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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公报


第5号[总号:211] 2018年9月4日

目 录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1

关于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陈 洪3

关于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郭 莉17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3

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杨志雄24

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余 星31

关于洪湖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肖云毅35

关于洪湖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陈邦武50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韩宏义53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62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罗华伟同志职务的议案 63

拟任职报告 罗华伟53

洪湖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67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8月28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发改局局长陈洪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对洪湖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简要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室主任郭莉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上述报告,表决通过了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余星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上述报告,作出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邦武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上述报告,表决通过了洪湖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韩宏义所作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先标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和24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邵永成,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峰口镇、沙口镇、黄家口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王先标 吴华清 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

白振华赵恒赋王英雄卢茂林叶培韬

白大建朱正会朱希正刘经高刘 磊

李文清徐先华杜光春肖新兵吴永善

余 星张三友陈邦武周祖山顾本志

郭 莉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定世文谈文莉

关于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报告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年初工作目标,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一主两翼”突破性发展为目标,坚持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主抓手,不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做好社会保障和服务工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健康平稳的良好局面。

(一)经济总量持续增加。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07亿元,同比增长7.3%,增速居荆州市各县市区第5位,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比荆州市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0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8.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8.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6%、11.0%、6.1%,三次产业比为22.28﹕38.36﹕39.36,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一产业增幅下降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幅下降3.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幅上升4.0个百分点,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稳定。上半年,全市完成农业生产总产值42.93亿元,同比增长4.1%。夏粮夏油喜获丰收,畜牧业发展形势稳定。全市夏粮总产量10.29万吨,同比增长4.0%;小麦成收面积36万亩,总产量10.0万吨,同比增长4.0%;油菜成收面积37.80万亩,总产量7.77万吨,同比下降6.8%。全市生猪出栏16.72万头,同比增长3.3%;家禽出笼160.21万只,同比增长3.2%;家禽存笼573.79万只,同比增长3.6%。农业产业化融合不断发展。构建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为企业提供稳定、优质的农产品加工原料,形成了以同辉生态园、万福源家庭农场、水都府生态农业等为代表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和观光采摘园,不断创新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上半年全市4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84.5亿元,增长7.6%,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1.97:1。水产特色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全市水产放养面积86万亩,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河蟹生态养殖面积48.9万亩;各类小龙虾养殖面积102万亩,专养面积持平,稻田养殖比去年增加5.9万亩。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4.91万吨,同比增长1.6%,其中小龙虾总产量7万吨,同比增长40.0%;渔业总产值43.6亿元,同比增长13.0%。

(三)工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明显。今年我市大力实施工业经济三年倍增十大行动计划,加大服务工业企业力度,工业经济较快发展。上半年,全市1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9.48亿元,同比增长10.8%,完成年计划的38.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居荆州9个县市区第6位。累计完成销售产值112.27亿元,同比增长9.5%;产销率93.97%,同比下降1.14%。全市工业用电量完成1803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其中大工业用电量完成879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2.0%。实现销售收入101.04亿元,同比增长5.4%;实现利润5.64亿元,同比增长16.1%。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入库税金1.50亿元,同比增长31.2%。轻工建材取代石化设备制造成为我市入库税金最多的行业,全市轻工建材、石化设备制造、化工医药、水产食品加工四大行业完成税金1.36亿元,占工业入库税收的90.7%。

(四)现代服务业发展稳步推进。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85元,同比增加1145元,增长9.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6元,同比增加706元,增长8.74%。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收入的提升和需求的日益提高,消费增长的潜力加大,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逐步提高。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01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居荆州市第2位,比荆州市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单位零售额18.55亿元,同比增长15.2%,居荆州市第2位,比荆州市平均水平高1.6个百分点。外贸出口增速加快。上半年全市实现外贸出口1165.8万美元,完成荆州市下达的出口目标值2988万美元的39.0%,同比增长46.8%,增速居荆州市各县市区第4位。特色旅游加快发展。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洪湖绿道、洪湖旅游港等项目逐步推进,蓝田景区按5A景区标准改造,升级湘鄂西革命历史纪念园,整合路易·艾黎纪念园、98抗洪纪念园和江滩公园按4A景区标准打造红色江滩等旅游工程快速启动。上半年,全市累计接待各类游客31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8.3亿元,分别增长21.2%、16.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8.99亿元,同比增长6.1%。

(五)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投资增速稳定。上半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0.8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32.0%,同比增长14.3%,居荆州市各县市区第3位。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投资完成50.70亿元,同比增长8.5%;房地产投资完成7.03亿元,同比增长175.5%。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今年首批确定的重点项目100个,其中工业类项目36个,城建类40个,基础设施类24个。开复工项目66个,开复工率66%,基本与去年持平。燕窝长江大桥、赤壁长江大桥、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蓄洪工程水系恢复、洪湖围堤加固、东荆河整险加固等大安澜工程加快建设步伐。投资项目库进一步完善。充实完善“一总库六分库”重大项目储备库,共争取专项资金7.89亿元,融资到位资金5.2亿元。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市一级公路9.7公里、二级公路路基15公里、干线公路12公里、“四好农村路”、新堤港区综合码头、新堤燕窝2个集并中心、“厕所革命”建设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稳步推进;新堤大道、爱国路、宏伟北路、园林北路北延等道路建设和临港工业园污水管网一期及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加快推进。

(六)招商引资成果重大。上半年,我市不断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方法,以“招商引资提升年”为抓手,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全市共新引进项目3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4%;其中工业项目27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4.3%,签约投资总额210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签约引进的项目中投资50亿元以上的2个,完成全年任务100%,一个是吉利10GWh高性能车用动力电池及模组项目投资80亿元,这是湖北省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电池项目,也是洪湖市迄今为止引进的最大单体工业项目;一个是东部欣乐水墨洪湖文化园项目投资50亿元。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3个,完成全年任务的75%。

(七)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开展了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工业污水排放日常监控,引导工业企业低碳循环发展;积极督促各开发区基本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了对工业污水处理的在线监控。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环境监察通知34份,立案调查环境违法企业21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起,责令改正16起。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清废行动”“绿盾行动”、环保审计交办的各项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我市的41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须2017年底完成的34项任务已整改完毕,其余7项达到全省序时进度要求;清废行动38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绿盾2018”剩余17个问题8月中旬整改到位。全省推进长江大保护、落实河湖长制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八)财政金融运行平稳向好。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财政税收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序时监控和调度,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8.1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5.2%,同比增长18.5%。其中税收完成6.31亿元,同比增长26.1%。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3%,同比增长12.4%。其中地方税收实现3.74亿元,同比增长21.0%,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5%,比去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财政支出(不含社保基金)为32.79亿元,同比增长7.3%。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82.27亿元,同比增长9.5%,低于荆州市平均增幅1.7个百分点;各项贷款125.46亿元,同比增长6.0%,低于荆州市平均增幅10.2个百分点。

(九)社会发展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33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5%,比去年同期增长53.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3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644人,同比分别增长15.9%和64.9%;城镇登记失业率3.9%。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68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4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4%;城乡基本医疗保险74.5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31.32万人。征收城镇五项社会保险费1.9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62亿元,同比增长41%;职工医保费0.32亿元,同比增长21%。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8.14亿元,同比增长5.3%。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上半年,全市各部门围绕村脱贫数据、贫困户基本信息、识别精准、结对帮扶、有无错退、政策落实、稳定脱贫不享受特惠政策贫困户等七个方面抓好排查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教育投入不断加大。积极争取各类资金9051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一中二中校舍维修改造等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指数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努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广播电视、文化、体育、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等其他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二、当前全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的来看,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成绩实属来之不易,但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困难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工业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全市84个工业项目仅完成工业性投资17.11亿元,同比下降6.9%,仅完成年计划的25.7%,增速在荆州市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库中工业项目缺口达24亿元。工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仅为28.1%。僵尸企业盘活进展缓慢,企业效益仍未扭转,规上企业在产值、税收、利润上负增长的分别有30家、53家、47家,新滩和开发区有8个工业项目退出、7个停建、12个未动工。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大。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25.46亿元,同比增长6.0%,比上月下滑2.6个百分点,比荆州市平均水平低10.2个百分点,增速在荆州市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新增存贷比仅17.0%。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82.27万元,同比增长9.5%,比上月下降3.8个百分点,比荆州市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银行贷存比由上年的45.89%下降到44.45%,下降了1.44个百分点。不良贷存量4亿元,居荆州市第一;银行对企业限贷、压贷、不贷问题严重。

(三)财政支出矛盾依然较大。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虽然都实现了“双过半”,但是增速分别低于荆州平均增幅3.1和9.4个百分点;财政八项支出增幅仅为2.8%,在荆州市排名倒数第一,低于荆州平均水平10.8个百分点。

