偿债支出5364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洪湖市财政支出重点是“保民生、保运转”,一是重点加强资金统筹运用,保障民生支出。二是积极兑现政策性调资政策,提高干部职工待遇水平。三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新突破。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制定县域经济调度资金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依法理财观念。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收入来源561554万元,包括:公共预算收入83915万元,纳入本级预算的上级补助361513万元,工商质监下划基数补助3945万元,新增地方债券150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57900万元,荆州转贷大湖拆围债券32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068万元。

2016年资金运用560800万元,包括:公共预算支出484333万元,上解支出18567万元,地方政府债劵置换57900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54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日益趋紧的财政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法治、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大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有力地保障了预算执行,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征管方式建立新模式。2016年,是经济下行压力最大、洪涝灾害最为严重、财政政策性减收最为显现的一年,洪湖市财税部门面对艰巨的收入任务,强化税源分类管理,强化收入形势监测分析,及时调整征管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对各类潜在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财政收入征管机制不断完善。

——项目整合统筹发挥新优势。一是项目争取力度更大。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抢抓政策叠加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二是资金统筹力度更大。整合统筹各类项目资金5.4亿元,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收回存量资金1.24亿元,调入预算统筹和配套项目后续工程建设。三是政策落实力度更大。安排预算3888万元落实取消或暂停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安排产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全面实施“营改增”,全市招商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民生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总额达到3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0%。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市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和书本费减免政策积极落实;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改薄计划,教育均衡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现“十一连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三是较好落实惠农惠民政策。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发放,易地扶贫搬迁、大湖拆围、渔民离湖上岸安置等项目稳妥推进。四是全面保障工资待遇。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待遇纳入预算保障,落实了公务员职级并行等政策,兑现了交通补贴、乡镇工作津贴和村主职干部待遇等新出台的增资政策。

但是,审计也发现在税收征管、预算编制、财政支出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三、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应征未征税款353.74万元。

通过抽查市地税局2016年度“营改增”营业税清收情况,发现洪湖市钟锦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应征未征税款139.12万元,洪湖市天虎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应征未征税款214.62万元。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本级财政支出269223万元中,有35896万元为财政代编预算,需要在执行中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如:产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没有明确到具体用途和项目。

二是2016年度部门预算项目中一般性项目23833.12万元没有科学的量化标准,部分项目支出实际被用于工作经费支出;没有建立项目库,实现项目支出动态管理。

三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实。如市教体局存在超编预算现象,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局等存在超预算支出现象。

2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333万元,其中: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922万元,完成支出进度的61.51%,支出进度慢于时间进度30.15个百分点,12月份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6410万元,占当年一般预算总支出的38.49%。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29866万元,其中:1—11月政府性基金支出13547万元,完成支出进度的45.36%,支出进度慢于时间进度46.31个百分点,12月份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6318万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的54.64%。

(三)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公益性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不一。

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文件,按其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公益性岗位津贴。2016年实际按335元、670元、700元三个标准发放了三个季度的公益性岗位津贴。

(四)财政资金及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出借财政资金12740.6万元管理不规范。

一是市财政局2016年出借给单位、乡镇及投资公司资金12404.86万元,已归还4764.26万元,逾期未还7640.6万元。

二是市财政局出借给企业资金23500万元,已归还18400万元,逾期未还5100万元。

从出借资金管理来看,未建立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产抵押、股东联保或担保等有效还款保障机制,部分企业逾期还款不及时。

2.非税局占用国库资金6292万元。

2014年因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事项,市非税局向国库两次借款共计6292万元,2016年末仍挂往来账户。

3.随意开设财政账户。

市财政局违反上级规定在市融兴村镇银行开设洪湖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财政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洪湖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一是未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全市有136家在编单位没有将本单位资产信息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没有实现资产网上动态化管理。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未缴非税纳入预算管理,资金体外循环。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无预算,资产核算不规范、资产明细无台账、资产处置未审批,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脱节,造成国有资产收益的隐性流失。

2.罚没物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洪湖市行政执法部门在暂扣、罚没物资的实物保管方面,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一是因为没有单独的物资存放仓库,将暂扣、罚没物资与其他的办公用品甚至杂物放在一起,没有规范粘贴物资区分标志。二是在物资出入库管理方面,对入库、出库手续要求不严,办理相关手续不及时。三是在台账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事项审批表、扣留财物通知书、财物清单、暂扣财物收据、扣留物资入库凭单等有缺失现象。

