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市树”评选候选植物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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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植物简介

  大戟科秋枫属,喜光,也略耐阴,在酸性土和微碱性土中皆可生长,但在湿润、肥沃的土壤中生长最好。耐旱,也耐瘠薄,且能耐水湿,抗风耐寒,生长快速,根系发达。通常作行道树和庭园观赏树栽培。是我市乡土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重阳木既有文化内涵,也有历史底蕴,更有红色传承,是“三个洪湖”建设的最好体现。重阳木在我市栽培历史悠久,生长表现优良,我市树龄超过百年的古树大多数是重阳木,其中包括那棵著名的“红军树”。2013年在螺山镇袁家湾靠近洪湖的水稻田内进行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深埋在地下已经成为化石的重阳木,证明了北宋时期在洪湖地区曾经生长着大量的重阳木群落。重阳木的名字中寓有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符合通过建设宜居宜业洪湖把我市打造成武汉市 “后花园”以大力发展生态养老产业的城市发展定位。在城区跑马路、万家墩路及洪湖大道有广泛栽植,在历史较为久远的老墩台、老村落零星分布。

洪湖市“市树”评选候选植物推荐表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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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3号[总号:209] 2018年4月25日

目 录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1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湖市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 3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 杨志雄4

关于2018年政府财政预算草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余 星14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洪湖市市树的决定···················· 18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 19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树评选情况的报告·········· 陈 祥20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 曾令辉25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陈 祥28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4月24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余星作该报告的审查报告,并宣读相关决议(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陈祥所作的市树评选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曾令辉作审查报告,并宣读相关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决定。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陈祥所作的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先标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和25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陈祥,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管理区、各办事处、洪湖经济开发区分管人大工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王先标 吴华清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赵恒赋 王英雄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 磊 李文清 许先华

杜光春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张三友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夏大铭 刘经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

(2018年4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健全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考核,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2018年财政预算目标的全面实现。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规定和洪湖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预算安排的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运行新规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优先,全力保障基本支出和民生需求;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三个洪湖”建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收支增减因素,2018年预算编制将继续遵循“有保有压”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财政收入坚持“增速适度,质量提升”的发展思路,支出安排坚持与本级财力状况相适应、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二是统筹兼顾,支出安排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加大统筹力度、用活财政政策,发展所需资金更多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和运用市场手段等方式解决。三是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二、公共财政收支计划安排

(一)公共财政收入计划

2018年,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145045万元,增长1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97500万元,同比增长8.5%。

收入计划分主要项目:

增消两税68863万元,企业所得税18000万元,个人所得税383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万元,土地增值税2300万元,印花税6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200万元,房产税1600万元,资源税200万元,车船使用税900万元,耕地占用税6000万元,契税5545万元,环保税372万元,非税收入3062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争当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总体要求,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思路,2018年制定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的奋斗目标。

(二)公共财政支出计划

2018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计划345354万元,与市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支出计划一致。支出分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11万元,其中补助乡镇211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乡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等正常运转、履行职能。

2.公共安全支出172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等单位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洪湖建设,保障公共安全。

3.教育支出6827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财政教育经费保障,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发展。兑现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计划,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并设立高考奖励基金。

4.科学技术支出54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科技部门正常运转,设立科技产业发展及奖励基金。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新闻出版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公益性送电影下乡,图书馆、博物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支持文艺创作和广播村村通事业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就业、民政、残联、老干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扩大就业,扶持创业。落实城镇企业、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农村“五保”和高龄老人津贴及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临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4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等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绩效工资和村卫生室建设补助政策。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大病医保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8.节能环保支出22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保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支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保执法。

9.城乡社区支出75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建设、规划、城建执法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市政道路照明、主城公厕等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支持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10.农林水支出144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林业、水利、扶贫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村级基本运转支出,对村级公益事业实行“以钱养事”财政奖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扶贫攻坚。加强泵站涵闸维修养护,支持防汛抗灾应急处理等事务。