(四)服务业发展增幅下滑。由于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电商科技、总部经济等规上服务业基本没有大型企业,无新入规企业,且现有的规上企业减少6家。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虽然完成38.99亿元,但同比仅增长6.1%,增速在荆州市排名倒数第一,较去年下滑3.2个百分点,比荆州市平均增幅低4个百分点。

(五)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领域形势严峻。绿色发展理念不牢,污染防治问题依旧是我市最大生态短板;重点改革进展缓慢,改革带来的风险、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精准扶贫需要整改的问题很多;东分块蓄洪工程虽已完成总投资的70%,但受多方因素制约,东分块安转工程还处在可研上报阶段;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访积案等方面也需要各部门高度关注、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主要工作措施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下半年,我们必须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不迟疑、不懈怠,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发展质量为抓手,以民生改善为根本,全力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县域经济等四大“百日竞赛”活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完成以上目标任务,我们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加大项目协调和跟踪服务力度。要进一步做好秘书服务企业制度,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及时梳理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要密切关注中央、省级项目投资政策,策划一批效益好、实施可行性大、成功率高、覆盖面广的项目,特别是长江大保护、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类的项目。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全市“一总库六分库”建设,努力做好常年筛选,三年滚动储备,及时推介,争取把项目库建成推进经济发展的动力库。三是抓重大项目引进力度。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重点引进一批投资强度高、产业效益好、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高的项目。

(二)突出产业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充分发挥园区聚集效应,让大项目大企业尽快形成新增长力。要采取一系列有利于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抓好三大园区投入力度,使园区能够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二是着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主导行业支撑作用。要重点提升传统石化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盘活生产能力,提升产业层次,要重点扶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三是加强企业创新驱动,为转型提供科技支撑。要加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培育高科技、创新型产业,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动性,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在更大领域推动企业全面升级。

(三)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发展难题。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市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政策和业务指导支持,做好金融业务创新,加大资金信贷投放力度,努力提高我市存款贷款增长水平,加快提升金融存贷比速度。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走直接融资之路,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进一步支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当前我市出口企业数量少,总量小,特别是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头和辐射作用。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体制和机制,努力营造关心和支持出口企业的良好氛围,帮助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统计力度。要对全市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加大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入库力度,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向统计局进行申报,确保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进度任务。

(四)突出绿色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抓好绿色农业发展基础。要围绕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确保粮食总产增长2%,总产量达到70.3万吨;要抓好完成1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新增“双水双绿”种养面积8万亩,达到75万亩,为早日建成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奠定产业发展基础;要全面加强整镇、整村土地流转,确保全市土地流转率达70%,流转面积134万亩,为“双水双绿”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坚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要全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计划,重点培育洪湖莲藕区域公共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力争新增“三品一标”农产业5个;要积极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扶持力度,巩固和培育1家过百亿元、1家过50亿元、2家过10亿元、3家过5亿元、30家过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五)突出生态发展,提升城市发展品位。一是要大力实施生态环保工程。要坚决落实长江大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的各种行为。要狠抓洪湖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省河湖长制1号令、2号令,工作专班要进一步细化退垸还湖实施方案,确保下半年正式启动一期工程。要加快环保工程建设,要全力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厕所革命、城乡垃圾转运一体化、垃圾焚烧发电、乡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环保整改销号,在环保问题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快推进城市项目建设。要保证已经确定的19项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迅速完工,洪湖大道绿道、江滩公园二期、四大公园等工程抓紧实施。要全面启动乌林大道片区、民主街片区等7大片区共计1159户,近6.5万平方米房屋征收。要确保金湾酒店、运动公园、洪湖旅游港、湘鄂西革命烈士陵园4A级景区等项目年底前必须开门营业,要抓紧推进温泉小镇二期项目、金湾水乡风情小镇、环湖绿道等项目落地开工,要加快美好未来新城、绿地智慧小镇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三是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要确保洪监高速基本建成、江北高速东延段征地拆迁全部完成,燕窝长江大桥基本完成大桥主体工程,乌林长江大桥完成桥梁桩基及接线路基工程。要力争东分块安转工程批复实施。洪湖围堤加固、东荆河整险加固、洪排河治理等10大项目必须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六)突出改革创新,着力补齐发展短板。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用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一次办好”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2358价格监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做好“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加大僵尸企业盘活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主动减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产业转移等方式实现再发展;要围绕降低企业生产要素、税费负担等成本,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关于降成本的优惠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负担减轻。三是加快投融资体制、事业单位分类等其他领域改革。

(七)突出民生保障,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要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一整改到位。要扎实落实扶贫产业发展,保障贫困家庭有脱贫增收项目。要按照年初脱贫计划,严格评估验收标准,确保5602名贫困人口、5个贫困村出列脱贫。二是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项目建设,要抓紧推进新职教中心、新七中、实验小学改建等学校建设。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要加快推进福利院医养结合综合改革、新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要切实抓好血吸虫传播阻断达标工作。要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三是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要加强“平安洪湖赤卫队”建设,要积极防控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领域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努力把风险化解在源头。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大人、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攻坚克难的勇气,迎难而上决心,真抓实干的精神,扎实工作,奋发有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坚决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关于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室主任 郭 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和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七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带领市人大财经委、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就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别在国税、地税、经信局、招商局、人民银行、宏瑞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和曹市、府场、新滩等部分乡镇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社会发展、企业运行情况等。8月中旬财经委又对发改局提交的《关于洪湖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凝心聚力促改革,卯足干劲谋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新、稳中有好”的特点。

(一)区域经济稳定增长,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07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农业生产总产值42.93亿元,同比增长4.1%。全市1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9.48亿元,同比增长10.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全市工业用电量完成1803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2%。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01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限上单位零售额18.55亿元,同比增长15.2%。实现外贸出口1165.8万美元,同比增长46.8%。

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33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30人,同比增长15.9%;城镇登记失业率3.9%。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85元,同比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6元,同比增长8.7%。

(二)产业优化转型加速,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上半年,我市产业结构由去年同期的23.28:36.63:40.49调整为22.28:38.36:39.36。第二产业占比提高1.7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13%,居荆州市第二。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01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限上单位零售额18.55亿元,同比增长15.2%。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上半年新增企业452户,个转企120户,分别占全年计划的72%、60%。洪乐电缆、宏业水产、德炎水产、汇裕食品、昌兴林业等一批企业通过与上市公司、国企央企重组合作,实现脱胎换骨。

(三)招商引资成果丰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上半年共签约项目32个,其中50亿以上项目2个,10亿以上项目3个,合同投资总额210亿元,超额完成半年目标任务。“两路两桥一港”等交通“四大攻坚战”工程、“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四大“补短板”项目、三大园区基础设施以及旅游、棚改等工程建设进度加快。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85亿元,同比增长14.3%,居荆州市第3位。充实完善“一总库六分库”重大项目储备库,共争取专项资金7.89亿元,融资到位资金5.2亿元,为洪湖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注入了新动力。

(四)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治理重点突破。19项城区市政工程加快实施,湿地新城水电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开工。连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五清、六无”大会战,完成拆违35万平方米,控建592处,清除各类外来物种3.52万亩,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启动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大湖水质和水生态系统逐步改善,成效明显,受到上级肯定,全省推进长江大保护、落实河湖长制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二、上半年经济社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一些重要的指标还没有实现“双过半”,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工业有效投资不足。全市84个工业项目仅完成工业性投资17.11亿元,同比下降6.9%,仅完成年计划的25.7%,增速在荆州市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工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仅为28.1%。

(二)金融支持实体不够。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25.46亿元,同比增长6.0%,比上月下滑2.6个百分点,比荆州市平均水平低10.2个百分点,增速在荆州市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新增存贷比仅17.0%。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82.27万元,同比增长9.5%,比上月下降3.8个百分点,比荆州市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银行贷存比由上年的45.89%下降到44.45%。不良贷存量4亿元,居荆州市第一;银行对企业限贷、压贷、不贷问题严重。

(三)融资争资难度加大。上半年全市融资到位资金不到全年目标任务的34%,没有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受国家融资新政影响,棚改贷款、异地扶贫搬迁贷款都面临叫停风险。

(四)风险防控任重道远。绿色发展理念不牢,污染防治问题依旧是我市最大生态短板;重点改革进展缓慢,改革带来的风险、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精准扶贫需要整改的问题很多;东分块蓄洪工程虽已完成总投资的70%,但受多方因素制约,东分块安转工程还处在可研上报阶段;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访积案等方面也需要各部门高度关注、认真加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下半年,我们必须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把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生命线,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为主战场,把落实重点领域改革项目作为压舱石,把办好民生重点工程作为风向标,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绷紧“安全弦”,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要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二要高度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抬头蔓延。要妥善处置当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引导规范企业贷款行为,坚持遏制增量。三要念实“精准扶贫经”。认真开展问题整改排查,重点解决好产业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三大问题,坚决打一场精准扶贫“翻身仗”。四要坚决落实长江大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的各种行为。要狠抓洪湖生态修复,要全力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等项目建设。