3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洪湖市在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核销和监管等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门及乡镇票据管理意识淡薄,对已废止的旧版票据、超过使用期限的票据未及时核销;二是已撤销机构领购的票据未清理;三是市财政局票据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市财政局作为票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等工作,对应核销的票据未及时清理收回,并且违规为协会供票。

(六)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库,未纳入预算管理1301.51万元

2016年未按规定将当年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1301.51万元缴入金库,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罚没收入227.8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435.4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38.21万元。

2.非税收入划转金库,未记入预算收入3365.86万元。

市非税局将应缴金库的部分非税收入开具《预算外资金拨款凭证》划转金库,共计3365.86万元,此款在国库总预算会计账上作往来资金反映,未记入预算收入。

3.少计提专项资金1284.39万元。

市非税局以执行洪湖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由,对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只计提了应上缴省级的“两金”。

2016年清算土地44宗,清算土地总面积820107.5平方米,2016年结算入库土地收入(含历年)19073.94万元。按上列数据经审计测算,2016年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应计提“五金”2337.95万元,实际计提1053.56万元,少计提专项资金1284.39万元,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62.8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83.25万元、廉租住房资金279.44万元、土地收益资金279.44万元、教育资金279.44万元。

(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食药监局15个部门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市直部门在执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等政策方面有所进步;各部门财务核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59.43万元。

1)市教体系统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35万元。

2016年市勤办白条收押金入账35万元。

2)市农业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8.13万元。

2016年市农业局使用已失效的国税通用定额发票、白条等不合规票据报销各类费用8.13万元。

3)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6.39万元。

2016年市财政局使用虚假的、未加盖公章的等不合规原始凭证报销费用6.39万元。

4)市住建系统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5.94万元。

2016年市住建局报销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小车加油费用4.08万元。

2016年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处在精准扶贫差旅费中,报销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小车加油费用1.86万元。

5)市林业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1.64万元。

2016年市林业局以钱养事专账中使用未盖章的交通运输发票报销租车费0.32万元、白条领取下乡补助0.24万元。以单位职工名义在国税局代开发票报销比点观摩搬运费0.28万元、绿化春季验收租车费0.8万元。

6)市人社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1.3万元。

2016年市人社局使用未盖章的定额发票报销费用1.3万元。

7)市环保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0.93万元。

2016年市环保局使用过期的定额发票报销租车、洗车费0.21万元,使用无单价、数量等要素的发票报销副食0.72万元。

8)市国土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0.1万元。

2016年市国土局使用已过期、未盖章的定额发票报销租车、洗车费0.1万元。

2.应缴未缴预算款1382.65万元。

2016年部分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款1382.65万元。其中:市公安局987.35万元,市水利局371.81万元,市环保局23.09万元,市财政局0.4万元。

3.结转结余资金拨付给下属单位100.63万元。

市教体局将结转结余资金拨付给下属单位100.63万元。

2016年底,市教体局将结转结余资金100.63万元拨付给下属单位,未纳入财政统筹,且该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

4.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375.9万元。

1)市住建系统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187.02万元。

2016年市住建局将财政拨款及下属单位缴款64.28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直接核算收支。

2016年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处将收到的工作经费未计入收入科目,直接冲抵费用74.82万元。聘请管理人员的工资支出47.92万元,计入工程项目的施工费用中。

2)市国土局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185.24万元。

2016年市国土局历年基建支出185.24万元,长年挂往来,不列支出,不入固定资产账。

3)市财政局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3.64万元。

2016年市财政局购买电脑打印机等3.22万元,市会计局购电脑0.42万元,只列支出,未做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5.列支个人费用16.46万元。

1)市住建系统列支个人费用13.56万元。

2016年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处列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13.56万元。

2)市国土系统列支个人费用1.55万元。

2016年市国土局列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0.87万元。

2016年市国土规划院违规报销团体家庭综合保险费用0.68万元。

3)市水利系统列支个人费用0.81万元。

2016年市电力排灌总站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宿舍水电费0.81万元。

4)市林业系统列支个人费用0.54万元。

2016年市林业局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杂志费用0.1万元、小车违章罚款0.0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0.1万元。

2016年市林业推广站支付职工大病保险0.08万元。

2016年市林业执法大队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杂志费用0.1万元、小车违章罚款0.08万元。