11.交通运输支出120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公路、港航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支持国省干线养护,加强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兑现公共交通补贴。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业、经信、安全监管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旅游、商务、供销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和旅游行业管理。

14.金融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全市金融管理和信用环境评价。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4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国土、气象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支持国有土地开发编制及总体规划,促进土地卫片执法等工作。

16.粮油物质储备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17.偿债支出22100万元。主要用于: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18.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性支出。

19.其他支出9764万元。主要包括:非税收入列收列支8364万元,重点项目建设前期配套及争资奖励经费1400万元。

(三)预算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来源总量358543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97500万元,转移性收入209572万元,调入资金51471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运用总量378543万元。包括: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计划345359万元,上交省级21628万元,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1556万元。

收支相抵,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缺口20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3250万元,分项目包括: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0000万元,城市配套费1200万元,污水处理费12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68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17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325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转)用成本、污水处理费、城乡社区等项目及运转支出。

收支相抵,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计划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属公共财政预算一部分,主要反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支。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0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处理收入127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5万元,的士出让金收入125万元。支出相应安排2200万元,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出租车管理和城市公交补贴等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安排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总量364954万元,包括:上年资金结转32463万元,上级补助及本级社保基金收入计划332491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运用总量312435万元,包括:本级发放309124万元,转移支出485万元,统筹上解2826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滚存52519万元。主要是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结存相比上年增加20056万元。

六、管理进一层,服务提一级,续写财政新篇章

新时代、新起点、新目标,2018年我市经济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从宏观层面看,国家着手布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发展将注入新的增长动力。近年来全市坚持不懈推进经济转型、抓大项目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成投用、重点产业项目投产达效,全市经济运行的积极因素将不断积聚,速度将更趋平稳,动力将更为多元。2018年,全市财税部门将坚决贯彻“三个洪湖”建设总思路,大力组织收入,坚持依法理财,健全体制机制,深化财税改革,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在财源培植上实现新突破。一要加强项目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城投融资、PPP项目统筹力度,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产业转型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谋划、包装、开发、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夯实现有财源,激活新兴财源,培育后续财源,促进全面转型。二要加强引领作用。积极用好财政体制、政策、资金等综合手段,积极培育商贸、物流、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推动重点民营企业扩能升级、做优做强。三是加强财源培植。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及金融贷款投入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努力培植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财源项目体系。

(二)在收入组织上实现新突破。一要深入税源调研。要组织财税部门分行业、分企业对全市的税源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分析,进一步澄清税源底子。二要强化稽查和欠税(费)清缴。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大税收专项检查清理和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实施电子票据,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三要加强综合治税。健全综合治税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综合治税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实现项目主管部门、政府资金结算、税收征管等全流程信息共享、源头管控,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

(三)在政策对接上实现新突破。一要加强体制研究。中央在营改增过渡期结束后,将重新划分事权与财权,我们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反映实际困难与问题,争取得到更多财力补助。二要捕捉税制变化。资源税、消费税、房产税及环保税等税收政策陆续推出,我们要及时掌握动态,加强科学研判,提高政策的敏感度和前瞻性,尽最大可能获得改革红利。三要争取政策扶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把准政策要点,看准投资重点,立足我市实际,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的项目库,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四)在资金管理上实现新突破。一要集中财力保重点。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增加本级可用财力;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单位运转和法定民生项目及时到位,确保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5%以上。二要规范融资防风险。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融资举债;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项目逐级、多轮筛选机制,探索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完善推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强化风险管控。三要厉行节约控支出。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确保全市“三公”经费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控制临时性追加,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努力节约财政资金。