(二)聚焦有效投资,全力以赴抓项目建设。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四大百日竞赛”。以项目库建设为载体,密切关注中央、省级项目投资政策,重点策划一批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修复项目。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全市“一总库六分库”建设,努力做好常年筛选,三年滚动储备,及时推介,争取把项目库建成推进经济发展的动力库。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投资强度高、产业效益好、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高的项目。要加强全市项目投资调度,加大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入库力度,确保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全年任务。

(三)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要着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主导产业支撑作用。重点提升传统石化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盘活生产能力,提升产业层次,重点扶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要加强企业创新驱动,为转型提供科技支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动性,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在更大领域推动企业全面升级。要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政策和业务指导支持,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走直接融资之路,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办好民生实事,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要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项目建设。要加快推进福利院医养结合综合改革、新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强“平安洪湖赤卫队”建设,要积极防控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领域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要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8月28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

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

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给我市的2017年财政结算数据,2017年我市公共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02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同比增收16228万元,增长14.2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28万元,同比增收6013万元,增长7.71%。

与向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决算预计收入相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28万元,主要是人代会召开期间,2017年预算年度尚未结束,后期征收缴库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0452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945万元,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的数据一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825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55950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2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7605万元,上级转贷债券收入30160万元,调入资金91815万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量559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0452万元,结算上解20886万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务本金73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19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3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与人代会报告的缺口23955万元比较,减少24087万元,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28万元;

2.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12114万元;

3.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03万元;

4.减少上解742万元。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

元至6月,全市财政收支形势积极向好,主要指标超出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收入方面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82009万元,占年初计划148628万元的55.2%,同比增长18.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320万元,占年初计划100000万元的56.3%,同比增长1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7448万元,占年初计划68972万元的54.3%,同比增长2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比重为66.5%。从收入结构上来看,财政收入增长由过去的非税发力转换为税收驱动的可持续增长模式,主要受益于全市经济恢复性增长及房地产业持续升温,财政收入增长加快,超额实现“过半”目标,为近年来完成较好的年份。从税收分行业来看,石化设备等14大主要行业税收,除水电行业因同期上级一次性划转税收因素出现下降,交通设备行业略有减少外,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减收面由同期的5个减少为2个。建筑安装及房地产业依旧是增长的主力,累计增收5345万元,占税收增收总额的41%。

支出方面

上半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21139万元,占年初预算345359万元的64.0%,同比增长29.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等“八项支出”同比增长2.8%。今年以来,我市加大了审计整改及支出进度的督办,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上半年累计支出339840万元,比同期增加83171万元。由于春节前集中报账结账的习惯难改,支出进度明显不均衡。分季来看,一季度累计执行192985万元,比二季度执行数146855万元多46130万元,月均多近15000万元。分月来看,最高月份(2月6.6亿元)比最低月份(3.4亿元)多3.2亿元。支出进度的不均衡,不仅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加大了库款调度的压力,支出进度的均衡性有待加强。

争资方面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年初确定的争资目标,主动谋划,积极对接,在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到位资金总量与上年度比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大湖生态修复、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类有新突破。上半年,上级共下达我市各类补助及项目资金296977万元,比同期增长12.6%,增加33267万元。其中:一般性财力类补助99767万元,占到位资金总量33.6%,比同期增加7363万元;置换债券类资金11556万元,比同期增加4256万元;政策性及专项类转移支付补助185654万元,比同期增加21648万元。

综合来看,上半年经济运行中的有利因素和积极变化明显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宏观经济、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重点税源贡献不足,与荆州9个县市区横向比,仍有差距。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均低于荆州市平均水平。二是受国家融资政策调整以及保障民生、工资提标、养老制度改革、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的影响,财政保障压力较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从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看,还存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严谨规范,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维持财政稳定运行”为中心,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收入组织,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各收入征管部门要抓好收入组织,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一是分解细化下半年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进一步做好税源调查、税源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对增收因素和减收因素及时分析,梳理出收入的增长点及突破点。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扎实推进行业纳税评估和税源清查工作,严格税收减免政策,强化税务稽查,加强税务发票管理,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在抓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一次性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组织,重点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一是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做好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三是优先保障全市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工资性支出,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不断提升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三)对上争取资金,缓解支出压力。认真学习研究政策,充分用活用好政策,加大向上汇报反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项目储备、论证、包装、申报等基础性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中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以弥补本级财政支出缺口,有效缓解支出压力。

(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按中央、省统一部署,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和农场社会职能剥离改革。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上着力。一是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二是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积极参与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一是加强对政府债务收支情况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及时下达置换债券资金指标,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和到期政府债券,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三是做好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074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4887万元的申报争取工作。

(六)启动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月启动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各执收部门,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强化部门预算编审,分部门逐项细化项目绩效目标,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力争同步向人代会报送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细化方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财政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为全面完成财政收支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余星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七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带领市人大财经委、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在财政局三楼专门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汇报。8月上旬财经委又就市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审查情况

2017年,我市公共财政决算总收入55950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28万元,省财政补助收入34760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160万元,调入资金91815万元。

2017年,我市公共财政总支出559376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支出520452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20886万元,置换债券支出73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19万元。

以上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专项支出132万元。

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与八届人代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28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执行数据一致。并全口径报告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82507万元。以上变动属于决算调整期的正常变动。

财经委认为,2017年市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预算的决议,认真执行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切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干部职工各项待遇基本得到了落实,各类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财政部门在保稳定、促发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矛盾和困难:财政收入结构不优,财力偏弱,新增财力不能满足当前经济事业发展需要,均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

二、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严峻的收支形势,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征管,统筹调度,实现了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财政总收入完成82009万元,占年初计划148628万元的55.2%,同比增长18.5%。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21139万元,占年初预算345359万元的64.0%,同比增长29.1%。

财经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结合我市当前经济和财政形势,为更好地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财经委建议:

(一)抢抓机遇,全方位做好向上争取工作。要抓住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契机,围绕长江大保护、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抓紧策划储备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级项目库。围绕洪湖特殊的功能区定位,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向,争取中省在退垸还湖、渔民上岸、老区建设等专项资金和均衡性转移方面给予更多财政支持。要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积极工作,主动作为,确保各类项目和资金落实落地,不断增强洪湖财政保障能力。

(二)加快发展,大力推动投资融资招资引资工作。上半年,我市财税收支圆满实现“双过半”,质效明显改善,但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不平衡的问题,面对“稳中有变”的下半年形势,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的各项政策,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培植新兴财源。同时,更加注重招大商引大资,更加注重改善投融资环境,保持洪湖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 争先进位,全面完成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一要加强收入督导。坚持“每日信息通报、每月调度分析”,“项目调度、资金调度、税收调度”相结合,“以月促季,以季保年”,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二要强化综合治税。健全涉税信息共享、采集、报送机制,开展大数据比对分析,挖掘征管潜力,规范征管行为,堵塞征管漏洞。三要保障民生重点。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政府运转和民生支出及时到位,全面落实各类民生政策,确保洪湖各项社会事业稳定发展。

(四)多措并举,全力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定政府债务风险防范预案。二是全面清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将融资平台公益性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三是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通过功能定位、职能转换、市场化转型,在做实平台公司基础上,将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变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努力使其成为推动我市财政稳定健康运行的重要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自2018年3月至6月,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以推动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主线,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编写了20个预算审计方法模型,对各部门的财务和业务数据进行总体分析,筛选出疑点重点核查,深化了预算执行审计,基本实现全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情况表明:2017年,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保持了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建设“三个洪湖”,积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继续坚持“一主两翼”特色发展之路,以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不断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3.03亿元,同比增长14.23%;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收入8.99亿元,同比增长13.3%;完成财政非税收入3.15亿元,同比增长4.56%。

——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2017年,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政策,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进行了监管整治:完成了洪湖大湖拆围11.33万亩;对全市河(渠)内的水葫芦等进行清除;清除拦河网等阻水设施564处;开展“十小”企业排查;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分类治理,生态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采取“整村推进”“健康扶贫”等主要措施,扶贫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专班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速。投入4421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城乡路网建设投入,拨付资金3085万元用于省级公路改造升级,统筹资金5080万元用于村级公路网络化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民生事业发展;创新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方式,初步形成含洪湖生态大修复、长江大保护等8大类34个PPP项目的项目库,计划总投资108.2亿元。

——财政改革稳步进行。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实现政府“四本预算”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常态化公开;严格执行中、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措施,做好统筹整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稳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和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一、2017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9508万元、支出55937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2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8310万元、支出68310万元。2017年社保基金收入325988万元、支出298226万元,结余27762万元。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市财政积极贯彻落实财政管理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税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滞留延压社会保险基金1139.52万元。截止2017年底洪湖市地税局社保基金待解余额1139.52万元。