6.漏缴税金18.15万元。

2016年部分单位漏缴税金18.15万元。

一是收取房屋及鱼池租金漏缴房产税、增值税等5.95万元,其中:市交通局3.54万元,市住建局质监站1.05万元,市公安局0.55万元,市教体系统0.53万元(市勤办0.25万元,市教研室0.28万元),市林业局0.28万元。

二是市公安局发放奖励工资漏缴个人所得税12.2万元。

7.违规列支差旅费19.13万元。

1)市住建系统违规列支差旅费6.8万元。

2016年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处无差旅审批手续,且大多为租车票报销差旅费用6.8万元。

2)市环保局违规列支差旅费5.04万元。

2016年市环保局无出差审批单及派车单等报销下乡补助4.06万元,无审批单及无目的地报销秸秆禁烧下乡补助0.98万元。

3)市地税局违规列支差旅费3.06万元。

2016年市地税局无出差审批单、公务用车派车单等报销差旅补助3.06万元。

4)市国土系统违规列支差旅费2.29万元。

2016年市国土规划院职工城区办事领取差旅下乡补贴2.29万元。

5)市农业局违规列支差旅费0.67万元。

2016年市农业局无审批单、报账单列支培训车费0.12万元,超标准列支差旅住宿费0.55万元。

6)市卫计局违规列支差旅费0.62万元。

2016年市卫计局无审批单报销差旅费0.62万元。

7)市交通局违规列支差旅费0.36万元。

2016年市交通局重复领取差旅费补贴以及无培训文件报销差旅费0.36万元。

8)市食药监局违规列支差旅费0.29万元。

2016年市食药监局无差旅审批单报销差旅费0.29万元。

8.未按规定向个人收取工会会费9.26万元。

2016年,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向个人收取工会会费9.26万元。其中:市发改局3.13万元,市地税局2.4万元,市交通局1.59万元,市国土局0.91万元,市住建系统0.67万元(市安监站0.28万元、市技能站0.17万元、市质监站0.22万元),市农业局0.56万元。

9.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58.41万元。

2016年,部分单位报销费用时存在支出明细不全、附件不完整、财务手续不完善的现象。其中:市住建局安监站24.33万元,市食药监局16.34万元,市卫计局9.74万元,市农业局8万元。

10.扩大开支范围27.84万元。

2016年部分单位扩大开支范围27.84万元。其中:市财政局扩大工会开支18.38万元,市发改局扩大工会开支7.27万元,市人社局扩大工会开支1.35万元、执行公车改革政策后列支交通费0.84万元。

11.往来款长期挂账10677.44万元。

部分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债权债务不清理10677.44万元。其中:市国土局9844.55万元,市林业局490.77万元,市农业局280.16万元,市卫计局51.96万元,市发改局10万元。

12.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市公安局内控管理不规范。

①2016年,交通事故中保险赔偿款的保管模式是,肇事方与受害方共同委托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进行处理,由处理事故的干警作为中间人代为保管赔偿款。市交警大队未将干警手中的代管资金纳入财务统一进行管理,致使事故赔偿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排出危害气体较大的黄标车应进行报废处理。截止2017年4月20日,由于市交警大队监管不力,市金箭保安押运有限公司仍有5辆黄标车在运行。

③市公安局在暂扣、罚没物资的实物保管方面,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没有单独的物资存放仓库,物资出入库手续办理不及时,台账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2)行政事业单位混编混岗、超编用人。

洪湖市行政事业单位混编混岗、超编用人现象较为普遍。以市农业局、市教体局和市人社局为例:2016年市农业局实际在岗人员39人(含临时人员6人),从二级单位借调14人,从以钱养事人员中借用2人,共借调16人,占局机关在岗人数的41%;市教体局向下属单位借调51名在校教师到局机关工作;市人社系统超编用人209人,其中人事代理人员100人,临时工109人。

市农业局和市教体局借调人员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编制及工资关系仍在二级单位,工资在原单位发放,而奖励工资由局机关发放,并与局机关人员享受同样待遇,有悖于《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的批复》(洪政函〔2015〕9号)文件中规定的:奖励性工资的发放范围是在编在岗人员。市人社系统超编人员均在公益性岗位上,人员工资来源依赖于公益性岗位补贴,2016年全市共发放公益性岗位津贴467.1万元,其中市人社系统169.03万元,占比达到36.19%。

