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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1年5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洪湖市司法局局长 王全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2010年11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报告》,并提作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具体办法,并成立了整改专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截止目前,根据审议意见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针对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市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的审议意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们及时召开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情况,制定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和协调。市领导带队督查,在全市的会议上多次强调“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五五”普法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同检查、结硬帐。市政府重视并保障普法工作经费。三是认真抓好查漏补缺。为了迎接省、荆州市检查验收工作,我们认真抓好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回头望工作,对照验收标准重新检查,缺什么,补什么。针对部分单位资料整理不全、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及时和单位领导进行沟通,明确责任,提高认识,投入资金,调配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限期达标,为我市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我市顺利地通过省、荆州市的多次检查验收,均受到上级检查组的好评。今年2月,我市作为县市(区)被荆州市上报,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普法形式,普法依法治理活力不断增强

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讲究方法,丰富载体,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活力的审议意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在“五五”普法的后期工作中,主要从以下方面予以了改进:一是与现代传媒技术相结合。开展以法律为主题的“短信竞赛”、“摄影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普法。二是与文艺宣传相结合。创作法律宣传歌曲,制作法律知识彩铃,编写法律顺口溜,表演小品、快板、相声等文艺宣传形式,扩大普法教育面。三是与文化广场相结合。广场是百姓日常生活聚集之地,开展法律文化广场,进行普法宣传,表演法律节目,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免费法律咨询,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四是与普法阵地相结合。我们根据荆州市要求,在社区开展了“133”建设,在农村开展了“134”建设,即一个法律服务站,三支队伍,即人民调解员队伍、义务兼职法制副主任队伍、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4个阵地,即法制宣传栏,村(居)民法制学校,农家(居民)法制书屋、农村法制广播,逐步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的普法宣传服务体系,方便村(居)民单位用法,很受村(居)民欢迎。

三、紧抓重点,深入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得到提升

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普法工作应抓住重点的审议意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为抓手,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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