2.应征未征税款223.1万元。通过抽查市地税局2017年税收清收情况,发现佐鑫房地产公司等两家公司应征未征税款223.1万元。

(二)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部分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23306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实,难以执行到位。年初人大通过非税收入计划31400万元,实际下达到部门的非税收入计划29388万元和环卫清扫费541万元,有1471万元没有分解到部门。年初下达到部门非税收入计划29388万元,实际仅完成21195万元,欠收8193万元,短收率27.88%。一方面财政部门下达非税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部门减费政策实施、部分收费项目取消的实际情况,导致下达计划难以实现;另一方面部分有收费职能的部门,收费积极性不高。

3.预算编制不合理。2017年预算编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没有经过认真的测算、充分的论证,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年初预算编制中市级专项30546.36万元为财政部门代编预算,在执行中需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安排滞后,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部门,而是通过追加的方式进行分配。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对项目预算缺乏规范化管理,没有科学的量化标准,立项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具体明确,部分项目支出实际被用于工作经费支出;没有建立项目库,实现项目支出动态管理。

(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市级专项支付率较低。2017年部分政府专项执行率较低,其中20个项目预算安排22139.3万元,支付4520.88万元,未执行专项17618.42万元。主要是:产业发展基金年初预算5000万元,未执行1792.9万元;高速公路专项年初预算3561.44万元未执行;民生配套支出年初预算7300万元,未执行6930.12万元。

29个专项超预算列支24308.66万元。2017年有旅游项目专项等9个专项支出年初预算16049.14万元,实际执行数40357.8万元,超预算支出24308.66万元。其中:正常调档、晋级工改支出年初预算1706.14万元,实际增资9290.42万元,超预算7584.28万元;政府还贷准备金年初预算10000万元,实际执行13637.98万元,超预算3637.98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补偿资金年初预算335万元,实际执行1446.3万元,超预算1111.3万元。

3.预备费管理不规范。一是预备费未按标准列足。按照《预算法》规定,预备费可以按预算支出总量的1%-3%进行安排,以2016年公共预算决算支出总量520452万元计算,2017年预备费可安排5204万元至15612万元之间,而实际仅安排2000万元。二是超范围使用预备费。市财政局将年初应列入预算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房屋购置及维修费用等常规性支出,以及年初已列预算的项目在预备费中列支。

(四)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要求收回财政对外借款。2017年度国库借款未按要求收回96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138万元,企业8545万元(包括金瑞投资公司5000万元)。

2.少计提专项资金8012.41万元。2017年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应计提“五金”13907.82万元,实际计提5895.41万元,少计提专项资金8012.41万元,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52.41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194.86万元、廉租住房资金1839.99万元、土地收益基金1885.16万元、教育资金1839.99万元。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层财政银行账户使用不规范。一是银行账户清理不到位。峰口镇财政所保留了三个实有资金账户,按有关文件规定,多开设一个账户。二是乡镇财政所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违规使用工资代发户支付费用以逃避监管的现象,龙口镇财政所存在将工作经费拨付到个人账户的现象。

2.账务处理不及时。市财政局科室间的业务工作衔接不及时,总预算会计账务没有按时间要求进行结账、结转,科室之间对账、会计核算业务相对滞后,会计资料提供不及时,导致信息使用者不能准确完整地把握信息内容。

二、市直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计算机审计技术对全市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项目绩效进一步提升,年度违纪违规问题有所下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执行超预算625.79万元。2017年在预算编制中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业务费、PPP咨询服务费年初应编未编预算,年中追加调增225.23万元;办公楼维修项目预算80万元,实际执行41.1万元,虚编38.9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市教体局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199.29万元(含教研室56.55万元、装备站40.87万元),市卫计局无预算、超预算支出90.16万元,市民政局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48.22万元,市国土局水电费超预算支出20.48万元,市水利局工会经费超预算拨付3.51万元。

2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82.1万元。仍然存在使用不合规的发票报销各类费用,主要表现为发票的领票人和盖章人不一致、发票未加盖印章、使用过期发票、以单位职工名义在国税代开发票、白条报账以及不同类型的票据串用等现象。主要是:市住建局36万元、市教体局24.61万元(含教研室0.63万元、装备站0.23万元)、市水产局8万元(含渔政局6万元)、黄家口镇政府4.91万元(林业服务中心1万元、文化服务中心1.39万元、畜牧服务中心2.52万元)。

3.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严格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导致会计信息不实。主要是:市住建局将财政拨付的专款及下属单位缴款859.18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核算;龙口镇财政所在总预算会计账簿上列支单位人员经费支出20.47万元;市国土局下属的勘测院、城西国土所、土地储备中心办公楼基建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工程总造价378.45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市民政局购置低保密集架9.92万元、市公安局购置华为网管交换机及电脑等9.05万元、市农业局在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列支电脑、打印机购置费3.33万元、峰口镇财政所购置打印机0.18万元,均未记入固定资产;市财政局会计核算未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如PPP咨询服务项目总支出141万元,将其中31.5万元计入基本支出的咨询费科目。

4部分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5345.06万元。其中:市水利局2375.47万元(债权994.12万元、债务1381.35万元),市交通局1304.64万元(债权272.51万元、债务1032.13万元),市水产局963.84万元(债权589.63万元、债务374.21万元),市地税局325.21万元(债权264.71万元、债务60.5万元),市农业局278.9万元(债权123.79万元、债务155.11万元),市卫计局84.8万元债权50.59万元,债务34.21万元),市住建局债权12.2万元。

5部分单位漏缴税费80.2万元。主要是发放干部职工的文明单位、档案升级等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其他奖金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房屋出租收入未缴纳房产税、增值税以及附加税等,共计68.43万元。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水产局都存在漏缴税金的现象。市地税局2017年欠缴医疗保险基金11.77万元。

6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5.05万元。没有按工资的0.5%的比例向个人收取工会会费其中:市交通局4.4万元,市卫计局0.59万元,峰口镇政府招商办0.06万元。

7部分单位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46.3万元。存在无合同及明细清单列支工程款、维修费、印刷费和购置费;无公务函、接待清单等列支公务接待费;无审批手续列支差旅费;没有审批程序和签到记录、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等问题。其中: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处13.59万元、市水产局8.9万元含渔政局8.22万元)、市交通局6.5万元、市教体局2.31万元(含市教研室1.53万元)、市卫计局0.45万元、市人社局0.38万元、峰口镇财政所6.77万元、滨湖办事处财政所6.03万元、龙口镇财政所1.37万元。

8.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存在国有资产出租未进行招投标程序,承包款及门面租金应收未收,固定资产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等问题。如:人社局将就业大楼附楼二、三层,乌林大道41号的12个门面等固定资产出租时,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市教体局万全镇中心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市阳光艺术幼儿园2013年9月至2017年9月承包款;沙口镇政府畜牧服务中心7间门面2014年5月至审计日租金未收;市公安局购置2辆交警巡逻车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9.非税收入收缴不到位。市水利局存在对国家及本市重点项目的水土保持费、乡镇和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资源费收缴不足的现象,其中:欠收乡镇水厂、市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36.39万元。

10.部分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设一套账的规定,仍有内设办公室单独成立财务机构和单独立账。经抽查,发现2017年峰口镇计生办、综治办、招商办,以及沙口镇计生办、畜牧服务中心的经费未在镇政府账簿统一核算而单独立账。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2018年1月至3月,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我市2015年至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省委、省政府绿色发展理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较好地遏制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一是由于前期筹备时间过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未按期完成;二是中心城区管网、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滞后。

2.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府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没有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目前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其他工程仍在建设中。

审计指出问题后,全市的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府场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在进行之中。

(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2018年4月至6月,荆州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我市2017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扶贫攻坚作为政治责任,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全市2017年用于扶贫资金总额48353.6万元。通过推进六大措施,全市68个重点贫困村已出列49个,占应脱贫的72%;已脱贫人口3.5万人,占总贫困人口5.04万人的69.44%。渔民上岸工作初见成效,扶贫攻坚的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有134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养老扶贫保障范围。目前,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完成了1348名新增人员的信息审核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增资,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再行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2.扶贫资金2049.76万元使用效率不高。2017年洪湖市财政局拨付乡镇20个村整村推进项目4000万元,实际支付使用1950.24万元,有2049.76万元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

3.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不规范。审计抽查了部分乡镇的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情况,发现存在产业基地碎石路建设不够到位,部分损毁等问题;村级公路建设存在路宽不够,部分路段没有割裂伸缩缝,路面有毁损等问题。

我市攻坚办已成立整村推进工作专班进行整改督办,目前有关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市本级债务审计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的洪湖市政府债务限额25.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14亿元。2017年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1.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69亿元,专项债务3.28亿元。2018年省下达我市置换债券1.16亿元,6月份已偿还到期债券本金0.58亿元。洪湖市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2.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27亿元,专项债务3.28亿元。

