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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共绿地管养市场化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下一步将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正式组织实施。四是积极试行管养市场化作业,在改革方案尚未批准实施的情况下,市园林局在宏伟南路、茅江大道等公共绿地进行了管养市场化作业试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程序,努力实现中心城区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四、广泛宣传发动,着力营造良好创园工作氛围

为了不断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添绿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工作氛围,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编制《中心城区2010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拍摄洪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题宣传片,在湖北电视台公共频道和经视频道进行了报道。三是在湖北日报和湖北风景园林杂志上刊发“洪湖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经验交流材料”,提升了洪湖城市形象,先后有6个周边县(市)的领导到洪湖考察学习。四是通过洪湖电视台,对义务植树、社会共建、认建认养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等工作动态,进行了及时宣传。五是编辑印制了600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手册》,分发到单位和社区。六是在公园绿地、部分社区和公共场所开辟了6个创园工作宣传专栏,不断更新宣传内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报告之后,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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