(五)在制度运用上实现新突破。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对已出台的财政、财务制度进行审查,没有的新订补充,不完善的修订完善,不便操作的修改细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二要加强执行督查。对各单位财政、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尤其是对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重点领域,要紧盯不放,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三要加强结果运用。健全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体系;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构建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落实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实绩促发展,以实干聚民心,努力形成重实绩、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的良好财政风尚,为“三个洪湖”建设作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8年政府财政预算草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余星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规定,从3月12日开始,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15名荆州市、洪湖市两级预算审查专家和一名乡镇人大主席、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洪湖市2018年政府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情况,财经委认为,洪湖市201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符合实际,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审查批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来源计划358543 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97500万元,上级财力补助983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1198万元,调入资金51471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7854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45359万元,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1556万元,上交省级21628万元。

收支相抵,缺口20000万元。

二、对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总体评价

2018年的财政预算编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洪湖市的财政、经济形势,遵循“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收入安排坚持“增速适度,质量提升”的发展思路,财政支出安排更加关注当前发展中重点问题的解决以及民生的持续改善。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公平性显著提高,财政在促进洪湖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更为显现。但受制于产业结构中的一些长期性、结构性矛盾和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影响,预算编制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收支平衡难度较大

2018年,税收地方留存为66872万元,当年新增财力7172万元,且上年预算基数本身存在缺口的情况下,当年新增支出38385万元,形成预算缺口2亿元。另外,调入资金51471万元的来源尚不确定,两项共计71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358543万元的19.93%。

(二)财政供给包袱过重

目前财政供养人员21354人,其中在职13053人,离休30人,退休8271人。用于保障人员方面支出需求达到22亿元,2018年包括非税收入在内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为19.6亿元,仅人员方面刚性缺口达到2.4亿元。另外还有各种劳务派遣、以钱养事、社区网格化、社会事务服务到村的各项协理员等政府购买服务类劳务支出,均加重了财政负担。

(三)债务风险防范能力脆弱

2018年,政府需承担偿还的债务本息总额为61715万元,包括中央债券本息18915万元、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10100万元、弘瑞投资公司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8160万元。在地方财力相对薄弱情况下,既要加快补短板,继续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又要适应新常态,逐步增加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等投入,还要回应群众对持续改善民生的期盼,在当前上级逐年减少地方专项补助政策背景下,筹资、争资、融资任务考验着财政的承受极限。

(四)预算编制部分项目不细化

部分项目预算采取打包安排的办法,未编制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实行执行过程按工作考核结账,导致部分项目预算与执行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对落实2018年政府财政预算方案的几点建议

为了全面实现2018年财政预算目标,保证财政稳定持续运行,结合预算审查情况,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

(一)严格预算收支管理。一是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要“双管齐下”,齐抓共管,并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地方自主财力。二是始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预算约束。三是继续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继续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助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四是全面清理清收、盘活财政借款资金形成的存量资产,缓解资金供需矛盾。

(二)积极推进各类改革。一是创新财政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收支管理,不断完善部门重点项目支出评审方式,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研究解决编制管理与人事岗位不匹配问题,逐步削减非财政供给人员相关支出,减轻公共财政负担。

(三)筑牢财政安全防线。一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举债规模要与地方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二要加大对预算编制、执行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依规严肃处理骗取或挪用财政资金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市树的决定

(2018年4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市树评选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会议决定:洪湖市市树为重阳木、水杉。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品位,展现洪湖蓬勃发展的精神风貌,彰显城市特色,根据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的需要,市政府于2017年11月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了“市树”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启动以来,组委会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征集候选树种、积极组织市民投票评选、邀请省专家评审把关。经过上述步骤后,市民评选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均建议将重阳木树、水杉树作为洪湖市“市树”。2018 年4 月2日,市政府2018 年第十次政府常务会议初审通过评选结果。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市长:沈先武