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于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我市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但是还存在政府债务没有纳入预算管理、进行源头管控,没有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等问题,政府债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初,荆州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我市安居工程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绩效等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消费和带动就业、优化城市功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全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2647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732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726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洪湖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洪政规〔2013〕3号)、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洪湖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洪政规〔2014〕2号),但上述2个文件的有效期为3年,目前已处于过期状态。截止审计日,关于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处于修改过程中,尚未正式出台。

2.新建保障房未及时纳入分配计划。洪湖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底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分配兴业小区7号楼公租房300套,兴业小区7号楼实有公租房352套,截止审计日,尚有52套未纳入保障房源分配。有关分配方案和文件正在制定。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市审计局移送审计案件线索共7起,其中向市纪委移送4起、向上级主管单位移送1起,向镇纪委移送2起;已立案3起,涉及3人,处分2人。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做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编尽编。

(二)进一步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实施办法,加大工业园、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从根本上控制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

(三)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扶贫对象信息动态管理,确保扶贫人口精准识别;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检查,提高使用效益,切实发挥精准扶贫脱贫政策效应。

(四)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防控机制。深化认识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着力培植财源,增强偿债能力;做好政府债务结构分析和风险研判,周密安排应对预案,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手段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止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发生。

(五)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使得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要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摘要清楚、金额准确、手续齐备、程序合理、及时编制,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及时掌握;规范财政账户管理,按要求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归并、撤销;规范零余额账户和工资账户的使用,严禁将工作经费通过工资代发户转个人账户,严禁使用工资代发户支付工程款,严禁通过零余额账户将资金转入财政所实有资金户等;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行为,依法理财,杜绝各种屡查屡犯问题的产生。

关于洪湖市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邦武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带领市人大财经委负责人、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审计局专门听取和审查了《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洪湖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关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技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创新了组织方式。按照“小兵团、大协作、广覆盖、巧整合”的总体思路,成立了预算执行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督办审计任务的分解和工作进展,定期听取审计工作结果汇报等;打破科室界限,整合人员力量,成立三个审计小组,压担子、出成效;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关口前移,法规科对审计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地开展项目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以上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审计按计划有序进行。

(二)丰富了审计内容。2018年预算执行审计依托大数据审计技样,拓宽审计范围和内容,实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在审计内容上,不仅重点关注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四本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和账户的管理、政府性债务、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情况,还聚焦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使审计工作报告更加“全面”“客观”

(三)拓展了审计深度。在审计方式上,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技术,并与外延调查相结合,对违纪违规问题查深查透。采集了全市各部门的财务数据和12家重点单位业务数据,编写了20个预算审计方法模型,对各部门的财务状况进行总体分析、重点筛查、深入核实。对查出的重大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目前已移交案件线索7起。揭示预决算编制、执行中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拟写了6篇谏言专报。

二、审计查明的突出问题

(一)财税部门监管到位,税费征管有待加强。经抽查,2017年2家企业应征未征税款223.1万元;13个部门漏缴税费82.03万元;个别单位非税收入收缴不到位36.39万元。

(二)预算编制不规范,编审质量有待提升。主要是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非税计划安排不合理,给执行带来一定的难度,部分单位存在执行超预算的现象。

(三)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基础工作有待提高。此次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等问题;一些单位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长期不清理、国有资产购置处置不合规等。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审计机关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安排,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审计的组织方法,不断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要进一步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违纪违法的问责追责,注重审计整改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三)要进一步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聚焦重点,强化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及三大攻坚战的审计监督,提示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积极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发挥审计的基础作用,配合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要加强预算绩效审计,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韩宏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依法进行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并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近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责,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成立专门未检办案小组,积极探索“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自2016年开始,我院安排一名检察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未检办案小组,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即由同一承办检察官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不仅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适用于未成年被害人,真正做到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侵害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2016年至今,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6件44人,其中未成年人为被害人案件11件18人。批准逮捕33人,不批准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8件31人,其中未成年人为被害人案件13件1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9件19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对4人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同期审结10件11人,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人被判处缓刑。为1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了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14人次、心理测试1人次。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24名法定代理人和8名合适成年人分别到场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人次,并对涉罪未成年人变更了强制措施。针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此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覆盖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受教育师生6800余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8000余本。

二、落实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

在办理每一起未检案件过程中,我们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严格执行几种特殊制度,真正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一是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严格实行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亲情会见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办理“705专案”过程中,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刘某某时,邀请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夏莉和退休教师张燃明到场,对讯问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不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联系,建立辩护律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制度,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目前,我院已为1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了法律援助。

三是积极探索社会调查制度。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通过走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就读的学校、常住的社区或村组,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成长经历、家庭生活环境及学习状况,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参考。如对陈某某聚众斗殴案进行社会调查时发现,陈某某辍学在家,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对陈某某疏于管教,我们就陈某某教育问题多次与其父母进行沟通,经过不懈努力,陈某某父母最终表示在为生计奔波的同时会更多地关爱孩子,不会再让其走上歧途,让陈某某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

四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在办案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可以依法不予以关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犯罪事实、犯罪后的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在办理许某某盗窃案时,许某某父亲将其盗窃款项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许某某也愿意真诚悔过,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我们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安机关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对许某某适用了取保候审措施。

五是严格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加强跟踪帮教。我们在办理徐某某盗窃案时,发现徐某某结交社会上不良青年误入歧途,事后真诚悔罪,其父母及时将徐某某盗窃的财物归还,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同时表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加强管教。我们依法对徐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徐某某表现较好,受到左邻右舍的认可。

六是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制作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后将案卷封存于档案室统一保管。对于被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和犯罪记录证明。也不在网上发布、不对外传播。截至目前,我们已封存13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坚持寓教于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办案各个环节,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做到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教之以法、晓之以理。对于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回访考察,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加强法治教育,帮助解决其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促其正常回归社会。

一是积极化解矛盾冲突。在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通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社区或村镇力量,积极促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维护社会和谐。2016年底,园林中学高三学生瞿某因不堪忍受同校学生古某的欺负,持刀将古某捅伤。受理该案后,被害人古某表示不愿谅解瞿某,考虑到瞿某事发有因,案发后及时打电话告诉班主任,并为自己一时冲动感到非常后悔,我们联系公安机关、园林中学以及古某所在社区,多次做被害人古某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对瞿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帮助瞿某继续完成了学业。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2017年3月,我们与市教体局加强联系,派出检察官在全市12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同时,结合荆州市预防性侵法制宣讲活动,联合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相关单位深入乡镇中小学开展预防性侵知识讲座。2017年5月,邀请人大代表、学校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实地体验和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流程。2018年5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及市双语实验学校70余名师生观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宣传片,亲身感受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帮教帮扶工作。2016年,我院成立合适成年人库,由共青团市委、市救助站、市关工委、社区书记教师代表等共10人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7年12月,我院在宏业水产有限公司和众鑫汽车服务中心设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2017年4月,我院办理犯罪嫌疑人徐某盗窃案时,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与其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并征求徐某本人意见后,将其安排到观护基地学习技术。2017年下半年,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了解到被害人甘某某(八岁)因多次被性侵身心受到摧残,其家境非常困难,积极为其办理司法救助,邀请荆州市心理志愿者协会心理专家对甘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今年暑假期间,与精准扶贫点曹市镇胜利村村委会共同开办了“希望家园”,10多名留守儿童入班,组织青年检察官、大学生志愿者担任义务辅导员,帮助村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四、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爬坡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还不完善。有关部门在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上,存在不衔接、不协调的问题,如少数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让亲属或合适成年人会见被羁押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不及时。侦查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不积极、不主动、不全面,没有调取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家庭环境、教育环境等情况。

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措施还不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学校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统一协调机制,目前整体合力还不强。特别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青工委、团委、教育部门有更大的作为和担当。另外,缺乏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专业人员、专门设施和配套机制,影响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效果。

三是未检工作专业化程度还不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多,帮教任务重,专业化要求高。而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常年处于案多人少状态,能够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员较少,未检工作专业化队伍比较薄弱,影响未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仅是一项关乎涉罪未成年人的一生、关乎其家庭幸福安宁的重要工作,而且是一项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民族未来的重要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自觉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走访、座谈等活动,努力争取支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把未检工作摆在检察机关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第二,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特殊保护规定。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全程,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化涉罪未成年人逮捕必要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法定框架内最大限度地降低批捕率和羁押率。更加慎重考量涉罪未成年人起诉的必要性,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依法发挥不起诉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功能,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避免长时间诉讼给涉罪未成年人带来更多负面影响,真正把教育、感化、挽救和特殊司法保护贯彻办案始终。

第三,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监督。坚决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监所检察等各个环节,监督有关机关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通过办案,深挖和打击成年人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押分管分教制度,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在羁押期间获得应有待遇,防止发生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第四,积极推动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体格局中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支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争取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机构,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教育挽救、培训就业场所。