这种混编混岗、超编用人现象,形成了复杂的编制、人员及工资关系,不利于人员统一管理。

13.违规使用财政票据。

市财政系统违规使用财政票据。

市会计学会未领用社会团体收费收据,而违规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市茶坛岛旅游船务有限公司未领用税务部门票据,而违规使用财政票据。

14.未及时缴销财政票据。

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未及时缴销已废止、已过使用期限的财政票据。其中:市财政局2881份,市环保局1168份,市住建局544份,市水利局276份,市教体局205份,市国土局101份。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建立新型预算分配机制,提高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项目库,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部门结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规范合理地设置项目,项目经费的安排要与部门的行政工作计划、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约束,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健全出借资金回收机制。

建章立制,规范财政资金出借程序,加强对逾期不还的财政资金的清理,完善审批手续、回收机制。建立有效还款保障机制,通过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机构担保、财产抵押等方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企业按时、足额还款,切实防范、控制资金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市财政局应组织对全市财政票据进行专项大清理,对部分单位仍使用的已废止、已过期的票据进行回收核销,对撤销机构领购的票据要及时清理,对所有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实行严格的票据申领审批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和修订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健全财政票据内控制度,实现对财政票据全程监管。三是进一步强化票据管控,达到“以票促管、规范管理、以票促收、应收尽收”的目的,同时堵塞乱收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清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存量,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全部登记录入“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动态管理。二是建章健制,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各部门及乡镇要严格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单位资产配置、使用、调配和处置管理内控机制。三是市国资办和市非税局要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加大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的征管力度,督导各单位依法依规办理资产登记验收,将资产与财务有效衔接。通过多方能动和制度的执行,真正形成政府大征管的格局。

(五)进一步加大罚没物资管理力度。

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出台有关罚没物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财政部门应认真履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罚没物资的收缴、保管、评估、拍卖和处置的监管,防止发生截留、挪用罚没收入的问题,保证罚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规范开支行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内控制度要健全有效、财务行为要依法依规、财务审核要严肃认真、财务核算要真实完整,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责必究的内控制度和追责制度,促进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关于洪湖市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曾令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7月25日市人大财经委一行人在审计局专门听取了局长肖云毅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汇报。8月14日市人大副主任夏大铭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财经委专家库成员对肖云毅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调研和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面对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推动重大政策落实为目标,以促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重点,坚持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大力创新审计工作方式,审计工作亮点凸显。为强化财政监管、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托数据平台扩面提效,审计全覆盖实现零突破。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针对目前审计人员少审计项目多的现状,审计局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审计平台建设,审计监督全覆盖实现了零的突破。年初安排项目计划时,精心对审计项目和审计资源进行统筹,从推动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建设入手,促进完善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到位、整改落实高效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体系,依托大数据审计平台,扩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

(二)纵横关联深化数据分析,计算机审计运用功效凸显。为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审计局采集了财政、税务、社保、公积金、民政、房地产等多个部门的业务及财务数据信息,优化完善审计数据分析模型,对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进行综合比对,横向关联审查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情况、纵向分析专项资金使用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查出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部门预算编制不实导致预算与执行存在偏离、项目经费被用于工作经费、公益性岗位津贴标准不一致、税款清收不力等问题。

(三)整合项目促改革促发展,大财政审计成效彰显。围绕促改革、促发展,不断深化大财政审计,增强审计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坚持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绩效审计相结合;在监督内容上,既关注政府四个账本,又将监督触角延伸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部门人财物内控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等方面。揭示在改革发展的关健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审计,成效明显,今年预算执行审计移送纪委案件线索1件,对内控不严、管理缺位的问题通过审计要情专报上报市政府3篇,推动完善制度建设2项。

二、审计查明的突出问题

本次市级财政预算审计和重点对15个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共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27个,金额达38083万元,表现为:

(一)财政支出进度不够均衡,资金及账户监管不严。2016年12月一个月支出数额占全年支出的38.5%;存在出借财政资金12741万元管理不规范及非税局占用国库资金6292万元、随意开设账户等监管不严的现象。

(二)税务部门清收不力,应征未征税款问题仍然存在。2016年调查发现2家企业营业税欠缴税款354万元。

(三)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罚没物质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工作有待规范,财务及业务内控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混编混岗、超编用人、抽调借调现象较为普遍,人事制度、编制管理形同虚设。

(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财务审核走过场,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此次审计查出往来款长期不清理、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违反“八项规定”等屡审屡犯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促进建立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助力政府科学决策

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促进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