2018年4月4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树评选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绿化品位,展现洪湖蓬勃发展的精神风貌,彰显城市特色,根据洪湖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和市园林局等单位,从2017年11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树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我们结合洪湖实际,制定了评选活动方案。方案阐述了开展市树评选活动的意义,明确了组织领导、评选标准、评选步骤和时间要求等。如在评选标准上,强调要体现生态环保价值取向,能反映洪湖自然历史、人文特点和文化内涵,树种要有代表性,适宜本地种植,具备良好的生物学特性,并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等条件。在评选步骤上分为宣传发动、候选树种提名征集、市民评选、专家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推广应用等七个阶段。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分别成立了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两个专班。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由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负责市树初选和评审工作。同时,为了保证评选结果的权威性,我们还从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聘请了肖创伟院长、胡先祥教授两位洪湖籍专家担任评选活动顾问。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评选活动启动后,我们在洪湖电视台、《荆州日报》洪湖新闻版、《今日洪湖》微信公众号、洪湖手机报等平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发动。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不少热心市民主动打电话过来咨询和推荐树种。

四是征集候选树种。在候选树种提名征集阶段,我们又在电视、报纸、微信发布了近半个月的候选树种提名征集启事。通过市民微信留言、电话推荐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推荐,共征集到香樟树、水杉树、银杏树、桂花树、广玉兰树、杨柳、垂柳、柳树、合欢树、红枫树、紫薇树、大叶女贞树、白玉兰树、皂荚树、桔树、重阳木树、法桐树等17个树种。随后,我们召集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对这17个树种进行了讨论,结合市民推荐,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确定了重阳木、银杏、水杉、桂花、香樟、广玉兰、法桐等7个树种作为市民投票的候选树种。

五是市民投票评选。为了让广大市民对每一个候选树种都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我们在投票页面上按照植物名称、照片、简介、推荐理由和在我市的主要分布区域对每一个候选树种进行说明。在经过《今日洪湖》微信公众号一周的网络投票后,按照市民投票票数,候选树种得票排名依次为重阳木、银杏、水杉、桂花树、香樟、广玉兰、法桐。

六是组织专家评审。市民投票结束后,我们又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七个候选树种进行实名投票,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依次为水杉、重阳木、银杏、香樟、法桐(桂花树和广玉兰为零票)。与此同时,我们又专门发函征求省专家意见,两位专家均推荐重阳木为洪湖候选市树。

现根据市民评选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结合我市历史文化、地理气候条件,并参照荆州市和周边县市做法,评选活动组委会建议将重阳木、水杉树作为洪湖市“市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市树候选植物推荐表

洪湖市“市树”评选候选植物推荐表

洪湖市“市树”评选候选植物推荐表

推荐植物名称

重阳木(学名:Bischofia polycarpa

推荐植物示图

推荐植物简介

  大戟科秋枫属,喜光,也略耐阴,在酸性土和微碱性土中皆可生长,但在湿润、肥沃的土壤中生长最好。耐旱,也耐瘠薄,且能耐水湿,抗风耐寒,生长快速,根系发达。通常作行道树和庭园观赏树栽培。是我市乡土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重阳木既有文化内涵,也有历史底蕴,更有红色传承,是“三个洪湖”建设的最好体现。重阳木在我市栽培历史悠久,生长表现优良,我市树龄超过百年的古树大多数是重阳木,其中包括那棵著名的“红军树”。2013年在螺山镇袁家湾靠近洪湖的水稻田内进行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深埋在地下已经成为化石的重阳木,证明了北宋时期在洪湖地区曾经生长着大量的重阳木群落。重阳木的名字中寓有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符合通过建设宜居宜业洪湖把我市打造成武汉市 “后花园”以大力发展生态养老产业的城市发展定位。在城区跑马路、万家墩路及洪湖大道有广泛栽植,在历史较为久远的老墩台、老村落零星分布。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简介