第五,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安排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擅于做思想工作的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选派检察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专门培训,选送热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人员到大专院校学习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未检基础知识,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题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意见,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努力为“三个洪湖”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8年8月28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华伟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罗华伟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罗华伟同志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请予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8年8月28日

拟任职报告

罗 华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为我提供这次宝贵的机会,让我站在这里汇报自己的情况,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叫罗华伟,中共党员,我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有机会走上公务员岗位,深知自己每一点成绩、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关怀与培养、离不开同事的关心与帮助、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这次组织上安排我到洪湖来挂职,给了我体现人生价值、回报家乡和社会的难得机会,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现在洪湖在张书记和沈市长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正处于高速发展变革的黄金时期,日新月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必将浓墨重彩地载入洪湖史册。作为一名洪湖人,能有幸见证和参与这段伟大历史,能为家乡做点实实在在的工作,我觉得非常自豪和荣幸。我应当也肯定会倍加珍惜、倍加努力。

人生的美好在于憧憬未来,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职提名,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和新的动力,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快速转换角色,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凭良心做事,为洪湖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第一、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市委市政府同频共振;主动加强学习,边学边干,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升学习力,更好适应岗位、角色转换的要求;更加注重实践锻炼,向在坐领导学、向身边同事学、向基层群众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我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第三、牢记宗旨,爱岗敬业把权力看成责任、把职位当作岗位,积极参与“三比三促三争创”等中心工作。按照“我分工、我负责,我分工、请放心”的要求,坚决服从领导、坚持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求真务实,多深入一线,多开展调查研究,尽己所能把工作谋划好、落实好,干出成效。

第四、清正廉洁,筑牢防线。一定严于律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遵守党纪国法。

衷心感谢本次会议对我的任职审议。假如人大常委会不能通过我的任职提名,我也会正确对待,继续努力。谢谢大家!

洪湖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2018年8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为全面客观的评价我市“十三五”两年半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对策,确保“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和收集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洪湖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一主两翼”发展战略,深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特色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打造“三个城市”、建设“三个洪湖”。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为顺利完成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经济增长目标。2018年上半年全市完成GDP99.07亿元,2018年全年预计完成GDP265.4亿元,比“十三五”规划中设定的目标值270.84亿元少5.44亿元,完成目标值9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十三五”规划目标40.5%,2017年为36.96%,2018年上半年为39.36%;农产品加工产值“十三五”规划目标365亿元、年均增速15.7%,2017年完成224.4亿元,2018年预计完成243亿元,年均增速8%。2018年上半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85亿元,2018年预计全年完成190亿元,比“十三五”规划中设定的目标值226.5亿元少36.5亿元,完成目标值83.9%;对外贸易总额“十三五”规划目标0.755亿美元、年均增速15%,2017年完成外贸出口2716万美元,增长11.1%,2018年上半年实现外贸出口1165.8万美元;财政总收入“十三五”规划目标15.6亿元、年均增速8%,2016年完成11.4亿元,年增长7.5%,2017年完成13.03亿元,年增长10.8%,2018年上半年完成8.19亿元,占全年计划14.84亿元的55.2%;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十三五”规划目标11.8亿元、年均增速8%,2016年完成8.39亿元,年增长4.6%,2017年完成8.99亿元,年增长5.8%,2018年上半年完成5.6亿元,占全年计划10亿元的56%,同比增长7.6%;税收占GDP比重“十三五”规划目标2.7%,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分别完成2.5%、2.5%和2.6%;税收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十三五”规划目标76%,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分别完成64%、65%和66.5%,2018年底预计达到6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十三五”规划目标55%,2018年上半年已达到47.3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十三五”规划目标44%,2018年上半年已达到35.2%。

——创新驱动发展目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十三五”规划目标2.4%,2018年上半年已达到1.9%;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十三五”规划目标0.6件,2017年完成值为0.56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17年同期完成为17.44%。

——人民生活改善目标。2017年,洪湖市全市共有户籍人口92.18万人,比2016年减少1.01万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户籍人口 92.04万人,常住人口84.79万人,城镇化率47.33%,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三五”规划目标36358元,年均增长9%,2017年已达到27810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三五”规划目标21581元,2017年已达到15645元,增长9.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十三五”规划目标5万人,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9932人,年增长10%;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10912人,年增长9%;2018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335,同比增长9%。截至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27179人,完成预期目标5万人的55%;城镇登记失业率“十三五”规划目标4.5%,2016年底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2017年底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6%,2018年6月底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贫困人口减少5602人,到2020年全部脱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十三五”规划目标181.1亿元,年均增长14%,2016年实现120.1亿元,同比增长11.7%,2017年实现133.38亿元,同比增长11.1%,2018年上半年实现69.01亿元,同比增比11.1%。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目标。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十三五”规划目标100%,2016、2017两年度均全面完成参保任务,2018年1至5月,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68万人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十三五”规划目标21.6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十三五”规划目标98%,2016年9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至2018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91098人,职工医保参保54632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十三五”规划目标0.155万套,2016年任务100套,完成100套;2017年任务1958套,完成1958套,2018年上半年棚户区完成421户,截止到6月30日,共完成2479户,与“十三五”规划目标1550户相比,已超额完成;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十三五”规划目标35张,2018年上半年已达到30.18张。

——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目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十三五”规划目标0.8万亩,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0.7万亩;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十三五”规划目标累计降低10%,2016至2017年累计下降8.61%,2018年一季度下降率为4.19%;森林覆盖率“十三五”规划目标17.5%,2017年已达到12.86%;活立木蓄积量“十三五”规划目标0.03亿立方米,2017年已达到0.02亿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十三五”规划目标90%,已达到80.8%;城市细颗粒(PM2.5)浓度下降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

二、“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业现代化有序推进。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2017年全市粮食总产达68.92万吨,同比增长4.5%,总产量居全省第九名。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24亿元,同比增长12.38%。新增绿色食品标志1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志4个,农业“三品一标”标志达到126个。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农机总动力新增2万千瓦、达到 118.8万千瓦,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作业率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78.8%;承办部、省会议、培训4场次。我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试点县市。

(二)新型工业化强力推进。“十三五”以来,高举“工业兴市”的大旗,举全市之力主攻工业、突破工业、壮大工业、做强工业,通过制定工业兴市政策,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深入推进企业秘书服务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等举措,工业进入发展快车道。一是工业指标完成情况良好。2018年上半年,全市1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9.48亿元,同比增长10.8%,完成年计划的38.5%。完成销售产值112.27亿元,同比增长9.5%;产销率93.97%。全市工业用电量18036万KWH,同比增长5.2%,其中大工业用电量8792万KWH,同比增长22.0%。全市工业入库税收1.5亿元,同比增长31.2%,其中规模企业入库税收1.03亿元,同比增长7.73%。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1亿元,同比下降6.9%。实现销售收入101.04亿元,同比增长5.4%;实现利润5.64亿元,同比增长16.1%;工业增加值增长7.5%,居荆州9个县市区第6位。二是工业竞进提质出成效。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强企业运行调度和秘书包保服务,工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工业企业用电量、入库税金、销售利润等指标增幅均居荆州前三位。税收过100万元企业达40家,工业税收占税收的比重达35%。成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校企研发中心3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4%。

(三)服务业稳步推进。一是大力发展旅游业。“十三五”以来,我市围绕“红色+绿色”总基调,红色生态旅游区成为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示范园区,2017年年接待游客51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0亿元,分别增长14%、15.4%。2018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接待各类游客31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8.3亿元,分别增长21.2%、16.6%。高标准推进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加快主要旅游板块建设,“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旅游城、洪湖旅游港、悦兮半岛国际温泉度假村等项目累计新增投资1.2亿多元。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结合旅游产业扶贫,重点推进珂里湾、青瓦坊民俗文化园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发展,打造古村观光、农耕研学、民俗体验等系列旅游产品。促进红色旅游跨越。编制了新的《洪湖旅游招商指南》,推进市政府与鄂旅投签订了百亿级战略合作协议。积极谋划和提升旅游要素服务水平,联合市电视台开展了“三全宴”评选,启动了全市旅游标识标牌设置工作,擦亮旅游形象品牌。在央视主流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洪湖旅游。狠抓旅游行业监管。联合湿地、港航、安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景区、旅游码头、旅行社、星级宾馆安全隐患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二是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十三五”以来,全市商务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商务事业蓬勃发展。2018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01亿元,增比11.1%;上半年全市实现外贸出口1165.8万美元,完成荆州市下达的出口目标值2988万美元的39.0%,同比增长46.8%,增速居荆州市各县市区第4位。深化服务,力争外贸出口量速稳定,深入开展保姆式服务,不仅从企业备案登记到货物进出口报关等方面提供全程指导,简化办事流程,而且对企业在出口创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全程跟踪服务。坚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升商贸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坚持线上线下一起抓,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稳步推进村级服务站建设。继率先在荆州县市区启动“农村淘宝”工程后,2018年4月底,全市已建成“村淘”服务站103个,建设贫困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8个,服务半径覆盖208个行政村,覆盖率居全省县市区第5位。加快擦亮洪湖品牌,洪湖粉藕在京东平台上成为爆款年货,排名全国第六。三是房地产行业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18年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7.03亿元,同比增长175.5%。四是金融市场活跃。2018年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82.27亿元,同比增长9.5%;各项贷款125.46亿元,同比增长6.0%。