通过审计不仅要促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四本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收费政策、资产处置行为向社会公开,还包括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程序、预算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预算制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约束作用,助力政府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提高政府预算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政府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促进国家重大政策落地生根,助力管理规范高效

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重点关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改革政策的推进进度及实际效果;围绕预算管理改革,重点关注收入质量、支出结构、零基预算、存量资产、政府性债务控制;围绕“创新和发展”,重点关注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等重点内容,深入揭示转型期间创新改革推进大背景下存在的主要违规问题和体制机制及制度性障碍,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促进国家宏观政策落地生根。

(三)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精准实施,助力经济提质增效

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推进对公共资金、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交通项目、水利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教育改薄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及时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情况,有效避免损失浪费和腐败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提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促进建立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助力部门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市政府要着力构建“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的工作格局,建立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各部门规范行为、依法行政。各部门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提升整改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整改任务明确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部门要建立整改“台账”,限定整改期限,针对查明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分析研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市政府通过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清理整顿、限期整改并报告结果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责、监察问责的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提高部门的法制意识,维护财经法纪严肃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决 议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决定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2017年8月22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决 议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议决定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将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2017年8月22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

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

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经市政府研究,拟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422.2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新闸、烟草巷两个还建小区及周边道路、雨污管网、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提请市人大审议如下事项: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的购买主体,并代表市政府与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二、将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请予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7年4月28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将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

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

协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经市政府研究,拟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278.76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新旗还建小区及周边道路、雨污管网、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提请市人大审议如下事项: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的购买主体,并代表市政府与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二、将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请予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7年4月28日

关于政府购买棚改项目服务的情况说明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向晋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主体,由弘瑞公司作为项目承接主体,实施洪湖市2017年第二、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开工并完成部分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了还建房小区建设规划、用地、立项可研、环评等相关审批。现该项目拟向湖北银行融资共7亿元,申请将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4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个项目落实情况

三个项目计划融资总额16.2亿元,目前仅落实一个,签订借款合同5亿元,具体如下:

(一)洪湖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76亿元,拟申请工商银行贷款7亿元 ,期限15年,利率5.39%,建设内容为城区雨污管网和江滩、沿河、市民、长渠四个公园绿化建设。项目经银行审批,总投资调整为7.68亿元,贷款调整到5亿元,现项目已全面开工并部分竣工,而受《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政策影响,工商银行发放5500万元后暂停放款,开始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复查整改。我公司已与工行对接,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属于海绵城市建设范畴,有利于提升城市雨洪管理能力,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银行能否后续放款,还需要我市加大争取力度。

(二)湖北省洪湖市2016年第三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4.05亿元,计划改造范围为内荆河东岸三桥至四桥片区,东至州陵大道,南至文泉东路,西临内荆河,北至芙蓉大道,拆迁805户。拟向农发行贷款3.2亿元,购买服务期限19年,利率5.145%。该片区棚户区改造目前尚未启动,项目贷款已审批,因城投公司抵押资产不够,借款资金暂未发放。

(三)洪湖市城市道路及配套绿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7亿元,拟申请建设银行贷款6亿元,期限15年,利率5.34%,建设内容为园林路北延、通港大道等20条(段)道路新建、改扩建和道路配套绿化工程,融资申报前期工作在人大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中旬全部完成并报送到建行省行审批,受87号文影响,项目停止审批。而现在该项目大部分已开工建设,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迫在眉睫。

二、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项目基本情况

(一)2017年我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资金计划。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征收总户数3430户,征收总面积约46万平方米,腾退土地约484亩,项目拟分四期实施,总投资约30亿元。计划对5个片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为沿河东路延伸片区(东临民主后街、南临乌林大道、西临民主街、北临玉沙东路);春雨亭路片区(东临新丰路、南临朝阳社区、西临州陵大道、北临百里长渠);州陵大道延伸片区(东临州陵大道、南临玉沙路、西临沿河东路、北临芙蓉大道);新洪路延伸片区(东临内荆河、南至远景村民房、西临规划远景三路、北临远景村农田);淀粉厂片区(东临血防机务队宿舍、南临沿江路、西临长江小区、北临人民路)。

其中2017年第一期总投资约15亿元,拟向国开行融资12亿元,拆迁还建1830户,项目正在编制还建小区规划设计和可研报告,按照国开行安排的程序正在申报。2017年第二期、三期、四期总投资约14.5亿元,拟向湖北银行融资10亿元,还建约2140户,并完善还建小区周边主辅道路40条(段)及水、电、气、绿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提请会议审议的是拟向湖北银行申请贷款的2017年第二、第三期棚改及配套项目。