  大戟科秋枫属,喜光,也略耐阴,在酸性土和微碱性土中皆可生长,但在湿润、肥沃的土壤中生长最好。耐旱,也耐瘠薄,且能耐水湿,抗风耐寒,生长快速,根系发达。通常作行道树和庭园观赏树栽培。是我市乡土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重阳木既有文化内涵,也有历史底蕴,更有红色传承,是“三个洪湖”建设的最好体现。重阳木在我市栽培历史悠久,生长表现优良,我市树龄超过百年的古树大多数是重阳木,其中包括那棵著名的“红军树”。2013年在螺山镇袁家湾靠近洪湖的水稻田内进行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深埋在地下已经成为化石的重阳木,证明了北宋时期在洪湖地区曾经生长着大量的重阳木群落。重阳木的名字中寓有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符合通过建设宜居宜业洪湖把我市打造成武汉市 “后花园”以大力发展生态养老产业的城市发展定位。在城区跑马路、万家墩路及洪湖大道有广泛栽植,在历史较为久远的老墩台、老村落零星分布。

洪湖市“市树”评选候选植物推荐表

推荐植物名称

水杉(学名: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 W. C. Cheng)

推荐植物示图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名称

水杉(学名: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 W. C. Cheng)

推荐植物示图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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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名称

水杉(学名: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 W. C. Cheng)

推荐植物示图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简介

  大戟科秋枫属,喜光,也略耐阴,在酸性土和微碱性土中皆可生长,但在湿润、肥沃的土壤中生长最好。耐旱,也耐瘠薄,且能耐水湿,抗风耐寒,生长快速,根系发达。通常作行道树和庭园观赏树栽培。是我市乡土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重阳木既有文化内涵,也有历史底蕴,更有红色传承,是“三个洪湖”建设的最好体现。重阳木在我市栽培历史悠久,生长表现优良,我市树龄超过百年的古树大多数是重阳木,其中包括那棵著名的“红军树”。2013年在螺山镇袁家湾靠近洪湖的水稻田内进行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深埋在地下已经成为化石的重阳木,证明了北宋时期在洪湖地区曾经生长着大量的重阳木群落。重阳木的名字中寓有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符合通过建设宜居宜业洪湖把我市打造成武汉市 “后花园”以大力发展生态养老产业的城市发展定位。在城区跑马路、万家墩路及洪湖大道有广泛栽植,在历史较为久远的老墩台、老村落零星分布。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简介

  大戟科秋枫属,喜光,也略耐阴,在酸性土和微碱性土中皆可生长,但在湿润、肥沃的土壤中生长最好。耐旱,也耐瘠薄,且能耐水湿,抗风耐寒,生长快速,根系发达。通常作行道树和庭园观赏树栽培。是我市乡土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重阳木既有文化内涵,也有历史底蕴,更有红色传承,是“三个洪湖”建设的最好体现。重阳木在我市栽培历史悠久,生长表现优良,我市树龄超过百年的古树大多数是重阳木,其中包括那棵著名的“红军树”。2013年在螺山镇袁家湾靠近洪湖的水稻田内进行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深埋在地下已经成为化石的重阳木,证明了北宋时期在洪湖地区曾经生长着大量的重阳木群落。重阳木的名字中寓有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符合通过建设宜居宜业洪湖把我市打造成武汉市 “后花园”以大力发展生态养老产业的城市发展定位。在城区跑马路、万家墩路及洪湖大道有广泛栽植,在历史较为久远的老墩台、老村落零星分布。

洪湖市“市树”评选候选植物推荐表

推荐植物名称

水杉(学名: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 W. C. Cheng)

推荐植物示图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名称

水杉(学名: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 W. C. Cheng)

推荐植物示图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简介

  大戟科秋枫属,喜光,也略耐阴,在酸性土和微碱性土中皆可生长,但在湿润、肥沃的土壤中生长最好。耐旱,也耐瘠薄,且能耐水湿,抗风耐寒,生长快速,根系发达。通常作行道树和庭园观赏树栽培。是我市乡土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重阳木既有文化内涵,也有历史底蕴,更有红色传承,是“三个洪湖”建设的最好体现。重阳木在我市栽培历史悠久,生长表现优良,我市树龄超过百年的古树大多数是重阳木,其中包括那棵著名的“红军树”。2013年在螺山镇袁家湾靠近洪湖的水稻田内进行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深埋在地下已经成为化石的重阳木,证明了北宋时期在洪湖地区曾经生长着大量的重阳木群落。重阳木的名字中寓有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符合通过建设宜居宜业洪湖把我市打造成武汉市 “后花园”以大力发展生态养老产业的城市发展定位。在城区跑马路、万家墩路及洪湖大道有广泛栽植,在历史较为久远的老墩台、老村落零星分布。

