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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报


,已建设垃圾池3003个、配置垃圾桶1414个、垃圾箱49个,建设垃圾中转站27座,配备垃圾运输车及自卸式简易垃圾车42辆;建设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13座,建设面积达到7800平方米,建设单户型污水处理设施878处,共铺设雨水、U形槽、明沟管网4.3万米;在项目村庄共设立环保宣传长廊46处、大型宣传牌22处、小型宣传牌1.5万余块。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

(三)2012年示范项目进展情况。2012年示范项目涉及17个乡镇、56个村庄,资金投入5614.7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方已进场。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切实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这一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好事办好,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以整治村庄环境为重点,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主题,以推进示范工作“出成果、出经验、出亮点、出特色”为目标,狠紧督办工程进度,不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环保、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项目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局。我局也及时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立即开展工作,积极筹备并报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动员大会,市领导与各乡镇办区签订了《洪湖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状》。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强化工作责任,我们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洪湖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联合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洪湖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定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拨付程序,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开展检查督导,督促项目进度。为解决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加快示范项目的施工进度,我们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市委书记邹太新、市长夏锡璠等领导多次深入项目村庄进行调研督办,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今年初,我局积极筹备并报请市政府在螺山镇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整镇推进现场会,6月份,又先后组织召开了示范项目建设协调会、2011—2012年度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项目建设进度。

(三)注重“四个结合”,打造工程亮点。为保障示范项目取得最佳成效、产生最大效益,我们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科学确定项目村庄,着力打造工程亮点。一是示范项目与环境问题突出的村相结合。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目前,已在洪湖华子龙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建设了10000平方米标准化“零排放”工程,在滨湖办事处实施了10000亩清水养殖示范基地。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村庄面貌焕然一新,自然生态环境基本改善,污水排放基本达标,垃圾乱丢乱扔、乱堆乱倒的现象也得到了较好控制。二是示范项目与道路、饮水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相结合。通过项目实施,起到“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积极投入到“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生态建设行动中来,形成地方党委政府推动、乡镇村组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干部群众参与的强大工作氛围。万全镇南昌村、峰口镇塘咀村、螺山镇中原村等地项目实施后,基层干部和群众对“以奖促治”政策有了全新的认识,提高了关注身边环境、亮化村庄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示范项目与国土、住建、水利、交通、农业、卫生、血防等项目相结合。重点将“一建三改”、安全饮水、农村新社区建设、迁村腾地等涉农项目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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