(四)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完善市域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全域管控。2017年投入16亿元,53项城建项目同步实施。园林北路、长渠东路、乌林大道等“五纵四横三环”重点道路贯通通车,小街小巷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环卫设施建设等工程全部竣工,城市新的主心轴——“一河两岸”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城区公交首末站、洪湖新客运站建设进展顺利。坚持棚改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完成人民路片区、洪江水泥厂片区等12大片区、1961户、26.4万平方米房屋征迁,老城区焕然一新。市民公园、江滩公园、长渠公园三大公园基本建成。19条城区主干道路实现高标准绿化,22家临街单位全部“拆墙透绿”,绿地覆盖率达33%。市区夜景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等工程稳步实施。二是加大村镇建设力度。深入开展“五城同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实行最严厉中心城区规划管控,拆除顶风抢建的违建户239户,依法拆除各类历年存量违建766处、2.75万平方米。深入开展“牛皮癣”歼灭战、“门前三包”、交通文明劝导等活动,“禁建、禁鞭、禁香、禁尘”等成效明显,大城管格局基本形成。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连续开展两轮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完成拆违35万平方米,清理“十乱”现象1.5万处、陈年垃圾3万吨。完成造林绿化近10万亩,植树660多万株,“绿满洪湖”通过省级验收。重点建设老湾民族特色小镇,创建珂里村、叶洲村2个美丽乡村精品村,以及向红村、黄丝村、新联村、塘咀村等一批美丽示范村。

(五)民生事业深入推进。“十三五”以来,我市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改善民生。2018年6月30日,全市饮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0%。一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民参保计划扎实推进,基础数据入库率达98.7%。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各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统一高效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批实施、稳步推进,全市共办理CA证书单位341家、18467人,已纳入新机保单位288家、17090人。组织开展农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调查,拟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问题方案,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模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正在各大医院试运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在峰口、万全两地成功试点,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各项社保政策全面得到落实。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7年1月起,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发养老金135元,我市企业平均养老金达到1794元/月,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发养老金203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2017年1月起待遇提升至每人每月80元。全额资助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新生儿免缴医疗保险费,我市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市政府全额资助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按300元/人的标准为精准扶贫对象缴纳大病补充保险费,实行“一降一减三提”报销政策倾斜。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进一步规范,建立起了规章制度健全、业务规程流畅、审核程序严格、基础管理规范的内控制度和以稽核、反欺诈、内控、清欠为核心的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体系。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速,已完成电子政务平台的测试运行,深入推进“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上线应用工作。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72.7万人。二是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截至2018年6月30日,棚户区改造共完成2479户,与“十三五”规划目标1550户相比,已超额完成。三是提升城乡医疗水平。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基层卫生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贴切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加强城乡医疗资源统筹建设,扎实推进卫生项目建设,加强医联体建设,建立专科联盟。着力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推进基础工作,持续稳定适度生育水平。扎实抓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开展血吸虫普查普治,全面淘汰复养耕牛,全面实施洲滩禁牧,积极推进乡镇传播阻断达标。健康扶贫助力精准扶贫,以便民、惠民为目的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在我市正式实施,实现了贫困患者医药费报销比例明显上升、贫困对象住院率明显上升、满意度明显上升、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的目标。四是其他社会事业顺利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建设工程。三年来共投入1.755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9.6万平方米。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来共投入2835万元,新建、改扩建、增设附属幼儿园8所,全市所有乡镇建成中心幼儿园。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投入资金861万元,主要用于洪湖市第一中学、洪湖市第二中学、洪湖市贺龙中学校舍维修改造。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均衡发展。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督促各校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招生,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每年将洪湖一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乡镇农村各初中学校,同时按计划完成荆州市下达荆州中学在我市全部面向乡村初中学校招生的“飞翔计划”。不断加强队伍管理,优化师资力量,不断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深入开展教师交流,深入开展教师培训。不断发挥体育特色,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壮大体育协会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三、“十三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确定我市“十三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基本能够预期完成,体现了“十三五”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预见性,体现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但我市“十三五”规划在实施中仍存在以下问题需引起重视。

(一)部分指标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

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由于经济运行压力增大,经济增速放缓,特别是进入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入转变,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部分经济指标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如不及时调整目标及工作举措,指标将不能完成序时进度,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制约发展的因素较多

我市经济长期向好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但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发展速度已由中高速向中速转变。人才资源匮乏、创新能力较弱。一些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还处于谋划和建设阶段,尚未发挥支柱效益。市场体系发育不够完善,市场意识不强,依赖政府投入。产业、交通、城市、生态、民生五大短板补齐任务艰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风险防范等方面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乡镇之间、企业之间、部门之间不平衡问题还很突出。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干部作风建设仍需深入。

(三)工业短板明显且发展速度减缓

工业增长速度增速放缓,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7.5%,居荆州9个县市区第6位。生产要素制约依然突出。企业用工难,中高级技术总量不足、年龄老化、复合型人才匮乏等现象明显,特别是水产食品、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承受力低于劳动者就业期望值,企业留人难。工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实际库存工业项目、库存投资距全年目标缺口较大。

四、“十三五”规划内容调整建议

根据我市“十三五”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各有关单位报送的专项评估报告和建议,本着“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建议对规划的部分内容予以适度调整。

(一)指导思想方面

紧密结合“一主两翼”突破性发展、持续推进“三个洪湖”“三个城市”跨越式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是市委的总体部署,根据我市当前实际情况,本着规划的延续和更新,建议将“打造全国水文明示范城市,努力建设富强、绿色新洪湖,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调整为:“打造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水文明示范城市、江汉平原重要中等城市,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方面

目标调减共有7项。规模以上企业目标值增加到300家,调整为200家;工业总产值目标超过1000亿元,调整为6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划目标达到260亿元,年均增长率12%调整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年均增长率9%;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目标超过300亿元,年均增长30%调整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亿元;农产品加工值目标由365亿元调整为282亿元,年均增速由15.7%调整为8%。农村贫困人口2018年前脱贫修改为到2020年底实现全面脱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目标由14%调整为12%。

目标调增共有4项。财政总收入目标值由原15.6亿元调增为17亿元,年均增速由原8%调增为10%;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目标完成值由1550户调整为8000户;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0.6件调整为0.75件;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由17.5%调整为23.9%。

考核指标名称变更4项。“城镇调查失业率”改为“城镇登记失业率”,规划预期目标不变;“社会综合保险参保率”改为“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规划预期目标不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改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规划预期目标改为9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规划预期目标不变。

(三)发展举措方面的调整

1.工业方面:农副产品加工业部分,“以中兴能源、华贵水产……”调整为“以新宏业水产、华贵水产……”;电子元器件制造业部分,“以洪乐电缆、平洋电子……”调整为“以洪乐电缆、蓝光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21个),重点建设……洪湖市宏业水产公司年产1万吨淡水鱼糜深加工项目、苏州和义食品有限公司10万吨农特产品加工项目、华年休闲食品工业园建设项目……”调整为“重点建设……洪湖市宏业水产公司年产1万吨淡水鱼糜深加工项目……”;“电子原器件制造业(6个),重点建设湖北洪乐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铁设备配套项目、石家庄特种电线电缆生产项目”调整为“重点建设湖北洪乐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铁设备配套项目”;“再生能源项目(2个),重点建设洪湖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MW生物质发电厂扩建项目、大同湖秸秆发电项目”调整为“再生能源项目(1个),重点建设洪湖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MW生物质发电厂扩建项目”。

2.农业方面:农副产品加工业部分,“以中兴能源、华贵水产为龙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调整为“以新宏业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华贵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特色,打造全国淡水水产第一强市部分增加“不断扩大‘洪湖渔家’、‘洪湖浪’和‘洪湖清水’的品牌效应”。加强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部分,调整为“‘十三五’期间,以再生稻、富硒水稻为重点,推动种植业特色化、品牌化发展。……40个再生稻绿色食品基地合计40万亩 ;加大水生蔬菜基地建设,对全市10万亩低湖低产田和低效渔池进行改造,改种藕带5万亩,莲藕5万亩。”加快农业加工配套体系建设去掉“‘十三五’期间,以农产品专业加工为重点,实施农业倍增计划;深入推进莲藕加工、莲子加工,打造华中区域莲子之都。”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部分增加“建成20个1000亩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区域10万亩,开展油菜装备配备农机农艺融合研究,以及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建100个水稻集中育秧基地,对水稻实行机耕机整、机插机防、机收全程机械化。”推进科技兴农和质量体系建设部分增加“以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为契机,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安全监测,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突出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和社会共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力争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

