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其他支出27416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工改增资855万元,乡镇体制分成4406万元,先进单位奖励工资200万元,基本工资制度改革预留4110万元,列收列支支出17845万元。
(三)2015年公共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资金来源总量为23357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计划79500万元,转移性收入144115万元,调入资金9962万元。
2015年公共财政资金运用总量为23637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计划216344万元,上交省级支出20033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缺口28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首次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照新《预算法》相关条款,实行滚动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9项社会保险基金。
(一)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来源238910万元,包括:
1、上年结转72839万元,其中: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824万元;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709万元;
③失业保险基金792万元;
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317万元;
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5万元;
⑥工伤保险基金643万元;
⑦生育保险基金461万元;
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1035万元;
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433万元。
2、本年计划征缴61920万元,其中: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499万元;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363万元;
③失业保险基金731万元;
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23万元;
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051万元;
⑥工伤保险基金249万元;
⑦生育保险基金106万元;
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5913万元;
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185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预计10004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04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33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254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9116万元;
4、本级公共财政配套安排1204万元;
5、专户利息收入1100万元;
6、外地转入收入1803万元。
(二)2015年社保基金预计支出170778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发放106313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发放13861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发放313万元;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支付3861万元;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支付8064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预计发放227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预计发放12万元;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29265万元;
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8862万元。
(三)2015年社保基金预计上交统筹3062万元,主要是按本级征缴额的5%上交。
(四)2015年预计社会保险基金结转下年6507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市原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有10大类,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育林基金、墙体材料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政府住房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和土地出让及收益基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起原列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地方教育附加、育林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5项收入以及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考虑与上年对比情况,现按原口径进行报告,实际执行再按上级政策要求口径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