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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2010年11月26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杨清平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法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及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委会副主任阳德元同志的带领下,于11月中旬就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到洪湖市司法局、质监局、海事局、汊河镇、沙口镇、贺龙初级中学等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五五”普法基本情况

2006年“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健全普法机制,创新普法形式,突出普法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五五”普法的中期检查中,洪湖市司法局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一)领导重视,普法保障措施扎实。

1、普法工作积极启动。2006年,洪湖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四大家”领导为副组长,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洪湖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决定》、《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洪湖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提出了“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2、普法机制健全。一是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市政府及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均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制定了本地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市政府将普法工作办公经费列入了市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及机关单位在普法经费上都给予了一定的保障。三是建立了齐抓共管机制。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领导的普法工作专班,从而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了普法工作合力,保障了重大普法活动的开展。四是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市人民政府将普法工作连同综治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调动了各单位的积极性。

3、普法措施扎实有力。一是开展培训,不断壮大普法队伍。五年来,市普法依法治市办组织了市级法制教育宣讲团35人,乡镇区办宣讲团20个300人,开展巡回宣讲600余场次,受训人员达15万人次;全市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12期,培训骨干2000人次;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自办培训280余场次,参训人员15万余人。二是社会联动,全员参与普法。全市各单位、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利用电视、广播、橱窗、板报、宣传牌等,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发放普法课本50000余册,宣传资料12000余份,普法试卷32000份,主要街道出动法制宣传车150余次,拉横幅10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2800余条,出专刊800个,办宣传展牌240个,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制咨询2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效果明显。

1、“法律六进”,创新普法形式。为创新普法活动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提高普法效果,市普法依法治市办紧抓重点,不断探索,以 “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农村、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六进活动为载体,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法律进学校”活动中以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课、现实直观的现身说法给青少年们予以了深刻的警示教育;“送法下乡”、“送法进湖区”与“三下乡”“送温暖”等活动联合开展,使居于偏僻农村与湖区的群众不仅感受到了党的温暖,也沐浴了法制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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