3.服务业方面: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部分,删除“洪湖市北京联华商业综合体”,增加“城东商业综合体,中农批冷链洪湖闽洪国际水产城”。培育电子商务基地部分,2017年实现“万人电商人才培训”改成“千人电商人才培训”,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达到300家,改成“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达到54家”,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运营、物流、美工、摄影、客服等专业人才6000名,修改为“540名”。

4.交通方面:调增项目:增加江北高速东延至武监汉南段,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相交后,再向东延伸至汉南,我市境内约13公里。调增峰口至府场一级公路,环湖旅游公路,长河至赤林公路11.8公里、永丰至万全公路8.7公里2个二级公路项目。调减项目:将351国道胡范至城区段改建工程15公里、S469沙口大桥及接线工程5公里调整到“十四五”规划。因缺少上位规划,加上我市内河乡镇水运经济支撑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不旺,将东荆河108.5公里、老内荆河小港至滨湖段7公里、内河航道项目(下新河、陶洪河、戴电河)35公里、内荆河航道新滩至瞿家湾67公里调整到“十四五”规划。将洪湖长江旅游码头2个(城区、乌林)项目调整到“十四五”规划。新滩北洲码头无港口规划,按照当前高效利用港口岸线的原则,将新滩北洲综合码头的2个泊位调减。因农村客运市场萎缩,实际需求不大,3个三级客运站项目(峰口、新滩、瞿家湾)调整到“十四五”规划。新滩经合区物流中心和峰口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因无上位规划,且暂时实际需求不大,调整到“十四五”规划。

五、进一步推动“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十三五”时期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我们要围绕解决好“十三五”前三年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突出规划引领,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领“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功能配套,积极推动高质量、特色化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懈、目标不动摇、工作不懈怠,着力抓好“十三五”规划后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序时推进,尤其是对个别实现程度不高的指标,进一步分析原因,强化运行监控,倒排工作计划,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及早启动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尤其是要在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诉求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积极与省市“十四五”规划开展衔接,力争更多洪湖元素挤进省市规划。

(二)突出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制度创新是推动发展的核心动力,是贯彻落实《纲要》主题主线的重要保障,也是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出路。“十三五”后半期,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加快体制大创新。进一步加强政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各类人员身份、待遇等问题,全面激发农场发展活力。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供销社改革试点县市工作。继续推进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包括重大政策责任落实在内的“三资一责”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完善工业项目“全程帮办”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稳步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加强预算监管,强化预算约束,开展重大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改革。严格监管商品房价格,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恶意抬价等行为。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加强合村并组后续管理,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推进各类学校蓬勃发展;整合职院、师范、电大和职高等资源成立职教中心。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开展“大学生进洪湖”“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创业创新之星”评选等活动。

(三)突出协调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抓好“三农”,夯实基础。实施农业结构调优工程,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布局调整,建成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 “三区三园一体”(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项目落户洪湖。实施绿色农业发展工程,落实洪湖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全力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争取国家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农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实施清洁能源入户工程1000户,建设大型规模化沼气工程1处,能环结合沼气工程13处。实施品牌农业建设工程,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新增“三品一标”2-3个。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工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调查评价工作,形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数据成果,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考核、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和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二是加强工业,提升实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导更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做好石化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去杠杆、降成本,通过价格调整、企业整合淘汰、拓展外部市场化解石化装备制造业过剩产能。引导企业向化工环保智能装备制造转型。制定智能环保、汽车汽部、机械电子、医药化工、绿色食品、生物发电、玻璃建材、装备制造八大产业发展路线图。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与我市企业联姻,努力推动一批困难企业兼并重组。全力推动规模企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推动园区全面升级。举全市之力加快新滩经合区发展,加强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度合作,理顺经合区体制机制,做大做实新滩融资平台。全力推进城东片区、安转片区、临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等城市框架。做好新滩经合区、洪湖开发区、曹市府场三大园区项目满园工作,督促新建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推进产业大发展。

三是培育三产,激发活力。发展特色旅游。积极推进“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全域旅游。高标准完成洪湖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全力推动环洪湖绿道一期建设,打造绿色景观长廊。建成洪湖旅游港、金湾酒店及运动公园,启动温泉小镇、金湾小镇、茶坛湿地公园建设。整合江滩公园、路易·艾黎纪念馆等资源,高标准打造革命烈士纪念园景区。升级改造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整合燕窝“新升隆”烈士纪念碑、戴家场秋收暴动纪念广场等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快老湾“荆楚民国·水乡珂里”项目建设。全面加强旅行社、导游队伍、停车场及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厕、酒店旅社等配套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迎接高速时代到来。全力办好螃蟹节、龙虾节、美食节。做大商贸电商。保总量,扩增量,繁荣商贸经济。重点实施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餐饮示范店和放心早餐创建工程、核心商圈提升及城东商业网点布局工程、出口企业培育壮大工程等“四大工程”。搭平台,促融合,推进电子商务提质增效。重点做到“三个加快”,加快村级服务站升级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电商人才培育。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外贸资金。积极争取外资专项资助资金,争取在洪湖设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站,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提供便捷的外经贸综合服务。创建金融县市。扎实做好金融信用县市创建。引导银行机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确保贷存比达到55%,新增贷存比达到60%。全面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引进1-2家产业基金投资公司在我市设立亿元级专项基金。引导企业股改上市和直接融资,确保直接融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稳妥处置化解不良贷款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加强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控各类金融风险,进一步净化金融环境。

(四)突出民生改善,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形成统一、规范、灵活、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起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万人以上,指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健全管理体制,改进管理手段,规范和优化管理服务流程,加快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完善用人单位和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转变登记管理模式,及时、准确记录保障对象的缴费和权益。到“十三五”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棚改力度,提质提速完成8000户,筹措建设资金,尽快完成500户公租房建设,租赁补贴提高扩面,将乡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尽快建立住房保障人员信用档案体系和个人信用制度,严格监控有失信行为的住房保障对象。

二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完成《洪湖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建成新七中并完成整体搬迁,启动城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引进一家民办学校,扩建实验小学、双语实验学校等城区学校。完成“全面改薄”续建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大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统筹推进健身步道、骑行道、社区小型运动场等设施建设,加快“健康洪湖”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五)突出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按照治堵、治污、治乱、治绿,拟投入100亿元,掀起中心城区新一轮建设高潮。完成芙蓉大道西延、文体大道、沿江路等13条主干道路新建改造。完成黑臭水体治理、雨污管网、城市防洪排涝和环卫设施等配套工程建设,再启动一批小街小巷改造工程,逐步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道路破损等市民身边的烦恼。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实施“一河两岸”二期工程,完成江滩公园二期、贺龙公园、芙蓉公园、护城堤公园、洪湖大道绿道、施墩湖湿地公园、河岭公园及城区街头绿地、54个庭院绿化工程。完成沿江片区、州陵大道、乌林大道等11个片区、3458户、55.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按照“生态之美、品质之美、现代之美”标准,全面启动湿地新城开发,推进“两校两中心一园一基地”开发,完成给排水、供气、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构筑中等城市大骨架、大格局。

二是加大村镇建设力度。全面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加快十万亩森林、万亩苗圃基地、千公里生态廊道、百个特色示范村建设,全力实施沿江、沿湖、沿河、沿路、沿渠绿化,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域绿化。全面推进农村和集镇环境整治全覆盖并纵深推进,拆除农村各类废旧破烂房屋,清除各类房屋墙体商业广告标语,清理房前屋后堆积杂物,开展清洁集镇、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活动,提升集镇和村庄颜值。全力再造2个美丽乡村精品村、10个美丽示范村,进一步加快瞿家湾水乡园林古镇、乌林温泉小镇、老湾民族特色小镇建设,让活力小镇和美丽乡村成为令人向往的美好家园。

三是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实现“多规合一”并争取省政府批准。完成城市电力设施、交通系统、户外广告及亮化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编制。用科学化法治化手段管理城市,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杜绝违建、抢建反弹现象的发生,确保中心城区违建“零增长”。全面实施全域禁建,严控农村个人随意违规建房。对乌林、滨湖、螺山等乡镇全域及燕窝、老湾、新滩、府场等集镇实行“禁鞭禁香”,并逐步向全市推广。建设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继续开展市容市貌“百日会战”、道路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拆墙透绿”,还绿于民。以文明市民规范、文明礼仪教育、文明窗口创建等八大行动为抓手,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彻底整治影响城乡环境的“顽疾”和“陋习”。

“十三五”规划实施三年的情况表明,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正确的,规划实施总体上是顺利的,在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来两年各项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解放思想,迎机而上,克服种种困难和挑战,努力实现“十三五”所确定的各项战略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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