洪湖市“市树”评选候选植物推荐表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推荐植物名称

水杉(学名: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 W. C. Cheng)

推荐植物示图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推荐植物简介

  落叶乔木,叶对生、线形、扁平、柔软、淡绿色,在脱落性小枝上列成羽状,冬季与之俱落;适应性强,喜湿润生长快,材质轻软,用途广泛,可供建筑、板料、造纸等用材;树姿优美,树杆挺直,是优秀的用材树种和重要的行道树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享有“活化石”的美誉。对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抗性强,较强的吸滞粉尘的能力,常被用于城市绿化,公园等美化环境优良树种。

推荐植物理由

  一年四季季相分明,顶端优势明显,树冠呈塔状,树杆挺直高大,适应于江汉平原造林绿化。实践证明,我市引种以来表现良好,在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及城市、集镇绿化中效果明显,得到广泛认可。水杉在我市生长快、出材率高,是优秀的生态商品兼用型树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在我市主要分布于农田林网和农户房前屋后。

关于市政府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曾令辉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洪湖市市树的议案》,4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治平任组长,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视察调研组深入新堤城区、汊河镇、万全镇实地察看了市树候选树种在我市的分布、生长情况,随后在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就市树评选过程、市树候选树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活动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树评选工作,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园林局等单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集林业、园林等方面专业人士和从事植物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评选步骤和标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宣传发动和候选树种提名征集。此次市树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群众参与率高。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到的17个树种中推出7个树种面向社会进行投票评选,得到广大市民的踊跃支持和参与,纷纷通过网络和微信投票,选出心目中喜爱的市树。结合市民投票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和两名在武汉专业院校工作的洪湖籍园林专家的推荐,经充分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重阳木、水杉做为市树候选树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二、市树候选树种情况

市树候选树种重阳木是我市乡土树种,栽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市民认同度高。重阳木树姿优美、冠如伞盖、花叶同放,适宜庭院和行道树栽种。在全市仅有的10棵树龄超百年的古树中就有6棵是重阳木,其中汊河镇洪城村的“红军树”更以传奇的革命故事为大家所知晓。水杉具有“活化石”之美誉,是我国稀有树种,有生长快、树干挺拔、出材率高的特点,适宜平原水乡生长,是我市居民最喜爱在房前屋后栽种的用材林树种。在曹市镇、万全镇、小港管理区等地都有树龄超过30年的水杉形成的景观大道。重阳木、水杉都具有“应用广、树形美、历史长、寓意好”的特点,符合洪湖市“市树”的评选要求。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将重阳木、水杉作为洪湖市市树候选树种,既是当前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绿色洪湖”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全市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们的城市归属感和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重阳木、水杉确定为洪湖市市树。

同时建议市政府科学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对市树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发挥其绿化城乡、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其成为洪湖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标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度,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市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洪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测天数为351天,其中优良285天,轻度污染49天,中度污染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9%;首要污染物为PM10、臭氧。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12.9%;主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0.4%,臭氧年均浓度下降22.4%。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饮用水源地: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市今年对长江陵园水厂、乌林镇水厂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监测,其中陵园水厂每月监测1次,乌林水厂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61项。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要求评价,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乌林水厂达标率为100%。同2016年相比陵园水厂达标率持平,乌林水厂达标率提高了1.6%。

2长江:根据荆州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起,我市承担了长江荆州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设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5项。按地表水Ⅲ类标准评价,其达标率为40%,主要污染物为COD,最高超标倍数为0.3倍。

