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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1 11 4 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环保局     夏志能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2011 5 24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具体办法,并成立了整改专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截止目前,根据审议意见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环保宣传为突破口, 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针对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提高认识的审议意见, 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宣传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 今年“六·五 世界环境日期间,我们围绕我国“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一是 通过移动、联通手机用户平台发送环境宣传短信。二是在文化广场、人民广场、宝安广场、建行等电子显示屏上每天播放环保宣传专题片。三是在城区和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过街横幅。

(二)以电视和网络为平台,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上半年我们加强和电视台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环保宣传。一是在洪湖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开辟了“环保热线”专栏节目,每周一期在湖北电视台公共频道和洪湖电视台录制专题片,宣传我市新农村建设环保工作及“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二是举办环保专题讲座、召开环保座谈会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并及时发布洪湖市环境质量公报等。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力度。 截止目前,我局将开展的各项工作通过向市委市政府、荆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投稿约 100 余篇,在荆州日报发表新闻稿件 6 篇,有关部门采用并在全市下发的政务信息 10 余篇,月度评分连续位于全市前列,根据 8 月份荆州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评分结果显示,我局的环境信息公开评分为良好水平。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了市民的环保意识,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也日益提高, 社会的认知度也不断提升, 环境保护的观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

二、以整改问题为目标,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

饮用水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始终把保障城乡人民饮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针对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在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的审议意见,我们把整改问题作为最终目标,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一是结合整改,制定方案。对照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具体办法。今年 6 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洪湖市 2011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监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及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工作方案,方案从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及总结验收等进行全面部署,尤其对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及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作了具体严格的要求。二是精心组织,初见成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展开,市政府与乡镇区办及相关部门签订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状,明确了乡镇区办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水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我们按照部门职能,认真履职,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及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积极指导乡镇区办及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沿长江乡镇居民的饮水源大部分来自长江,取水口周围未设置饮用水防护栏和警示牌,以及沿江的农民在江边放牧,影响了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我们积极督促有关乡镇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防护栏和警示牌。黄家口镇中心水厂 50 米内有个养猪场,汊河镇中心水厂附近有一个临时垃圾填埋场,对两镇近 3 万居民的饮水埋下安全隐患,我们及时和乡镇负责人一起,向居民宣传饮水安全的重要性,经过上下的不懈努力,养猪场和垃圾填埋场全部顺利搬迁。

在市政府的精心组织下,通过几个月的环保专项行动,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经市环境监测站对 19 个乡镇区办的集中式取水口的水质进行监测表明:螺山镇、汊河镇、大同湖、曹市等 10 个乡镇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较以前有明显提高。

三、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己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科学监管,强力作为,消除安全隐患的审议意见, 我们 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让群众喝上干净水”为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下大力气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成立专班,加强巡查,消除安全隐患。成立了市环保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专班,各辖区环境管理负责人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人。专班成员对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每周巡查 2 3 次,对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每周巡查不少于 1 次,专班成立以来,发现并制止影响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共 38 起。通过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取水安全。二是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的方案,我们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砖瓦厂、砂石作业场、以及老闸口的餐饮业对陵园水厂和老闸水厂取水口存在安全隐患,我们正在对其进行依法关闭。另外我们还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及乡镇区办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标识、标牌,起到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提醒和警示作用。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保专项行动以来, 共出动执法人员 300 余人次,检查企业 130 多家次,认真清理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3 个,关停乌林镇、万全镇等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水源的龙虾加工和小化工等污染企业。环保 专项 执法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破坏 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三是 整合项目资源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我们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5614 万元,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整合项目资源,扎实开展 2010 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以及 螺山镇整镇推进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后可处理垃圾 150 余吨 ∕日 ,处理生活污水能力达到 1600 余吨 ∕日,对改善我市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作为议题,安排听取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报告》的处理情况的报告,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舞。目前,我们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设施标准不够高、影响城区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隐患没有根本消除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不足,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切实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百姓饮水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安全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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