(二)洪湖市2017年第二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92.4万㎡,建设内容为新闸、烟草巷两个还建房小区建设和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雨污管网、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计划新建990户,烟草巷小区位于烟草巷以南,新闸小区位于望江渠以西、玉沙路与望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其中:

1、新闸小区用地面积约4.2万㎡,建筑占地面积7566㎡,可安置824户,总建筑面积约10万㎡。小区建筑密度18%,容积率2.4,绿地率40%,停车位410个。

2、烟草巷小区用地面积8255㎡,建筑占地面积1651㎡,可安置166户。总建筑面积19680㎡。小区建筑密度20%,容积率2.39,绿地率30%,停车位100个。

3、建设道路21条(段),分别为新堤大道、玉沙路、望江路等合计长度约29km,用地面积约87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主(辅)道路、雨污管网各约29km,绿化工程18.47万㎡,路灯工程833盏。

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自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

项目总投资5.04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城投公司申请银行贷款3.5亿元,占总投资69.4%;自筹1.54亿元,占总投资30.6%。本项目借款期限8年(宽限期2年),年利率按最新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10%计算,计算期第三年开始还本付息,计算期第3年到第7年每年还本5800万元,第8年还本6000万元。本项目应偿还贷款本息共4.36亿元,其中:贷款本金3.5亿元、利息8650万元,还款来源为腾退土地收益、城市发展土地预期增值收益和拟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三)洪湖市2017年第三期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84.45万㎡,建设内容为新旗小区还建房小区建设和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配套道路、雨污管网、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计划新建700户,新旗小区位于芙蓉大道与宏伟北路东南角,其中:

1、新旗小区用地面积6.35万㎡,建筑占地面积1.4万㎡,总建筑面积9.93万㎡。小区建筑密度22.11%,容积率1.56,绿地率35%,停车位740个。

2、建设配套道路11条(段),分别为芙蓉大道、宏伟北路、园林路等合计长度约25km,用地面积约78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主(辅)道路、雨污管网各25km,绿化工程约18万㎡,路灯工程724盏。

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

项目总投资5.028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城投公司申请银行贷款3.5亿元,占总投资69.61%;自筹1.528亿元,占总投资30.39%。本项目借款期限8年(宽限期2年),年利率按最新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10%计算,计算期第三年开始还本付息,计算期第3年到第7年每年还本5800万元,第8年还本6000万元。本项目应偿还贷款本息4.36亿元,其中:贷款本金3.5亿元、利息8650万元,还款来源为腾退土地收益、城市发展土地预期增值收益和拟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三、项目实施的意义及绩效评价

推进棚户区改造,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本次提出的2017年二期、三期棚改项目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规划布局,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可以缓解当前我市投入基础建设的资金压力,政府主导棚户区改造建设还建小区还可以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抑房价,调控房地产市场。

项目融资共7亿元,期长、息低、使用灵活,贷款从第三年开始还本,经过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资金支付预测,我市具备购买服务能力和偿债能力,还款来源主要一是项目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带动土地增值,可有效增加财政预期收入。二是本项目可腾退土地约390亩,预计土地增值收益3.6亿元。三是国家逐年安排的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奖补资金。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按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支付程序和支付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主动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推进。

特此说明。

2017年8月22日

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棚改项目服务

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7年8月22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赵恒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为审议好市政府提请的政府购买2017年棚改服务的议案。8月18日,市人大副主任夏大铭组织市人大财经委及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听取和审查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4月28日人大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和拟提请本次市常委会审议项目的情况汇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

201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弘瑞公司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抢抓机遇,全面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加大融资工作力度,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4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三个项目落实情况如下:

(一)洪湖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拟申请工商银行贷款7亿元 ,期限15年,利率5.39%,银行审批贷款调整到5亿元,已发放贷款5500万元,现项目已全面开工并部分竣工。受《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政策影响,银行暂停放款,开始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复查整改,后续放款,需要我市加大争取力度。

(二)湖北省洪湖市2016年第三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向农发行贷款3.2亿元,购买服务期限19年,利率5.145%。该片区棚户区改造目前尚未启动,借款资金已审批未发放,市政府需要加快推进该片区棚改进度,加大资产整合注入城投公司力度。