3洪湖湿地:我市在洪湖湿地设置了8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28项,监测结果表明洪湖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7%,Ⅴ类水体占比率为25%,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8%;主要污染物最高超标倍数COD1.2倍,总磷3倍,氨氮0.26倍。同2016年相比,Ⅳ类水体占比率上升12%;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COD下降12%,氨氮持平,总磷上升29.5%。

4四湖总干渠(洪湖段):我市在四湖总干渠洪湖段设置了2个监测断面,一是瞿家湾入境断面,二是新滩排水闸国控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质随水期变化幅度较大,其中Ⅲ类水体占比率为14%,Ⅳ类水体占比率为65%,Ⅴ类水体占比率为7%,劣Ⅴ类水体占比率为14%;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最高超标倍数COD1.15倍、氨氮1.15倍、总磷0.38倍。与2016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COD上升18%,氨氮下降12%,总磷上升37%。按国家规定的三项考核指标考核,合格率为5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9.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上升2.4 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7.9 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1.6分贝。

二、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潜力,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在全省的考核排名。我市面对工业存量少、减排空间小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三大措施,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减少3%、3%、4%、4%,减排量分别达到1554吨、57吨、85吨和15吨,我市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县市第一名,获得省政府415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

(二)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双护双促”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先后关闭或取缔青民建材厂、绿堤食品加工厂、杜某油脂加工厂、李银秀泡沫箱厂等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作坊式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了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放的实时监控。督促井力水产投资1200万元重建了污水处理设施。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加大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偷排暗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1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两大案件办理数分别增加200%、100%。

(三)限期销号,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度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1项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环保统筹、部门分办、乡镇承办、社会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机制,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努力下,2017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项,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重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完成进度特别突出:

1拆围工作成绩显著。我市共有大湖养殖面积113374.9亩,围网长度1224331.3米,涉及渔民户数1997户,2017年6月,我市所有养殖围网全部自行拆除,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2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2017年取缔了30处码头。对其他码头进行了全部清理,停止作业。同时开展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和非法排污“三非”行为,效果较好。

3螺山镇近6000亩珍珠养殖水面的2017年6月已经拆除所有养殖设施。

4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已经完成规划、征地、可研等前置工作,正在进行PPP采购及“三通一平”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实现并网发电。

52017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对城区32处路段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截污、改造、清淤及维修等。工程自2017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已建设并完工有31处,共敷设雨水管1.66km,污水管18km,沟渠清淤2.6km。

6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投资8293.3万元,使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提升到一级A。目前已经完成第一组处理池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

7“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河两岸”及江滩公园的美景正从图纸逐渐变为现实。

8河湖长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我市出台了《洪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9条河流、26个湖泊的河湖长及包保单位,竖立了河湖长公示牌126块,目前全市河渠已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的河渠共143条,长344.9公里;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

9全市共有86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全部完成会 “煤改气”或“煤改生物质”工程;全市204辆黄标车淘汰计划,已于2017年11月提前完成全年工作。

10我市划定禁养区内的64家畜禽养殖已拆除到位。

(四)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今年来,我们坚持信访受理与办理并重、纠纷调解与污染整治并举的原则,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12369值班工作,确保12369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二是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有诉既应、有案即查、查毕即复、复后必访。今年来,我们累计受理投诉133件,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如对城区开发区黑臭水体异味、新滩园区废气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等群众投诉,我市环境监察队伍均是深夜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

(五)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力度,市禁烧办特制定了严格的制约机制:各乡镇区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包村干部一道,实行24小时巡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通过环保督查,镇村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今年的我市禁烧工作打了翻身战,我市在督查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8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罚款金额计3万多元,在全荆州的禁烧通报中,我市的火点面积最少。

(六)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由以前的11项减少到现在的5项。将环评登记表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半个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办结。将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30天减少为现在的15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加强环评督促指导,规范企业发展。今年,我们指导曹市、府场开发区所有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确保了企业良性发展。