(三)洪湖市城市道路及配套绿化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8.7亿元,拟申请建设银行贷款6亿元,期限15年,利率5.34%,受87号文影响,项目停止审批。而现在该项目大部分已开工建设,筹措建设资金迫在眉睫。

二、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项目审查情况

(一)实施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下达明确棚改任务,全省2015-2017年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20万套左右,省住建厅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为2015年722户、2016年2113户、2017年3430户,推进棚户区改造,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财预〔2017〕87号文规定,地方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棚改项目。

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提出对纳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的购买服务资金,应当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二)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审查。

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对5个片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为沿河东路延伸片区、春雨亭路片区、州陵大道延伸片区、新洪路延伸片区和淀粉厂片区。计划征收总户数3430户,征收总面积约46万平方米,腾退土地约484亩,项目拟分四期实施,总投资约30亿元。

其中2017年第一期总投资约15亿元,拟向国开行融资12亿元,拆迁还建1830户,项目正在申报。2017年第二期、三期、四期总投资约14.5亿元,拟向湖北银行融资10亿元,还建约2140户,并完善还建小区周边主辅道路40条(段)及水、电、气、绿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第二期建设新闸、烟草巷两个还建小区900户及新堤大道、玉沙路等21条(段)主辅道路,拟贷款3.5亿元,计划2017年7月开工;第三期建新旗小区700户及园林路、新洪路等11条(段)主辅道路,拟贷款3.5亿元,计划2017年10月开工;第四期建大兴、兴业二期两个小区540户及长渠路、工业一巷、二巷等8条(段)园区主辅道路,拟贷款3亿元,计划2018年1月开工。

项目建设方案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融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详细合理。项目实施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规划布局,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缓解当前我市投入基础建设的资金压力。政府主导棚户区改造建设还建小区可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抑房价调控房地产市场。在当前融资政策全面收紧的严峻形势下,政府能通过购买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渠道筹措资金,应该积极争取,全力支持。

(三)实施项目的偿债风险性审查。

项目贷款还款有充足的来源,一是完善基础设施能带动土地增值,可有效增加财政预期收入。二是项目腾退土地约390亩,城区中心土地保守按100万元/亩计算,预计土地收益3.6亿元。三是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逐年安排有专项奖补资金。四是因棚改带来的地方财政困难,能够获得上级财政谅解,能争取更多政策倾斜。

本次提出的2017年二期、三期棚改项目共融资7亿元,期长、息低(期限8年,利率5.39%),使用灵活,贷款从第三年开始还本,第一年还息1078万元,第二年还息2964万元,第三年还息3773万元,第四年还息3148万元,第五年还息2522万元,第六年还息1897万元,第七年还息1272万元,第八年还息646万元,本息共计87300万元,还款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压力不大,风险可控。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2017年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和财政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财政风险可控,拟同意市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并将项目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全额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建议:

(一)政府提出的棚户区改造要进一步详细科学制定规划。

(二)政府举债融资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要事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三)项目建设资金要合理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程建设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项目进展情况要积极主动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四)政府投入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和区域之间要均衡,工业基础设施需要加大投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8月22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命:

鄢烈武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去:

邓先信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议案

洪检发[2017]44号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

任命鄢烈武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邓先信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 文

二O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我叫鄢烈武,196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仙桃市人,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同年被分配到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公诉部负责人。工作以来,我先后在办公室、公诉科、监所科、行政装备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等部门工作,期间曾驻队一年,在荆州检察电视大学任教一年,工作中,我得到了领导的关心,得到了同志的帮助,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工作以来,我先后多次被洪湖市委及上级嘉奖。

根据组织的安排,经邱文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如果我能够经过本届人大常委会通过,被任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我将十分珍惜这次机会,恪尽职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绝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我将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本职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我将更加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我将牢记一个党员的根本,时刻不忘“司法为民”的宗旨,以大局为重,尊重领导,服从组织,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同志,加强协作。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实体与程序并重,维护公平正义,同时,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部门负责人,我不仅要自己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还要坚持一岗双责,带领公诉部的同志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不办“金钱案”、不办“关系案”、不办“糊涂案”,自觉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予审议。我尊重和服从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定,如果我能被审议通过任命,我一定按供职报告履行庄严承诺,绝不让大家失望。如果未能被审议通过任命,说明我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我也会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更好地完善自己。

谢谢大家!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4号(2017)[总号:204]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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