3争取上级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的排放总量指标。我们先后争取省、荆州市环保部门的支持,采取“滕笼换鸟”或在其他县市调剂的办法、落实了长利玻璃二期、垃圾焚烧发电、易高生物科技、天冠生物能源等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顺利落户我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七)夯实基础,切实抓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洪湖湿地、长江饮用水源、四湖总干渠、东荆河出境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四大家领导报送环境监测报告,为我市进行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2017年我市还按照环境监测国网的建设标准,投资210万元建成了四湖总干渠新滩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四湖总干渠进入长江的水质情况;投资420万元建设了大湖两个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大湖的10个水质指标实施动态监测。

2为更加准确的反应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我市对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测因子从原来的3项(SO2、NO2、PM10)增加到现在的6项(SO2、NO2、PM2.5、PM10、CO、臭氧),大大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科学化水平。

(八)统筹布局,全体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一是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洪湖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的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改革管理工作,明晰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改革方向。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市工作。审定了《洪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明确我市到2020年创建成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4年创建成为国家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市的环保虽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旧账过多等问题,现有的部分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2018年我市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深入:

(一)落实五大任务

1全面启动洪湖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严格按《洪湖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清单,形成定期督办机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督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期全部完成,力争我市的水质断面考核指标和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3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多筹并举,充分挖掘主要污染物减排内部潜力,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减排,特别是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改造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染减排工作见到实效。

4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环境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合理,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完善自然资产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产定期考核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

5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管理办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各乡镇区办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二)实施十大环保工程

1长江及主要内河湖泊整治工程。巩固和扩大长江“四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码头、非法捕捞)整治成果,做好人类活动点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和履绿工作;完善城区江滩公园环境设施,建设老湾豚类科研训养基地,加强长江水生物种保护;对我市主要内河及湖泊进行大排查,对沿线的排污口、畜禽养殖点、垃圾堆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整治。

2江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全面构建水体交换自如、水资源余缺互补、水流动态连续的河、湖、渠、江互相连通的生态水网系统,提高河湖水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能力;全面加强河湖水葫芦治理,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存运设施,健全农村环保理事会,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暨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加强旅游景区及街道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抓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峰口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含301.7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和府场等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升级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爱国路、柏枝五巷等4处的雨污分流和六合路、大兴村等7处的截污改造,全面消灭“龙须沟”。

5退垸还湖湖泊生态修复暨渔民上岸系统安置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退垸、确保民生、有利生态的原则,全面实施沙套湖、阳柴湖退垸还湖工程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和水生物多样性、种群保护基地;完成洪湖大湖底泥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第二、三期项目,加强湖区低矮围拆除后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质;开拓思路,继续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按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渔民上岸安置工程,务必做到“上得来,稳得住”、“过得好,不回头”。

6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生态建设“两创”工程。进一步落实《洪湖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暂行办法》,对畜禽养殖“三区”进行重新划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工作,推进宜养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点)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粪便综合利用化;进一步实施“两创”(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程,完成5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力争全市再创2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

7全面推进土壤防治工程。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提请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编制完成《府场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如期落地,全面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

8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以水质自动监测站为骨干,以跨界水质断面监测点为网络的河湖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和考核单元的水质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

9开发区环保达标升级工程。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完善府场开发区、洪湖经济开发区、新滩开发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督促开发区所有企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实现环保达标升级;严格企业准入和环评管理,确保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布局和落户;推进“十小”企业清查整治工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寸不让、依法关闭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村环境稳定。

10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建设工程。新建城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适度发展汽车尾气检测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督管理;以易高生物能源公司为依托,标准化建设5个农村秸秆回收站,提高秸秆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设覆盖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施,提高秸秆禁烧的远程管理能力。

洪湖是一个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的号角,提出了2018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我们将应势而为,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大代表的支持,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取得重大成果,洪湖的生态环境一定会更加美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号(2018)[总号:20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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